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六章 我國能源使用現況

第二節 道路用能源消費現況

我國歷年來道路用能源價格低於亞洲鄰近各國,更遠低於歐洲國家,2009 年我國柴油每公升 0.720 美元,無鉛汽油每公升 0.823 美元,丹麥與德國柴油與 無鉛汽油價格約為我國之 2 倍,日本汽柴油價格則約為我國之 1.5 倍172

圖 17 2000 年至 2008 年我國柴油非商業用消費價格173

圖 18 2000 年至 2008 年我國無鉛汽油非商業用消費價格174

172 2009 年丹麥柴油價格每公升 1.459 美元;無鉛汽油每公升 1.767 美元。德國柴油價格每公升 1.514 美元;無鉛汽油每公升 1.799 美元。日本柴油價格每公升 1.106 美元;無鉛汽油每公升 1.285 美元。IEA, supra note 102, at 329, 331, 486, 488.

173 IEA, supra note 102, 401.

174 IEA, supra note 103, 402.

113

兩個圖形顯示在柴油與無鉛汽油之間,前者課與之稅額較低,在近年來國際 油價日益上漲時,柴油稅額與柴油本身價格差距越趨擴大,2008 年柴油本身價 格已超過柴油稅額的 4 倍;無鉛汽油本身價格則超過無鉛汽油稅額之 3 倍,由於 能源消費價格與運輸工具選擇具有直接影響關係,較低的能源消費價格使我國道 路用能源消費者並未感受到極大的負擔,消費者目前仍以舒適便捷為交通工具選 擇的主要考量。惟圖形所顯示的汽柴油稅率僅包含對能源製造者及進口者所課與 之稅費,並不包含公路法第 27 條所規定之汽車燃料使用費之費率,因該稅費之 徵收方式為隨車徵收,是以不列入汽柴油價格及稅費計算中。

道路運輸部門於運輸工具選擇上,可分為公共運輸(如公車、捷運、鐵路等)、

非機動運輸(步行及自行車)以及私人機動運輸(機車及自用車)三大類,圖 19 為 98 年台灣所有旅次之相關運具使用率,其資料來源整理自交通部統計處台灣地區

「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該調查之各縣市有效樣本至少 1,067 份。圖形 顯示我國民眾於交通運輸工具使用上最為偏好機車,佔 49%,其次為自用車,佔 24%,公眾運輸工具則為第三選擇,佔 9%,市區公車、交通車、公路客運、國 道客運及計程車均屬於公眾運輸工具,使用能源為汽油及柴油;捷運以及鐵路使 用能源為電力;步行及自行車不使用能源,最為環保,約佔 13%,以能源使用角 度而言,使用汽油及柴油之交通工具為主要運輸工具佔 82%。

圖 19 民國 98 年運輸工具使用比例

資料來源:交通部。

114

以機車作為交通運輸工作主要是因為我國地狹人稠,通勤者之工作地點通常 位於機車移動距離可達範圍內,且機車具有輕巧省油之特性,此種特性使我國交 通工具使用異於 OECD 各國之交通工具選擇,表 19 為民國 91 年至 98 年每千人 小客車以及機車數與 OECD 國家每千人小客車數之表較表格,從表格中可知,

91 年至 96 年我國每千人擁有之小客車數量逐年增加,及至 97 年與 98 年受金融 風暴影響小客車數量略微下滑,而我國每千人擁有之小客車數遠低於其他 OECD 國家,但每千人擁有之機車數卻是相當高,幾乎達到每人均擁有一台機車。現行 稅費對道路用能源課與各種不同的租稅以及規費,規費轉嫁於消費者後,使道路 用能源(主要為汽油及柴油)之終端價格為所有能源中最高,使用汽油與柴油者為 汽車與機車,汽車又遠比機車耗費更多的能源。未來若課徵能源稅,加重道路用 能源之稅額,在公眾運輸系統尚未全面建制之下,是否會使我國公路交通工具由 汽車大量轉為機車,此種交通工具選擇的轉向是否合於我國節約能源政策與交通 政策,應在制定能源稅法時,將我國特別的交通工具使用比例納入考量。

表 19 我國與 OECD 主要國家每千人私人汽機車數量

中華民國 美國 英國 法國 德國 日本 韓國

機車 汽車

91 年 222 446 489 541 420 205 92 年 818 229 467 440 492 541 433 215 93 年 845 238 465 451 494 546 441 218 94 年 872 247 461 457 494 550 441 230 95 年 888 249 496 565 447 240 96 年 902 249 451 463 498 566 450 248 97 年 916 246 451 462 495 451 98 年 924 222 446 489 541 420 205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