•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

一、 經驗世界的詮釋

使用「經驗」這個詞意味什麼?在牛津英語辭典中,「經驗」這個詞有許多 定義,Greene 和 Hill(2005)認為最切近他們的觀點,是將經驗者視作情境或事 件中有意識的主體,將意識視為經驗必不可少的。

如果經驗是主觀意識的,我必須問,當我研究客庄婦女的生命經驗時,這樣 的經驗有甚麼價值?如果我研究的是北部的客庄婦女,那麼南部的或其他區域的 客庄婦女是否就不相同了?

為了討論這些問題,讓我們先看看哲學家怎麼論述經驗。

(一)經驗的理解

1.理解經驗的非客觀化

Gadamer(1995)認為,自然科學的主導之下,客觀的有效知識,是超越歷史的 見解;科學試驗通過嚴格的方法,將其對象由歷史因素中提取出來,要求每一件 事物都客觀化並可供檢驗,視唯有可以反覆檢證的東西才是真實的,以使經驗不 再包含任何歷史要素。Gadamer(1995)的批判,反映人們對於經驗的普遍定義,傾 向將經驗視作科學知識,忽略日常生活經驗非客觀化的歷史因素。

自Descartes的形上學以降,他根據主客分離的心物二元論思維,區分了物質 世界乃是客觀的實在,感官知覺的世界則是主觀的虛妄;一方面標榜意識自我

(心)的理性優越地位,一方面將意識自我以外的世界(物)包含宇宙、動物生 命、人的肉體視為機械裝置(傅偉勳,1984),量化科學的世界觀於焉形成。

而Gadamer(1995)批判的正是受Descartes影響的世界觀,將經驗客觀化的觀點 背後,反映著主-客體分離的預設,人們在主-客體分離的關係中,想像主觀性 和客觀性。

在Heidegger的觀點中,世界並非科學眼光客觀探究的環境或宇宙,而是人才

有的世界;這個世界先於任何自我與世界的分離,亦先於所有的主觀性和客觀 性,人通過這個世界視見(Palmer,1992,嚴平譯)。

對於Heidegger(Palmer,1992,嚴平譯)及Gadamer(1995)而言,人對經驗的 理解必須通過唯人才有的世界,而非一種客觀的理解。或許有人會問:唯人才有 的世界,難道不是一種人主觀理解的世界?這樣的理解是,第一個應該注意的 是,將人視作「主觀」的主體時,與人相對應的世界就成為客體,落入主-客體 分離的二元思維。再者,關於人洞察世事的經驗「理解」,Heidegger和Gadamer 提 供一種更廣泛的理解觀。在Heidegger看來,理解(Verstehen)是存有論(Ontology)

的基礎,是存在的方式。存有的問題不再是客觀世界在意識中如何構成;而是人 的存在和生活如何就是理解的過程與結果(畢恆達,1995)。

如余德慧(2001)所言,人的理解就是存在自身。人通過理解得以看見唯人 才有的世界,不僅是指外在的物理環境。理解並非世界中的實體,而是存在中的 結構;經驗的理解不應當被想像成主體認識客體的感官知覺行為,也不是超越人 存在的某種形而上學的知識或概念資料的集合;如Gadamer(1995)使用「經驗」一 詞的時候,接近於日常用法,是指非客觀化的一種「理解」的累積。

2.理解經驗的歷史性

Gadamer(1995)對於經驗的審察,始於他對普遍經驗概念的批判,認為科學觀 點的主導,忽視經驗內在的歷史性。經驗之所以不可科學的客觀化,正如他斷言:

「真正的經驗就是對我們自身歷史性的經驗。」基於人在世存有的歷史性,人在 洞察經驗的時候,總是根據內在時間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經驗的理解歷史地形 成。人對當下的理解不在當下發生,只有回首過來才能知道,這就是理解的歷史 性(余德慧,2001)。就如我經驗了某事件,經常是再次經歷相似的事件,回頭 去看才理解原先的經驗。人要瞭解過去的經驗,不可能就著過去本身來瞭解過 去,而是以現在為基點瞭解過去;並且經由前理解,我們才有可能理解現在。

畢恆達(1995)認為前理解構成我們存有的本身,我們就是我們的前理解,

並非偶然有之,也不能由人選擇,我們擁有前理解並不像擁有一件外套或一雙鞋

子。如余德慧(2001)言明,通常我們在進入理解時,總是不自覺地在前理解的 狀態,這個狀態不是人能全然意識到的,早就在文化中,我們不能描述什麼是前 理解。但是唯有藉由前理解,我們才能找到理解事物的方向(畢恆達,1995)。

無法掌握的前理解並非理解過程要清除的障礙或者要跨越的鴻溝(余德慧,

2001)。

Palmer(1992)認為:「前判斷並非我們必須或者能夠擺脫的某物;它們是我 們得以完全理解歷史的基礎。」。歷史時間的間距不再是必須被克服和溝通的鴻 溝,時間乃是根植現在的事件基礎,由傳統和習俗的連續性所填滿,一切歷史的 流傳物才向我們呈現出來。理解是歷史地累積,通過前理解,我們才得以進入理 解。詮釋者不可能在歷史之外,在個人的前理解之外,尋求「無預設」的詮釋。

先前的理解,是我們可以理解事物的基本條件,在理解的過程中,我們便在重構 歷史,先前的理解可能隨之轉變(畢恆達,1995)。

另外,在對經驗研究所作的批評中,歷史學家Joan Scott(1992)指出:當經驗作 為知識的來源時,主體(指產生經驗的個人或者復述經驗的歷史學家)的個人視角 成為構成解釋的證據基礎,而關於經驗是如何構成的、主體的獨特性最初是如何 定義的、個人的視角是如何形成的語言(或話語)和歷史等問題,則被放在了一 邊。…讓一個不同群體的經驗顯性化,表明了壓抑機制的存在,但並不能揭示這 些機制的內在運作方式或邏輯。我們知道這種差異的存在,但卻無法按其結構上 的關係去理解他。因此我們需要關注通過話語決定主體位置並產生他們的經驗的 歷史進程。

根據這個定義,經驗就不是我們解釋的來源……,而是我們試圖解釋的東西。

從這段批評中,我們可以去思考 Scott(1992)所說的「需要關注通過話語決定 主體位置並產生他們的經驗的歷史進程」意謂著甚麼?這樣一種方法如何能夠幫 助我們理解台灣客庄婦女的生命經驗?

正如建構論者指出的,我們的生活方式源自於互相協作的人際關係,而且要 靠著這種關係才能維持。而以這些關係來說,重點在於我們共同的說話方式,在 於我們對於真實的、理性的以及美好的敘事。

(二)理解的媒介

1.語言的形式與內容

到底甚麼是語言?語言就是理解得以進行的普遍媒介,語言本身的形式與內 容不可分離,人通過語言這個媒介,在語言中面臨一個世界。Gadamer(1995)認為

「語言形式和流傳的內容在詮釋學經驗中是不可分離的」。語言,不是一個幽靈 式的內在心靈活動,藉由語言的形式說出內容;語言就是語言,語言藉由語言說 話,談語言不要將語言搬到其他東西之上(余德慧,2001)。

Palmer(1992)對於語言的說法是:語言並不是人將非語詞的思想和非語詞的 經驗,納入一個既有標示意義的形式的一種手段;思維,理解和經驗都完全是語 言的,因為正通過語言,人才擁有了他所理解的世界,而正是在這個世界中並通 過這個世界,客體才會在他的經驗中有所定位。

通過語言理解經驗

Gadamer(1995) 將供人理解經驗之物稱作歷史的「流傳物」,而且流傳物的 本質就是語言,語言向人訴說歷史累積的經驗。對Gadamer 而言,語言是有限的 和歷史的,它承載並儲存著對存有的經驗,因為存有在過去中已經進入到語言之 中。人的理解來自於懂得閱讀他的歷史經驗,而歷史又在語言中(余德慧,2001)。 而且,人從來沒有創造語言,人在情境當中說話,是人在中介裡頭說話,是世界 創造了語言,是處境讓語言發聲(余德慧,2001)。「當一個人意圖傳達某一個 情境的存有時,與其說他是設計語言以便適合情境,不如說是去發現為這情境所 要求的語言。」

語言作為媒介,開啟人與人間相互理解的世界,使得經驗的理解成為可能。

在詮釋學的觀點中,經驗並非作為一個實存客體,被一個人的主體佔據和擁有。

經驗,就發生在人與人之間那個超越的語言世界,而語言本身的給出又是為處境 而設,當語詞落到情境事件的脈絡中就有了意義。故受訪者的語言,亦向詮釋者 開顯一個超越的世界,使得研究者可以理解其中的經驗。

話語研究

不同於傳統主義在話語的研究,建構論者主要有兩種取向,一則注重內容,

一則強調過程或功能。內容研究偏重於揭示人們對世界的獨特建構,過程或功能 研究偏重於對話語的功能或是人們在對話關係中取得了何種成效。

到底甚麼是話語?哲學家維特根斯坦(1953)著作曾是建構論的核心,他在代表 作《哲學研究》中,用下棋的隱喻代替語言圖畫的隱喻。「國際象棋中甚麼是棋 子?」就和問「甚麼是詞語」一樣。這個隱喻是說雙方在下國際象棋遊戲,雙方 棋手在方格子棋盤上輪流移動不同大小和形狀的棋子。甚麼時候該下哪一個棋 子,都有一定的規則,而且還附帶一些潛在的社會行為規矩,比如你不能詛咒和 辱罵你的對手。也就是說:棋盤上的每個棋子都從做為一個整體的遊戲中獲得了 它們的相應意義。這些小小的棋子,放在遊戲之外就變成甚麼也不是;若回到遊 戲中,連最小的棋子也能推翻「國王」或「王后」。於是,維特根斯坦認為,詞 語也是通過同樣的途徑或得各自的涵意。

由於彼此都密切相關,所以可以理所當然地從語言的隱喻所揭示的那樣,彼 此形成各種穩定的協調模式。這些模式具有類似規則的特點,它們遵循大致的一 系列規定,這些約定規定了甚麼可以接受以及甚麼不能接受。

由於彼此都密切相關,所以可以理所當然地從語言的隱喻所揭示的那樣,彼 此形成各種穩定的協調模式。這些模式具有類似規則的特點,它們遵循大致的一 系列規定,這些約定規定了甚麼可以接受以及甚麼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