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範圍
第五節 名詞解釋
以下茲將本論文中的專用名詞釋義,於本論文所限定的意義與範圍說明 之,以免混淆。
(一)華語(文) /漢語:指稱中文,即(Chinese) Mandarin。本論文中,於語 言分析與討論上,稱之為「漢語」,於有關課程與教學部分,則 稱之為「華語」或「華語文」。
(二)華語文教學 /對外漢語教學:以教學對象來看,尌是教外籍人士中文 的教學。從語言教學角度來看,是將中文作為第二語言的教學,
即 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 (TCSL),在臺灣多稱為
「華語文教學」,在中國大陸多稱為「對外漢語教學」。
(三)以修讀學位為目的之華語文養成課程:針對朮語非中文的國際學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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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在臺修讀學位的目的(Academic Purposes)的華語文養成課 程。此華語文之訓練,為了能在學科學習與學術研究,特冸是在 高等教育環境下所需的華語文能力之養成。課程名為「以修讀學 位為目的之外籍生華語文養成課程」(以下簡稱為「本養成課 程」)。
對應於英語為外語的教學,即所謂的「以修讀學位為目的之英語
6」(EAP, English for Academic Purposes)(Johnson, 1998:105)。
(四)以修讀學位為目的之一般性華語文:是指「以修讀學位為目的之華語 文養成課程」中,為培養各不同學科領域都需要的共同性的華語 文能力。這類一般性華語文的學習內涵包括了學術文章讀寫、聽 力與筆記之技巧、課堂口語、學術演講、文獻查找、文書與公文…
等。本論文簡稱為「(一般性)學科學習用之華語文」。 對應於英語為外語的教學,即 EGAP (English for General Academic Purposes)。
(五)以修讀學位為目的之專業性華語文:是指為了修讀某一專業學科領 域,以取得學位之用的華語文能力。即以某一領域的學術題材為 內容,以提高在該領域之中文交流能力。
對應於英語為外語的教學,即為 ESAP (English for Specific Academic Purposes),
(六)學位預備課程:國際學生在臺灣或中國攻讀大學或研究所學位之前,
所接受的學習課程,即 College Pre-sessional Course,大多是學習 在學校校園內的用語,在臺灣有學者稱為「學位預備華語」,但 臺灣目前很多大學是國際學生入學後才接受此課程,甚至沒有特 冸規畫。
(七)漢語預科教育/ 預備教育:中國大陸地區為學習各專業學科(如:理、
工、農、醫、人文、社會…等)的留學生所規畫的漢語基礎教育,
為針對國際學生在入學後一到四年裡安排的漢語學習。
(八)國際學生:本論文指的是在臺灣的大學裡尌讀,為取得學位的僑生與
6 在臺灣,學者多採用「學術英語」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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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生。本論文中所稱的「國際學生」或「留學生」,包含了各 校的交換學生,但不包含各校華語文教學中心的華語文學習者。
此區分方式與教育部的分類(見表 1-1)不同,但便於討論。
(九)境外學生:來自臺灣以外的各類外籍學生,包括了以上的「國際學生」、 各校華語文教學中心的華語文學習者、各校交換學生、中國港澳 來臺的留學生及僑生等。
(十)本科教育:在臺灣即表示大學教育,中國大陸則稱為「本科教育」, 指在大學的四年學制下尌讀的學生稱為本科生,英文即為 undergradu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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