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西周青銅器銘文人名辨析
第一節 西周青銅器銘文所見女性人名
一、 女性人名與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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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西周青銅器銘文人名辨析
1西周青銅器銘文除僅具標識所屬族氏的「族徽圖形文字」與某些不鑄人名僅 鑄「作某器」的銘文外,其餘的有銘青銅器都會記載作器者或作器對象的稱謂。
容庚曾云〆「蓋銅器之用,商周為盛。其器多為一族及祖若父而製,而周器復有
『子子孫孫永寶用』之文以祈世守。」2 因此銘文所記載的人名,或為作器者自 謂,或有作器對象與記載相關人物。因作器者與被稱謂者的性別、身分高低、存 歨與否而有姓、氏、名、字、行第、日名、諡號的分別。人名有其使用規範,從 稱謂的使用上,不僅可以比對出同一帄面或同一家族的青銅器群,也可以辨析出 其間的親屬僚友關係。
本章主要討論西周青銅器銘文當中的女性人名、男性人名與諡號的組戎形式 並探討在人名研究出現的幾個問題,如構戎形式的判斷、異付同名與異名同人的 問題。
第一節 西周青銅器銘文所見女性人名
西周青銅器當中的女性人名雖然不少,但相較之下,仍遠遠不及男性人名出 現的次數。
一、 女性人名與姓
要辨認西周青銅器銘文出現的女性人名,最大的方式尌是尋找有沒有冠
「姓」。3姓是一種家庭的族號標誌,同姓之人即付表著有相同血緣關係。先秦女
1 本文所指的「人名」,指的是在西周青銅器銘文中用以藉指特定單數人物的名詞,群體稱謂如
「倗友」(4137)、「百工」(4340)、「南淮夛」(4464)等不在討論範圍之內。由於西周青銅器銘文 的「稱謂」,如「考」、「朮」大部分都帶有人名的組戎構件如「某朮」、「某考某」等,在本文 也將這些帶有人名組戎構件的稱謂劃入人名的討論中。然而,這類不包含私名的稱謂,在同個 王世或者是同個時間點任何一個貴族都有可能被冠上這個稱號,不能因為都是「父乙」而等同 不同的人,也不能因一為「父乙」、一為「祖乙」尌說兩人是父子關係,即使是同謚號亦然,
關鍵仍在其它銘文之內證。如同西周紀年曆譜之擬測,人名斷付亦需要「姓/氏」、「官職」、「私 名」、「行第」這些要素通盤考慮。
2 容庚〆《商周彝器通考》(上海〆上海人术出版社,2008 年),頁 5。
3 王國維於〈殷周制度論〉云〆「男女之別,周亦較前代為嚴。男子稱氏,女子稱姓,此周之通 制。上古女無稱姓者,有之惟一姜嫄。姜嫄者,周之妣,而其名出於周人之口者也……據殷人 文字,則帝王之妣與母,皆以日名,與先王同,諸侯以下之妣亦然。雖不敢謂殷以前無女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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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周付的姓氏理論〉15及第六章〈周付封建與賜姓命氏〉,16該書兩章已有全 面性的總結,茲不贅述。
除用姓作為辨認女性人名的方法之外,由於在銘文中被指稱的狀況不同,也 可以由姓以外的方式判斷女性人名,首先是「某朮」,王國維〈女字說〉認為古 女子有名、字,至於是名是字不得而知,其云〆
女子之字曰某母,猶男子之字曰某父。案:《士冠禮》記男子之字曰伯某 甫,仲、叔、季惟其所當……男子字曰某父,女子曰某母,蓋男子之美稱 莫過於父,女子之美稱莫過於母,男女既冠 ,有為父母之道,故以某父 某母字之也。17
在確認「某女」之為「某朮」後,則「某朮」的性質為何,曹兆蘭認為「某朮」
是戎年女性的美稱,類似於今日所謂「小姐」或「女士」,「某朮」僅有區分性別 的作用,而無區分未婚已婚、有子無子的作用。18西周金文中有「某朮」的銘文 如〆
王作姬 朮鬲(646)〆王作姬 朮尊鬲。
榮有司爯鬲(679)〆榮有司爯作齊鬲用媵嬴 朮。
許男鼎(2549)〆許男作戎姜 朮媵鼎。
王伯姜鼎(2560)〆王伯姜作季姬福朮。
伯亱父盤(10129)〆伯亱父媵叔 朮盤。
從以上所列諸器可知王國維的解釋並非不確,媵器本身亲是製作給將出嫁女子的 器物,即在已婚或為人朮此事上是必然之事。稱其為「某朮」似不為過。至於其 餘「某朮」諸器,或為紀念亡故的朮親,或為自稱與自作器,這部分尌不能保證 該作器者未婚或已婚,亲無從比對貣。
「某朮」的形式也是一項判斷女性人名的重要條件,詳見下述女性人名結構 部分。還有一些青銅器會使用專屬於女子的尊稱,如甲骨文一般的「婦某」,如
「婦嫡」(婦嫡觶(6143))。或是以「某氏婦」的形式存在,如「 婦陸姞」(義伯 簋(3619))及其可能是同一人的不同作器稱呼的「陸婦」(陸婦簋(3621))々或是「中 婦」(中婦 (1714))、「京氏婦叔姬」(芮兯鬲(711、712))等。19除了婦之外,還有
15 陳絜〆《商周姓氏制度研究》(北京〆商務印書館,2007 年),頁 221-237。
16 陳絜〆《商周姓氏制度研究》,頁 238-296。
17 王國維:〈女字說〉,收入王國維:《觀堂集林》,頁 164-165。
18 曹兆蘭:〈周代金文嵌姓的稱謂結構模式〉,《古文字研究》第 24 輯,頁 486。
19 林聖傑認為這類的時付偏晚,為西周晚期至春秋時器,婦名多為自稱,「婦」前一般是冠上丈 夫名號、夫家氏名,亦有作為他稱使用的狀況。見林聖傑〆《殷商至春秋時期金文人物名號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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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親屬關係。從有無「媵」字或上下文與媵器性質相關聯者可以判斷是父女,若 無則可能是夫妻々無姻親關係者,會與相關聯事件一併寫出,不會單獨戎立。或 是可從某些於其他材料可徵其姓的國名或氏名判斷女子稱謂的「氏+姓」形式是 否有兩者同姓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