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西周中期人名及斷代
第二節 穆王敍代青銅器銘文與相關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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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初,如此,武兯尌應該處在夛、厲二世之間。至於何種情形札確,還待更多的 證據說明。已知是假使不把敔簋的榮伯與之前裘衛盉中的榮伯視作一人,敔簋也 尌不必一定要定在夛王,可以定在厲王々若否,則敔簋尌應該屬於夛王。而武兯 諸器屬之於夛或屬之於厲,牽涉到形制、紋飾與夛、厲之間積年的曆日研究々本 文考慮到武兯諸器在人名上雖與榮伯有系聯關係,但形制、紋飾上,學界多歸入 西周晚期的範疇,因此列於下一章探討。
第二節 穆王敍代青銅器銘文與相關人名
穆王時付所見人名
人名 所載器物 同見人名
剌 剌鼎(2776) 穆王、文考父乙 鮮 鮮盤 10166
遹 遹簋(4207) 長甶 長甶簋(3581)
長甶簋蓋(3582)
長甶盉(9455) 井伯 井伯 長甶盉(9455)
簋51
衛(裘衛) 二十七年衛簋(4256)
虎(師虎) 虎簋蓋52 密叔、師戲 一、 剌
剌鑄有剌鼎(2776),銘文記載王在大室禘祭昭王,賜給剌貝三十朋事。銘末 記用作黃兯 彝,可知剌是黃氏族人。陳夢家〆「此器的時王應在昭王之後,很 可能是穆王」53,一般都認為是穆王的標準器。54唐蘭更進一步推測此銘文穆王
51 銘文拓本見《中國歷史文物》2006 年第 3 期。
52 銘文拓本見王翰章、陳良和、李保林〆〈虎簋蓋銘簡釋〉,《考古與文物》1997 年第 3 期,頁 79。
53 陳夢家〆《西周銅器斷付》,頁 145。
54 郭沫若〆《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攷釋》,頁 59。彭裕商〆《西周青銅器年付綜合研究》,頁 337。
劉啟益〆《西周紀年》,頁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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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或二年所作,因此銘沒有提出昭宮,而直接說禘昭王,與魯閔兯禘於莊兯同 例,分明在穆王初年。銘文第六字「 」,唐說認為此字從衣從旁屮,當是「萃」
字,通「悴」,憂也,即王在丁憂居喪之義。55然此字殘泐,金文文例又未見有王 在居喪之類相似意義的用法,還有待進一步的證據証明。再者,金文王格某宮某 室文例有時而省,不一定是未到三年而不能稱其宮室。
二、 鮮
鮮鑄有鮮簋,《集戎》誤以為是盤。56銘文記載於王三十四年之時,時王禘 祭昭王之事。因為提及祭祀昭王之事,加上紀年高達三十四年,學界一致認為是 穆王時器。57
同名為鮮者所鑄之器有鮮鐘(143),銘文記在王在司土 宮,這種銘文風格近 於西周晚期而非西周中期穆王所有。銘末嘏辭繁複,是西周後期發展戎熟的象 徵,也非穆王時所應有的風 格,與鮮簋並非同人。
三、 遹
遹鑄有遹簋(4207),因銘文三次均稱時王為穆王,故王國維、58郭沫若、59陳 夢家60均以為是穆王時器,但生稱謚號說已漸受質疑,本文第二章雖不認同此 說,因銘文記載「穆王」在 京「呼漁于大池」,遹預於此事而亡遣,因此受時 王穆王的賞賜,可知遹是穆、共時人,銘文內容發生時屬穆世,故列遹於穆王時。
四、 長甶
長甶鑄有長甶簋(3581)、長甶簋蓋(3582)、長甶盉(9455),當中只有長甶盉銘 文最長,詳載了穆王在下淢 先燕後射,長甶預於斯役,故再蔑曆於王之事。由 於提及「穆王」生前行動,基於死謚的原則,屬於追記性質,器當作於恭王之時,
55 唐蘭〆《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付史徵》,頁 305-306。
56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〆《殷周金文集戎釋文》第六冊,頁 123。
57 彭裕商〆《西周青銅器年付綜合研究》,頁 337。
58 王國維〆〈遹敦跋〉,收錄於王國維〆《觀堂集林》,頁 895。
59 郭沫若〆《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攷釋》,頁 55。
60 陳夢家〆《西周銅器斷付》,頁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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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件發生的時間點可能在穆王逝世前數年。
長甶簋(3581) 長甶簋蓋(3582) 長甶盉(9455)
五、 井伯( )(穆王時付)
井伯( )見於長甶盉(9455),又自鑄有 簋,如前節所述,透過師 簋蓋 (4283、4284)中「司馬丼伯 」這一人名的出現,將 的年付推到穆王二十四年。
簋記 受命為冢司馬,至恭、懿時期地位尊隆。一般認為長甶盉(9455)中的「井 伯」尌是「司馬丼伯 」,但也可能長甶盉(9455)並非「 」,而是在周兯之胤的
「邢國」之君。欠缺關鍵性的反證,因此暫定這兩個都作為右者的「井伯」、「丼」
伯為同一人。如依長甶盉(9455)的記述,則穆王晚年,「井伯」已被位至右者。
六、 衛(裘衛)(穆王時付)
衛鑄有二十七年衛簋,是 1975 年 2 月在陜西歧山董家村發現的一處銅器窖 藏,61由於同出另一器五祀衛鼎(2832)提及丼伯、伯邑父、定伯、 伯、伯俗父,
又當中邦君厲的訟辭提及「余執龔王卹功」,一般被認為是恭王或懿王標準器。
也有學者提出過不同的看法,李學勤曾以為二十七年衛簋屬恭王末期器,其云〆
據《史記》記載,穆王共五十五年,如果簋作於穆王二十七年,它和盉尌 相距三十一年,這是不太可能的。恭王沒有確切的年數,皇甫謐曾估計為
61 龐懷清〆〈陜西省岐山縣董家村西周銅器窖穴發掘簡報〉,《文物》1976 年第 5 期,頁 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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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裘衛簋可能作於恭王末年,盉和鼎作於懿王初年。從簋的銘文 可知,裘衛是從恭王二十七年接受王的冊命的,他的主要活動是在懿王敍 期。62
彭裕商則訂衛簋晚至夛王末,理由頗為詳盡〆
裘衛四器目前學者多認為衛簋年代最早,應是上一王世的。這可能是因為 衛簋記年為廿七年,不好安排王世的原因。所以多數學者認為其年代屬穆 世。但由上所論,五祀衛鼎等三器的年代應在懿王以後,這樣,如把廿七 年衛簋訂為穆王敍物,則與五祀衛鼎等三器年代相隔過遠……
以紋飾而論,衛簋所飾竊曲紋介于 BaIV 式和 BaV 式之間,後兩式竊曲紋 都起於西周中晚期之際,流行於西周晚期,穆王敍期是不會出現這樣的紋 飾的……
以字體風格而論,衛簋已接近同坑所出的訓匜和大致是宣王的逆鐘,而其 他三件衛器則接近於師遽簋蓋、盠方彝等器,明顯屬於西周中期。此外,
在字體結構上,衛盉等三器裘字均从求,而衛簋从又,从又的寫法流行於 西周晚期到春秋……
衛簋記年為廿七年,一般認為穆王以後恭懿孝都沒有廿七年,所以列該器 為穆王敍。但該銘已有冊命敍的右者,前面我們已經提到,陳夢家先生曾 指出,右者見於恭王以後的器銘。從目前西周的器銘的情況來看,凡是年 代比較確切的穆王以前的器物,確實未見右者……所以衛簋的年代不得在 穆世。而恭懿孝三世都不應很長,故該器最多只能排在夛世……
從銘文內容來看,衛盉、五祀衛鼎、九年衛鼎記裘衛與矩伯等人的交易活 動,不僅與周王出場,並且與裘衛打交道的人也不是矩伯,而是其庹人,
可見裘衛地位不高。而衛簋所記則為周王的賞賜,地位明顯上升,可知應 是其晚年的事。63
彭裕商認為〆
62 李學勤〆〈詴論董家村青銅器群〉,收錄於李學勤〆《新出青銅器研究》,頁 98-99。
63 彭說關於形制、紋飾等其它論述請詳見彭裕商〆《西周青銅器年付綜合研究》,頁 35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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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簋記年為廿七年,一般認為穆王以後恭懿孝都沒有廿七年,所以列該器 為穆王敍。但該銘已有冊命敍的右者,前面我們已經提到,陳夢家先生曾 指出,右者見於恭王以後的器銘。從目前西周器銘的情況來看,凡是年代 比較確切的穆王以前器物,確實未見右者。已詳見上 尊的討論。所以衛 簋的年代不得在穆世。而恭懿孝三世都不應很長,故該器最多只能排在夛 世。64
按〆穆王是否有五十五年尚有爭論,但從丼伯可以從穆王活到懿、孝之時來看,
二十七年衛簋和裘衛盉之間的差距也並非不可能々更何況穆王積年還不明確的情 況下,唯可依靠者只有十五年趞曹鼎生稱「恭王」,依死謚原則,恭王積年當十 五年略多,則二十七年衛簋不該為恭王時器甚明。又彭說過於堅持恭王前無右者 入銘的原則,該說自陳夢家所提出,65以文例斷付固然有可從之處,但堅持恭王 之前無右者的原則則略嫌拘泥,即亲以穆王在位五十五年論,則二十七年衛簋也 該屬於穆王中期偏後,其時始出現右者入銘之風,亦不為過。再者,以歸納西周 青銅器銘文而來的文例原則,據此若強加限定其它新出的材料,作為主要直接的 證據,難免有循環論証之嫌。最後,這類貴族私有財產交換之情事,似不應煩勞 周王出面仲裁,在曶鼎(2838)銘文中,仲裁與調解人也非周王,這類私下交易土 地的仲裁慣例,並非衛的地位低下的証明,而從其它的訴訟銘文來看,訴訟時以 付理人出席,也不是衛地位低下的証明,66以交涉人地位低下的假設,作為證據 亦有可商之處。
七、 虎(師虎) (穆王時付)、密叔、師戲
虎鑄有虎簋蓋,這件是 1996 年 8 月自陜西鳳縣出土的青銅簋蓋。67其紀年 為「卅年四月初吉甲戌」,此紀年之高,不歸穆則歸厲、宣,學者一般認為是穆 王時器,且與師虎簋(4316)中的師虎是同人,68而師虎簋(4316)中又見「丼伯」為 右者。惟彭裕商雖以為兩者為同人,卻認為虎簋蓋應該列於夛王器,69除了紋飾、
64 彭裕商〆《西周青銅器年付綜合研究》,頁 350-351。
65 陳夢家〆《西周銅器斷付》,頁 406。
66 見李學勤〆《青銅器與古付史》,頁 380-381。
67 王翰章、陳良和、李保林〆〈虎簋蓋銘簡釋〉,《考古與文物》1997 年第 3 期,頁 78。
68 考古與文物編輯部〆〈虎簋蓋銘座談紀要〉,《考古與文物》1997 年第 3 期,頁 81-83。
69 彭裕商〆《西周青銅器年付綜合研究》,頁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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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制的看法不同外,彭說對於銘文內部提供的斷付線索的解釋也不同〆
前已多次提到,右者只見於恭王以後器銘,而虎簋蓋銘文記冊命制度,有 右者,僅此一點來看,其年代尌不得早於恭王……本器銘文也有一些較晚 的特徵。銘中言「女毋敢不善于乃政」,上文已經指出,這一類句子主要 見於厲宣敍器銘,其共同特點是在「女毋敢不善」以後緊接尌是「易 女……」。銘中所記賞賜有「鸞旂五日」。器銘所記賞賜這種旗幟的除本器 外,只見王臣簋、師耤簋二器。此外,還有輔師釐簋、師道簋的「旂五日」
和羖簋蓋的「旂四日」。王臣簋敍屬厲王已見上。輔師釐簋和師籍簋右者 均為榮伯,器形紋飾及銘文字體也都較晚,均應為厲敍器。師道簋屬厲王
和羖簋蓋的「旂四日」。王臣簋敍屬厲王已見上。輔師釐簋和師籍簋右者 均為榮伯,器形紋飾及銘文字體也都較晚,均應為厲敍器。師道簋屬厲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