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訴諸道德直覺:保守團體的法律反動員
第二節 反同團體對部編版性平專書進行的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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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反同團體對部編版性平專書進行的反制
「台灣真愛聯盟」(下稱真愛聯盟182),將目標鎖定性平教育的三本專書183。 其中,《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是由王儷靜、洪菊吟、蕭昭君以「多元文化的性別 平等教育」為基調進行編輯。該專書依《性平法》條文的不同規定,共分為九個主 題、70 篇文章,11 則八格漫畫。其後,教育部將電子檔上傳至「教育部性別平等 教育全球資訊網」,並舉辦4 場說明會,協助教師認識與使用該專書184。
2011 年 3 月,真愛聯盟發放「反對教育部在國小、國中性別平等教育中鼓勵性 解放」聯署書(見附錄二)給老師及家長,開始進行非正式場域的法律動員。除了 聯署書外,真愛聯盟也製作一部名為《性教慾》的影片185,成功引起部分家長恐慌 並集體連署。連署書中指控性平教育破壞婚姻家庭關係,並涉及墮胎權議題:「婚 姻也不再侷限於一男一女的構成,可以是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當無預期 的懷孕,當事人也可享受自己對生命選擇的自主權」。另外,輔大神學院長齊明向 社會大眾表示,「同性戀是一種特殊人格的人,內在有很深的很深的痛,是一般人 不曉得的。」、「女同志最可怕了,為什麼現在女同志比男同志多?因為女生跟女生 接近,女生沒有防備,所以她很容易就把她變成女同志。」186前開論述以個人行 為道德框架開展,將性平教育與婚姻家庭制度、墮胎權連結,以道德直覺對家長與 社會大眾進行法律動員,在競逐性別平等的戰場上,迅速且有效地對立法權及行政 權造成壓力。
182 真愛聯盟由輔大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靈糧堂及新店行道會等基督教團體所組成,並由輔大神 學院長齊明擔任發言人。
183 三本專書分別為:《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性別好好教: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
【國中版】》及《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國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
184 王儷靜(2017),〈性別平等教育教材爭議事件簿〉,《婦研縱橫》,107 期,頁 95-96。
185 該影片在受到檢舉後,已下架。筆者於網路以「真愛聯盟&性教慾」進行搜尋,無法找到得以下 載該影片的網址。以質疑同志教育為觀點的影片可參見:下一代幸福聯盟(2017),〈驚!辦過多 P 和約炮講座的團體居然入班教學!!!〉,檢自: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7wFW1glzGc,
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12 月 7 日。
186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2011),〈1000801【公告】反對立院延宕性平教育 揭發真愛空殼真相記 者會資料,檢自:https://hotline.org.tw/news/220, 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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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10727001354-260102?chdtv, 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12 月 8 日。
189 監察院(2013),〈教育部性別平等教材內容不當 監察院糾正〉,檢自: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4&sms=8912&s=6824, 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12 月 8 日。 自:https://hotline.org.tw/news/232, 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12 月 8 日。
192 史倩玲(2011),〈真愛扭曲性平教材 作者提告〉,《台灣立報》,檢自:
https://tw.news.yahoo.com/%E7%9C%9F%E6%84%9B%E6%89%AD%E6%9B%B2%E6%80%A7%E5%
B9%B3%E6%95%99%E6%9D%90-%E4%BD%9C%E8%80%85%E6%8F%90%E5%91%8A-160000719.html, 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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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陸詩薇在座談會中表示,承辦檢察官請教育部承辦人到庭作證時,「當庭痛斥教 材不當,『家長都要被你們嚇死了』」,檢察官據此認定真愛聯盟所指控為具體事 實,教材是不適當地以同志教育包裝性解放。參與真愛聯盟的吳忠宏與齊明教授對 檢察官作出的陳述是:「所有對同志教育有疑慮的人都會被貼上恐同霸權的標籤,
這是另外一種污名化和歧視」、「處理此議題彼此的尊重是相當的重要的,我們尊重 某些人選擇同性戀,但是我們也不應將選擇異性戀者視為一種性別霸權」193。
可以看出,同志教育被兩位參與真愛聯盟的教授視為完全框架的道德政策,
並以政府行為道德框架指出,政府與學校不應以《性平法》為依據推動同志教育,
否則就是以國家力量對異性戀形成同志霸權,對異性戀形成歧視。這種由道德直覺 出發的觀點被代表行政權的教育部官員所接受,甚至也在司法訴訟中獲得檢察官的 支持,使得兩位教授獲得不起訴處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認 為:「檢察官很容易會以個人道德感,直接進入個人正義感做判斷,因為這些是比 較抽象、模糊、充滿主觀評價的,法律沒有辦法進一步規定更明確的要件,再定義
『規範性』的構成要件。給予檢察官這樣的判斷空間,毋寧是對他寄予過高的厚 望。194」換句話說,檢察官對教材內容進行個人道德式的言論審查,使得性平教育 被簡化為道德政治,也使得反同團體以法律訴訟的反制獲得司法體制的支持。
陳復195在「真愛聯盟訴訟案」確定獲得不起訴後,隨即於中國時報發表〈我 們能這樣教「性別」嗎?〉,對教育部長蔣偉寧提出呼籲196。陳復表示:
如果性別教育的過程裡,只是藉由否定不同的價值才能彰顯自己想伸張的價 值,那這樣的價值就不是「性別平等教育」,而是依舊還停留在「性別歧視教 育」的階段。差異點只是現在反而由歧視同性戀、多元性別與多元情慾轉向
193 王儷靜(2013),〈「真愛大解密:真愛聯盟訴訟案始末說明座談會」紀實〉,《婦研縱橫》,98 期,頁 108-110。
194 王儷靜,前揭註 193,頁 113。
195 陳復曾任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教育委員會副召集人,同時也是台灣大學生命教育中心 學術社群教師。
196 陳復(2012),〈我們能這樣教「性別」嗎?〉,《中時電子報》,檢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20627000555-260109?chdtv, 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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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歧視異性戀、兩性關係與家庭價值而已。
陳復接著又說:
現行的教材,刻意漠視本來已呈現極其複雜難解的兩性關係不談,反而大規 模探索同性戀與多元情慾,這不只是違背現階段的憲法與民法的相關規範,
更遠離了絕大多數人的生命經驗。
陳復的論述同樣將同志教育化約為完全框架的道德政策,並且以家長身份包 裝其個人道德觀,再以個人與政府行為道德框架出發,將同志教育貶抑為不自然,
指摘政府不應違反《憲法》與《民法》,在《性平法》建構出遠離多數人生命經驗 的異性戀歧視與同性戀霸權。換句話說,陳復以異性/同性與正常/異常的二元對 立論對同志教育進行劃分,以道德政治對家長、政府提出倡議,代表民意的家長與 代表行政權的政府在道德直覺下,不需要深入瞭解性平教育內的同志教育義涵,都 能以道德專家自居並輕易地對同志教育表現反對的立場。
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在「真愛聯盟訴訟案」座談會中表示,
如果社會大眾能瞭解教材內容並具備媒體識讀能力,就不需要尋求《刑法》作為平 衡機制。許秀雯進一步指出,真愛聯盟認為在婚姻平權未獲法源支持下,學校就不 應教導「違法的多元家庭」,會使得教育跟在法律之後,無法教育出具批判思考能 力的學生。性別人權協會理事長王蘋認為,真愛聯盟以家父長的高位角度發言,強 化社會隱含的異性戀道德價值,並將性描繪成罪惡,因此需對小孩加以保護197。雖 然,許秀雯與王蘋共同指出同志教育應該獲得社會大眾的重視及理解,然而,道德 政治的第一原則將使得反同團體不需要理解與重視性平教材,並能使其以反制為出 發的法律動員透過道德情感呼喚,在競逐話語權的道德戰爭中,獲得中央層級的行 政權及民意的支持,使得法律無法如預期全面,造成社會變遷的效果也有所侷限。
197 王儷靜,前揭註 193,頁 1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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