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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漢書‧藝文志》論「儒家」著作之分判標準 與本論文主要考察對象

在文檔中 西漢儒家知識理論探析 (頁 57-61)

關於「儒家論著」之分判標準,《漢書‧藝文志》乃承繼劉向、歆父子〈七略〉

內容而增刪所成,應能貼切描述西漢晚期至東漢中葉圖書搜集、分類與流傳狀況,正 如其篇首所論:

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 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 技。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會向卒,哀帝復使 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 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今刪其要,

以備篇籍。140

140(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卷三十‧藝文志》,頁 1701。

從陳農搜羅遺書,劉向等人輯校,而劉歆承繼編纂為〈七略〉的圖書分類與整理過程,

可知〈七略〉應能大致呈現西漢中後期對各種論著之學派歸屬的分類標準,〈藝文志〉

既以〈七略〉為底本,循此即可作為「儒家類論著」之判斷標準。

在〈藝文志〉的著錄中,可作為本論文主要研究文獻者,應不外載錄於〈六藝略〉

與〈諸子略儒家〉二類中。檢視〈六藝略〉載錄典籍凡一百零三家,傳世至今者,僅 存錄於「尚書家」而保存於《漢書‧五行傳》之劉向〈尚書五行傳記〉、「詩家」之

《韓詩外傳》六卷、《毛詩故訓傳》三十卷,以及「春秋家」所收錄司馬遷《太史公 百三十篇》、劉向整理《新國語》、《世本》與《戰國策》141凡七種。然本論文既以 西漢「儒家諸子」之知識理論為研究主題,而此七者中,除《史記》為完整一家言外,

劉向〈五行傳記〉經班固整理,可一窺其災異思想142;《世本》、《國語》、《戰國 策》三種所載乃為先秦典籍之序次與編纂,而《韓詩外傳》與《毛詩故訓傳》分別為

《韓詩》與《毛詩》之引申發微與故訓詮解,不易觀察知識理論與循經學與思想發展 而來的「知識理論史」式的發展動向,故除劉向〈五行傳記〉所論「災異」知識內涵,

可與各家儒者之天道知識互觀相銓外,餘均不適於作為本論題之「主要」研究文獻。

再查,〈藝文志〉載諸子略儒家類共五十三家,出於西漢者二十家,傳世者有陸 賈二十三篇、賈山八篇、賈誼五十八篇、董仲舒百二十三篇、桓寬《鹽鐵論》六十篇、

劉向六十七篇、揚雄三十八篇凡七家,除桓寬《鹽鐵論》所載為昭帝始元六年(B.C81) 二月鹽鐵會議紀錄,與「知識理論」諸命題較無關聯,賈山《至言》篇幅短小,較不 適宜列入主要研究對象;而另五家則精確勾勒西漢儒學思想之發展脈絡,陸賈與賈誼 呈現黃老治世下的儒家思想;董仲舒結合陰陽與五行,推闡出結合天道、災異、心性、

政治、教育、社會制度等體大慮周的公羊學體系。西漢晚期,儒家諸子展現出對政教 事件附會災異思想之反省,如劉向透過〈變事〉奏議,回應當時外戚放縱,宦官弄權 的國家困境,使儒學歸返至君王道德修養與實踐之政教觀;而揚雄《法言》更深論心 性、為學、道德修養與實踐等相關論題,呈現西漢末年儒者對陰陽災異思想的反思。

141(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卷三十‧藝文志:六藝略》,頁 1703-1721。

142黃啟書:〈《漢書‧五行志》之創制及其相關問題〉論班固整理並採輯劉向〈五行傳記〉,其論曰:「董 仲舒《災異之記》一經劉向編採入其著作中,再經班固重輯增補,已非《史記》所述之原貌。」又曰:

「由『劉向以為…董仲舒指略同』一語即可看出,班固編纂實以劉向為主,再以董仲舒作為補充。」

《台大中文學報》40 期,2013 年 3 月,頁 161。

然此七家既被認定為「儒家」,則即須符合第二個條件,即其論著中,須涵括知 識理論之核心命題與理論內涵。正如前節所論,本論文所定義「知識理論」三項核心 命題為「認知主體」的認知能力、「認知對象」的類別與範疇,與在兩漢經學與思想 發展脈絡下結合認知、體知與感通的「知識形成途徑」。筆者已於〈西漢黃老思想下 的儒家知識論〉一文,從「整全的認知主體」,與「認知方法」二面向,論述陸賈與 賈誼的知識理論;李增先生〈董仲舒知識論之研究〉則從「認知主體」與「認知對象」

之類別與範疇,論述董仲舒公羊學下的知識理論。揚雄之知識理論雖無專篇研究論 著,然正如前引,曾春海先生認為揚雄所論「認知心」具有「感通」之認識能力。以 上皆無疑可以作為本文的研究對象。

至於《新序》、《說苑》與《列女傳》,則尚須確認其思想性質。《漢書‧楚元 王傳》載曰:

向睹俗彌奢淫,而趙、衞之屬起微賤,踰禮制。向以為王教由內及外,自近者

始。故採取詩書所載賢妃貞婦,興國顯家可法則,及孽嬖亂亡者,序次 為《列 女傳》,凡八篇,以戒天子。及采傳記行事,著《新序》、《說苑》凡五十篇 奏之。數上疏言得失,陳法戒。書數十上,以助觀覽,補遺闕。143

本傳申述及《列女傳》用語為「序次」,而《說苑》、《新序》則用「著」;徐復觀 先生論曰:

前引〈劉向傳〉對《列女傳》則言「序次」,序次云者,編訂其次序之謂。所 以《列女傳》,劉向只是根據材料,分類編訂其次序;除「頌」外,向未加意 見。《新序》、《說苑》則言「著」,與〈讒疾〉八篇是「依興古事」;而《新序》、

《說苑》是「采傳記行事」,這是直接受到韓嬰《詩傳》的影響。但在傳記行 事之外,必加入有他自己的意見;甚至是以自己的意見為主導地去採傳記行 事,始可謂之著。144

143(漢)班固著、(唐)顏師古注:《漢書‧卷三十六‧楚元王傳》,頁 1957。

144徐復觀:《兩漢思想史‧卷三‧劉向《新序》《說苑》的研究》,頁 62

歷代學者亦多持此論,所謂「著」,非為「獨創」,亦非僅「編纂」,而是於從古籍 中采擷而提煉或賦予道德教化意義,如曾鞏《新序‧序》所述:「蓋向之序此書,於 今最為近古,雖不能無失,然遠至舜禹,次及於周秦以來古人之嘉言善行,亦往往而 在。要在慎取而已」145,王應麟《玉海》亦論《新序》、《說苑》曰:「向采傳記行 事,著《新序》、《說苑》凡五十篇。」146可知「著」已隱含其對史事的接受、解釋 與重述。對此三種論著,學界雖無從「知識理論」視角以論者,然從西漢初期援引史 事之「過秦」傳統,可知西漢之史事詮釋對政教實踐之典範作用。且在董仲舒以降的

「天道觀」中,歷史發展與君王受命亦均展現了「天」之道德意志。若如前節所論「天 道」為西漢儒家知識理論之究極知識,則「史」即為一重要「認知對象」。為縝密觀 察史事作為「認知對象」的作用,並較完整呈現《漢書‧藝文志》所錄「六藝略」與

「諸子略儒家」之所涵括的儒家思想內涵,筆者亦擬將之與《漢書‧五行傳》所載劉 向〈尚書五行傳記〉合觀,注意「天道觀」與其史事書寫之關聯;且與司馬遷《史記》

合觀,論述人透過認識史事的過程而達到「究天人之際」之認識目的。

因此,本論文主要研究對象凡四家:陸賈《新語》、賈誼《新書》、董仲舒《春 秋繁露》、〈賢良對策〉、揚雄《法言》,並參照《史記》、《漢書》與劉向諸著以 及相關詔命奏議,歷時性地全面考察西漢知識理論之主要論題與發展脈絡。

145(宋)曾鞏著:《元豐類稿‧卷十一‧序‧新序目錄序》,收入(清)紀筠編:《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

(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出版),頁 2。

146(宋)王應麟:《玉海‧卷五十五‧藝文》,收入(清)紀筠編:《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頁 8。

在文檔中 西漢儒家知識理論探析 (頁 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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