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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錢穆乃至傅璇琮的說法,我們發覺:在談論科舉的重要性與影響力時,或 許不能完全以入流者的數量或比例作為判斷依據;科舉取士對整體知識份子的生 活與意識型態的影響,和實際進入官僚階層的總人數,並不屬於同一個層次的問 題。從這一點看來,在方法上以入流者的數量與整體比例作為論據,若運用於科 舉制度與社會流動的議題時,大抵是一條可行的路線;然而,實際進入官僚階層 的數據,並不能證明科舉制度對知識份子生活、思想甚至文化等層面,所造成的 重大影響。易言之,數量的多寡並不能決定重要性或影響力的大小,特別是當我 們在研究制度與人心的問題時,這樣的層次分野更須準確地掌握。

論述至此,接續著上一節對科舉的萌芽與發展,我們再對本書所要討論的方 向,進行部分概念的釐清。可知科舉制度的設置與實施,事實上是和一個以中央 集權為主要訴求的官僚體制聯袂而生;在這個體制下,正面地賦予士人入仕過程 中,一個相對客觀而自由的空間,同時也讓中央權力得以深入地方,直接抽取有 才之士,毋須再透過如封建諸侯般的地方舉主。從察舉到科舉,知識份子之仕宦,

漸漸不再需要依附於地方鄉里評鑑,以及仰賴州郡長官的薦舉;「二重君主觀」

在新時代逐漸消褪的同時,也代表知識份子開始直接隸屬於中央,效忠著共同的 君主。在這個國家體制變化的時期,君臣關係的重新定位,也是唐代政治史研究 中相當有趣的環節。51

二、 「人不土著」與「士不飾行」

51 中古時期君臣關係變遷,較為明顯的例子反映在朝廷禮儀的變化;日本學者渡邊信一郎,在

〈元會的建構〉一文中,分析由漢到隋唐時期的元會儀,認為:元會儀的根本基礎,在於通 過朝賀委贄,達成皇帝和中央官僚之間,君臣關係的逐年更新;而這種再度確認君臣關係的 禮儀,伴隨著隋的地方機構改革而消亡,轉換為舞蹈禮。這種每年一度君臣關係的再確認中,

有一個內在的、結構性的特色,是立基於皇帝與官僚之間的互酬性質,謀求二者之間的調和;

由這個角度看來,元會儀中所包含的,以委贄之禮為中心的朝儀,和以上壽酒禮、宴饗、歌 舞為中心的會儀,前者便意指對君臣關係的再度表明,後者帶有某求新關係和合的象徵。然 而,隋朝以降,隨著委贄禮向舞蹈禮的轉換,互酬性之消失,元會儀遂變化成為賀詞交換的 儀式,和娛樂的場所。細部的論證,見(日)渡邊信一郎:〈元會的建構——中國古代帝國 的朝政與禮儀〉,收入(日)溝口雄三、小島毅編,孫歌等譯:《中國的思維世界》(南京:

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頁 363-409。此外,若欲對中古時期君臣關係進行較為全面的理 解,另可參考甘懷真:《皇權、禮儀與經典詮釋:中國古代政治史研究》(臺北:國立臺灣大 學出版中心,2004)〈柒、中國中古時期的君臣關係〉,頁 25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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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前一個部分的檢視,我們大抵可以確定:在科舉制度所確立的新門檻底 下,唐代官僚階層組成成員的背景,以及知識份子的思維,很可能和過去以察舉 為主的時代,有著較為顯著的差異。而新入仕管道的設計,以及新的取士標準,

提供廣大帝國中的知識份子,另一條得以仕宦的途徑;如此制度變遷,同時也一 併牽動了一時代知識份子的生活,乃至於唐代以降的文化、思想等各個面向。

誠如本章一開始所言,本書最主要面對的一個具體問題是:如何合理而妥善 地解釋,《大學》、《中庸》在唐代展開其經典化歷程的原因。而當我們將問題脈 絡化,並與科舉制度的變遷一同觀看時,便可以發覺:在這一個逐漸中央集權的 時代中,知識份子的入仕過程,卻擁有了與過去相較更大的自由空間;像是許多 小分子,過去被侷限在一些較小的空間中,而在歷史的發展下,一個個小空間逐 漸被消弭,這些小分子便游離到一個更大的空間。

然而,如此制度的發展,又和思想轉折與經典化問題之間有什麼關係?究竟 為什麼在一個國家得以集權,取士制度相對客觀、自由的時代,部分知識份子會 逐漸開始重視個體修為;並在面對「德—政」關聯性逐漸鬆脫之時,意識到內在 道德應當作為外在政治實踐的基礎?進而標舉有德而無位的「孔孟」,作為工夫 修養的最高境界?如此逐漸傾向內在反省的思想發展,並非單就「進士科試詩 賦」,或「明經科試帖經」等,個別的制度設計便足以解釋;隨著問題的導向,

底下我們必須將論述的幾條路線加以收束,觀看唐代知識份子在制度變遷中,究 竟面臨了什麼樣的困境?而這樣的困境與知識份子對內在修養的重視,以及看待 經典的態度有何關聯?

科舉制度使士人得以「懷牒自列」,而依據考試成績,作為官員選拔的評定 標準,毋須再通過鄉里評鑑與首長薦舉以入仕;諸多改革的設計,皆使知識份子 獲得一個相對自由的空間,同時也讓中央權力能夠涉入地方,進而直接掌握帝國 內部可供運用的人才。然而,一項制度的設計固然有其正面的效益,卻同時可能 產生負面的結果;在前文的論述與比較中,我們發覺:在漢代鄉舉里選與魏晉九 品官人法的施行底下,無論「舉孝廉」或「鄉品—官品」聯繫之制度設計52,皆 可看出鄉里名望具有決定士人入仕與否之現象。如果我們試著挖掘漢至隋唐以

52 宮崎市定說明:「(九品官人法)要言之,就是將取代東漢的魏朝百官,根據職務的重要性相 應地分為九品;官吏及候補官吏也由出生地的郡中正根據其品德才能區分出九品。」宮崎將 前者稱為「官品」,後者稱為「鄉品」,並認為:「鄉品的等級與初任官,也就是起家官品之 間有一定的規律。」如:鄉品一品對應起家官五品,二品對應起家官六品,而起家官品晉升 四級後,官品就同鄉品一致。參照(日)宮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第一篇 緒論〉,

頁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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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之主旨,以「有實於內,顯見於外」注「誠意」概念等;字裡行間所彰 顯的「個人—帝國」/「內—外」的直接聯繫時,我們或可進一步指出——鄭玄 理解下的「內聖」與「外王」之間,或許並不僅是一個思想史內部的問題,更可 以視為歷史脈絡底下的對應關係。

在隋代以降,選、任官制度的變遷後,成功地使中央權力得以直接深入地方;

士人則可憑藉一己才華懷牒自列,不受鄉品之無形約束。然而,這樣的制度變革 底下,同時也一併弱化了士人與地方的密切依存關係,亦淡化對士人道德實踐的 積極訴求;此外,州縣流內官不得任用本地出身者的新制,更讓國家權力滲入地 方的同時,也失去過去那些與鄉里密切關連,理解地方實際狀況,可作為地方發 言人的知識份子,中央與地方之間遂逐漸形成另一種鴻溝。對士人本身而言,在 新制度實施以後,即可不再依附於薦舉或鄉品,受「鄉里」之侷限;知識份子開 始從鄉里空間游離而出,於是「一己」的重要性漸漸浮上檯面。

從這樣的對照之後,我們便可以發覺:正因為仕宦途徑與入仕條件的變遷,

與官僚階層組成背景之轉換;昔日經典中所謂「學者」的身份,以及「博學—為 政」的關係,便有重新定義的必要。其次,在科舉制度底下,士人在鄉里間的實 際道德作為,不再與仕宦密切掛勾;過去傾向「德行」與「政治」連結的「德—

政」入仕模式,遂逐漸轉化為「才—政」導向。如此之改變,同時意味著我們在 第二章鄭玄〈大學〉、〈中庸〉注文中,所看見的「內—外」對應關係的鬆脫;學 者僅憑藉一己才學,即可透過考試而仕宦,新的制度不再以士人基礎德行與地方 聲望作為標準。如此發展方向演變到宋代,士人報考科舉時,僅需滿足一些基本 的道德規範(如:不犯法等),甚至增加了「彌封」、「謄錄」等防弊措施;制度 對知識份子道德行為的積極訴求,逐漸在變遷中產生消極化的趨勢。

道德的實踐,失卻客觀積極的評選機制作為推動力;道德的作為,並不代表 取得仕宦的資格。「博學—為政」/「德行—政治」的關係,在科舉制度實行底 下,益加鬆動、漸行漸遠,那麼「道德實踐」的意義為何?又應當如何判定?知 識份子為何必須實踐道德?又應當要如何實踐道德?道德實踐的最終目標是什 麼?支撐道德實踐的依據又是什麼?宦海浮沈中,知識份子應當如何理解新制度 與新政治環境中的「一己」?又應當如何安頓心靈?總體而言,隨著制度變遷可 能造成的客觀價值判準之失卻,成德目標、成德判準與成德依據遂無所憑依,那 麼「道德」便很可能失去其讓人遵循的必要性。有隋一代歷時太短,來不及面對 改制後所造成的困境;唐繼隋而起,隋制亦為唐所襲用,上述諸多變異所產生的 現實問題,在唐代遂漸漸浮上政治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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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貞觀元年(627),侍中攝吏部尚書杜如晦(克明,585-630)就已經 提及:「比者,吏部擇人,唯取言辭刀筆,不悉才行。數年之後,惡跡始彰,雖 加刑戮,而百姓已受其害。……兩漢取人,皆行著州閭,然後入用。今每年選集,

尚數千人,厚茂飾詞,不可悉知……」58杜如晦敏銳察覺選任官制度的改易,造 成「德—政」對應關係的斷裂;而科舉制度底下,以「才—政」作為主導的選舉 模式,卻使得取士不知其品行。對於中央而言,每年選集之士人,其才華固然洋

尚數千人,厚茂飾詞,不可悉知……」58杜如晦敏銳察覺選任官制度的改易,造 成「德—政」對應關係的斷裂;而科舉制度底下,以「才—政」作為主導的選舉 模式,卻使得取士不知其品行。對於中央而言,每年選集之士人,其才華固然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