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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教育與社會音樂教育之現況

(四) 社會音樂教育之功能

二、 我國社會教育與社會音樂教育之現況

(一) 我國實施社會教育與音樂教育之政策

近年來,國人對本土文化以及社區營造日漸重視,使政府、文化團體以及社會大眾 開始瞭解文化、藝術與音樂是社區經驗中不可割捨的一部分,並逐漸重視與推廣社區藝 文活動。從地方文化活動的形式來看,可分為表演、展覽與研習三大類。文化活動的類 別很多、範圍很廣,可分為四個層次:1. 國際性活動(如:國際小型展演活動);2. 全 縣(市)性活動(如:全國文藝季);3. 推廣性活動(如:藝文研習);以及4. 社區性 活動(如:各社區自行舉辦的活動)。四個層次所強調的重點不同,但目的皆以提升地 方文化藝術內涵、塑造地方文化特色為主(姚佳君,2005)。我國政府機關及社區舉辦 之社會音樂教育活動如下:

1. 政府機關

近年來政府為了藝術教育之普及以及推廣,積極推動 「音樂下鄉以及向下紮根」之文 化推廣活動;各級縣市政府配合政府「藝術、文化、音樂下鄉」之政策,推動全國演藝團 隊鄉鎮巡演、傳統藝術藝人住校傳藝、偏遠學校校園音樂欣賞等,深入臺灣民間,以推 廣音樂風氣並落實音樂教育,以發揚及傳承傳統民俗文化(張育紋,2009)。

2. 地方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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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文建會推動「充實鄉鎮展演設施計畫」,各地積極推動社區營造活動,如社區文 藝季、藝術節慶、城鄉風貌改造、公共藝術、地方性特色節慶等。如利用鄉鎮公所展演 廳、活動中心、文康育樂中心、學校等場地辦理各項藝文及研習活動,活動內容如:藝 術與生活專題演講、地方音樂及民俗活動的傳承研習、社區音樂會、社區舞蹈表演會等。

部分城鄉並配合三大節日(春節、端午節、中秋節)或地方節慶廟會,結合當地文化特 色、在地表演團體、社會熱心人士、民間企業團體、慈善公益團體及文建會的經費申請,

讓藝術與民眾的生活結合,並增進社區居民的向心力凝聚及社區文化發展(張育紋,

2009)。

(二) 我國實施社會教育與社會音樂教育之相關機構

我國近年來在社會學習的推動上,呈現蓬勃多彩的現象,根據目標對象及實施方式 之不同,可歸納為社區大學、社會教育館及社教站、民間組織等體系(劉奕權,2006)。

1. 社區大學

社區大學的興起,主要來自民間教改人士對當時高等教育的僵化感到憂心與不滿。

黃武雄在1994年4月10日發起大規模的「四一○」教改運動,主張設立社區大學,吸引社 區人士進入高等院校就讀,以打破傳統的文憑主義,達到 「解放知識、改造社會」之目標

(顧忠華,2001)。我國於1988年在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中成立第一所社區大學。

2002年6月26日《終身學習法》公布施行,該法第3條第5項條文界定社區大學為正 規教育體制外,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提供社區居民終身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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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之教育機構。有了法源的保障,各地區之社區大學如雨後春筍般快速設立。

為培養社區民眾參與公共領域及養成批判思考的能力,將課程規劃成三大類(黃武 雄,1999):(1) 學術課程:分為人文、社會及自然三大領域,旨在提升學員的學術涵養,

培養成人反省及批判思考能力;(2) 社團課程:旨在培養學員民主素養,增進社會參與 能力;(3) 生活藝能課程:旨在提升民眾的生活品質,拓展生活型態、改變個人的價值 觀。

2. 社會教育館及社教站

教育部社會教育司主管社會教育和社會教育館,我國共設有八所社會教育館,分別 成立於臺北市、高雄市、新竹市、彰化縣、臺南市、臺東市、金門縣及連江縣,每一社 教館都在轄區內各鄉鎮設立社教工作站。

社會教育館屬於綜合性的社教機構,承辦之業務廣泛,包括成人教育、婦女教育、

生技教育、環境教育、老人教育、科學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原住民教育、社區教育等。

推行之方法包括開設研習班、研討會、專題演講、讀書會、音樂會、比賽、藝文展覽、

展示、親子活動參觀及旅遊學習等。

社教站成立之原因,是因為社教館都設於都會地區,所轄廣泛,無法服務較偏遠處 的民眾,因此政府在1980年發函鼓勵各社教館在工業區、基層鄉鎮、山地、海邊等設置 社教館,主要工作包括成人、婦女、親子、生計、藝術、環境及休閒教育等。社教站之 學習網絡,具下列特色(黃富順,2004):(1) 社區學習結合,以社區生活為最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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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員來自社區,結合當地仕紳,共同關心社區的事務;(3) 成員皆為志工,由志工 服務社區,帶動投身志工的風氣;(4) 政府投入經費較少,但收益成效大,帶動民間資 源的活絡應用;(5) 為社區培養人才,成為培育基層領導與執行人才的搖籃。

3. 民間組織

台灣社會開放及多元,民間團體組織也呈現多重樣貌,它涵蓋了眾多的職業性團 體、政治團體、宗教團體、工藝團體、志願服務機構、福利事業團體、特殊議題團體等。

這些民間組織以提供地方民眾學習需求為起點,提供學習機會,包括新知、保健、休閒、

自我成長、婚姻、親子教養、家人相處溝通、人際關係、社會現況分析、國際現勢發展 等。活動的舉行方式包括研習、講座、讀書會、工作坊、觀摩、考察、親子活動、網路 學習、遠距教學、旅遊學習等。

(三) 我國實施社會教育與社會音樂教育之困難

上述三種單位在推廣社會教育暨社會音樂教育的過程中,也遭遇困境與難題,分別 說明如下:

1. 社區大學:(1) 開課情況中,知識性強的科目,修習者很少,往往無法開成,使社區 大學越來越遠離其原先構想的目標與理想;(2) 師資篩選,因無最低的條件限制,凡 有該學科之專門知識或實務經驗者,均可延攬任教,普遍缺乏專業培訓,水準不一;

(3) 社區大學均由縣市政府設立,多採 「公辦民營」方式辦理,經費來自各縣市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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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補助,受政府更迭影響,呈現不穩定的現象。以上的問題都深深影響社區大學的 永續經營,值得政府部門及相關單位的高度重視。

2. 社教站:(1) 社教站領導者的正確理念仍顯模糊,亟待形塑;(2) 志工的知能訓練不 足,尚待加強;(3) 各站經驗的交流與分享仍不足;(4) 評鑑工作尚未落實;獎勵較 少,無吸引力。

3. 民間組織:各民間組織彼此不相隸屬,各自為政,資源不能共享,有待進一步整合。

教育部(2004)也在「建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計劃」中,提出政策的執行檢討如下:

1. 人才不足:社區教育種子師資不足,導致內容廣度與深度受到限制;2. 社區教育機 構素質良莠不齊:部分機構或因主事者欠缺專業與熱情,素質不佳,亟需協助與輔導;

3. 公部門資源缺乏整合,導致浪費。

我國亦有多位關心社區教育之學者提出所見之困境(劉奕權,2006):

1. 政府方面:(1) 未見政府部門之共同願景-當前社區發展與社區教育皆由政府許多部 會共同推動,卻未能形構出共同的願景與協調機制;(2) 各縣市資源爭取、分配不一

-目前各單位都在爭取同樣的資源,但資源的分配卻因城鄉差距而嚴重不均;(3) 社 會教育尚未能加以整合-當前的社區發展與社區教育採官、民、產、學合作的模式,

運作的關係皆欠整合,學習資源之整合亦有待加強,資源錯置的浪費應加以避免並 妥善規劃;(4) 城鄉落差的平衡有待努力-都會地區與偏僻地區的落差造成學習差異,

須提高誘因,鼓勵民眾參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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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課程方面:(1) 各縣市提供的課程與學習內容同質性高,未能真正與當地社區人文、

傳統與產業特色結合;(2) 課程開設之規劃不周-社會教育受限於市場機制,課程的 開設有些質變,模糊了「建立公民社會」的設立宗旨,且課程的規劃未盡合理,宜加 強協調,落實學習課程的分級設計。

3. 學員方面:民眾學習的意願有待提升-可結合獎勵機制,讓民眾樂於學習。

4. 志工方面:志工的教育有待強化,無論政府單位或民間組織,都缺乏足夠編制的員 工,多仰賴志工協助,但志工素質不一,須加強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