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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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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接受公視專訪後,保守團體不僅認為他不適任,甚至號召 群眾「打爆」教育部、監察院及港和國小電話。那麼,教育體制及教師社群如何面 對保守團體基於對性平「疫」題而生的恐慌,因而對性平教育進行的法律反動員?

該如何突破性平教育被「隔離」的困境?又該如何找出使性平教育突破被「隔離」

的破口?一進一退間,是法律是否能帶動社會變遷的關鍵,也是當代有志推動性別 教育的工作者無法迴避的艱難挑戰。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所有研究的開始,都來自於研究者的好奇,而這樣的好奇自然與研究者本身 的背景有極大的關係。這篇探討《性別平等教育法》(下稱《性平法》)立法前後的 法律動員,深入考察臺灣性別平等運動的碩士論文研究,也是來自筆者的童年記 憶、大學乃至研究所的學習與思維歷程:筆者在 1987 年解嚴前七年出生,兒時自 然無法對戒嚴時期的氛圍有太多印象,卻仍依稀記得因為生長在外省軍人家庭,小 學時期在作文中自然因襲父執輩的說法,將蔣介石寫成「老總統」,導師批閱後將 其改正為「先總統 蔣公」,並在作文簿內以紅字提醒要空格以示尊敬。在後威權時 代進入師範體系,仍舊在傳統中國文學中學習四書、五經,被中國儒學的傳統道德 牢牢制約。研究所進入法學院學習運行於臺灣的當代法律,在法學導論課程中,開 始學習法律與社會間互動的理論,並反思、爬梳自己的人生經驗與思維轉變的過 程。

進入臺灣師大就讀後,自學長姐處聽聞國文系有「七匹狼事件」,由於國文系 女學生居多,學姐與女同學都不斷互相告誡去找某某老師要小心。2004 年《性平 法》通過,筆者也在該年甫由師大畢業,因此,就讀大學期間自然也未曾對性別平 等有所接觸。回到母校服務時,國中時期導師約筆者吃飯,剛坐上餐桌,導師便對 筆者耳提面命:「最好避免與女學生單獨在一間辦公室,若真無法避免,務必門窗 全開。」當時不以為意,只覺導師未免太小題大作,杞人憂天。殊不知在婦運團體 的努力下,臺灣的性別平等運動早就歷經戒嚴前與解嚴後的政治體制轉換,迸發出 風起雲湧、翻天覆地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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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父親交遊廣闊,時常自言為了房屋改建而不停與政府交涉,進出鎮公 所、縣政府無數次,與地方政治人物多有交際應酬。也因其熱心地方公益,時常為 了朋友、鄰居而面對法律,與議員及局處長打交道。換句話說,即使在威權時代,

人民仍然必須面對法律,也必然有所糾紛,因此,必須在當時運行的法律下與行政 權、立法權打交道。那麼,戒嚴前的臺灣,婦運團體如何在威權體制下運作?又為 婦女爭取了哪些權利?解嚴後,日益民主化的臺灣是否又讓婦運團體有了不同的途 徑來爭取自身權利?又獲得了哪些具體的成果?從父執輩的故事出發,到接觸法律 研究與女性主義,再到重回校園服務,面對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內推動的困境,以 及近年來反同團體對性平教育的反制,深覺婦運團體在不同時期對性平運動的努 力,與立法權、行政權互動的經驗與模式,應該被更細膩地勾勒。

本論文從教育現場切入以觀察《性平法》運作全貌的思維架構,仍來自筆者 在研究所修習基礎法學所學得的視角。當時,透過田野調查訪談幾位縣內承辦性平 業務的校長、組長及輔導教師,欲探究《性平法》在縣內中小學的運作現況。雖然 當時訪談內容偏重《性平法》運作及修法建議的政策分析導向,卻仍是筆者學習田 野調查視角的開端。本文延續此一視角,透過深度訪談教師,進而思考其受訪內容 應如何定位於整體社會推動性別平等的脈絡、受訪教師又如何反映全貌,並與婦運 團體、反同團體立場殊異卻手法相同的法律動員過程進行比對,以呈現臺灣在解嚴 前、後推動性平運動的社會互動樣貌。

2013 年,筆者擔任服務學校的教務工作,卻渾然不知反同團體對性平教育教 材進行的反制。直到 2016 年於法社會學的課程上,第一次瞭解了性別平等教育在 臺灣中小學爆發的爭議,也才第一次瞭解了玫瑰少年葉永鋕事件對《性平法》產生 的影響。於課堂後,開始對婦運團體在《性平法》立法前後努力的史料進行耙梳,

才發現從 1949 年國民政府遷臺後,婦運團體因應不同的政治環境變遷,在爭取婦 女平等權上進行包含投書、辦雜誌、請願、公聽會及憲法訴訟等多元的法律動員,

最終在2004 年促成《性平法》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施行。

為什麼在師大案、彭婉如案、白曉燕案爆發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得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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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通過?在此之前,婦運團體做了哪些努力來改變婦女處境?又在什麼樣的政治機 會結構及法律框架下進行倡議及法律動員?為什麼在婦運團體努力下通過的《性平 法》,會讓筆者自2012 年開始規劃課程、教學工作的服務學校,彷彿隔絕於性平運 動之外?反同團體對性平教育的反動員又對校園及社會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基於 對臺灣戰後法律社會脈絡研究的興趣,與婦運團體長期在爭取性別平等所進行的法 律動員的好奇交織下,構築本論文的研究與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