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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名義概述及相生相勝體例

第六章 《易》道形文概說

第三節 戰國秦簡《日書》影響後世占學的參數形態

一、 五行名義概述及相生相勝體例

五行思想最初是與生活經驗有關,《尚書‧洪範》言: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

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 作辛,稼穡作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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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洪範〉,「五行」說原理的構成,是從百姓生活經驗而來。「下上」、「曲直」

等是視覺對比經驗,「鹹、苦、酸、辛、甘」是味覺經驗,「潤濕、炎熱」是觸覺 經驗,以及「從革、稼穡」等為事物主要相關屬性,這些即《左傳》所指「民並 用之」的「天生五材」,將這「五材」與其他相關事物相結合,便發展成為五種原 理性的概括,是地道範疇人與環境之間的構築關係。

到了戰國時期將五行意義擴大者即鄒衍,鄒衍(公元前 305 年—公元前 240 年)是戰國末期齊國人,是陰陽家學派創始者及代表人物。主要學說是「五德終 始說」和「大九州說」。他把春秋戰國流行的五行說應用到歷史觀點上,提出「五 德始終」說,即整個世界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屬性所構成的,事物發展 變化是通過五行生剋來實現的。

370 吳小強,《秦簡日書集釋》(湖南:岳麓書社,2000)。以下引該書:睡虎地秦簡《日書》甲 種、乙種,及放馬灘秦簡《日書》甲種,同此版本。

371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天水放馬灘秦簡》(北京:中華書局,2009)。以下引該書同此版本,

所引條目皆用原書條目編號。

372 據臺灣開明書店,《斷句十三經經文》(臺北:臺灣開明書局,1991),頁 20。

因為五行屬於地道範疇,地道的平面空間因為意識二分的作用,特別容易區 域化。李零在《中國方術續考》說到:「『五』有兩種理解,一種是以 『四方』加 中央為『五位』,用於配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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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零又說:「『五行』,也叫『五材』(《左 傳》襄公二十七年),本來是對天地萬物的一種概括,引而申之,則是萬物的生剋 和流轉,……它們都是時空整合數字化的一種表現,其實是數字符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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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是區域的二分使得左右對比和前後對比,形成四方加中央為靜態的五位。既 然從東南西北的空間分割之區域將五行配入,天道下濟而地道上行,這當含有了 時間的順序,於是將靜態的四方區域串連起來,成為有次序性階段性的動態變化,

是以李零說它是數字符號的作用。

我們從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作事」一節:「二月利與土西方,八月東方,

三月南方,九月北方。」及「啻(帝)」節下記載:「春三月,毋起東嚮室。夏三 月,毋起南嚮室。秋三月,毋起西嚮室。冬三月,毋起北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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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節講趨吉 之方位,後節講避凶之方位,比起《易傳》陰陽寒暑易簡之道,這裡被分割為個 別區塊,進一步趨向客體化參數化的五行形態。

春秋末《管子‧五行》已提及四方觀念。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條 77 言:

「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原文「禹須臾」節下記 載十二月配地支圖式之外,還有:

金勝木、火勝金、水勝火、土勝水、木勝土;東方木、南方火、西方金、

北方水、中央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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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從戰國末秦簡來看,已經將時序、方位與五行等參數締結起來,並將 事物做區分歸納而客體化參數化。從出土及史料文獻得知,當時除了直接記載五 行名義之外,大多配入與日辰相關之休旺、節氣,以及五行所配的各種物象。

依史學角度,今日《易》占學「剋」體例最早作「勝」,如睡虎地秦簡《日書》

甲種「禹須臾」:「金勝木……」而《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說:「始皇推終始五 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史記‧曆書第四》說:「水德 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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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漢書》注文也都慣用「勝」。《漢書‧律曆志第一》說:「孟 康曰:五行相勝,秦以周為火,用水勝之。」《漢書‧佞幸傳》注:「師古曰:土 勝水,其色黃。」另外,《漢書‧郊祀志第五上》注:「服虔曰:甲乙五行相克之

373 李零,《中國方術續考》(北京:東方出版社,1993),頁 90-92

374 李零,《中國方術續考》(北京:東方出版社,1993),頁 89。

375 吳小強,《秦簡日書集釋》,頁 83、77。

376 吳小強,《秦簡日書集釋》,頁 156。

377 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75 年),頁 237、1260。以下所引該書版本同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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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見東漢服虔時,已經用「克」當五行之效能。

漢代子書也多用勝字。《淮南子‧天文訓》說:「陽氣為火,陰氣為水。水勝 故夏至溼,火勝故冬至燥。」又:「木勝土,土勝水,水勝火,火勝金,金勝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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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五行相勝第五十九》說:「夫木者,……故曰金勝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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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校 釋‧順鼓篇》說:「五行之性,水土不同。以水為害而攻土,土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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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醫典《黃帝內經‧素問》講五行者亦有「勝」字。如:《黃帝內經‧金匱真 言論篇第四》說:「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時之 勝也。」《黃帝內經‧六節藏象論篇第九》說「:所謂得五行時之勝, 各以氣命 其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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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黃帝內經》是通用「勝」字。《太平經合校‧天讖支干相配法第一 百五》說:「酒者,水之王。水王當剋火。」《太平經合校‧闕題》說:「陰陽相剋 賊害,不可禁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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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太平經》亦通用「剋」字。此可知漢代承襲《日書》

節氣之外,五行生剋已經與五臟、休旺相關。由此看來,先秦是慣用「勝」字,

而西漢史籍子書亦延續之,漢末才用「克」或「剋」字來代替「勝」字。

有關「剋」字的發展,《後漢書‧郎顗襄楷列傳》注文:「太白,金也,歲星,

木也,金剋木,故相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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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注疏‧庖人》說:「五行王相相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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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詩正義‧清廟之什》,說:「漢都洛陽以火德,為水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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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禮》為唐朝 賈公彥疏,《毛詩》為唐朝孔穎達正義,《後漢書》為唐朝李賢注。

由此觀之,五行之相克,自戰國以來到漢代皆慣用「勝」字,道教《太平經》

則用「剋」字,漢末服虔時用「克」字。然而從唐代「剋」字取代「勝」字,成 為一種習慣用語。《五行大義》保存前朝「勝」、「剋」字,《漢魏叢書》收錄《京 氏易傳》釋晉〈坎〉兩卦則用「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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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日書》天道的干支節氣形態及功能

378 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974、3722、1220。以下所引該書版本同此。

379 劉安,《淮南子》(臺北:中華書局,1981),頁 97、146。以下所引該書版本同此。

380 董仲舒,《春秋繁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 年),頁 342。以下所引該書版本同此。

381 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 年),頁 683。以下所引該書版本同此。

382 楊維傑,《黃帝內經》(臺北:台聯國風出版社,1984 年),頁 34、86。以下所引該書版本 同此。

383 王明,《太平經合校》(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頁 269、649。以下所引該書版本同此。

384 范曄,《後漢書》(臺北:洪氏出版社,1975 年),頁 1073。以下所引該書版本同此。

385 鄭玄,《周禮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1955 年),頁 613。

386 毛公傳,鄭玄箋,孔穎達等正義,《毛詩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1955 年),頁 714。

387 程榮纂輯、陸績注,《漢魏叢書‧京氏易傳》(吉林: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 年),頁 2、3。以 下所引該書版本同此。

干支是天干與地支的合稱,由兩者組合成六十對,循環往復為一個周期,稱 為六十甲子。《五行大義‧論支干名》說:「支干者,因五行而立之。……始作 甲乙以名日,謂之干。作子丑以名月,謂之支。有事於天,則用日,有事於地,

則用辰,陰陽之別,故有支干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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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殷商時就用以記錄年、月、日。據 考古出土發現,在屬於商朝後期帝乙時的一塊甲骨上,刻有完整的六十甲子,這 說明在商朝時已開始使用干支紀日了。

五行相勝名義及其演變情況已於前章討論。以下數節以《日書》裡與干支關 係密切的相生、相勝、相衝、合局、孤虛諸體例名義演變,就出土資料、史書、

子書三項分別概述之。

第一,干支相生、相勝。

針對五行生剋,《五行大義‧論相生》說:「夫五行皆資陰陽氣而生,故云 濡氣生水,溫氣生火,強氣生木,剛氣生金,和氣生土,故知五行同時而起,託 義相生。《傳》曰,五行竝起,各以名別,然五行既以名別,而更互用事,輪轉休 王,故相生也。……對曰,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 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大義‧論相尅》:「尅者,制罰爲義,以其力強 能制弱,故木尅土,土尅水,水剋火,火尅金,金尅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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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歲」節下記載:

歲在東方,以北大羊(祥),……歲在南方,以東大羊(祥),……歲在西 方,以南大羊(祥),……歲在北方,以西大羊(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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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木星與方位的相應關係。除了「南方之火剋勝西方之金」原因不詳之外,其 他因為相生,其呈現的局面是大吉祥。故知空間方位區域的分別之氣,可以彼此 產生相應關係。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取妻」節下記載:

春三月季庚辛,夏三月季壬癸,秋三月季甲乙,冬三月季丙丁,此大敗日,

取妻,不終;蓋屋,燔;行,傅(痡)毋可有爲,日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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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庚辛金克勝春三月季之木,天干壬癸水克勝夏三月季之火,天干甲乙木被秋 三月季之金克勝,丙丁火被冬三月季之水克勝。此為節氣時辰彼此產生相應的克 勝關係,象徵人事則是夫妻難以和諧相處,故所娶之妻不貞,蓋房屋容易發生火

388 蕭吉,《五行大義》(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頁 3。以下所引該書版本同此。

389 蕭吉,《五行大義》,頁 30-31、49。

390 吳小強,《秦簡日書集釋》,頁 57。以下所引該書版本同此。

391 吳小強,《秦簡日書集釋》,頁 113。

災等,容易積勞成疾而無計可施,身體衰弱故容易受節氣衝害。由此看來,《日書》

時代甲乙丙丁等也只是當時辰看,但是有內含五行可以相生相勝,但兼言節氣相 衝,故曰「日衝」。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病」節下記載:

甲乙有疾,父母爲祟,得之於肉,從東方來,裹以桼器。戊巳病,庚有閒,

辛酢,若不酢,煩居東方,歲在東方,青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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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染疾之天干日辰,與其他事物的關係,並指出其疾病加重的方位,以及導致 死亡木星方位、顏色之關係。以其中首句為例,甲乙、戊巳為日辰天干,甲乙木 剋勝戊巳土,其影響所及,有東方的病源、東方的木星和致死的青色。

又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原文「十二月」節下記載:「丙丁火火勝金,戊己 土土勝水,庚辛金金勝木,壬癸水水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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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天文訓》說:「甲乙 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

又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原文「十二月」節下記載:「丙丁火火勝金,戊己 土土勝水,庚辛金金勝木,壬癸水水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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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天文訓》說:「甲乙 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