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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性:以恐嚇阻止道德雙重程序切換的鎮靜劑

第五章 以性道德直覺劃界的教育現場

第一節 忌性:以恐嚇阻止道德雙重程序切換的鎮靜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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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忌性:以恐嚇阻止道德雙重程序切換的鎮靜劑

進入教育現場,主流道德部落如何讓《性平法》規範變形,造成中小學校園 的性文化變遷受到限制?戴伯芬認為《性平法》係以保護為名,將道德結合法律,

使得教育體系將性妖魔化及形同控制學生性意識的去性化教育,藉此鞏固傳統的性 別二分法並排除不好的性230。吳志光也持類似見解,認為《性平法》對少年的性行 為給予很高的可責性就是維持少年純真無慾的圖像,將法律與教育混為一談,《性 平法》淪為「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法」,忽略了性教育及情感教育的重要性231。身為 國中教師的楊嘉宏認為,國中的性別平等教育已經變相成為守貞教育,以保護之名 壓抑青少年性慾特質(sexuality)的多元開展;《性平法》規定的調查流程成為學 校行政懲處的依據,造成校園的性恐慌,而調查過程中更是將性加以污名,家長團 體對學校施壓進而形成家長與教師的對立232。換言之,法律與道德結合的後果,可 能造成原本對「性」避而不談的校園更加忌性,對性平教育產生更為不利的影響。

訪談過程中,我們發現受訪教師們多將性教育與情欲探索脫鉤,並將其定位 為認知男孩與女孩間的生理差異的課程。換句話說「性教育」僅為教導學生認識身 體結構及生殖知識,「情欲探索」被客體化且被認為是異常、不道德而需要被關心 的。雖然教師社群自認與數十年前相較,校園性文化呈現進步而不僵化的趨勢,然 而,一旦「性教育」與「情欲探索」連結,受訪教師們大多呈現不安與恐懼。例 如,A 教師就說:

大人啊,你能不能幫我想一下,我這麼小的孩子,你能不能不要哪壺不開我 偏提哪壺,孩子有時候,像一、二年級的模仿性高,怎麼辦呢?我能不能 講?我要不要講?那五、六年級情感教育,我也知道都要做,可是,我現在 講了好嗎?

230 戴伯芬(2016),〈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性別平等教育〉,《巷仔口社會學》,檢自: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6/11/15/taipofen-6/, 最後瀏覽日期:2019 年 11 月 25 日。

231 吳志光,前揭註 147,頁 41-46。

232 楊嘉宏(2014),〈性別平等不只是法治教育:一個國中基層教師的觀察筆記〉,《性別平等教育 季刊》,67 期,頁 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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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小學生雖然在生理方面被認為早熟,卻還是被 A 教師與 E 教師認為不應 該接觸生理以外的性知識。更進一步來看,即便學生有過性相關的經驗,也因傳統 家庭觀念而被認為是家庭異常、缺乏照顧等因素,以致在網路、電視等媒介接觸了 不當的知識所產生的偏差行為:

以他們的發展來說,那你說會不會有特例,他真的很成熟很成熟,可是假設 他真的是那麼的成熟的一個孩子,那他的成長歷程是不是有一些是我們必須 要關注的?不然,他這個階段應該還是在跟其他比較相近年齡的互動接觸,

那他會去找跟他年紀差很多,基本上,就不是一個很合理的,那一定是有一 些些(狀況)。(A 教師)

如果有孩子比較早就進入到戀愛,我覺得就是他需要被關懷、需要被肯定 啊,我覺得孩子如果在校園中的各方面都適應得很好,這樣的孩子反而很少 會走入兩個人的感情,所以回到他自己,如果他是一個自我肯定度越高的孩 子,那他即使是談戀愛,他也會選擇一個他覺得比較成熟的方式,而不會像 那個電視上,我們有很多孩子就是電視上有什麼,他們就模仿什麼。(C 教 師)

當然還有一個因素就是,家庭的因素。我們也有遇過父母想要做愛的時候,

就在孩子的面前,不避諱。當他看到父母就是這種性開放的狀況,孩子呢?

他接收到的訊息是什麼?他覺得這個是無所謂的,那這種家庭到了學校的時 候,他就很容易,去模仿。(E 教師)

與 Gayle Rubin 認為在西方文化中,性被視為具有威脅性的看法相同233,A 教 師與 E 教師也將情感教育簡化為「去性化」的人際相處,「早戀」成為問題,因此 性平教育也將學生的情欲探索視為偏差行為,所以受訪教師希望導正此項異常的偏 差,將性平教育限縮為法治教育,「尊重」成為「警告式」的口號,如此才能保持

233 G. S. Rubin(1992), “Thinking Sex: Notes for a Radical Theory of the Politics of Sexuality.” Pleasure and Danger: Exploring Female Sexuality. Ed. Carole S. Vance. Pandora Press: London, pp. 26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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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氛圍的穩定:

我們從小告訴你一個規範,那麼我覺得,我是肯定的。不管是性平啊、家庭 啊,各式各樣的法律,是要的,因為這樣,社會會有一個基本的,安定感。

(A 教師)

如果給我那些(身體)圖片的話,我會告訴他,哪些地方可以碰觸,哪些地 方不能碰觸,碰到哪個地方就算是騷擾,大概是這個樣子。(E 教師)

性平教育被認為是生理性的性教育、規範性的法治教育,所謂的「性平意 識」則被教師社群認為是覺察「校園性活動發生」的能力。因此無論是縣級承辦人 E 教師或校級承辦人 D 教師,都認為《性平法》有益於提升校園「性平意識」,造 成許多教師研習與學生宣導就往「法條宣講」方向前進:

所以我曾經去某國中宣講,新進教師,所以他們就會有那個 sense,後來有學 生跟老師只是言談之間知道這個,然後他就馬上通報,然後就馬上有這個性 平案件,師對生。(E 教師)

在導師新生訓練的那兩天,會有一個整天拉出來做一個專業知能的成長研 習,……,性平這個就是最重要的,只要導師有足夠的性平知能,他就有能 力去察覺學生的異樣,然後該通報的就通報,該怎麼處理的就怎麼處理。(D 教師)

D 教師更認為,為了達到更好的宣導效果,因此找來縣警局婦幼隊長擔任講 師,學生看到象徵法律的警察「欸驚」(會害怕),更有「震嚇的效果」。

綜上述,可以發現受訪教師對於「性」有所忌諱,因此,他們認為學校行政 部門應該強化法條宣講,以保護學生不被侵害。與此同時,學生的戀情被視為有問 題的偏差行為,教師雖然以社會行為道德框架認為,應對學生施予公平的對待與關 懷,卻以個人行為道德框架認為應該禁止校園內發生性活動。因此,《性平法》以 保護學生為名義出發,實則為鞏固校園去性化的穩定氛圍,「法治教育」填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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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性」的校園性文化在性別平等教育中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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