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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坐三昧」懺法的義理

前已提及在準備進行「常坐三昧」之前,即應具備長達九十天期的長時間打 坐、經行與思惟的能耐。但何以坐禪疲累時「稱佛名號」,即可懺悔?智顗在說

「常坐三昧」時有言,此「稱佛名號」還是必需專心觀佛,之後思惟般若,如《摩 訶止觀》卷二說:

意止觀者,端坐正念,蠲除惡覺,捨諸亂想。莫雜思惟,不取相貌。但專 繫緣法界,一念法界。繫緣是止,一念是觀。信一切法皆是佛法,無前、

無後、無復際畔。無知者、無說者。若無知無說,則非有非無,非知者非 不知者,離此二邊,住無所住,如諸佛住,安處寂滅法界。聞此深法,勿 生驚怖,此法界亦名菩提,亦名不可思議境界,亦名般若,亦名不生不滅。

如是等一切法與法界無二無別,聞無二無別,勿生疑惑。能如是觀者,是 觀如來十號。119

身打坐、口稱佛名號,意即在止觀,於端坐正念之際,掃蕩罪惡的念頭,拋棄雜 亂的思想。不加雜思惟,不再拿相貌來分別美醜。將打坐時的念頭專只放在法界,

一念僅在法界一處。把握打坐的因緣即是止,一念不動就可以觀。信一切法皆是

119 見《摩訶止觀》卷二,《大正藏》冊 46,頁 11b21-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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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當下無過去、無未來、不再有邊際界限的約束。無知者、無說法者。若無 知無說,則非有也非無,非知者也非不知者,離此有、無二邊,住無所住地,如 諸佛住,安然處於寂滅法界。聽聞此甚深佛法,切莫生起驚慌恐怖心理,此寂滅 法界也名為菩提,也名不可思議境界,又名般若,亦名不生不滅。像如上的一切 法與法界是一不是二,毫無差別,聽到無二、無差別,不要起疑惑。能如這樣觀 的行者,就是在觀如來十號。而觀如來十號也應先觀如來之圓滿與莊嚴相,再觀 前言「無前、無後、無復際畔。無知者、無說者。若無知無說,則非有非無,非 知者非不知者,離此二邊,住無所住,如諸佛住,安處寂滅法界。」不住空、有 二邊,不生不滅,不可思議,此即如經所言正確的觀佛。但智顗知眾生皆具貪、

瞋、癡等諸煩惱,即便是十地補處菩薩於未成佛前,無明煩惱仍是存在的,於是

《摩訶止觀》卷二又說:

觀貪欲、瞋、癡諸煩惱,恒是寂滅行,是無動行,非生死法,非涅槃法。

不捨諸見,不捨無為,而修佛道。非修道、非不修道,是名正住煩惱法界 也。觀業重者,無出五逆。五逆即是菩提,菩提五逆無二相。無覺者,無 知者,無分別者。逆罪相、實相相,皆不可思議,不可壞,本無本性。一 切業緣,皆住實際。不來、不去,非因、非果,是為觀業即是法界印。法 界印四魔所不能壞,魔不得便。何以故:魔即法界印,法界印云何毀法界 印。以此意歷一切法亦應可解。120

這便是前頭曾提起的:「若於法門未了,當親近解般若者。如聞修學,能入一行 三昧」一段話,就需以般若智來觀貪欲、瞋、癡等所造成的煩惱,以因緣性空,

結果一定是寂滅的,是原就是不變的道理,不是生死法(苦諦),也非涅槃法(滅 諦)。以天台一心三觀之觀點,不捨諸見即假,不捨無為即空,而修佛道即中。

121若再以一心三觀來視空、假、中的道理,則非修道、非不修道,即雙非不中,

是名正住煩惱法界。觀業重者,不出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 血等五逆罪,何以說五逆即菩提,菩提與五逆不二相?天台傳人湛然說明:「殺 無明父害、貪愛母、斷隨眠怨、壞陰和合、斷七識身。」122心念互轉,則五逆之 心性與菩提心性無二相。《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又說:「識五逆性,名為覺者;

照了菩提,名為知者;知此二法,名分別者。此等皆亡,故並云無。逆與實相體 既不二,故不可壞。以逆本來無自性故,一切下以輕例重五逆既爾,諸業例然,

故住實際。不來不去,明逆無生滅,非因非果,明觀無始終。」123五逆與實相體 既然不二也不壞,以五逆本來無自性故,一切不分輕罪五逆罪都無本性,故所有 諸業,不來不去,便明瞭五逆無生無滅,非因非果,明白觀是也無始無終。這便

120 見《摩訶止觀》卷二,《大正藏》冊 46,頁 11c22-頁 12a3。

121 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大正藏》冊 46:「不捨諸見即假也,不捨無為即空也,而修佛 道即中也。」頁 184b5-7。

122 見同上卷二,頁 184b20-21。

123 見同上卷二,頁 184b27-c3。

70 義。(T14,507a1-7)

124 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大正藏》冊 46,頁 184c4-8。

125 見《文殊師利所問經》卷下,《大正藏》冊 14。,頁 503a17-24。

71 性。(T46,11c25-28)

菩提即五逆,五逆即菩

是。(T08,728c13-16)

(三)觀如來十號,觀如

增長正念。(T46,11c2-8)

念十號者,先念佛色身具

佛威神故。(T14,506c19-27)

(四)法界法是佛真法,

是菩薩印,聞此法不驚不 畏,乃從百千萬億佛所久 植德本。(T46,12a4-6)

佛告文殊師利:「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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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云:「是人近佛座,佛 覺此法故。」故文殊云:

「聞此法不驚即是見 佛。」佛言:「即住不退 地,具六波羅蜜,具一切 佛法矣。」(T46,12a9-13)

菩薩摩訶薩。何以故?得 聞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 相,心不驚不怖,不沒不 悔。」

彌勒菩薩白佛言:「世 尊!得聞如是般若波羅 蜜,具足法相,是即近於 佛坐。何以故?如來現覺 此法相故。」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 尊!得聞甚深般若波羅 蜜,能不驚不怖,不沒不 悔,當知此人即是見 佛。」(T08,727c14-21)

若聞如是甚深般若波羅 蜜,心得決定,不驚不 怖,不沒不悔。當知是 人,即住不退轉地。若人 聞是甚深般若波羅蜜,不 驚不怖,信樂聽受,歡喜 不厭。是即具足檀波羅 蜜、尸波羅蜜、羼提波羅 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 羅蜜、般若波羅蜜。

(T08,727c26-728a2)

上列有關第一則,「見佛如照水鏡」一節,《文殊師利問經》原即為智顗所引文 來源,經文謂於「初定」可見佛,且如鏡分明,則更進一步可見十方佛。接著說 從此後常正思惟,不用神通,不住其世界,也樂見諸佛,聞佛說法,得如實義。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於此則言:若能於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

能見三世諸佛。強調的是念佛如已念念相續,不消說此行者已在定中,當能見佛。

是從念佛功德與佛法不思議等無分別來論。至於《摩訶止觀》自見佛相好如照水 鏡,至「聞佛說法,得如實義」,與《文殊師利問經》引文之意義大體相同。惟 接下來,為一切眾生見如來,化一切眾生向涅槃,為一切眾生發大莊嚴,而皆不 取相。可見智顗是位發菩提心、大乘心的大菩薩。第二則,「菩提即五逆」一節,

智顗在說《摩訶止觀》時幾乎全依《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原義援引,

然後再加引申「皆不可思議、不可壞,本無本性。」也為智顗對佛法多所了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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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第三則,「觀如來十號」與「念佛十號」,《文殊師利問經》是以十號應次 第念,先念佛色身具足相好,再念佛壽命無限,後念佛為法身,不以色取。強調 一心念佛,可得正念,以佛威神,如須彌山等高大眾多的障礙,也不能為重。在 此念為「憶念」,也即是觀。《摩訶止觀》則是加了觀佛的義理,要求行者不執 二邊,如觀虛空無有過失,強調此正觀能增長正念。可見智顗此處的觀也即是念。

第四則,「菩薩印」一節,《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是整段佛告文殊 師利菩薩,甚深般若波羅蜜相,是菩薩、聲聞、緣覺、阿羅漢所學法印,而修道 果。若人能聞此甚深般若波羅蜜,不驚不怖,不僅從千佛所種諸善根,乃至百千 萬億佛所久植本。講的是得法因緣。《摩訶止觀》則為重點提示。第五則,係含

「舍利弗、彌勒、文殊於佛前論說般若波羅蜜」的過程,自舍利弗說完全確定甚 深般若波羅蜜相,即可名菩薩摩訶薩;接著彌勒言得聞甚深般若波羅蜜,已近佛 座;文殊說當知此行者已見佛,都在聞此甚深般若波羅蜜,不驚不怖、不沒不悔 的前提下而論。最後佛陀才作總結:如是行者已具足六般若波羅蜜,住不退轉地。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為原典是討論佛法的過程全錄,依經文是一 再重複強調念佛、觀佛之不思議處;智顗在此處講的是觀佛之懺悔法,並將懺法 與佛法融合而說,當然得再論觀佛念佛的義理,可說是言簡意賅、畫龍點睛,已 不必如經文一再強調重點,故懺法與佛法融合得義理全如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