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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個案選擇: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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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個案選擇:台北市政府 8

上一節檢視全國地方政府研考機關/單位執行民調的現況,本研究發現全國 各縣市政府的研考機關/單位中以台北市研考會在執行民調業務的規範上最為完 備,不僅仿傚行政院國發會訂有「台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民意調查作業要點」(以9 下簡稱「台北市民調作業要點」)作為市府其他機關/單位辦理民調上的依據;為 提升整體的調查品質(包含問卷設計、調查執行和結果分析)訂有「台北市政府 精進民意調查作業實施計畫」10,其中「民意調查諮詢委員會」設置和運作上的 相關規定11更是創下我國各級政府機關民意調查品質管制的先例,足見台北市研 考會在鞏固民調品質上的考量與野心。台北市在民調的制度化與專業化上領先各 級政府機關,因此其執行民調的過程成為本研究的觀察重點。

壹、 台北市政府委外執行民意調查的現況

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單位對民眾意見的重視程度很高,於過去一年約有半數 以上的一、二級機關曾經執行過民意蒐集的工作(陳俊明、黃東益、莊文忠,2005)。 多數機關/單位以外部顧客為主要調查對象,調查性質上屬於例行業務居多,例 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等等,辦理的內容以「業務辦理成效」、「政策規劃的意見 蒐集」和「政策執行成效」為多。在民調業務的辦理上,有八成左右的機關/單 位採取自行執行,委外執行則不到兩成,原因與調查經費不足有關;且因為人才 訓練不足和經費短絀,執行機關在調查過程中的表現與專業民調機構的要求有很 大落差。然而這是 2005 年的執行現況,近年來委外和自行執行民調的比例有待

8 個案介紹部份取自陳俊明等人(2005)。

9 詳見附錄三。

10 詳見附錄四。

11 臺北市政府精進民意調查作業實施計畫第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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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進一步確認。

貳、 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委外執行民意調查的過程、特色及 監督機制

之所以選擇委外執行民調,主要是基於民調專業人才欠缺的考量,若讓現有 的府內人力執行民調並進行資料分析,恐怕是對調查品質最嚴重的戕害,甚至破 壞公共政策制定的周全性;即便在現有民意調查專業培訓課程的安排下,民調業 務承辦人有機會接觸到民意調查的精髓,但是否確實能增加專業素養或內化成為 執行調查時的實際行動,依然遭遇廣泛質疑。此外某些局處較重視的政策議題,

必須有高標準的品質要求,故傾向將這些案件委外執行。

一、

進行方式

在政府採購法上路後,多數機關、單位均能依法來辦理民意調查委外的相關 事項。多數民調業務承辦人通常會先根據上級指示或自行依照相關資訊來擬定委 託調查的重點,經長官核定後依法辦理招標,有些甚至願意開最有利標,進行公 開審查來選擇合適的廠商;但亦有不少民調業務承辦人可能基於便宜行事而傾向 找合作過的廠商。

投標之後的處理程序在政府採購法中有明文規範,其中是否設有審查會、審 查方式、審查委員的產生方式等等規定對參與投標的廠商影響甚鉅。在委外民調 問卷初稿的研擬上,多數仍由「相關業務承辦人」來設計、或由機關/局處首長 擬定調查方向,由委託單位與專家學者共同設計題目的比例則甚低。

二、

委辦機關對委外民調的品質控制

多數局處的民調業務承辦人都能意識到執行過程監督的重要性及其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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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的影響,因此在職權和能力範圍內會採取一些措施來確保產出的品質;這些 措施包括為確定問卷題目是否確實符合調查目的而邀集得標廠商、專家學者和研 考會代表來共同研擬問卷題目,於執行民調訪問工作時派員查證得標廠商是否確 實執行調查,針對委外民調的結果舉行審查會議……等等,展現對民調品質管制 的意圖與初步精神。至於受託單位的部份,得標廠商為了維持調查品質並建立、

鞏固自己的商譽,會邀請委託單位派員至電訪現場查看,或基於專業判斷提供關 於執行過程上的建議予委託單位,或以嚴謹、賞罰分明的原則作為訪員管理上的 標準……等等措施。

參、 台北市研考會在委外執行民意調查上的角色

身為台北市「民意調查專業幕僚」的研考會,為統一市府各機關/單位委外 辦理民調的規範、提升民調品質,訂有「台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民意調查作業要 點」和「台北市政府精進民意調查作業實施計畫」,其中與品質控制較有關係的 是「民意調查諮詢委員會」的設立,透過遴選具有調查專業的專家學者和實務界 人士,就各局處提報研考會的委外或自行執行之民意調查計畫進行審查,出席各 局處民意調查相關作業(如:問卷設計、結果分析)會議或接受市府各局處不定 期有關民意調查相關問題諮詢……等等工作。

具體來說,台北市研考會在委外執行民意調查上積極發揮以下功能。

一、 調查議題和程序上的管理

研考會逐步經由制度化來提昇民意調查的品質,以下列方式來協助各局處在 民調業務上的推動:(一)提供年度民意調查計畫書供民意調查諮詢小組定期會 議審訂;(二)無論委外或自行執行民意調查業務,於問卷設計、結果分析等民 意調查相關業務審查會議中,應至少邀請二位以上民意調查諮詢小組委員出席;

目的是藉由統一市府各局處委外執行民調的程序來一併提升調查結果的品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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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處的民意調查專業素養。

二、 品質管制上的認知和措施

研考會對各局處自行或委外執行民調的管理和品質已具備相當的自省能力,

也展現借重「專業」來掌控市府各局處各類民意調查品質的企圖心。民國 93 年 規劃成立「民意調查諮詢委員會」,邀請民調領域中的專家學者協助審查市府各 單位的年度民調計畫,並在執行民調過程中進行必要的指導與監督,例如:出席 各局處民意調查相關作業(例如:問卷設計、結果分析)會議、接受市府各局處 不定期有關民意調查相關問題的諮詢等等。此外,各局處亦相當尊重研考會民調 業務承辦人所提供之專業意見。

總體而言,研考會在整個台北市政府民調業務的角色扮演和功能定位上,已 逐漸發揮「資源調度」和「整體規劃」的功能,從調查主題、執行頻率到執行期 程,甚至是最關鍵的品質管理,都積極展現出建立一整合機制的作為。

肆、 小結

上述台北市在民調委外執行和品質管制上的相關機制為 2005 年的研究發現,

是否會帶來哪些問題仍待本研究探悉;然而將之作為分析個案,在個案研究的抽 樣標準上屬於「強度抽樣」(陳向明,2002:140-145),乃高資訊密度和強度的 個案,藉由探討委外執行民調及相關監督機制可能出現的問題,預期研究結果具 備相當高的價值,並能作為其他政府機關委外執行民調上的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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