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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佛念本對羅什本

第一節 新譯《小品》

一、 舊譯對比新譯

例 1:憍尸迦

帝釋天(Śakro devānām indraḥ)不僅是《八千頌》重要角色之一,在第二品更是向 佛陀請法的第一主角,其族姓憍尸迦(kauśika),梵文皆以呼格示之。對此稱號,支謙 很乾脆以單一「釋」字呼之,即便是在第一或是第二人稱字句也以「釋」字表示。此舉 在語義上雖無大礙,但卻抹去稱謂與姓氏的顯著區分。有鑑於釋迦牟尼佛亦稱為「釋」

尊,故而此譯法看在羅什眼中應是頗為不妥,因此羅什亦選擇以譯音詞「憍尸迦」出之。

對此姓氏,佛念直接沿用支讖所出的「拘翼」。蓋東漢至魏晉南北朝,河洛話皆為通用 語,其中包括粵語、閩南語和潮語等。然而「拘翼」一詞,「拘」字無論是潮語或是閩

南音皆念 ku1,粵語則念成keoi1,與梵文 kau 之發音差異不大;「翼」字則有可能念 成 jik6(粵語發音)、iok8(閩南語)、eg8(潮州文言發音)或是 sig8(潮州白話發音),

因此潮音與梵文第二音節śik 發音頗為接近。190此譯音詞雖說與源文相離不遠,但較之 羅什所出「憍尸迦」,不但更接近源文,而且還可對應到所有音節。

190 按:粵語分 9 音,潮州和閩南語各 8 音,羅馬拼音後面數字為音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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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2:五蘊

五蘊是整個佛教核心教義極為重要之術語,分別為色、受、想、行、識。這組截至 羅什之手方成定格的名相,支讖譯為色、痛痒、思想、生死、識,而支謙更是避重就輕,

單以「五陰」一整體概念出之。此五蘊聚,各家對色、想和識蘊所知並無差異,但受蘊

(vedanā)一詞,概括所有痛、癢、酸、麻、冷熱、輕重、大小、脈動等身體感受,可 即便是佛念,對此名相也是束手無策,僅能沿用支讖舊譯。至於行蘊(saṃskāra)一詞,

可大略理解為「行為造作之總和」,是十二緣起法之第二支,總攝過去生生世世延續至 今生之習性,故羅什以「行蘊」出之,取代過去令人「望文生疑」之「生死」蘊。

例 3:有為(saṃskṛta)、無為(a-saṃskṛta)

在第二品,有為(法)191和無為(法)192雖然分別僅出現在其中一兩段經文中,但 卻是般若經不可或缺的名相。有為法指的是由五蘊形成之法,與無為法共同構成一切法 的兩大分類。針對這對術語,自支讖開始幾代譯家,都牽強地以「動」和「不動」作文 章,193佛念雖有竺法護《光讚經》和無羅叉《放光般若經》為參照,但仍無法跳脫動與

不動的概念。鳩摩羅什儘管也是延續此二人所譯,將saṃskṛta 和 asaṃskṛta 分別譯作「有 為」和「無為」,但也不能夠抹滅他名相辨析與微義證解的能力。

例 4:福田(dakṣiṇīya)194

鳩摩羅什以「福田」一詞釋譯梵文的未來被動分詞 dakṣiṇīya。此詞大意為「應該被 供養」或者是「將被供養的對象」。這段經文,須菩提對天帝釋宣說法義,告訴他各個 位階之聖者都不應該安住在應該被供養之念頭。對於「應該被供養」這一句,羅什將其

191 見附檔 1,Vaidya p.19.13-15。

192 見附檔 1,Vaidya p.18.22-24 和 Vaidya p.19.13-15。

193 不在動處止,亦無動處止(讖 429b9-10);不在動搖不動搖處住(謙 482c13-16);不在不動處止,亦 無動處止(念 512b9-10);如來不住有為性,亦不住無為性(什 540b23-24)。

194 見附檔 1,Vaidya p.18.24-25;讖 429b25-26, b28, c1-2, c4-6, 7-9;謙 482c3, c4, c5, c6-7, c8-9;念 512a24, a26-27, a28-29, b1, b3-4;什 540b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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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為「福田」,蓋印度傳統,在家居士供養沙門就是培養福報的行為,而「田」者即 是可耕種之地,能產出未來的糧食,因此將 dakṣiṇīya 翻譯成福田,對於農耕社會而言 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對於 dakṣiṇīya 一詞,前三位譯者皆無所出。

例 5:無餘涅槃

人之生死皆屬自然。道家為求超越生死而寄望修道成仙,佛教則旨在證得涅槃

(nirvāṇa),其詞源意思為「被吹滅」,表示熄滅了世間貪、嗔、癡之火。涅槃的境界,

又分為「有餘涅槃」(sa-upādisesa-nibbāna)和「無餘涅槃」(anupadhiśeṣa nirvāṇa);前 者指阿羅漢在生前已經斷盡一切煩惱,但是五蘊作用仍在,而後者是指不但斷盡一切煩 惱,就連五蘊也完全根除,不受後有,相等於「般涅槃」(parinirvāṇa)。關於「涅槃」

一詞此經多有提及,但「無餘涅槃」此一概念,第二品僅出現一次。195針對parinirvāṇa 一詞,支謙取其詞源之意,以「便滅訖」出之,支讖和佛念皆以譯音成「般泥洹」,但 是對於anupadhiśeṣa nirvāṇa 一詞,卻略而不譯。再說譯成「滅訖」雖達表意功能,但在 梵文,表示死亡或是滅盡的詞彙不少,因此「 滅訖」的確不足以表示 parinirvāṇa 之意。

羅什雖然也以譯音「般涅槃」翻譯此詞,但一來「般涅槃」早有譯例,再如實將anupadhiśeṣa nirvāṇa翻譯成「無餘涅槃」,更可清楚表達此類涅槃之特性。

例 6:如幻如夢

如幻(māya-upama)與如夢(svapna-upama)可謂如影隨形的持業式複合詞,與佛 教之無常法性極為契合,故佛陀經常以夢幻曉喻,其中與般若經息息相關的《金剛經》

與《大智度論》亦有以夢幻暢演法義之片段。在《八千頌》第二品亦有好長一段經文,

不斷以夢幻宣法,一路破除修行者對眾生、聖者、聖果位、佛法及涅槃等概念之執著。

195 見附檔 1,Vaidya p.18.24-25。

92 196這段經文從頭到尾,佛念等前朝三位譯家不知何故都僅譯出「如幻」一詞。對此,羅

什如實譯出這對詞彙,不但顧及源文修辭,更有強調法義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