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春秋繁露》雖未論「造字者」的問題,卻從「天道生化萬物」與「萬物 發聲」的觀點討論「名號起源」的問題,〈深察名號〉論曰:
是非之正,取之逆順,逆順之正,取之名號,名號之正,取之天地,天地 為名號之大義也。古之聖人,謞而效天地謂之號,鳴而施命謂之名。名之為 言,鳴與命也,號之為言而效也。謞而效天地者為號,鳴而命者為名。名號 異聲而同本,皆鳴號而達天意者也。天不言,使人發其意;弗為,使人行
123漢)賈誼著、閻振益、鍾夏注:《新書校注‧卷八‧道術》,頁 302。
其中。名則聖人所發天意,不可不深觀也。124
「名號」可指「語言」所述名號,亦可指語言載諸竹帛之書面文字。前文已論《春秋 繁露》已鋪陳天地萬物之化生歷程125,陰陽剖判而成為天地場域,在天地間,透過四 時運轉,讓萬物依時生生化育,而天地孔竅與萬物所發之「聲音」,成為「命名」的 來源;當然,此並非先秦至兩漢諸子首次關注萬物發聲,《莊子‧齊物論》已以靈妙 生動的描述,呈現萬物孔竅氣流發聲之美:
子綦曰:「夫大塊噫氣,其名為風。是唯无作,作則萬竅怒呺。而獨不聞 之翏翏乎……」子游曰:「地籟則眾竅是已,人籟則比竹是已。敢問天籟。」
子綦曰:「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誰邪!」126
其意旨雖為呈現萬物各有其自己之本然稟賦127,然卻已從萬物發聲各有殊別,呈現萬 物與生俱來的「獨特性」;這種獨特性也顯現於上引文:「古之聖人,謞而效天地謂之 號,鳴而施命謂之名 。名之為言,鳴與命也,號之為言,而效也」,這裡雖未論「聖 人」為誰,然《春秋繁露》所論「聖人」不外堯、舜、周公、孔子等逐漸在儒學詮釋 與傳播的過程中被聖化的人物,這類人物在董仲舒的理論中,具有格外靈明的知覺觀 察能力與思辨推論能力128,能依循萬物所發聲響命名。
124(漢)董仲舒著、(清)蘇輿義證:《春秋繁露‧卷十‧深察名號》,頁 285-286。
125董仲舒所論氣化生成論可參見(漢)董仲舒著、(清)蘇輿義證:《春秋繁露‧卷十三‧五行相生》:「天地 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頁 362。
126(清)王先謙:《莊子集解‧卷一‧齊物論》,頁 9-10。
127此乃依循賴錫三先生:《賴錫三:《當代新道家──多音賦調與視域融合‧後牟宗三時代對「老子形 上詮釋的評論與重塑」》所論「道」為存有根源之概念,其論曰:道家式的存有論本身,乃是即存有即 開顯的歷程,換言之,存有即展現為存有物的豐盈,而這個存有物的豐盈歷程,即是存有的大用流行 自身。用道家話說,道是物之物化的豐盈,而這個物之物化的豐盈,其實就是道家的氣化流行,就是 通天下一氣耳。道之開顯即氣化流行本身,不可在氣化的大用流行之外,別立一個道體來作為氣化開 顯的根據」,(臺北:臺大出版中心,2011 年出版),頁 70。「天籟」並非在「萬物」之上別立一生化萬 物的形上之「道」,而是「萬物」在各如其如地開顯自己的過程中,展現出「道」之秩序性與生化作用,
而「萬物」即在此過程中,各別且交絡地呈現一種蓬勃的生機與普遍的自發理序,賴錫三先生將此過 程描述為「即存有即開顯」的歷程,而萬物依此開顯出的即是自足自在的自身秉賦。
128董仲舒認為「聖人」具有無微不知知覺能力,如(漢)董仲舒著、(清)蘇輿注:《春秋繁露‧卷十七‧天 道施》:「天道施,地道化,人道義。聖人見端而知本,精之至也;得一而應萬,類之治也」,頁 469。
「見端」為敏銳的感官知覺能力,「知本」為靈明的理性推闡與歸納能力,「應萬」則為落實於行為的 應變能力,展現出董氏所論較完整的「知」之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董氏所論「命名傳說」有別於「形聲字」之孳乳,從東漢晚期許 慎《說文解字‧序》所論:「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129即可知 其殊異。關於「事」之指涉,段玉裁援引《說文解字‧序》所「事」一詞之其他用法 而論曰:「事兼指事之事,象形之物,言物亦事也。名即股約名,今曰字之名,譬者 諭也,諭者告也,以事為名,謂半義也。取譬相成謂半聲也,江河隻字,以水為名,
譬其聲如工可。」130故「形聲」結合形符與聲符,形符表語意,聲符表語音,不同於 董仲舒所論「依據萬物鳴聲」所定之「名號」;而董氏此論亦非解決文字之「表音」
問題,而是要透過萬物各自殊別的發聲,表明從言詮形諸文字的「名號」,並非《荀 子‧正名》所論在人文化成中約定俗成的「名」131,而是結合「絕對道德意志」與「自 然秩序」之「天」透過受命的「聖人」仰觀俯察所傳達無可改易之「名」;如此,「名 號」即成為能窮盡地傳達「天意」的神聖符號。
「名號」既為天意賦予而不可改易,則其所指意義亦有確鑿性,如〈郊語〉:「聖 人正名,名不虛生。天子者,則天之子也。以身度天,獨何為不欲其子之有子禮也」132
「天子」具其「名」,故需透過郊祀向「天」盡「子」之道,故名號與其所指涉之意 涵皆稟受於「天意」;如此,解經者亟需透過各種解經方式,如《春秋繁露》前十六 篇「春秋學」所論「貫比而論是非」、「別經權」、「貴志」、「慎辭」等方式,竭盡開顯 以「名號」載諸《春秋》之天道內涵。
董仲舒的觀點既出,西漢中晚期以降,儒者雖少言「萬物鳴聲所定名號」的觀點,
然「名號稟受於天意」之論,卻仍有所見,如劉向《說苑‧脩文》所載:
《春秋》曰:「正月,公狩于郎。」《傳》曰:「春曰蒐,夏曰苗,秋曰獮,冬 曰狩。」苗者奈何?曰苗者毛也,取之不圍澤,不揜群,取禽不麛卵,不殺孕 重者。春蒐者不殺小麛及孕重者;冬狩皆取之,百姓皆出,不失其馳,不抵禽,
不詭遇,逐不出防,此苗獮蒐狩之義也。故苗獮蒐狩之禮,簡其戎事也;故苗
129(漢)許慎著、(清)段玉裁注:《圈點說文解字‧序》,(臺北:萬卷樓出版社,2002 年出版),頁 763
130同前注,頁 763。
131(清)王先謙:《荀子集解‧卷十六‧正名》論名出於約定俗成曰:「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 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收入《諸子集成》),(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出版),頁 279。
132(漢)董仲舒著、(清)蘇輿義證:《春秋繁露‧卷十四‧郊語》,頁 399。
者毛取之,蒐者搜索之,狩者守留之。夏不田,何也?曰,天地陰陽盛長之時,
猛獸不攫,鷙鳥不搏,蝮蠆不螫,鳥獸蟲蛇且知應天,而況人乎哉?是以古者 必有豢牢。其謂之畋何?聖人舉事必返本,五穀者,以奉宗廟,養萬民也,去 禽獸害稼穡者,故以田言之,聖人作名號而事義可知也。133
此所引《春秋》為《公羊傳‧桓公四年》:「狩者何?田狩也,春曰苗,秋曰蒐,冬 曰狩。常事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遠也。」134可知《公羊傳》本意為譏桓公 遠地田狩之事,而今本《公羊傳》未載劉向所述「夏曰苗」一句,而劉向即轉折《公 羊傳》文意,先論四時田獵的規則,再釋《公羊傳》不載「夏苗」之因,因夏為萬物 生長繁茂之時,萬物皆不侵擾農作物,故人不可以自身私欲擾動農時,可知「夏不苗」
亦為順承天道規律的行為,而由董仲舒「名號」理論脈絡觀察《春秋》「不書」之義,
可知名號稟受於天,承載天道規律,「不書」說明此事違逆天道,人不宜為;如此,
語言文字所構成的「名號」即成為開顯天道規律的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