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婚姻中的關係價值
第一節 坐月子與吃甚麼
五、 記憶與關聯性自我
寫到這裡,我們先停下阿李的故事,先讓我們再回頭看阿雪的故事,讓我們 將幾個女人的故事能夠並行著說。
肖特(John,Shotter,1990,pp.122—123),我們談論自身經歷的方式並非先要 表達那些經歷本身的本質,而是為了能夠按照組建並支持某種社會秩序的標準來 表達它們。就這樣的論點出發,記憶就不單單只是一種個人的活動,它其實是一 種集體的活動。
吃,讓阿雪直接回溯最早時期的嬰兒要喝奶
我以前很矮,出們就給人家笑啊!小時候沒喝過母奶,只吃番薯籤
湯,母親看了就很難過啊,你看我以前的相片就會知道,很瘦很矮,營 養不良啊,那樣現在的小孩,很好命。
小時候沒喝奶,是誰對阿雪說的?難道阿雪的記憶可以好到嬰兒時期的一切 都清楚。所以可想而知,從這話語中,阿雪的記憶來自於母親轉述給她的。
我們再看看,當阿雪的母親提到這些過往時,應當有她的敘事脈絡,經過阿 雪轉述給我聽的時候,話語已經被「斷章取義」了。
阿雪表現出母親對她的那份關愛與不捨,母親對於她的疼惜。其實若細細考 究當時的狀況,阿雪出生的時候,是民國四十幾年,本來就是一個物質生活不充 足的時代,並非只有阿雪家才有這樣的狀況,其實普遍的農家都處於類似的情 況。阿雪之所以會這樣陳述,是相較於往後她嫁到夫家後的生活,她說:「哪有 甚麼坐月子啊,沒坐好月子,連兒子都沒奶水可以喝,小小的時候,也沒牛奶可 以喝,ㄧ個月左右就開始喝豆漿。」
媽媽生產的時候,大概也是這樣的情況吧!所以同樣沒坐好月子的母女倆 人,也同樣有營養不良的子女,阿雪間接的藉由這樣的敘事去帶出自己在婚後的 情況;當阿雪以媽媽述說對阿雪的憐惜,不捨為開頭,是用做一種表達,陳述自 己對兒子的一種愧疚。只是,這樣的愧疚來自於做母親的意願,而是有其他外在 的因素,這樣外在的因素使她說起兒子拿了表姊一塊餅乾,她為了嫂嫂打了女 兒,所以她也打了自己的兒子。
還記得在阿雪年幼的時候有ㄧ次吃白飯的機會,但因為吃白飯所以被爸爸打 了ㄧ頓啊。接著她就道出怎麼吃個白飯這麼平常的事情,也會挨ㄧ頓打
從阿雪的敘事中,顯而易見帶入了母親為人媳婦時的境遇,也帶出了父親的 個性,因此影響阿雪在往後的作為中,表現她的自尊,不願意讓人瞧不起。只是,
誰會瞧不起她呢?
小時候聽聞以及親身經歷的故事,是父親(做為老大)照顧了家裡的弟妹,連 帶母親嫁給父親後,也要一起擔負起照顧小叔的勞務;等到小叔長大後不需要人 照顧了,阿雪一家便面臨被阿嬤趕出去的遭遇:
吃,除了讓阿雪想到嬰兒時期要喝奶。也連帶想到自己的時代背景。
等到阿雪出生的時候,大哥大姊早已幫忙家裡工作了,所以當時的阿雪還發 生了另外一件事
大姊國小三年級以前留在家裡帶小孩,五年級後就跟著戲班去到 處表…我剛出生的時候,因為爸爸生病住院需要人家照顧,所以喝母奶 也沒幾天,然後因為媽媽要去醫院照顧父親的緣故,所以就只好把自己 送給別人了。那時候很多這樣的情況的,也不是賣給別人,所以沒有拿 錢的那一種,就是送給沒有小孩的家庭。去沒有幾天,剛好在外的工作 的大姊(相差二十歲的大姊)回家了,就把我要回來了,否則,就不知道 後來是會怎樣
此處可以繼續深究的內容第一層是長女的模式:「大姊國小三年級以前留在 家裡帶小孩,」第二層則是如果家中人口多,則女兒被他人收養的狀況是所在多 有,所以阿雪說:「大姊回家了,就把我要回來了,否則,就不知道後來是會怎 樣?」
第一層意涵,在第三章中已經做過陳述。讓我們繼續探索第二層。
阿雪之所以沒奶喝的原因,是因為遇上父親生病,母親正值應坐月子的期 間,但沒辦法好好坐月子(阿嬤沒幫母親坐月子了),不僅沒辦法好好做月子,還 要去醫院照顧父親。於是在家裡人手普遍不足的情況下,只好將新生的阿雪送給 別人了。幾天過後,姊姊回來後,覺得是一家人就應該要一起,所以就去將她抱 回來。
阿雪在此對我描述「發生了甚麼事」。一來,我們又看見性別差異對她們不 只是存在而已,而是不斷發生在生活中的事情。二來我們(我與阿雪)創造了值得 記憶的內容。
孩子出生後,是男孩與是女孩,遭遇會不相同;如果是女孩,就會擔負起與 母親一樣的職責—長姐如母,得要承擔許多勞務,若是男孩則有另一番待遇,就 像大哥可以拯救全家人住豬寮的命運而回到阿嬤家裡住;若繼續生產的還是女孩
的話,就會有被送給其他家庭的命運,至於這些女孩送到其他家庭要做甚麼呢?
也就像梅姐的媽媽一樣
我的母親說,說她以前賣給人很糟糕,她賣給人家當養女很糟糕 啊,甚麼事情都要做啊,要做很多事情,沒有書可以念…大概她是二十 幾歲結婚啊,她如果不嫁也是做勞力啊,她在那個養母家,很多哥哥姊 姊,可能有十幾個,都沒有做事,都是她在做,就像是長工一樣(我接 口),對對對,就像是買回去當一個傭人這樣,後來可能就是有人介紹,
介紹給我爸爸這樣子,反正她就是在家裡做,不如你早一點出去成家立 業,嫁給人。
梅姐的媽媽就是送給別人家做「像長工」一樣的勞務,收養她的家庭並非是 因為不孕而想要一個「女孩」,而是將收養來的女孩當做「長工」來養,所以梅 姐的媽媽在養母家:「很多哥哥姊姊,可能有十幾個,都沒有做事,都是她在做。」
而且同樣的思維,並非只適用在「收養一個女兒」上,其實應該也和「娶一 個媳婦」有異曲同工之作法:
阿李說:
我公公那時節也對我很好啦,她常說我很勤勞啊,說我很勤勞啊,那時候給 壓歲錢,給我婆婆一百,給我小姑一百,不,是五十,她們一人五十,給我給一 百,那就是我小孩子還很小的時候,她想說我很勤勞,甚麼事,就等於她一個長 工啊…
只是阿李她公公有這樣一種思維,卻不真的將她當作一個長工來看待。
拉到當時民國四五十年,阿雪阿李成長以及婚配的那個年代,「重男輕女」
是當時的價值觀,養女制度是不論貧者或富者皆會使用的制度,而貧困家庭則是 因為生了女兒無法撫養,送人當養女。而被收養的女性,很深刻的影響了身為一 個人的價值與權利,所以梅姐的母親在考量婚姻的時候,僅只是「大概她是二十 幾歲結婚啊,她如果不嫁也是做勞力啊,她在那個養母家,很多哥哥姊姊,可能 有十幾個都沒有做,都是她在做。」
危芷芬(2001)曾提到家庭內外關係之分,影響了華人對彼此產生不同的期待 與義務,所以梅姐在提到她原生家庭的關係時,刻意強調
因為我的母親說,說她以前賣給人很糟糕,她賣給人家當養女很糟 糕啊,甚麼事情都要做啊,要做很多事情,沒有書可以念,現在七十二 歲啊,所以她就立志,我的小孩,再苦(說的很用力),我也不賣人…
我媽媽她那個親生母親,她生可能有十個左右,都賣她而已啊,她 在中間啊,都賣我媽媽一個而已啊,她每次都會去我們山上,我外婆說 你會不會恨我啊,會不會怨我啊,會不會怪我啊,我媽媽都會說不會啊 不會啊,其實我外婆一走啊,我媽媽眼淚啊,就是流不停,她說,以後 我的小孩再苦啊,我也不會賣人,就算沒有東西可以吃,跟著吃那個雜 糧啊,再苦啊,也不賣人,小朋友一定不賣人。
而梅姐自身也生了三個女兒,沒有兒子,曾經她的妹妹跟她要一個女兒去,
她相當堅持不要,她依循著她父母走過的路:「我的父母親就是很努力,很努力 的生存,嘖,就是怎樣,就是很合作就是了啦,感覺我們就是一群,一群不可或 缺的」其實,梅姐也是在為夫家所存在的傳統觀念而抗爭,所以才會對母親的這 些話語有著更加深刻的印象。
阿蘭也是養女,母親改嫁後,帶走了姐姐卻沒有帶走她:
我爸爸過世,媽媽改嫁,我留在阿婆家,阿叔家有許多小孩,常要 幫忙阿叔帶小孩啊,在台北,媽媽那時候二十幾歲,去跟外婆住,不知 道為甚麼,只帶走姊姊,留我在阿嬤家,跟著去的有奶可以喝,留在阿 嬤家的沒奶可以喝啊,常常哭,我哭,阿嬤也跟著我哭,哭我媽媽改嫁 沒帶我去。
阿蘭的狀況算是過繼給叔叔的,過繼給叔叔,是因為叔叔新婚還沒有孩子,
所以阿蘭也沒奶可以喝,等到後來叔叔有了許多弟弟妹妹,她年紀小小就開始承 擔許多勞務「弟弟、妹妹一大群,都是我帶大的。背後是濕了又乾,乾了又濕的。
整天忙做事,小小年紀啊……。要做茶,採茶,也沒書好讀,頭擺(客語:以前)
人很偏心啊,再苦,男生也有書可以念,女生就沒書可以讀啊」
當養女的要承擔勞務,也沒有書可以念,在在印證當時「重男輕女」的觀念。
那麼阿雪呢?阿雪應當也因為閃過了這樣被收養的命運,所以或多或少就會 刻意留意「生活周遭的養女」的生活境遇吧,像是被收養的女兒也有可能「若養 家對養女不滿意,還可再轉賣」或者是「淪落風塵,成為妓女」等狀況,在日據 時代,以養女為名實則為娼的風氣更是盛行,甚至還有強暴亂倫等對待(游千慧,
2000),到台灣光復後出生的阿雪,說「就只好把自己送給別人了。那時候很多 這樣的情況的…」其實就是反映了當時也依然普遍存在這樣的狀況。至於又再補
2000),到台灣光復後出生的阿雪,說「就只好把自己送給別人了。那時候很多 這樣的情況的…」其實就是反映了當時也依然普遍存在這樣的狀況。至於又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