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日治時期臺灣語教科書之研究-以《臺灣語教科書》為例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日治時期臺灣語教科書之研究-以《臺灣語教科書》為例"

Copied!
11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台灣文化及語言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姚榮松 博士. 日治時期臺灣語教科書之研究- 以《臺灣語教科書》為例. 研究生:賴欣宜 撰 100 年 01 月.

(2) 日治時期臺灣語教科書之研究- 以《臺灣語教科書》為例 摘要 日治時期為了因應語言溝通的問題,總督府官方及民間有心人士對於臺語 學習刊物的出版可說不遺餘力,除了有各項專業領域的臺語教科書、期刊之外, 尚成立了不少的研究會。同時,警察制度的實施是日治時期統治臺灣一項極重要 的手段,警察人員是第一線與民眾密切接觸的重要執法人員,其臺語能力的熟達 也自然成為相當重要的條件。 本文透過日治時期官方訓練機構「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所出版 的練習生《臺灣語教科書》,除介紹全書的編排體例、內容之外,並透過其中重 要的「語形教學」部分,分析其教學內容的編輯要旨與內涵;再來則探討當時臺 灣語書面語的形式:包含臺灣語假名的使用情形,在本書裡已有成熟完整的系 統,以及在借音及訓讀字使用的比例上,訓讀字多於借音字,異於一般以臺語為 母語人士的書面作品以借音字為主要手段,是其特色;最後利用語用學當中的言 語行為及合作原則兩套理論,歸納出本書做為以警察為對象的語言教材,所蘊含 建構的權威式的語言風格。 一方面理出本書的特色與價值,一方面可以古鑑今,提供現代的語言教學 材料做參考。. 關鍵詞 日治時期 警察 臺語教學 臺灣語教科書 臺灣語假名 語言風格. 1.

(3) The. Taiwanese. Teaching. Materia. during. the. Japanese. Governance-A Case Study on “Taiwanese Textbook” Abstract. For the difficult of communication during Japanese Governance , lots of Taiwanese Teaching Textbook were published. Futrhermore, the police was a very important governance system , and close to Taiwan people , the skill of Taiwanese became the most thing of concern. After the case study on “Taiwanese Textbook”published by the official training organization, in the writing form: it had the complete and ripe system of Taiwanses Kana , and 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Taiwanese writing, it used the words by their meanings more than the pronouncing . Furthermore, the special vocabularies show the new culture. By pragmatics, tell us how the police enforced their power by the talking style.. Keywords Japanese Governance , Police , Taiwanese teaching , Taiwanese Kana , Taiwanese Textbook , Pragmatics. 2.

(4) 目錄 摘要. 1. ABSTRACT. 2. 目錄. 3. 第一章、緒論. 5.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5. 第二節、文獻回顧. 9. 一、日治時期臺語教育. 10. 二、日治時期針對警察人員的臺語的教材、書刊. 11. 三、日治時期相關教材與臺語漢字表述法之研究. 19. 四、小結. 22. 第三節、研究方法及步驟. 22. 第二章、日治時期的臺灣語教科書之內容-以《臺灣語教科書》為例. 25. 第一節、成書背景-掌管行政業務的警察制度. 25. 第二節、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及《臺灣語教科書》的版本. 26. 第三節、編寫體例及內容要述. 30. 一、第一編 緒言. 34. 二、第二編第一章 基準語形. 38. 三、第二編第二章 基本會話. 41. 四、第二編第三章 臺灣語語法. 42. 五、第二編第四章 會話. 43. 六、第二編第七章 單語類集. 46. 第三節、小結. 46. 第三章、《臺灣語教科書》中的語法教學. 48. 第一節、《臺灣語教科書》基準語形章編排特色. 49. 一、基準語形的章節編排特色. 49. 第二節、《臺灣語法》與《臺灣語教科書》. 54. 一、陳輝龍《臺灣語法》述介. 54. 3.

(5) 二、基準語形與《臺灣語法》參照. 58. 第三節、小結. 59. 第四章、《臺灣語教科書》所使用的假名語音系統及用字情形. 60. 第一節、《臺灣語教科書》的假名符號. 61. 第二節、《臺灣語教科書》借音字、訓讀字使用情形. 64. 一、 《臺灣語教科書》用字整理. 69. 二、借音字類型. 71. 三、訓讀字類型. 71. 第三節、小結. 73. 第五章、警察的教科書-《臺灣語教科書》的語用分析與權力的展現. 74. 第一節、語用學的理論依據. 74. 一、言語行為 SPEECH ACT. 76. 二、合作原則 COOPERATIVE PRINCIPLES. 78. 三、禮貌原則 POLITENESS PRINCIPLES. 80. 第二節、《臺灣語教科書》的語用功能類型試析. 81. 一、警察勤務中言語使用需求. 81. 二、 《臺灣語教科書》第四章會話內容概要及語用分析. 82. 第三節、小結. 92. 第六章、結論. 94. 參考書目. 97. 書影. 101. 附錄. 102. 4.

(6)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自西元 1895 年至 1945 年,日本統治臺灣五十年間,或為治理之便,或為學 術研究之由,不論官方或民間皆出版了許多臺灣語言教育相關刊物,根據洪惟仁 整理〈日治時代臺灣漢語文獻目錄〉1(洪惟仁 1996:376-382) ,共計有 139 種出 版物,當中包含日常會話入門、教科書、日臺/臺日辭典、韻書、專業用語(如 林業用語、戶籍用語)等,整個日治時期可說從未間斷地進行出版,成績斐然。. 警察制度的施行,是日治時期一項重要的研究議題。中日甲午戰後,自明 治 28 年(1895)日本接收臺灣起,為利於建立殖民地之秩序,首任總督樺山資 紀(在位 1895.05~1896.06)即在臺灣設立警察制度,在歷任總督的治理之下, 直到昭和 20 年(1945)日本戰敗,警察制度的實施可說是整個日治時期對臺灣 人民影響最直接且全面的統治手段,總督雖攬有治臺大權,對一般民眾來說卻是 天高皇帝遠,直接與民眾接觸的「巡查大人」才是臺人眼中的總督及「土皇帝」, 警察儼然成為總督的化身(黃英哲 1994:230)。警察名目分類之多、所掌職務 之廣、權力之直接,除了我們所熟知的犯罪處置以外,下自戶口行政、衛生交通, 上至思想經濟,百姓的事務可說無所不管,並以自清代所延續下來的保甲制度配 合輔助警察、以漢制漢,在這樣緊密的管理之,下使得當時的臺灣堪稱為一個「警 察王國」。 1. 其收錄自 1895-1945 日治時期在臺所出版相關閩南語及客語之著作及雜誌,不含單篇文章。 5.

(7) 然而日本接收臺灣之初所碰到的一個重要的問題,便是語言不通。當時因 臺灣本為清國屬地,隨樺山資紀來臺的代總督府學務部長伊澤修二便認為臺灣理 當懂得中國官話,孰料抵達臺灣之後才發現原來臺灣人民不通官話,不僅其所編 著的《日清字音鑑》派不上用場,隨近衛師團而來的陸軍通譯也無法溝通,僅有 一名英人與臺灣人的混血兒吧連德可用英語充作翻譯(藤井彰二 2000:94) ,透 過不同語言來來往往的翻譯,相當不便。由是,為解決語言問題以便於各項統治 措施的推行,總督府積極展開土語(包括「福建語」 、「廣東語」 、「蕃語」,本文 僅討論「福建語」 ,以下簡稱「臺語」)的教學與研究,目的除了培養師範教育人 才以外,主要的對象還有日本統治階層,同時也要臺人學習日語,而廣設各式各 樣的教學機構(許雪姬 2006:6)。. 遠在日本統治臺灣之前,臺灣島上就有一群來自西方的傳教士,同樣面臨 語言不通的問題,為了達到傳教的目的,不但在閩南語研究方面有相當可觀的成 績,也藉由教會羅馬字的使用,留下許多可貴的書面資料,對後來日本政府在制 訂臺灣語假名或各項臺語研究上,也提供了重要的幫助,為此伊澤修二甚至曾向 長老教會的巴克禮(Thomas Baeclay)牧師請教有關語言教育的問題(張良澤 1998:519) 。不同於教會人士學習臺語的目的是為傳教,日人學習臺語只是作為 一個過渡的手段,其終始目的還是要在臺灣島上推行日本語,即「國語普及」的 語言同化政策(吳文星 1987:4),然而卻也因此促成了日治時期的臺語教育 2. 2. 根據洪惟仁 1994:61-63,日治時期的臺語教育主要是針對日本人,但初期對臺灣人的日語教 6.

(8) 以及語料的保存,更有諸如各式會話用書、字辭典、雜誌刊物等的出版,為日治 臺灣的五十年間留下不少極具價值的文獻資料 3 。. 回到前面所說的,為了建立完善的警備制度,就需要訓練有素的警察人員。 當時第二任的總督桂太郎(在位 1896.06~1896.10) ,已把臺語的學習也列入施政 方針之一:. 通曉人情風俗語言,方能達到地方行政之目的。是故,教導當地人學 習國語(即日語)之同時,官員亦當儘量努力研習臺灣話。尤其警察 、稅吏之類與人民有直接關係者,更當如是。 (引用自井出季和太《臺灣治績志》第 254 頁) 4 當中便指出學習臺語應作為警察人員的要務之一,明治 31 年(1898)臺灣總 督府設立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各州廳設巡察教習所,是為培育警察的機 關,除需素行良好、體檢合格以外,種種學科當中即包括了臺語學習,並且尚. 育仍編著了相關的對譯教材,只其目的並非為了讓學生學習臺語,而是遷就日語語法使協助其理 解日語意義,因此史料價值反而不如對日人的臺語教科用書。 3. 本文中所談論到的臺語教材以及臺灣語假名的出現,其主要使用對象是日本人,例如同樣在同. 化政策的背景之下,昭和 10 年(1935)所出版《警察官對民眾臺語訓話要範》中的〈同化政策と 警察官の語學力〉(小野西洲 1935:178-180)一文,強調「取內地延長主義行同化政策」乃是 為增進「百姓融合親睦」 ,因此將此一真意傳達給百姓是極重要的事,而最有效便是透過「不時 與本島人親近,本底有指導教化的責成在得」的警察官之力,藉此強調警察官學習臺灣話的重要 性。相對之下在本島人方面,基於國語教育的推行,由臺灣人自行推動的「臺灣話羅馬字運動」 則遭遇較多的阻礙,例如蔡培火自大正 11 年(1922)起在臺灣社會推動臺灣話羅馬字,卻頻頻 遭受總督府的干預與打壓,直到昭和 6 年(1931)在東京接受前總督伊澤多喜男的勸告,才研發 以羅馬字加上日本平假名等表記符號謂之「臺灣白話字」 (陳培豐 2006:336-337) ,相較之下由 日本人研發推行的臺灣語假名,由當時的語言學家小川尚義修訂過後,便廣泛地應用於各類出版 物,在此一差異的背景之下,面對日治時期臺語教科書時,當區別其背後寓含的立場及態度之不 同。 4. 轉引自(黃英哲 1994:236),引文底線為筆者自加。 7.

(9) 須通過試驗才得以錄用,由是臺語能力對於警察的重要性,可見一端。. 承前所述,日本政府乃將對日人的臺語教育視作一種統治的過渡手段,根 據大正 9 年(1920)第一回臺灣國勢調查結果,164000 餘在臺的日本人能說臺 語者有 15760 人,而統計土語講習所(50 人)、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14255 人)、總督府講習員(264 人)、國語學校(741 人)、日臺語學校(600 人)、臺 灣語學校(25 人)等起始年度不一的臺語教育機構的總學習人數有 15935 人(不 計其他臺語教學單位),其中又以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的執法人員數量為最, 佔了總學習人數將近 90%的比例,並且從兩者幾乎相符的數字可得知,在臺日本 人的臺語能力基本上是透過正式教育而非自然習得(洪惟仁 1994:70-71) ,施行 臺語教育的影響力不容忽視。. 綜觀前文,日治時期警察乃是與臺灣人民最直接相關的統治基層,也是整 個日治時期日本統治臺灣一個極重要的手段,為了能夠順利推動警察治理,警察 與臺灣人民的溝通問題顯得格外重要,於此同時日本政府對於警察的臺語能力也 有所要求,並設置專門的教育機構,而總督府以外也有其他不論是官方或是民間 單位,如各地法院的臺語研究會、私人臺語班、通信講習會等(洪惟仁 1994: 70),在進行臺語的教學與研究,透過這些機構及其出版物,作為與臺灣人民直 接接觸的警察是如何學習臺語?學習的內容是什麼?便引發了我的研究動機。根 據李幸真的整理,日治時期警察最常見的臺灣語學習方式有三:一、透過共同的 漢文基礎,直接向臺灣人學習臺灣語,二、透過特定機構學習臺灣語,三、臺、 8.

(10) 日語譯本的學習教材(李幸真 2008:75) ,其中所留下最具體的資料便是語言教 材,這種種透過當時的書面文獻得以保留至今,一方面可以研究臺灣距今 60 年 前的臺語,以及當時日本人於臺語書寫上的發展與成就,另一方面也可以從中反 映出當時的社會背景、警民關係,從另一種生活化的角度來看警察制度的發展情 形、如何深植臺灣底層。. 有了以上的動機背景,在研究材料的選擇上,與警察相關的著作當不只一 部,本文以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出版之《臺灣語教科書》 (1944 改訂第 11 版) 5. 為對象,取其乃總督府警察培育機構所出版之官方教科書,時間是日治後期,. 當時的臺語書寫已發展至一定程度,並且是目前可見記錄上整個日治時期出版的 最後一本臺語教材,別具時代意義,而其他同質性的臺語教材,將在接下來的文 獻回顧當中先做簡單的介紹。. 第二節、文獻回顧 以日治時期針對日人臺語教學的教材做研究者並不常見,大多是針對教育 制度面,本節將筆者所見相關研究資料分成三類,一是對日治時期臺語教育進行 探討者,一是除了《臺灣語教科書》之外,日治時期相關的臺語教材、書刊,一 是日治時期臺語書寫相關者:. 5. 本文若未特別註明其版本者,皆以研究對象此 1944 年發行改訂第 11 版為主。全書已由中央圖. 書館臺灣分館臺灣學研究中心,日治時期圖書全文影像系統進行數位化,可自行前往下載: http://www.ntl.edu.tw/ 9.

(11) 一、日治時期臺語教育 這類研究以當時施行臺語教育的概況為主。. 1.洪惟仁〈日據時代臺語教育〉1992. 本文由伊澤修二與臺灣的殖民教育談起,以歷史的觀點略述日治時代教授 臺人日語教材中的臺語對譯、對日人的臺語教學以及臺灣總督府的臺語研究等, 可供瞭解日治時期臺語相關教育施行的大致狀態。文中雖提及警察官及司獄官練 習所的授課情形,但也僅止於簡要的介紹而已。. 2.陳恆嘉《日本の領臺期に於ける臺灣語教育と研究の一考察》1993. 本文介紹了國語學校及師範學校中的臺語教育,以及其他教育體制中(如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學校體制外(如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的臺語教學情 況,並整理了臺語教育相關文獻,有助於瞭解日治時期臺語教育的全面性。在學 校體制外的臺語教育一章中,除了介紹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的設置與運作外, 並指出其臺語學習及研究乃是因應勤務的必要性,目的是較為實用及實際的。. 3.江秀姿〈日本領臺明治時期之臺語教育:教員講習所及國語學校為主〉2007. 較之前揭二文是對日治時期的臺語教育全面性的介紹,本文特指針對日治 初期的教員講習所及國語學校為主,是當時教授臺灣人日語的日籍教師的臺語教 學情形,對於教學的情況與程度考核有較為清楚深入的分析。. 10.

(12) 此外,針對日治時期日本警察臺語教育的相關研究則有:. 4.李幸真《日治初期臺灣警政的創建與警察的召訓(1898-1906)》2009. 本文對日治初期臺灣警察的召募與訓練做了深入的研究,從教育訓練機關 「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介紹起、臺灣人巡查補的引進,並專章探 討警察人員所受的臺灣語課程以及對加強員警學習意願的「臺灣語通譯兼掌者制 度」,對於瞭解當時在臺的日籍警察人員學習臺灣語的背景有清楚的勾勒。. 5.許雪姬〈日治時期臺灣的「通譯」〉2006. 文中介紹日治時期新興的通譯一職的養成與任用,以專職官方或私人等的 通譯者為探討對象,並指出在警察機關中「因下級警吏皆須練習土語,或如巡查 補本身即由臺人擔任,因此警察機關反而不設正式的通譯而由警察本身兼任,此 特別設有所謂『土語手當』(津貼),以示鼓勵。」(許雪姬 2006:42),可見警察 人員所具備與專業通譯人員相當的臺語能力。. 二、日治時期針對警察人員的臺語的教材、書刊 日治時期所出版的臺語教材當中,除了《臺灣語教科書》之外尚有數種針 對警察人員編寫的材料,底下以洪惟仁〈日治時代臺灣漢語文獻目錄〉所列書目 為基礎,並且得見於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及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特藏,挑選 其中以警察人員為對象者,簡單介紹其特色。. 期刊類: 11.

(13) 1.《臺灣語學雜誌-語苑》 ,臺灣語通信研究會,臺北,1909 年 8 月~1941 年 10 月,2 卷 8 號~34 卷 10 月號 6 。. 據吳守禮《近五十年來台語研究之總成績》 ,指出本刊物乃是在台日警自習 台語唯一的刊物,維持最久,直至日據末期(吳守禮 37),《語苑》雜誌創刊於 明治 41 年(1908),以月刊形式發行,目前僅從明治 42 年(1909)第 2 卷 8 月 號起得見 7 ,由設置於當時臺北地方法院通譯室之下的「臺灣語通信研究會」編 輯出版 8 ,至昭和 16 年(1941)10 月為止共計 34 卷,同年 11 月起因戰亂之故 更名為《警察語學講習資料》,依舊以月刊發行。. 《語苑》的內容相當豐富,從吳守禮的記述便可見其端: 此為在台日警自習臺語之唯一刊物。維持最久,直至日據末期。 初期之託事較富於方言資料,除刊載「通信教授臺灣語講義」 「日台會 話問答」連續數年,積成專書外,其他散載:警察、防疫、司獄、醫 務、郵便、稅務、田園調查、銀行、衛生、民事調停、商業、害蟲驅 除、埤圳、登託、役場(區公所也) 、糖業、旅行、農會、茶商、財務、 保甲等各方面各般用語,以至於文官考試、考題、解答,均有所類集, 並加以音秩。長文之小說、劇本,亦收幾篇。又,笑話、俚諺之譯解, 臺語語源之探討,凡可資學習實用臺語之文字無所不載。稍屬例外者, 有荀子勸學篇,韓愈祭十二郎文等幾篇音注譯解之文言文。因全加音 注,今已成為,極可珍貴之語音資料蓋當時漳、泉、廈之別,比現今 猶較明辨也。(吳守禮 37~38) 6. 筆者所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所藏,僅由第 2 卷第 8 號起得見,故在此處亦僅由第 2 卷第 8 號. 列起。 7. 據《語苑》第 30 卷 3 月號誌言〈本會使命の遂行に向つて邁進せん〉一文所提及: 「我語學雜. 誌の濫觴とも言ふべき土語叢誌は遠く明治四十一年に創刊せられ、それが臺灣語學雜誌となり 本語苑と改まり今日に至る。」 ,乃指出創刊之始為《土語叢誌》,後方改制為《臺灣語學雜誌- 語苑》 ,未詳知起迄卷號。 8. 所屬地方法院通譯室乃隨刊物主事者的更迭而有所變換,如覆審法院、高等法院。 12.

(14) 除了刊物內容本身相當紮實之外,在各期卷頭的誌文並時常強調臺語能力 與警察人員的重要性,尤其日治後期中日戰爭的爆發及皇民化運動的實施,對警 察的臺語能力益發強調 9 。. 發行期間因為昭和 12 年七七事變發生,影響刊行的內容走向,相較於原本 的多元,由 30 卷 8 期起,開始針對「戰爭」及「皇民化」等「非常時局」的情 勢為主要內容 10 ,並於 31 卷 11 期起大改版,以「經濟、外事、高等、衛生、保 安、刑事」等主題為刊載主軸,在終刊 34 卷 10 月號發刊詞〈語苑終刊に際して〉 , 表示本刊自第 31 卷 11 期起據警察當局的要求開始三年計畫,以前揭六項主題, 為對應新體制而做成的資料做為翻譯連載的內容,今連載完畢,並為應戰局,加 強皇民化的目標,才改以簡易、實務用為重點編排,改題為「警察語學講習資料」 發刊。. 各主題語學教材多以「漢字加註臺灣語假名」及「日語」對譯的對話語句 或單篇文章形式呈現,初期如第 2 卷 8 月號刊末對會費方面的「誌告」 ,便提及 該誌異於普通的雜誌,在排版上因附有假名注音而需較高經費。. 2.《警察語學講習資料》 ,臺灣語通信研究會,臺北:高等法院,1941 年 11 9例如昭和 13 年第 31 卷第 12 號〈本島警察と臺灣語〉警務局警務課長細井英夫、昭和 16 年第 34 卷第 2 號〈益々必要化せる警察官の語學力〉(未標作者)、同卷第 3 號〈時局下警察官語學 の必要を痛感す〉南投郡警察課長大木正夫、同卷 9 月號〈警察官臺灣語熟達の急務〉(未標作 者)等,都深刻地提出了臺語能力與治安維持的重要性以期勉警察人員。 10 例如 30 卷 8 期《非常時局島民須知正確情報》、30 卷 10 號《警察官講習獨習用國民精神總 動員實施說明資料》 、30 卷 12 號《皇民化意識強化說明資料》 、31 卷 5 號《皇民化意識強化說明 資料》等主題標目。 13.

(15) 月 15 日~1942 年 6 月 15 日,34 卷 11 月號~35 卷 6 月號。. 本刊是承接《語苑》繼續發行的月刊,共計發行 8 期,卷期號仍接續《語 苑》,故第一期為 34 卷 11 月號。因戰爭進入緊張階段,改制後該刊首月號發刊 詞,由警務課長宮尾五郎發表〈語學の上達を期待す〉 ,表明「日支事變」以來 時局情勢的急變及南方形勢的逼迫,對臺灣的使命更為加重,而為防範事變以來 於島內各地釀發的「陰謀事件」 ,勢必多勞警察人員,尤其精通臺語的重要性, 由是便將「臺灣教育機關誌」的《語苑》從當月號起改題「警察語學講習資料」, 以期在此非常時期提供警察人員更有益的語學資料。. 由於時值戰爭期間,從篇目上很明顯地充滿皇民化以及戰爭相關的內容, 例如〈臨戰體制下注意用語〉(34:11)、〈皇民精神涵養訓話〉(34:11)、〈防諜注 意〉 (35:1)等,每一期並收有鼓勵及肯定警察人員語學能力的卷頭語 11,尤其是 民眾陳情聚會演講的場合,要其旨意,於耳於口,非臺灣語不能切合民眾的「真 心」 ,充分表現此類警察語學書刊的重要性,加深讀者學習的使命感,惟卷期 35:3 乃通篇刊載小野西洲所著〈續臺灣語虎ノ卷(上)〉 ,收錄雅俗兼備、富含臺灣民 間俗習慣的語集;連載性的教學篇目則有〈福建語速成講習資料〉及〈講話練習〉 , 餘者多為散篇主題,如〈行政即決處分取調用語〉 (35:3) 、 〈生豚密賣取締〉 (35:6) 等。語學教學的文章,其書寫形式以一貫漢字標註臺灣語假名對譯日語、語法字 11. 由 34:11 起,除 35:1 為年頭祝辭之外,其篇目依序為: 〈語學の上達を期待す〉、 〈決戰時下警. 察官語學の實力〉 、〈語學重要性の真意〉 、 〈臺灣語精通の必要はここにある〉、 〈言語と指導〉、 〈警察官のみ語學堪能益加重〉 、〈本音を聽くため臺灣語を〉。 14.

(16) 詞註釋等方式進行。. 此類的連續性講習刊物,與單行本的書籍性質不同,內容龐雜而豐富,並 跟進時事的變化,作為教科書刊以外的補充講習資料,不論是語法的學習、單字 量的擴充以及臺灣風土民情的瞭解,都相當有益。. 單行本:. 1.《警務必攜臺灣散語集》 ,御幡雅文,臺北:民政局警保課,1896 年 3 月, 59 頁。. 本書是日治時期出現最早專為警察人員編寫的語言集。作者御幡雅文自序 謂受警保課之囑託而編輯此語集,以資警務執行交涉的功能。. 內容僅分為散語集十章、問答十章 12, 「散語」顧名思義乃不成篇章的句集, 「問答」則依主題為一則事件的警民訊問,形式上只有假名注音的臺語日語對 照,並未多加註解單字或詞義。而除了在例言當中及目錄之前,有對假名的注音 及發音方式提出特例的說明之外,並未對臺灣語有更深入的教學。. 由於編成於日治初期,不論在臺灣語假名的使用或訓讀字的使用上,皆較 不成熟且並未標註聲調,用語也較為生硬,因為做為攜帶性語集的緣故,篇章的 構成亦顯得簡略。 12. 散語十章內容為:數目類、時辰類、天文類、地理類、人倫類、身體類、房屋類、器具類、. 衣服類、襍諭類;問答十章內容為:竊盜犯案、查訊路照、詢匪招實、偷衣變賣、夥謀搶財、相 毆被傷、查問軍器、醫勸衛生、捕匪探情、相議通曉。 15.

(17) 2.《警察會話篇》,林久三,臺北:臺灣日日新報社,1904 年 5 月 20 日, 472 頁。. 從本書的緒言可以得知,作者林久三為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教 官,當時並已擔任練習所的臺灣語教師達三年之久,本書針對在臺警察官吏執行 勤務之時可能遇到的狀況,與練習所的臺灣籍囑託張柏堂、謝汝銓兩人共同商議 翻譯成臺灣話,編寫假設性的對話,以提供職務之便。. 全書分做三卷,第一卷有臺灣語發音心得、單語及會話,第二卷及第三卷 僅刊載會話。發音心得除了文字介紹臺灣語的常音、鼻音、出氣音、聲調之外, 並附有舌位發音圖、聲調練習圖,仔細地介紹了發音方法及特殊假名符號,並針 對「字音(文讀)」 、 「語音(白話)」做叮嚀,也提出在書寫習慣上「本字」 、 「借 義」 、 「借音」等三種情形。單語則羅列了數目、曆日及時令、代名詞及人倫稱呼 等四個部分的基本單字。主要內容(詳目參看註解 13 )採對譯方式針對警察勤務 編寫情境對話,描寫極為生動,但未有語法的解說。. 若與前述散語集相較,從發音介紹到內容的書寫,臺灣語假名的使用也另 成系統,並標上了聲調符號,用語無生硬感,編寫體例上更為完整,勤務內容的. 13. 除發音心得及單語之外,各卷所收會話主題如下,第一卷:戶口調查ノ事、街路警察ノ事、. 阿片警查ノ事、樟腦及食鹽取締ノ事、清國人取締ノ事;第二卷:衛生警察ノ事、墓地埋葬取締 ノ事、屠獸取締ノ事、獸疫警察ノ事、保甲ノ事、銃獵取締ノ事、遺失物ノ事、艀船營業取締ノ 事、違警罪目標準;第三卷:強盜殺人取調ノ事(其一至四) 、賭博犯即決ノ事、賍物故買者取 調ノ事、毆打創傷事件取調ノ事、強盜難屆ノ事。其後並有各章「散語」,以資讀者學習重要詞 語。 16.

(18) 分類也更為詳細。. 3.《刑務所用臺灣語集》 ,金田祝藏,臺北:新高堂書店,1929 年 9 月,466 頁。. 本書乃是為刑務所人員所編纂的實務會話集,緒言中表示部分章節可供警 察人員學習參考,從內容上來看 14,主要的對話對象是已被捉拿待審、已入監及 服勞役的犯人,文中皆以「號頭」(即號碼)稱呼犯人,描寫情境生動,不難發 現其與警察人員教科書的差異,在於後者主要是針對一般民眾「預防性」的管理 及行政事務,對竊盜賭博、強盜殺人事件的嫌疑者取調等,性質不同。. 全書分做四章,第一、二章講解臺灣語的發音、特殊假名及聲調、變調等, 與前揭《警察會話編》內容大同小異,而又加以詳述。主要內容第三章用語及第 四章工場用語,在正文部分以臺日對譯的方式呈現,後附字詞解釋的備考欄,囊 括字義、詞義與語形的教學,臺語教科書的編排已建立更成熟完備的模式。. 4.《警察官對民眾臺灣語訓話要範》 ,小野西洲,臺北:臺灣語通信研究會,. 14. 除第一章「發音」、第二章「音調」之外,主要內容第三章「用語」共十八節:動作ニ關スル. 常用語(其一~其三)、身體檢查ニ關スル用語、在房中ノ心得、被疑者(被告人)ニ對スル用 語、差入(衣類、臥具、書籍、食料等)ニ關スル用語(其一~其二)、辯護人選定ニ關スル用 語、上訴ニ關スル用語、再審ノ訴ニ關スル用語、法院留置場用語、收容定役者ニ關スル用語、 接見(面會)ニ關スル用語、作業ニ關スル用語、書信ニ關スル用語、教誨、教育、書籍ニ關ス ル用語、在所者衛生ニ關スル用語、醫療室ニ關スル用語、領置物件下渡ニ關スル用語(其一~ 其二) 、釋放者(保護)ニ關スル用語;第四章「工場用語」共十七節:鍛冶工場、藁工場、塗 物工場、裱裝工場、製靴工場、和洋洗濯工場、竹細工工場、製帽工場、籐細工工場、木工工場、 木挽工場、製本工場、印刷工場、抄紙工場、精米工場、耕耘。 17.

(19) 1935 年 10 月 10 日,257 頁。. 本書與前揭會話教材最大不同點在於,所收錄的內容是警察對人民訓話的 範例文章,而非一應一答式的生活對話,全書分做十二項主題 15 ,各有 1 到 20 篇不等的相關範文,以口語的方式宣導警察人員對秩序的維持,以及培養民眾「愛 帝國之心」等等,作者小野西洲曾任高等法院通譯、臺灣語通信研究會主事、警 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講師,並擔任前述《語苑》雜誌 1935 年 11 月(27:11)起 至終刊 1941 年 10 月(34:10)間的主事,發表著述相當豐富,可說是當時警察 人員臺語教學界的要人之一。. 書中未見序文,書寫方式為每一細目一篇臺語漢字加註假名的範文,後接 國語譯文,沒有教學或註釋,雖不同於一般的臺灣語教科書型態,然而透過本書, 可以對當時警察人員的業務及理想期許,有更多的瞭解。. 5.《警察語學試驗問題及解答集》 ,東方孝義、鷲巢敦哉,臺北:松浦屋, 1935 年 11 月 30 日,535 頁。. 本書是警察試驗叢書第四編 16 ,內容有卷頭語〈臺灣語學上達法〉 、一、巡. 15. 由於細目眾多,在此僅列出其十二編主題:第一編、警察の職務に就いて,第二編、飲食店. 營業者に對する訓話,第三編、一般交通に就いて,第四編、一般衛生に就いて,第五編、保甲 會議席上の訓話,第六編、壯丁團員に對する訓話,第七編、理髮營業者に對する訓話、第八編、 思想取締に就いて,第九編、釋放者保護に就いて,第十編、阿片吸食に關して,第十一編、雜 項,第十二編、修養講話。 16. 警察試驗叢書尚有第一編《向上受驗の手びき》、第二編《甲乙種巡查採用試驗の實際と準備. の要訣》、第三編《警察算數問題解法の秘訣》 、第五編《問題基本とした法制及經濟教科書》等, 18.

(20) 查部長試驗の語學 17 、二、甲特科豫備試驗の語學 18 、三、語學特科採用試驗の 語學、四、甲科生採用試驗の語學、五、警部警部補考試試驗の語學、六、普通 試驗の語學、七、乙種語學試驗 19 、八、甲種語學試驗等九個部分。. 別於一般教科書在緒論部分對臺灣語的介紹,例如聲調、發音練習等, 〈臺 灣語學上達法〉一文則更詳細指導讀者精進的學習之道,例如針對臺灣語的記憶 法,提出了聯想、類似語的比較等,其他如漢文研究的必要、試驗問題的解釋、 語學研究者的座右銘等,提供了許多學習上的建議;正文的試驗部分,則蒐羅了 由大正十年起,歷來在各州廳所舉行的日臺對譯試驗問題,並附上答案。. 透過本書的卷頭語及警察試驗叢書本試驗問題集的刊行,可以看出對警察 人員臺語訓練、學習及考核的重視。. 三、日治時期相關教材與臺語漢字表述法之研究 要推行有系統的語言教育,不可缺乏教材,而教材的寫成更仰賴書寫符號, 以日治時期的臺語教育而言最不能忽略的就是白話漢字以及臺灣語假名,底下介 紹以日治時期白話漢字的形成與以當時臺灣語教材為研究對象者。. 1.楊蕙菁《臺語大成詞彙研究》(2004). 本文是少數針對特定日治時期臺語教科書進行研究者,作者透過詞彙語料 為提高警察試驗成果所出的相關書籍。 17. 下分臺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等五州,及花蓮港、台東、澎湖等三廳。. 18. 下分臺北、高雄兩州。. 19. 下分臺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等五州,及花蓮港、台東、澎湖等三廳。 19.

(21) 庫的建立,進行書中詞彙的「事類」 、 「詞類」 、 「詞構」及「詞頻」統計,指出該 書的詞彙量應屬於初級的語言教材,適用初學者,提供今人做為臺語教學教材編 排的參考,此外在文化方面並分析書中所使用的基本詞彙、方言詞、外來語以及 所反映的行業用語、時代意義等,但並未對其用字及發音方面做探討。. 2.陳君慧《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2002). 1901 年由總督府所出版的《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 ,奠定了此後日本官 方編著臺語書籍在符號使用上的主要依循標準。本文探討該書的「廈門音」音韻 系統、並與《廈英大辭典》做音韻系統的比較、收錄的方音單字音、最後進行該 書與臺灣閩南語對應關係的研究,對於探討日治時期臺語書籍所使用的假名符號 及音韻系統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3.樋口靖〈日治時代臺語漢字用法〉. 本文透過比較日治初期至中後期出版的臺語書籍,探討日文漢字的訓讀習 慣對臺語漢字書寫的影響,作者認為日治時期所出版臺語教學的出版物,其對象 與編寫者絕大多數是日本人,因此這些著作裡的漢字必然也受到日語裡漢字使用 法的影響,然而臺語的書寫亦已有一定的歷史,因此作者也認為,要判斷其書寫 是受日語漢字影響或承繼臺語本身的傳統寫法,有其困難。儘管如此,本文提供 了探討日治時期臺語教材漢字使用規律的一種角度。. 4. 張安琪《日治時期台灣白話漢文的形成與發展》(2005) 20.

(22) 本文的第三章〈土語溫存與土語文字化〉 ,提及即便總督府在政策上極力推 行國語教育,在教育現場逐漸壓縮漢文教學的比例,然而在一般臺灣社會所流通 的依舊是「土語」而非「內地語」的「國語」 ,內地人與本島人的溝通問題並未 解決,因此總督府不得不加上「土語」試驗,作為各級行政機關及教育機構人員 的任用標準。在警察人員方面,明治 31 年(1898)〈巡察看守教習所規則〉、明 治 31 年(1898)〈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規則〉及明治 37 年(1904)總督府所 頒佈〈臺灣總督府廳警察官吏學術講習規程〉等針對警察人員訓練的規則,皆表 達了對土語學習的注重,由是也促成了土語的文字化,臺灣話文的誕生。. 從民間土語的流通、官方的政策性鼓勵學習、以致各種出版物的出現,本 文對日治時期臺語教科書做了相當的介紹,顯示臺灣白話漢文逐漸成熟的發展, 提出臺語教科書與臺灣白話漢文之間相輔相成的關係,但可惜只流通於日人學習 者之間。. 5. 邱雅萍《從日刊報紙「漢文欄廢止」探究「臺灣式白話文」的面貌》(2007). 本文在第四章〈統合中的異端:「臺灣式白話文」〉中以「臺灣語在統治上 的必要」為題,對當時報刊漢文欄的廢止與警察官學習臺灣語做了相關的探討, 指出當時《語苑》的主事者小野西洲為了確保漢文‧臺灣語在統治臺灣不可或缺 的工具性,將報刊的「漢文欄」的性質與「漢文‧臺灣語」做切割,強調臺語能 力的必須性,正如前述《語苑》雜誌乃是針對警察人員學習臺語的重要刊物,一. 21.

(23) 方面站在刊物的立場,一方面也指出,儘管在當時社會上興起「國語獨尊、禁止 臺灣語」的風氣,警察人員的特殊性則不得不保有臺灣語能力的養成。. 四、小結 透過對上述資料的回顧,看到了日治時期的臺語教育、相關書刊雜誌的發 行、以及當時的臺語文書寫,實有相當程度的發展,回過頭來,本篇論文的研究 重點在於警察及其臺語教學,接下來提出針對文本《臺灣語教科書》的研究方法 及步驟。. 第三節、研究方法及步驟 本文所研究的題材是一日治時期由官方訓育單位編纂發行、教授警察人員 臺語的教科書,主要以文本分析法進行,根據全書的內容特色,按原書的章節安 排進行,理出本書的形成、及其實用的功能與作用;其次與同時期相關的語言書 籍、教材等做內容書寫的比較,不使研究觀點拘泥於單一文本,擴充廣度並增加 客觀性;並且透過文化內涵的角度,分析書中警察人員的時代角色。透過上述以 文本分析、比較、文化的透視等研究方法,以求本書的價值所在,管窺日治時期 警察臺語教科書的面貌。. 以章節劃分,研究步驟如下:. 一、首先敘述本文的研究動機與目的、文獻回顧及研究方法、步驟。. 二、其次針對《臺灣語教科書》之成書及編排體例進行剖析。透過本章節 22.

(24) 對研究的文本及其歷史背景有基礎的認識,即關於本書的外圍問題。首先對日治 時期在臺實施的警察制度做背景介紹,包括警察人員的訓育及訓練機關臺灣總督 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使對於本書的適用性有所瞭解。接著介紹本書的編排 方式及內容,並透過書影的輔助,以掌握全書的形式及樣貌。. 三、針對本書的主軸,第二編基準語形,探討其編排的要旨,透過各節的 單字詞、語形解說、俚諺及備考的歸納整理,以及與陳輝龍著《臺灣語法》一書 相互參照比較,瞭解教材語料的面貌及其內涵。. 四、通過對《臺灣語教科書》的會話分析,討論本書所涉及之語用學理論, 並就警察的教科書之指標透視本書所傳達的權力的展現。臺灣語教科書的出現, 最重要的目的即在於促使統治更加順利,而基於統治者的立場所模擬出來的對 話,跟被統治者之間是否帶有一定的權力關係?本章試圖利用語用學的理論與模 型,來分析主要的會話篇章中所蘊含的對立關係。. 五、透過《臺灣語教科書》與東方孝義《臺日新辭書》比較,進行本材料 之語音教學、假名拼寫及用字的討論。包括一、臺灣語的音與調,二、假名音韻 系統,三、訓讀、借音、傳統用字。透過本章節進入探討的第一個切入點,即音 字的紀錄與運用問題。本書的第一編緒言的內容,比較之下發現與東方孝義《臺 日新辭書》(1931)中的「臺日新辭書緒言」及「臺灣語ノ發音」雷同 20 ,而東. 20. 林美秀(2008:228)認為初版《臺灣語教科書》(1932)第一至四章的構成、用例及內容應. 取自小幅修正過的《臺日新辭書》 「臺日新辭書緒言」及「臺灣語ノ發音」 ,筆者將本書緒言與《臺 23.

(25) 方孝義正是警察官訓練所的資深教官,因此極有可能是根據《臺日新辭書》刪減 而成。此外,東方孝義並不屬於臺灣總督府學務課的系統,其所使用的假名記音 及詞彙也略異於總督府系統(洪惟仁)。基於上述兩點,本章節將本書與東方孝 義《臺日新辭書》做比較,以理出其系統性並探討兩者之間的相關性。. 接著探討用字問題。 「借音」一直是臺語書寫不可忽視的一項課題,然而「純 粹的借音字」需建立在使用者聽得懂並發得出該字發音的基礎上(張安琪 2006),因此,單純借音的用法是否能顯現在非臺語母語的日本人所編寫的教科 書上?日本人對使用漢字的訓讀習慣又如何?或者因襲部分傳統的臺語用字?. 六、總結研究成果。透過以上五個步驟,對本書的介紹與音字的研究,得 出日治時期以實用為主的臺語教科書的價值,拋磚引玉,期使更多人針對日治時 期各領域專業的臺語教科書,進行全面研究。. 日新辭書》比較過後,除了部分詞彙的更動(如蕃語→高砂語、日本語→國語等)及篇幅縮減之 外,確是相同的內容。 24.

(26) 第二章、日治時期的臺灣語教科書之內容-以《臺灣 語教科書》為例 第一節、成書背景-掌管行政業務的警察制度 日治時期的「警察政治」 ,乃因警察人員管轄職務之廣而著稱,其形成可由 以下幾點說明:1.警察組織高度統一的實現 2.通過支廳制度巧變「警察管區」為 「行政管區」3.警察對民政事務的廣泛參與 4.利用支廳制度將地方行政警察化 (李理 2007:63-77) ,亦即從軍政時期警察依附於憲兵作為輔助,到進入民政時 期廢止「三段警備制」之後,排除軍方對一般民政事務的干涉,全島歸為警察行 政區,繼而進行地方行政整理、加強警察力量(李理 2007:58) ,使得「總督府 集行政官廳與警察官廳于一身,人民所見所聞的官吏,唯有警察。…在『警察政 治』的框架內,警察對民眾生活的介入程度之深。」(李理 2007:89),再加上 保甲制度的配合,台灣人民可說是活在警察的嚴密監控之下。. 隨著警察制度與行政制度的密切結合,警察是第一線與人民接觸、執行勤 務的人,為了有效地推行警察業務,且因應內地日本與殖民地台灣不同的民俗風 情,訓練培養適合的警察人員便是當務之急,官方的警察訓練機構成立之後,在 課程的安排上除了專業的學科術科之外,語言能力的掌握更是不可忽視的要素。. 25.

(27) 第二節、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及《臺灣語教科 書》的版本 警察制度施行之始,是由日本內地招募人員擔任警力,後為因應大量需求 的不足,並且為了提供適於臺灣社會環境的教育訓練,先是於 1897 年 10 月成立 了「臺灣總督府巡查看守教習所」 ,由中央統一教育再依各縣需求進行人員派遣, 至 1898 年 6 月則又成立規模更加擴張與完備的「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 習所」(以下簡稱練習所),取代巡查教習所(李幸真 2008:25-26)。. 練習所設有甲乙科,甲科培養幹部,練習生資格需有在臺一年以上的工作 經驗,多遴選自臺灣現職警察當中;乙科培養巡查,多從日本各府縣召募而來(李 幸真 2008:27)。從 1908 年練習所的課程安排來看,總授課時數當中無論甲乙 科,「臺灣語」課程的時數都遠高於大部分課程 21 ,也可以從學術科目中看出臺 灣警察所涉及的業務範圍含括了一般警務、戶口、衛生、司法等,顯示練習所在 培養警察時,除了特重語言能力的學習 22 之外,更兼顧從事行政工作的能力。. 在重視臺語能力的情形下,練習所也編著發行了教授臺灣語的教材《臺灣. 21. 甲科的「臺灣語」時數 456,為各科中時數最高者,佔 26 科總時數 1564 的 30%強;乙科的「臺. 灣語」時數 176,僅次於「操練」220.5,佔 19 科總時數 766.5 的 23%強。資料來源《臺灣總督 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及所沿革誌》頁 92-93,轉引自(李幸真 2008:31) 。 22. 「在所有學科當中,最重要的就是臺灣語;因為做為接觸人民的警察官吏若不精通臺灣語,. 就好像聾者一樣,無法與人溝通。為此,練習所特別安排相當多時數的課程,就是期望警察的臺 灣語能力有所速成。」 《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及所沿革誌》頁 91,轉引自(李幸真 2008: 94)。 26.

(28) 語教科書》 ,根據〈日治時代臺灣漢語文獻目錄〉23 所記錄,以《臺灣語教科書》 為名且編著者為警察官練習所者有下列四種版本,並分別可於國立臺灣大學圖書 館及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取得: 書名. 編著者. 發行人/地. 頁數. 發行日期. 1.《臺灣語教科書》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官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397 (臺灣大學) 及司獄官練習所 察官及司獄官 練習所/東京. 1922.12.20. 2.《臺灣語教科書》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官 練 習 所 內 無 名 464 (臺灣大學) 及司獄官練習所 會出版部/臺 北. 1932.03.18. 3.《臺灣語教科書》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官 無 名 會 出 版 部 452 (臺灣分館) 及司獄官練習所 /臺北. 1940.11. 4.《臺灣語教科書》 臺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官 無 名 會 出 版 部 221 及司獄官練習所 /臺北 改訂 11 版 (臺灣分館). 1944.09.20. 這四個版本明顯可以看出其頁數的差別,經比較之後,1922 年版與後出三 版有較大區隔,而後出三版除了內容的增刪或合併之外,實無特殊變化,因此在 這裡僅針對 1922 年版及後出各版本目次所呈現的差異做對照,以便對《臺灣語 教科書》版本的變化有所瞭解。. 1922 年版刊載了出版序及編纂緒言,是後出版本所沒有的,推測應為《臺 灣語教科書》第一版,當中的緒言如下: 本書ハ台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巡查練習生教養ノ為メ ニ編纂セリ是ヲ以テ主トシテ執行警察官吏ニ切要ナル日常吃緊. 23. 洪惟仁所整理《台灣文獻書目解題》第五種語言篇 p.376-382 之〈日治時代台灣漢語文獻目錄〉 。 27.

(29) ノ用語ヲ蒐集セリ而カモ俗間普通ノ語ヲ擇ビ簡ニ就キ要ヲ摘シ 夫ノ高尚難解ノ雅言ノ如キハ一切之ヲ避ケタリ固ヨリ入門ノ階 梯ニ過キス完全ヲ期スル能ハスト雖モ習熟翫味セハ得ル所尠少 ナラサルヘシ若シ夫レ之ガ運用ノ如何ニ至テハ讀者の一心ニ在 ランノミ。 大正十年十二月 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 透過這篇緒言,讓我們得以確定《臺灣語教科書》乃是為了練習所的學生 學習而編纂的,並且以「執行警察官吏」日常用得上、較為通俗的語料為主,不 收較為艱深的「雅言」 ,簡要地敘述了該書的編輯要旨。其內容分做發音、單語、 講話法、會話法及臺灣違警例用語等五個部分,會話法又細分戶口實查、口頭ヲ 以テ為シ得ベキ願屆ニ關スル用語、寄留屆、出生屆、死亡屆、盜難屆、阿片請 賣營業臨檢、阿片吸食所臨檢、阿片弊害矯正、清潔法、健康調查、說喻(放蕩 兒) 、說喻(金錢貸借) 、保甲過怠金處分、暴風雨、洪水、道路修繕、橋樑修繕、 買物、問路時間、寄付金勸誘等二十二個部分,內容皆與後出版本相異,而佔了 145 頁篇幅的臺灣違警例用語也是後出版本所無,可見 1922 年版之後經過大幅 的修訂,使 1932 年版至 1944 年版內容更加完備。. 而後出版本的比較,1932 年版及 1940 年版編排差異最小,由大處來看,皆 為第一章緒言、第二章臺灣語ノ音、第三章調、第四章音便及轉調其他、第五章 講話法、第六章會話、第七章單語類集,而上述一至四章的內容,到了 1944 年 版則合併為「第一編 緒言」 ,第五章易為「第二編第一章基準語形」與「第二編 第二章基本會話」 ,第六章則易為「第二編第四章會話」 ,並且由於當時陳輝龍著 28.

(30) 《臺灣語法》於昭和 9 年(1934)出版,因此在 1944 年版中增添了「臺灣語法」 一章(第二編第三章)。. 由小處來看,則在講話法、基準語形以及會話的章節有明顯的增刪或合併, 1932 年版的「講話法」有 52 節,1940 年版「講話法」為 46 節,到 1944 年版章 節更名為「基準語形」 ,只剩下 29 節。基準語形主要將前兩版原本分節說明的類 似語法併為一節,例如俾hou7、叫kio324,皆為有使役功能的前置詞,在 1932 及 1940 年版分屬兩節,於 1944 年版便合為一節,縮短了大量篇幅。而會話一章, 比較由 1932、1940 年版至 1944 年版,則刪除了阿片視察、養子緣組屆、迷子屆、 屠畜屆、毒蛇咬傷屆、保甲道路修繕監督、竊盜被疑者取調、賭博被疑者取調、 出帆屆、捕鼠買收等十節。內容部分除了縮短篇幅之外則並未有明顯的改寫。. 以上是針對目前所見《臺灣語教科書》四個版本的比較,要之可以 1922 年 版為分界,在內容的編排上有明顯的差異,並且透過 1922 年版所刊載的緒言瞭 解《臺灣語教科書》的發行宗旨,確為練習所學生的語學學習用書。本文所研究 的材料版本為昭和 19 年(1944)9 月 20 日發行、改訂第十一版。時已進入二次 世界大戰末期,在台灣正是皇民化運動如火如荼展開的時期,當時就日本政府的 立場,社會輿論乃禁止臺語的使用,然而在此時練習所尚改版發行本教科書,就 治安的維持與同化運動之間有著不同的權衡,在當時號稱警界唯一警察臺灣語自. 24. 為便於與臺灣語假名相對照,本文拼音採教會羅馬字系統,唯 o͘以 ou 表示,聲調符號以數字. 調號表示。 29.

(31) 習刊物的《臺灣語學雜誌-語苑》中,也透過卷頭緒言的刊載,持續藉由警界上 層官吏之筆呼告臺灣語對警察的重要性 25,即便是在大力推行國語普及的反對聲 浪之下,仍必須維持臺灣語能力的精進,凸顯出警方對臺灣語學習的重視。然而 本書的發行時間雖具有相當的意義,在內容中卻看不見皇民化運動的影子,一般 而言時序進入昭和 12 年(1937)七七事變發生之後,在出版物上都具有濃厚皇 民化運動的味道,推測乃是因為本書內容定版時間早於 1937 年,改版後變動不 大。本書也是〈日治時代臺灣漢語文獻目錄〉中,最末的一筆出版資料,別具出 版意義。. 由於練習所方面對臺語能力的注重,編寫了語言教材,同時為了相符的實 用性,必然以警察業務做為編寫的題材,接下來便介紹本書的編寫體例及內容。. 第三節、編寫體例及內容要述 《臺灣語教科書》以緒言及主要內容分成兩編,及附錄 4 面,含目次頁共 計 223 頁,底下以表格方式呈現本書目次。 第一編 緒言 第一章 臺灣ニ於ケル言語. 25. 以昭和 16 年(1941) 《語苑》第 34 期 2 至 9 月份為例,分別刊載了〈益々必要化せる警察官. の語學力〉 、 〈時局下警察官語學の必要を痛感す〉、 〈臺灣語五六等位には誰でもなれる〉 、 〈民族 と其の言語〉 、 〈語學必要性實感喚起に就いて〉 、 〈警察官各位この努、この成果〉 、 〈言靈の威力 で實踐を促せ〉、 〈警察官臺灣語熟達の急務〉等文章。在〈警察官臺灣語熟達の急務〉一文中舉 了一個具體的例子,大正 11 年(1922)由於臺灣文化協會臺灣語演講的許可,為了確保言論取 締,因此凸顯了警察臺灣語能力的重要性,也顯示了官方之所以重視警察的臺語能力,實是為了 統治者能更準確地「監控」臺灣人的言行,而非基於為臺灣人民的設想。 30.

(32) 第二章 客人語ノ分布狀況 第二 26 章 南部福建語 第四章 臺灣語の音.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常音 出氣音 鼻音 促音. 第五章 臺灣語ノ調. 第一節 八聲及符號 第二節 符號假名. 第六章 臺灣語ノ轉調. 第一節 普通轉調 第二節 特殊轉調. 第七章 臺灣語ノ記述 第八章 音調練習 第二編 第一章 基準語形. 26. 第一節 是、不是 第二節 是、不是 第三節 有、無 第四節 有、無 第五節 有、無 第六節 練習 第七節 要、不、在 第八節 在要、在 第九節 知、不知 第十節 識、能曉 第十一節 能使得、可 第十二節 欲 第十三節 有可、無可 第十四節 練習 第十五節 著、免、不著 第十六節 著 第十七節 有著、能著 第十八節 練習 第十九節 共 第二十節 共為 第二十一節 能 能得 第二十二節 能……得․有處 第二十三節 給․被. 按:原書做「第二章」,應為「第三章」,疑誤植。 31.

(33) 第二十四節 第二十五節 第二十六節 第二十七節 第二十八節 第二十九節. 27. 俾․叫 練習 敢 因為…所以․都是…不即 雖然…總是․卻是…不拘 練習. 第二章 基本會話.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 第三章 臺灣語語法. 第一節 品詞ノ分類及其ノ概要 第二節 文ノ成分 第三節 文ノ成分ノ排列. 第四章 會話. 第一節 戶口實查(一) 第二節 戶口實查(二) 第三節 警邏 第四節 警備 第五節 清潔法檢查 第六節 料理屋․飲食店臨檢 第七節 健康調查 第八節 出生屆 27 第九節 結婚屆 第十節 寄留屆 第十一節 死亡屆 第十二節 轉居屆 第十三節 分戶屆 第十四節 收得屆 第十五節 遺失屆 第十六節 行倒屆 第十七節 轢死屆 第十八節 街路使用願 第十九節 警衛用語 第二十節 盜難屆 第二十一節 說諭. 「屆」有申請之意。 32. 挨拶用語 訪問 職業 身元調查 久潤 座談.

(34) 第二十二節 被疑者押送 28. 第七 章 單語類集. 第一節 數目. イ 數字字音ノ場合 ロ 數字俗音ノ場合 ハ 記帳數字. 第二節 歷日及時令 第三節 名詞. 一 四季 二 天文 三 氣象 四 地理 五 人品 六 職業 七 店鋪 八 身體 九 衣裳 一0 家宅 一一 家具 一二 疾病. 第四節 形容詞 折込ミ附錄四枚 首先就符號的使用方面,書中只要內容是臺灣語者,皆標註假名發音於其 右 29,不因同一字詞出現得多而略去不標。八聲名稱採傳統漢語聲調稱號,聲調 符號則沿用教會羅馬字調號即: 名稱. 上平. 上聲. 上去. 上入. 調號. 不標. /. \. ′. 下平 〈. 下去. 下入. |. 、 リム. 因直寫標於右側而非上側之故,下平^與下去-反轉成〈與|。例:林 〈。 如遇鼻音,則在調號上做空心小圈的形式表示之。. 在變調的呈現上,編者亦不厭其煩地加註符號,對學習者而言相當便利, 28. 按:書影做「第七章」,應為「第五章」,疑誤植 1932 及 1940 年版本之「第七章單語類集」 。. 29. 本文為求行文方便,引用書中臺灣語內容時除非有說明之要,略其假名標音不標,並且為求. 反映假名原貌,以教會羅馬字為基礎,呈現其完整拼音,例:兼、チエヌ chien。 33.

(35) 兩個字以上的詞句會在字與字之間標註「-」以示一個普通變調的詞句單位,如: 納-稅、千-銀 買-厝 萬-銀 買-厝-邊;如遇輕聲變調,則以「=」表示, 如:無=去、滾-水 可-飲=不,可以協助掌握正確的變調發音。. 接下來介紹各章的編寫形式及內容,惟第一編是關於臺灣語的基本知識及 語音、聲調的符號介紹,底下擬做一次介紹,而不細分各章。. 一、第一編 緒言 如前揭目次所呈現,共有臺灣ニ於ケル言語、客人語ノ分布狀況、南部福 建語、臺灣語ノ音、臺灣語ノ調、臺灣語ノ轉調、臺灣語ノ記述、音調練習等八 個章節來介紹臺灣本地通行的語言,包括「內地人」所使用的「國語」三十餘萬 人, 「臺灣語」則又分為「南部福建語」四百六十餘萬人、 「客人語」八十餘萬人、 「高砂語」 (蕃語)十五萬餘人,及「其他(支那語、外國語)五萬餘人;而本 書並不以「客人語」為主,故除了舉出其分佈概略外,通篇以「南部福建語」相 關者做說明。. 其中又將「南部福建語」區別做「廈門語」、「泉州語」、「漳州語」三者, 前者在臺流行最稀,後兩者流行較廣,但廈門語因地理因素,兼有泉州及漳州語 的特徵,而本書一方面為了便於五十音的表記,一方面認為臺灣目前的語言狀況 是「不漳不泉」的混同狀態,故又採用廈門語做為解說的主體。. 在語音方面,編者認為單音節語的臺灣語,特色是形式上較為簡單,不過. 34.

(36) 發音比日本語稍微複雜,並介紹了送氣音(出氣音、有氣音) 、不送氣音(常音)、 鼻音及入聲(促音)等四種具辨義作用的發音特色。. 送氣與不送氣假名符號的區別,在於送氣聲母下加一點,如:. ph(a)パ. ph(i)ピ. ph(u)プ. ph(e)ペ. ph(o)ポ.. 鼻音區分成四,譯其解說如下:. 1.純鼻音,限定於母音以及有母音韻尾的鼻音,表現於鼻音聲調符號,即鼻 化韻-nn,如餡 ann7、衫 sann。. 2.前鼻音,使用ガ行的假名符號,表現於ガ-、ギ-、ゲ-、ゴ-及鼻音聲調符 號,發音時冠上「ン」尾,即軟顎鼻音 ng-,如雅 nga2、硬 ngi7。. 3.父音鼻音,父音即輔音(consonant),原文以「輔音」以及「輔音與輔音相 連的發音」做解釋,表現於ム、ン及鼻音聲調符號,即成音節輔音的 m、ng,如 不 m7、秧 ng,光 kng、當 tng。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條目下還特別小字提醒,這 類發音與元音-u 結合,如 mu、ngu,請學習者小心,點出了日本人的發音習慣。. 4.寬鼻音,不同於「父音鼻音」的成音節輔音 m、ng,在結構上是輔音與鼻 輔音的結合, 「寬鼻音」的三個音作為韻尾則結合了元音,表現於-ヌ、-ム、-ン, 聲調符號不表現鼻音,即鼻音韻尾-n、-m、-ng,如新 sin、甘 kam、工 kang。. 入聲區分為四種:. 35.

(37) 1.舌根促音,用舌根音ン(ng)來解釋其相類似的發音形式及部位,以ク(-k) 符號示之,如岳ガク、(gak8)。. 2.舌頭促音,用舌尖鼻音ヌ(n)來解釋其相類似的發音形式及部位,以ツ (-t)符號示之,如實シツ、(sit8)。. 3.合唇促音,用雙唇鼻音ム(m)來解釋其相類似的發音形式及部位,以プ (-p)符號示之,如納ラプ、(lap8)。. 4.母音促音,解釋為喉部的促音,表現於入聲的聲調符號,如石チヲ、 (chioh8) 。. 在聲調一章,除了前面已介紹過八聲符號的使用,另有由小川尚義所創制、 為因應臺灣語音與日本語音音節相異,新製或須特別說明的符號假名,新製者有 塞擦音「ch-/chh-」與母音「a、e、u」的結合,及舌尖塞音音「t-/th-」與母音「i、 u」的結合: -. -. -. サ cha-:查cha、セche-:這che、ソcho-:紙choa -. -. チ ti-:點tiam、ツtu-:對tui 另外則是沿用原有符號,但另行說明者,以オ表示舌面後半高圓唇元音 「ou」,如烏、姑、虎;以ヲ表示央中元音「o」,如高、刀、蠔 30 。. 30. 針對「オ」及「ヲ」應用於臺灣語假名的演變,(林美秀 2008)有做過探討。 36.

(38) 在變調部分,除了前面已介紹過的普通變調及輕聲變調使用「-」及「=」 表示之外,另有轉高平調的「仔前變調」 ,但並未有額外的符號附加,如店 仔、 印 仔。. 臺灣語ノ記述一章提及在漢字的使用上,與日語的情形相近,有音讀及訓 讀,除了大部分「音字相符」者,尚有「音字不符」即訓讀者如事-情(tai7-tsi3) , 還有無法從字面判別意義的借音字如頭-路(thau5-lou7) ,因此學習者在學習之 時,一方面不可拘泥於文字,一方面還要注意其假名發音。. 最後在音調練習一章,以前揭臺灣語ノ音一章所介紹的發音種類做發音練 習。針對此,1927 年出版吉野秀公著《台湾教育史》當中紀錄,日治初期伊澤 修二由日本召募的第一回國語傳習所講習員,兩個月半期間(1897 年 4 月 15 日 至同年 6 月 30 日)臺語學習的狀況如下: 先づ会話などは教へない。単に台湾の十五音の字音と云ふ やうなものにつき八声の練習のみやつた。朝から晩までパアパ アパアパアとやつて居りました。夫れが殆ど三週間で六十日間 の三分の一。、、、(中略)中年に外国語を習ふには最初耳で 聞くよりは発音の理法に随つて目で見て後耳でよく聞きさうし て会得して行くと発音は出来ます。夫れで講習員等は二十日間 朝から晩までパアパアとやらせた。そこで八声が出来た。其の 後四十日間は教場に最も必要な会話を教へました。 31 31. 《台湾教育史》 ,頁 51-52。轉引自江秀姿 2007:56,筆者譯如下: 「首先並不先教會話,而是. 先行十五音的字音做八個聲調的練習,從早到晚パアパアパア地發音。就這樣進行大約三週的時 間,也就是整個課程六十天當中的三分之一,…(中略)學習外語對中年人士來說,比起一開始 就用聽的,倒不如先照著音韻理論,先用看的,之後再認真聽。學好之後就能正確發音了。如此 讓講習員們在二十天當中從早到晚パアパア地練習,就能夠學會八個聲調。接下來的四十天才教 他們在教學場合上最必要的會話。」 。 37.

(39) 也就是說,當時對教員的臺語教學並不在一開始就進入「會話」 ,而是有三 分之一的時間先針對「十五音」反覆地做八聲練習,使這些年齡分佈在 26 至 49 歲之間、有過優良且多年實際教育經驗的中年人士(江秀姿 2007:55) ,先熟悉 此一外語的發音,尤其是對臺語八個聲調的掌握之後,才有利於後續的教學,這 是從伊澤修二便建立起的學習論調與方法,綜觀日治時期的臺語教科書,在初始 的語音教學篇目,大抵不脫此一編排模式。. 以上是針對第一編緒言所做的說明,底下進入第二編正文的體例及內容概 述。. 二、第二編第一章 基準語形 本章共 79 頁 29 小節,每一節有單字詞,在單字詞一欄並且會顧及方言差, 例如第一節的「甚貨」 、第三節的「鞋」 ,便標注「siaN2-he3/saN2-hoe3」及「oe5/e5」 , 並有臺語例句以及逐句日語譯文、臺日對照的俚諺、備考(即補充說明),以及 該節語形解說,內容雖大部分與警務無明顯關連,然而本章的語形教學,是構成 後續會話篇章的重要基礎。. 在 29 節當中,從目錄上看會發現有重複出現的語形,例如第一二節的「是、 不是」 、第三至五節的「有、無」 ,是有層次地將該語形從具象用法到抽象用法分 節介紹。在「是、不是」的內文中,如附錄一基準語形整理所整理之 1 至 4 項, 在句子上從「直述句」到「疑問句」的使用,也明顯增加了句子的長度及複雜度。. 38.

(40) 而「有、無」的語形,如附錄一基準語形整理所列之 3 到 9 項,從單純的「肯定 /否定」、「持有/不持有」,到搭配形容詞「有好食/無好食」、動詞「有來/無來」、 「釣有/釣無」等的延伸用法,至今仍是備受討論的特色,而這些變化在日文中 的表現則相對單純。另外還有將一語形加上了「有/無/能/不」等詞綴,變化成不 同語形者,如第七八節的「要」 、 「在」 、第十一十三節的「可」 、第十五至十七節 的「著」等。. 每一節備考的內容多寡也不一,補充了各種名詞、形容詞、動詞等資料, 例如在第七節「要 不 在」當中有「要去基隆」一例句,在備考處便補充了基隆、 臺北、宜蘭臺灣地名,主要是當時臺灣的州廳及城市的所在地,而在第八節的「在 要 在」當中,使用了語氣詞「喇」(「寫在要好喇」 ),在備考中便大篇幅補充了 「喇」、「咯」、「咧」等 11 個語氣詞的用法。從備考的內容也可看出編輯者對用 語重視程度的不同。. 另外在 29 節當中有 5 節「練習」,累積前面所學習的語形進行複習,編排 上是以日語對譯臺語及臺語對譯日語的方式進行為主。. 而隨著程度的提高,內文所使用的例句長度更長、更複雜,並且穿插有複 習檢驗作用的「練習」章節,在編輯上呈現循序漸進的用意。. 底下以第一節「是 不是」為例,本節提供了 12 個單字詞、10 個例句、2. 39.

(41) 句俚諺、以及 1 類的備考,呈現摘錄內容如下,詳見書影 32 : 第二編第一章 基準語形 第一節 是 不是. 單字詞. 例句. 32. 「這」コレ、コノ 「彼」ソレ、ソノ、アレ、アノ 「我」私、僕、俺、拙者 「的」ノ 「此-號」コレ、コノ、此種 「彼-號」ソレ、ソノ、アレ、アノ、其種 「帽-仔」帽子 「簿-仔」帳面、手帳 「書」本、書物、書籍、冊子 「衫、褲」上衣トズボン、著物、衣類 「甚-貨」何、何物 「甚-人」誰、何人、何方 1.「是-甚-貨」 2.「是-帽-仔」 3.「是-甚-人 的-帽-仔」 4.「是-我-的-帽-子」 5.「這 是-甚-貨」 6.「彼 是-衫-褲」 7.「不-是-書」 8.「此-號 不-是-書」 9.「此-號 不-是-書 是-甚-貨」 10.「此-號 是-簿-仔」. 語形解說. 「是」ハ……ハ……デス。 「不是」ハ……デアリマセン。ノ意ヲ併有スル語ナリ。. 逐句譯文. 1.何デスカ 2.帽子デス 3.誰ノ帽子デスカ 4.私ノ帽子デス 5.コレハ何デスカ 6.ソレハ著物デス 7.書物デハアリマセン 8.コレハ書物デハアリマセン 9.コレハ書物デナクテ何デスカ. 為文中舉例之便以及書影以資料豐富者為先,文中各章所舉章節與附錄書影未必為同一節。 40.

(42) 10.ソレハ帳面デス 俚諺. 1.「彼-號-蛇 傳-彼-號-卵」蛙ノ子ハ蛙ニナル 2.「彼-號-花 結-彼-號-子 彼-號-粟 出-彼-號-米」 瓜ノ蔓ニ茄子ハナラヌ. 備考. 甚-貨ハ甚-麼-貨。 甚-人ハ甚-麼-人。 衫-褲ハ衫-仔-褲トモ云フ。. 三、第二編第二章 基本會話 本章共 12 頁 6 小節,第一節「挨拶用語」即日常的招呼用語,第二節「訪 問」以前往家庭做特定人員的探查為內容,第三節「職業」即詢問某人所從事職 業,第四節「身元調查」即身家調查,第五節「久潤」為久別重逢的問候,第六 節「座談」即兩人的閒談,文中以談論講臺灣話的能力為題。每一節有簡短對話 一至數則,是例行的基本會話,後附俚諺,與該節內容並未直接相關,屬於課外 補充的材料。. 以第四節「身元調查」內容為例,是員警對百姓的身家問話及管制,文中 雖未詳細透露情境背景,但已可看出與警察實務相關的會話內容,並實際活用了 基準語形當中所教授的「在」 、 「有」 、 「著」等語形,書中除臺語漢字及日文對照 外尚有假名拼音,在此省略之,詳見書影。 第二編第二章基本會話 第四節 身元調查. 基本會話. 33. 甲:「汝 名-倣 33 -甚-貨」君ノ名前ハ何ト申スカ 乙:「我 叫-倣-天-仙」私ハ天仙ト申シマス 甲:「姓甚貨」姓ハ何デスカ 乙:「姓林」姓ハ林デス 甲:「住在何位」住所ハ何處カ. 標音為 choe3,應為「做」的別字。 41.

(43) 乙:「住在臺北市太平町三丁目十五番地」臺北市太平町三丁目十 五番地デス 甲:「今年幾歲」今年何歲カ 乙:「十八喇」十八デス 甲:「戶主是甚人」戶主ハ誰デスカ 乙:「阮老父啦」私ノ父デス 甲:「號倣甚貨」名前ハ何ト申スカ 乙:「名叫林土公」林土公ト云ヒマス 甲:「有兄弟無」兄弟ハ居リマスカ 乙:「二個大兄 一個小弟」兄二人ニ弟一人デス 甲:「汝在倣甚麼頭路」君ハ何ノ仕事ヲシテヰルノカ 乙:「在. 迌」無職デス. 甲:「汝今暗著住得」今晩ハ歸サナイカラ 乙:「大人不可口荷恩典咧」オ役人樣、ドウゾ寬大ニシテ下サイ 俚諺. 1.猛-虎 添-翼(鬼ニ金棒) 2.別-人-的-拳-頭-拇 衝-石-獅(人ノ褌テ相撲ヲトル). 四、第二編第三章 臺灣語語法 本章共 6 頁 3 小節,選粹自《臺灣語法》一書的第三編文章論(說話論)34 , 主要談論詞彙、句子乃至篇章的構成。第一節「品詞ノ分數 35 及其ノ概要」,將 詞性依其用法、功能、形式及意義,劃分為名詞、代名詞、數詞及助數詞等 11 類進行介紹,強調各個語詞的職能與形式影響句子意義組成的重要性;第二節「文 ノ成分」進入句構的分析,將句子分成主要成分、連帶成分、附加成分、獨立成 分等四個部分,讓學習者對於句子的組成提升到語法的境界;第三節「文ノ成分 ノ排列」探討句子的排列,一再強調臺灣語語序的重要,因此瞭解句子排列的正 序、倒裝或省略的形式,便成為讓學習者加深臺灣語程度的重要表現。 34. 由於兩書出版年代的相參差,如第二章關於版本所述,筆者所見早於《臺灣語法》 (1934)的. 《臺灣語教科書》則沒有此部分。 35. 「數」應為「類」的誤植。 42.

(44) 在此以每一節各摘錄一例,詳見書影。 第一節 品詞ノ分類及其ノ概要 名詞. 事物或ハ概念ノ名ニ用フルモノ. 電-火(電燈) 鉛-筆(鉛筆) 我-的-父-母(私ノ兩親). 第二節 文ノ成分 主要的成分. 主語. 文、說話ノ主題、題目トナルモノ、 即チ文ヲ構成スル主題ヲ云フ、 (名 詞、代名詞又ハ之ニ準ズル品詞ヨ リナル) 36. 我 要-去(私ハ行キ マス) 這 是-刀-仔 也- 不-是(コレハ小刀 デスカ). 述語. 主語ヲ説明スル語ヲ云フ、即チ文 ノ敘述、換言スレバ主語ノ動作、 有樣、狀態等ヲ敘述、說明スルモ ノデ、敘述語又ハ說明語トモ云フ 動詞、形容詞又ハ之ニ準ズル品詞 ヨリナル 37. 伊 在-寫-甚-貨 (彼ハ何ヲ書イテヰ ルカ) 彼-個-山 真-高 (アノ山ハ大變高 イ). 第三節 文ノ成分ノ排列 正序ニ依ル場合ノ文ノ排列ハ主要的成分カラ成ル場合ニハ「主語-述語」 花開(花ガ咲ク)、鳥吼(鳥ガ鳴ク)ノ順序デアリ。 38. 五、第二編第四章 會話 本章共 77 頁 22 小節,每一節為一臺日對譯的會話篇章,偶有字詞的補充 或解說註於其上,而在書寫上已略去普通變調的「-」符號,僅遇輕聲變調時仍 36. 筆者翻譯如下:「 (主語)是句子或說話的主題、題目,亦即構成句子的主題。由名詞、代名. 詞,或以此為基準的詞類做成。」 37. 筆者翻譯如下: 「 (述語)是用來說明主語的成分,也就是句子的敘述,換言之,就是敘述說明. 主語的動作、樣貌、狀態等,敘述語又稱說明語,由動詞、形容詞,以及以此為基準的詞類做成。」 38. 筆者翻譯如下:「依正序排列而成的句子,其主要的成分為「主語+述語」 ,如花開、鳥吼等的. 順序。」 43.

(45) 加註「=」符號,呈現難易程度的變化。本章內容以戶口實查、警備、各種人身 證明申請等警察實際勤務為主,並以之做為各節的標題,可以說是本書的精神所 在。為使對其書寫內容及精神有所瞭解,對各節內容要述如下: 節次及篇名. 內容要述. 第一節 戶口實查(一). 描寫員警親至家庭對戶主進行戶口人員的組成 及現況,並囑咐需與保正進行戶口更動登記。. 第二節 戶口實查(二). 描寫員警親至家庭對新遷入戶進行家庭人口狀 況調查,並囑咐新生兒的出生登記若不在十日 內完成即犯了規矩。. 第三節 警邏. 描寫員警於巡邏時所碰到的各種事項,如安 全、公共衛生、秩序維護等基本勤務。. 第四節 警備. 描寫員警巡邏時遇可疑人物進行盤查等警戒度 更高的防備。. 第五節 清潔法檢查. 描寫員警監督大掃除日百姓的打掃事項,凸顯 對公共衛生的要求。. 第六節 料理屋․飲食店臨檢. 描寫員警針對特定營業場所的公共衛生及安全 進行特別的管理與要求。. 第七節 健康調查. 描寫瘟疫症流行時員警親至家庭探訪健康狀 態,並叮囑改善其環境的衛生條件。. 第八節 出生屆 39. 描寫百姓至派出所報新生兒出生入戶口,問訊 新生兒的身份、出生時間、姓名等的登記過程。. 第九節 結婚屆. 描寫百姓至派出所報娶親入戶口,問訊夫妻身 份的登記過程。. 第十節 寄留屆. 描寫百姓至派出所報移居戶口寄留,對其原居 留地、寄居目的、所攜家眷等的登記過程。. 第十一節 死亡屆. 描寫百姓至派出所報死亡,訊問死者身份、死 因、時間等的登記過程,員警並前往驗屍。. 第十二節 轉居屆. 描寫百姓至派出所報移居戶口移居,對其移居 目的、現居地狀況的清查等過程。. 第十三節 分戶屆. 描寫百姓至派出所辦理分家登記,對其身份進 行調查問訊的登記過程。. 第十四節 收得屆. 描寫百姓拾獲物品交付派出所,針對物品內 容、拾獲時間、地點,以及無人認領可歸拾獲. 39. 「屆」有申請、通報之意。 44.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本書總共分成六個章節: 〈第一章、擁有自信〉 ; 〈第二章、設定願景〉 ; 〈第三章、掌握行動力〉 ; 〈第四 章、建立人際關係〉 ;

《敦煌詩歌導論》〈第二章、釋道詩歌〉「第一節佛教詩歌」 [註 5] 以及汪泛舟《敦煌僧詩校 輯》「第三部分修道禪觀」 [註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範圍 第五節 電影院簡介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電影片映演業 第二節 服務品質 第三節 服務行銷組合 第四節 顧客滿意度 第五節 顧客忠誠度

第一節 中國和朝鮮的數學交流 第二節

關於宋代寺院的合法性,日本的高雄義堅先生《宋代教史の研究》第三章的第一節、竺

續表 7 綜整業者經營成功因素表 構面 次構面 項目 來源. 顧客面

學習策略 單元名稱 單元名稱 教節 教節 展示教節 展示教節 學校類別 學校類別 學生年齡 學生年齡 全語文取向 紅綠燈 4 第 3 教節 嚴重 高小至高中 多感官學習 「水水」好朋友 4

第一課節:介紹成本會計和解釋成本概念及詞彙 第二課節:了解用於編製財務報表的不同成本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