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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綜卦到升降卦變

第六章 《易》道形文概說

第五節 錯綜消息形文的演變

二、 從綜卦到升降卦變

有關於《周易》卦序形式,王新春先生說:「通行本卦序特重卦之相綜關係,

頗與《周易》古經相契。看來古經的撰定者業已意識到了這種關係。這主要體現 在他們對卦爻辭的繫屬上。」王先生舉〈損〉之六五對應於〈益〉之六二,皆有

「或益之十朋之龜」的吉辭;〈既濟〉九三對應於〈未濟〉九四,皆有「伐鬼方三 年」之辭。王先生認為通行本卦序應視為《周易》較早的卦序形態,他又據杜預

《左傳注‧後序》記載,西晉武帝太康元年發掘魏襄王墓的《周易》古經,杜預 書云:「《周易》上下篇,與今本正同。」是戰國中期乃至其前即已盛行這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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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卦即為本卦的爻位倒置,以不同的角度來觀察本卦另一方面的屬性,這種 角度即空間位置 180 度的反轉,戴璉璋謂《彖傳》的反轉位。在《周易》,〈泰〉

的「小往大來」和〈否〉的「大往小來」,無庸置疑即屬於此種形式。《彖傳》所 言來、反、下下、往、上、上行、進,都是反轉位發展出來的語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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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反轉 位語詞發展成漢代的二上之五、五下之二之類。甚至於發展成到南宋朱熹的「卦 變圖說」。李零先生認為占卜年代越早形式越簡單,直觀性和隨機性越強;年代越 晚形式越複雜,推算的色彩越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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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彖傳》綜卦相對性是與性情相軌的,

458 徐芹庭,《魏晉七家易之研究》(臺北:成文出版社,1977),頁 105。以下引該書同此版本。

459 牟宗三,《周易的自然哲學與道德函義》(臺北:聯經出版社,2003 年),頁 296。

460 王新春,〈易學史上的幾種重要周易卦序初探〉(《中華月刊》:17 卷 11 期,總 203 期,1997),

頁 17-18。

461 戴璉璋,《易傳的形成及其思想》,頁 86。

462 李零,《中國方術續考》,頁 88。

它是透過筮數的運作後的斷占。《彖傳》綜卦的來、反、下下、往、上、上行、進 等描述,在漢代卻發展爻上下說、升降說、往來說及卦變說。

首先,談漢魏晉時期上下、升降、往來說。屈萬里說:「升降之說,始於荀爽。

凡陽在下者,當上升於五;陰在上者,當降居於陽所遺之位。故有〈乾〉二當升

〈坤〉五,〈坤〉五當降〈乾〉二。……有謂初陽當升五者。……有謂三陽當升五 者。……有謂四陽當升五者。復有因〈乾〉體在下,則謂下體當升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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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芹庭先生於《魏晉七家易之研究》引蜀才升降例云:「升降本於荀爽。」又引姚信 升降例云:「凡陽在下者當升於五,或升於上卦,陰在上者當降於下。」又引翟元 易往來例云:「凡爻自內而之外(自下卦而至上卦)曰往,由外而之內(自上卦而 至下卦)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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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集解》於《文言》「善世而不伐」下引《荀九家易》曰:「陽升居五,

處中居上,始以美德利天下。」屬於單卦的爻升降。《集解》於《文言》「本乎地 者親下」下引荀爽曰:「謂〈坤〉六五,本出於〈坤〉,……降居〈乾〉二。」《集 解》於〈乾〉卦《文言》「見龍在田,德施普也」下引荀爽曰:「二當升〈坤〉五。

故曰見龍在田。」《集解》於〈乾〉卦《小象》「見龍在田,德施普也」下引荀爽 曰:「見者,見居其位。田,謂〈坤〉也。二當升〈坤〉五,故曰『見龍在田』。」

二升五原本符合《彖》綜卦二五反轉義,但是〈乾〉卦反轉亦為〈乾〉,〈坤〉卦 反轉亦為〈坤〉,可見荀爽〈乾〉、〈坤〉升降說亦即〈乾〉、〈坤〉卦爻互換二五爻,

是陸績「〈乾〉……旁通於〈坤〉,〈坤〉來入〈乾〉」的另一種說法。

《集解》於〈師〉卦上六引宋衷曰:「陽當之五,處〈坤〉之中,故曰『開國』。

陰下之二,在二承五,故曰『承家』。」《集解》於〈比〉卦引虞翻曰:「師二上之 五,得位,眾陰順從,比而輔之,故『吉』。」《集解》於〈比〉卦《彖》「原筮元 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下引東晉蜀才曰:「此本〈師〉卦。」李鼎祚案:「六五 降二,九二升五,剛往得中。」以上漢代宋衷、魏晉蜀才、唐李鼎祚之意,皆符 合二五互易反轉成綜卦的體例。但這些都幾乎未透過筮卦運作,更改《彖傳》綜 卦對比反轉的原意,直接用訓詁的解析方式來詮釋《周易》經傳之辭。

至於徐芹庭先生引姚信注〈豐〉卦云:「謂四上之五。即九四之陽上升於五,

而六五之陰下降於四。」又:「〈同人〉『柔得位』蜀才注:『此本夬卦,九二 升上,上六降二。』此則同於陽升陰降之意」又引翟元易注〈困〉九二曰:「陽 從上來。」注〈夬〉九三曰:「三往壯上。」465是魏晉時期姚信、蜀才、翟元易同 虞翻承襲荀爽升降例。《集解》於〈 訟〉 卦《彖》「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

463 屈萬里,〈先秦漢魏易例述評〉《幼師學誌》1 卷 2 期,1959 年 4 月 30 日),頁 35。

464 徐芹庭,《魏晉七家易之研究》,頁 65、20、105。

465 徐芹庭,《魏晉七家易之研究》,頁 20、65、105。

中也。」引蜀才曰:「此本〈 遯 〉卦。」李鼎祚案:「二進居三,三降居二,是 剛來而得中也。」〈訟〉卦《彖》的「剛來而得中」其實指的是〈訟〉卦是其綜 卦〈需〉卦反轉來的,故在《周易》卦序上〈訟〉卦的前一卦即〈需〉卦。但是 引東晉蜀才曰「此本〈遯〉卦」,用〈訟〉單卦的二三兩爻互換成〈遯〉卦,諸如 此類並不符合初上、二五、三四對比爻互易的原則,此非《彖傳》綜卦反轉的原 意。

由此看來,漢《易》家們將《文言》的旁通義與《彖傳》上下往來的反轉義 混淆,而導致東晉蜀才及唐代李鼎祚也取「二進居三,三降居二」,認為是「剛 來而得中也」。而荀爽也將《彖》綜卦二五反轉義,曲解為〈乾〉、〈坤〉陰陽互 易。

接著,談漢魏晉時期至宋朱熹的卦變說。

徐芹庭先生引荀爽卦變例說:「本升降之理,荀氏演為卦變之說。其後虞氏本 之而闡卦變之理,多本之荀氏。……是荀氏之卦變,雖或以六子、十二消息為說,

然皆以〈乾〉〈坤〉為總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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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朝虞翻的卦變說,徐芹庭先生將之條列,包 括:旁通之法,相錯之法,變化之法,反復之法,往來之法,上下易之法,升降 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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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旁通之法和相錯之法,符合《周易》用六用九之意;變化之法,符 合《周易》及《左傳》一爻變之意;反復之法,符合《周易》綜卦〈泰〉〈否〉往 來及《彖》反轉之意;往來之法與〈泰〉〈否〉往來反轉者異,它和升降之法則變 更自《彖》反轉之意。上下易之法即兩象互易之法。徐芹庭先生又引姚信卦變例 云:「卦變之法多種,而姚氏所用,乃本之虞翻,以十二辟卦為卦變之樞紐。姚氏 注〈旅〉云:『此本〈否〉卦三五交易。』蓋凡三陰三陽之卦,皆自〈泰〉〈否〉

來。〈否〉卦三之五,五之三即成〈旅〉卦。」另徐芹庭先生說:「蜀才卦變之說,

多本虞翻。」其卦變有〈乾〉〈坤〉生卦、〈臨〉〈觀〉生卦、〈泰〉〈否〉生卦、〈大 壯〉〈遯〉生卦、〈剝〉〈復〉生卦、〈夬〉〈姤〉生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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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引翟元易卦變例注〈困〉

九二云:「陽從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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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否〉上九與六二交換位置。

至於南宋朱熹自製〈卦變圖〉,序言:「《彖傳》或以卦變為說,今作此圖 以明之。蓋《易》中之一義,非盡卦作《易》之本指也。」其第一組圖前云:「凡 一陰一陽之卦,各六,皆自〈復〉〈姤〉而來。」第二組圖前云:「凡二陰二陽之 卦各十有五,皆自〈臨〉〈遯〉而來。」蕭漢明於《周易本義導讀》云:「王懋竑 說:『今圖皆自〈復〉〈遯〉等十二辟卦而來,以《本義》考之,惟〈訟〉〈晉〉二

466 徐芹庭,《兩漢十六家易注闡微》,頁 489。

467 徐芹庭,《兩漢十六家易注闡微》,頁 65-66。

468 徐芹庭,《魏晉七家易之研究》,頁 65-66。

469 徐芹庭,《魏晉七家易之研究》,頁 105。

卦為合,餘十七卦則皆不合。其為謬妄,尤為顯然。必非朱子之舊,明矣。』白 壽彝先生將《本義》釋《彖傳》的十九處全部列出,發現除了〈訟〉〈晉〉兩卦之 外,還有〈觀〉卦與圖相合。為什麼會有如此眾多的不合現象呢?」470其主要原 因,筆者以為:第一,朱熹將《彖傳》有理序反轉的綜卦形態誤以為「卦變」;第 二,《易》的爻變卦變,如《左傳》所載本卦之某卦形式,《左傳‧襄公九年》:「穆 姜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此艮卦 之初、三、四、五、上爻皆變而六二爻不變,乃艮卦五個爻變為隨卦。這卦爻相 變仍舊以揲蓍扐掛的筮法步驟為前提,而非任意的上下升降往來。第三,《彖傳》

消息卦形態,驗之戰國則放馬灘《日書》已有十二律配卦的消息卦形態。由此觀 之,卦可以是六爻盡變成兩錯卦形式,可以如錯綜其數之後成《序卦》兩兩非綜 即錯形式,也可以如消息卦形態,來表現「七日來復、八月有凶」等天道方面的 消長動態,或「君子道長,小人道消」等人事方面的消長動態。即使它屬於意識 形態或所謂的形上義理,都必須奠定在於揲蓍扐掛的基礎上,而非止於章句上解 析其理而已。

屈萬里也說:「《彖傳》往來上之說,由於反對,非變卦也。」471對於荀爽升降 說,他評道:「於〈需〉上六爻辭又謂:『〈乾〉升在上,君位以定;〈坎〉降在下,

當循臣職。』何也?〈坎〉降在下,則〈坎〉之中爻。不仍須時當升乎?矛盾齟 齬,胥此類矣。」472對於荀爽卦變說,他評道:「其例於經文及十翼,固無可徵。

即與己例,亦多枘鑿。蓋荀氏〈易〉例,莫大乎陽升陰降;而〈屯〉〈蒙〉〈訟〉〈晉〉

〈旅〉諸卦,皆陰升陽降,此自亂體例,一也。……〈萃〉乃二陽之卦也,而謂 本諸〈否〉卦,上九見滅。則何說乎?此持說之不能自圓,二也。」473足見荀爽升 降說以及本於升降說的卦變說,皆變更自《彖傳》,然非《彖傳》反轉的原義,朱 熹承襲漢魏晉荀、虞、姚、蜀、翟、李的卦變圖說,當然也有矛盾之處。屈萬里 說:「《彖傳》皆以反對為義。……之外曰往,反內曰來。一倒轉而往來之義見,

非有他義也。後世見有往來上下之文,遂創為升降、卦變之說。」其言是也。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