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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易》道形文概說

第四節 五行配入卦占

五行何時配入卦占,決定《周易》五行化的關鍵時刻。《左傳》引《周易》均 用卦象說義理說,《說卦》離秦漢之際不遠,其內容是否與五行有關是此處討論的 要項。

一、 《說卦》的三才型態及其與五行的關係

《易傳》不見有五行思想,只有《說卦》第五章被懷疑與五行有關。按《說 卦》前三章也在帛書《繫辭》出現,而按照今本《說卦》第二章「兼三才而兩之,

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及第一章「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 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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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文義來看,認為三才規律的建構是從陰 陽思維來,而非五行思維。

《說卦》第五章: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 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 萬物之絜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 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 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

〈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 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 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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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孔子世家》提到:「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繫》、《象》、《說卦》、

《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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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漢武帝當時已有《說卦》。《左傳》有引類似《說卦》卦象。《漢 書》有「於《易》,〈震〉在東方」、「於《易》,〈巽〉為雞」、「於《易》,兌為羊」、

「於《易》,離為火為目」、「於《易》,〈坎〉為水、為中男,離為火,為中女」等,

都是取自《說卦》。所以《說卦》後八章某些卦象材料,當與《左傳》同期或稍早,

成書不晚於《漢書》。《說卦》第五章配節氣方位說,經王葆玹先生證實曾遺失,

444 臺 灣 開 明 書 店 斷 句 ,《斷句十三經經文‧周易》,頁 27、28。

445 臺 灣 開 明 書 店 斷 句 ,《斷句十三經經文‧周易》,頁 28。

446 司馬遷,《新校本史記三家注》(臺北:鼎文書局,1981),頁 1937。

為漢宣帝時魏相所獻。且魏相於奏文將八卦和五行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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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坤〉卦沒有時空階段座標,其言「〈兌〉,正秋也」則只有〈兌〉卦配 以節氣,其餘各卦配以方位座標。節氣是天、地交通的媒介,與人的視覺、觸覺 相關聯。中原古人的意識裡,天道是圓形循環的,地道是方形區域的,節氣便顯 現出時空天圓與地方兩特性。例如,秦漢五行思維,春季原本是全域性的,一旦 方位條件加入,東方木氣旺的特徵在春季階段當中凸顯出來,形成春季時東方木 氣旺強的情勢。所以,「〈兌〉,正秋也」不僅表示〈兌〉卦在時階段上為秋分節氣,

也意味事情會發生在西方,或與西方有關係。春夏秋冬四節氣,正符合「時氣」

概念,故「〈兌〉,正秋也」這句雖然是《說卦》中卦配節氣的唯一描寫,卻證明 了先秦戰國時期卦氣形態已經確實存在。

其中「〈坎〉者,水也」與第十一章的「〈巽〉為木、〈坎〉為水、〈離〉為火 相同,乃就卦象說的,並不能證明五行已經配入,是以《說卦》仍然採用陰陽系 統而非五行系統。但是,《說卦》配節氣、方位,則預告了卦象的參數化客體化。

二、 魏相四正卦說

《漢書‧魏相丙吉傳‧魏相》記載魏相獻《易陰陽》,王葆玹先生謂即遺失的

《說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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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相於奏文中說到:

又數表采《易陰陽》及《明堂月令》奏之,曰:「……天地變化,必繇陰陽,

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冬夏至,則八風之序立,萬物之性成,各有常職,

不得相干。東方之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離〉

執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兌〉執矩司秋;北方之神顓頊,乘〈坎〉

執權司冬;中央之神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茲五帝所司,各有 時也。東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興〈兌〉治則 飢,秋興〈震〉治則華,冬興〈離〉治則泄,夏興〈坎〉治則雹。明王謹 於尊天,慎于養人,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時,節授民事。君動靜以道,奉 順陰陽,則日月光明,風雨時節,寒暑調和。三者得敘,則災害不生,……

夫風雨不時,則傷農桑;農桑傷,則民飢寒;……。臣愚以為陰陽者,王 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賢聖未有不繇者也。天子之義,必純取法天地,

而觀於先聖。……太子太傅臣通等議:「春夏秋冬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

447 王葆玹,〈西漢易學卦氣源流考〉《中國哲學史研究》第 4 期(1989 年,總第 37 期),頁 74-75。

448 王葆玹先生認為《易陰陽》就遺失的《說卦》。見王葆玹,〈西漢易學卦氣源流考〉,《中國 哲學史研究》第 4 期(1989,總第 37 期),頁 74。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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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幾項要點分析之:

第一,此處以四正卦配時氣。《說卦》第五章八卦裡只有「〈兌〉,正秋」的卦 氣記載,此處擴增其餘三卦配以時氣,乃〈坎〉司冬、〈離〉司夏、〈震〉司春。

此形式後為京房候卦氣占所運用。魏相將當時稱《易陰陽》的《說卦》與《月令》

同奏,察世傳《月令》以五行與時辰節氣等相配並未及卦,《呂氏春秋》將《月令》

抄錄其中,《淮南子》也仿其形式,也都未配卦。

第二,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雖記載以五音十二聲貞卜,其貞卜是否為卦 令人存疑。亦即先秦未確定以五音之五行配卦為占。帛書《易傳》內容有提及金 木水火土五行,但並未用它來解釋卦爻辭,或用它做斷占的參數。《說卦》第五章

「〈坎〉者,水也」,第六章「水火相逮」,第十一章的「〈乾〉為金、〈巽〉為木、

〈離〉為火、〈坎〉為水」,乃就卦象來說,而非就五行屬性來說。然魏相除了以 卦配四季時氣之外,並將〈 坤 〉、〈 艮〉兩卦放置中央且配上五行土,可說是以卦 配五行之始,意味著《易》卦象的象徵功能被後世干支爻辰衝勝的參數取代,卦 象變化與主體性情的連結作用遂逐漸消失。

第三,「東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指用木卦氣所屬之 人事物來治理屬金氣的西方,或用火卦氣所屬之人事物來治理屬水氣的北方,不 僅相衝也相剋。「春興〈兌〉治則飢」云云,指在木氣時節用金氣卦所屬之人事物,

金剋勝木則傷農桑而飢。可見五行一進入《易》領域,先秦《日書》的剋勝體例 就成為《易》卦斷占使用體例。

第四,《易傳》是順性命之理而立天地人之道,其象數也是由聖人心性開展出 來的,亦即用智心不離體仁之性。聖人將天下人對於天體循環的感受理出個次序 之數,例如四季是基於溫熱涼寒四個觸覺感受所制定出來的,簡約成一寒一暑,

則寒往暑來是性情陰陽二元概念作用的運行。而這裡的宇宙論述,明顯是繼承戰 國《日書》五行思想體系來的。

第五,朱伯崑在《易學哲學史》認為孟喜和京房「卦氣」說是本於《說卦》

八卦方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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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孟喜、京房除了用「〈震〉、〈兌〉、〈坎〉、〈離〉」做為四正方位 為地道思維之外,其孟喜主要用十二月卦消息七十二爻候為占。京房《易》則將

〈乾〉、〈坤〉置入十二消息辟當中,〈艮〉、〈巽〉則成為雜卦,與《說卦》八卦方 位不同。由此看來,四正卦配節氣形式由魏相奏文開啟,才有京房所發展出的四

449 班固,《新校本漢書集注》(臺北:鼎文書局,1986),頁 3139。

450 朱伯崑,《易學哲學史》(北京:華夏出版社,1995),頁 120。

正方位來。

第六,漢宣帝即位,徵魏相為大司農,後遷為御史大夫,孟喜與梁丘賀亦漢 宣帝時同門,孟喜得到當時隸屬非正統的《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詐言老師田何 獨傳,而被正統《易》家梁丘賀非議。《新唐書‧一行卦議》引《孟氏章句》曰:

「〈坎〉、〈離〉、〈震〉、〈兌〉,二十四氣……。」云云,屈萬里說:「按孟氏書已不 傳,其說難於詳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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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也未記載其說。《漢書‧京房傳》孟康注有焦贛 傳京房的四正卦和分卦值日占。452而焦贛曾問《易》於孟喜,喜死後京房以為其師 焦贛即孟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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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焦贛問《易》於孟喜而得四正卦和分卦值日占,亦無不可 能。

屈萬里說:「十翼及先秦,下逮漢初諸儒,未有以象數釋《易》辭者。……彼 以象數說《易》者何始乎?則孟喜是也。……孟喜生西漢中葉之後,正災異之說 盛興之時。災異者,以陰陽五行,比附天地間之事物;復取其相生相剋之理,以 牽附人事之吉凶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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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觀之,漢宣帝時期魏相用《月令》形式將卦配以 五行,孟喜為象數說《易》的鼻祖,皆漢宣帝時前後之事,是以五行進入《易》

卦領域當在漢宣帝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