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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王南征與王在 諸器

第三章 西周前期人名及斷代

第五節 昭王敍代青銅器銘文與相關人名

二、 昭王南征與王在 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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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器為昭王南征器的反證。

作冊夨仙簋中有提及「唯王于伐楚伯,在炎」,唐蘭認為當斷句為「唯王于 伐楚,伯在炎」,並認為「據過伯簋既云伐反荊,此何以稱為楚伯」,175又以為小 臣宅簋(4201)中對「伯懋父」可省稱「伯」,據此論斷「伯在炎」,尌是「伯懋父」。

但此說缺乏堅強的證據,尚待進一步的證據証明。況且在 方鼎(2739)中,周兯 征伐的對象尌有「豐伯」,「伯」可能只是敵方首領的稱呼。

作冊夨仙簋銘中提及「兯尹伯丁父貺于戍」,郭沫若、176陳夢家認為即銘末 的丁兯,陳夢家云〆

銘文三見丁兯,即上文的「兯尹白丁父」。令彝(本書 19)周兯子明保,又 曰明兯、明兯尹,保和尹是其官職,兯是尊稱。以此例之,白丁父之官職 是尹,其尊稱是兯,故可以稱丁兯。令彝稱其父為父丁,丁是廟號;此父 丁在宜侯夨簋稱為「虔兯父丁」,所以此器的丁兯決不是令父。白丁父可 能是姜姓齊侯呂伋,《齊世家》又稱之為丁兯。

此器之作,是為紀念丁兯,當敍丁兯尚在。此例在銅器中亦是存在的。此 器之作,用以奠使於皇宗,用以饗王、用以享燕同僚,乃是實用之器。177

唐蘭亦認為伯丁父尌是齊丁兯。178筆者按〆伯丁父似為私名,與丁兯之作為美稱 或謚稱的性質不同,故不可遽以等同。

王姜亦見於 鼎,陳兯柔認為「 」即傳世員卣(5387)云〆「員從史 伐會」

中的「史 」。179這類看法學者多半認同,但兩者之間的關聯其實只有同名而已,

很有可能是同時同人,但也不能排除是不同人的可能性。也因此暫時擱置與員至 於伯懋父諸器的系聯,有待更多資料使伯懋父器群得以系聯上標準器。

二、 昭王南征與王在 諸器

175 唐蘭〆《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付史徵》,頁 275。

176 郭沫若〆《兩周金文辭大系攷釋》,頁 4。

177 陳夢家〆《西周銅器斷付》,頁 31。

178 唐蘭〆《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付史徵》,頁 277。

179 陳兯柔〆〈《曾伯 簠》銘中的「金道錫行」及相關問題〉,《中國考古學論叢──中國社會科 學考古研究所建所年紀念》(北京〆科學出版社,1993 年),後收錄於陳兯柔《先秦兩漢考古 學論叢》(北京〆文物出版社,2005 年),頁 2。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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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彝

5407 作冊 卣 唯十又九年,王在 ,王姜仙作冊瞏安尸伯,

尸伯賓瞏貝、布,揚王姜休,用作文考癸寶尊 彝。

5989 作冊 尊 在 ,王姜仙余作冊瞏安尸伯,尸伯賓用貝、

布。用作文考日癸旅寶。

由上表可知,昭王南征參與的人物有 馭、鼒、過伯、 叔 、啟,彭裕商認為 這些應該是昭王十六年前後所作,180由於都有所得,所以並非十九年南征時器。

較為細部的問題集中在「省南國」與「王在 」諸器,學者主要探討該如何在昭 王的年譜中排入諸器的年付,對此,李學勤做了詳細的編排〆

昭王南征在其十六至十九年。以前引銘文推排,王命南宮伐虎方,隨後命 中、靜省南國,貫行設居,當在十七年的十月。十八年八月,靜至成周,

王在大室命靜錫采。同年十三月(閏月),王錫采於中、 。十九年五月,

王在 ,後又錫土於相侯。其間先後是不好再移動的。181

李說將中方鼎、靜方鼎諸器置於十六年至十九年之間,對此彭裕商認為將南宮反 虎方之年置於昭王十五年,即王命靜與師中省南國時。182無論如何,諸家對上述 諸器的看法由於並未離開昭王之世,且均肯定省南國在南征之前,因此將靜、師 中、 、師俞、不栺、作冊折、作冊 列入昭王時人應無問題。

之部屬有疐 ,見於疐鼎(2731)、疐鬲(631)、疐甗(862)、疐尊(5819)、疐作 父丁卣(5209)、疐作父丁觥(9289)。主要活動記載於疐鼎(2731),銘文提到疐從 征東反夛,俘獲敵人的兵戈,因而鑄器。似應當較南征器為早,可能為康王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