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樂演唱困難可能來自於學生的錯誤判斷、聽唱片的錯覺或是教師之疏忽,產生以 下常見之毛病(楊兆禎,1972):
1. 歌唱觀念錯誤:認為只要大聲就是好的-因此往往使音質粗糙,無優美可言。事實上,
歌唱質重於量,弱音有時比強音更能引人入勝;
2. 歌唱習慣錯誤:(1) 容易疲勞-如大聲喊叫、全身緊張、發聲法不正確或太過勉強之 演唱方式,容易唱得聲嘶力竭;(2) 不喜用視唱法或不會讀譜:視唱能力差,或喜用
「聽唱法」。該類演唱者較難自習,且學習較長歌曲時較不方便。
3. 歌唱技巧錯誤:(1) 吐字不清楚-演唱者吐字不清則使聽眾完全聽不清楚歌詞;(2) 容易走音-演唱者之音不準確,可能偏高或者是偏低。(3) 節奏含糊-輕視休止符、
馬虎長音符,短音符又唱不清楚,因此拖泥帶水;(4) 無表情:音樂是思想感情的藝 術,但有些演唱者唱起歌來,毫無喜怒哀樂,千篇一律,毫無韻味;(5) 呼吸不妥-
是最普遍也是最糟的問題,演唱者氣不足便隨意換氣,將使歌詞支離破碎。
4. 發聲法錯誤:(1) 聲音放不出來-聲音悶在口腔裡出不來,很難傳遠,聽眾難以聽到 歌聲;(2) 唱不高-演唱的音域有限,高聲區容易破音或是變成虛聲演唱。
任蓉(1995)提出在歌唱上易犯的錯誤如下:
1. 辨別聲音種類的錯誤:聲樂專家們認為天生的聲音是可以分類的,後天的加工,只能 做少部分的修整。不正確的分類易導致聲音的殘缺,造成聲音發展的困難,苦練也難 以有所進步。聲樂教師應先給予歌者聲音自由發展的空間,再仔細去認識並區辨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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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的分類,才不至於埋沒歌者的才華。
2. 唱法的錯誤:(1) 走音可分為兩種,其一為音感不好之走音,其二則是在聽覺沒有問 題的情形下唱出偏高或偏低的音,其原因主要為發聲器官的使用不當;(2) 髒音-意 即音不純淨,歌者發出發聲、共鳴之外的雜音,包含肌肉不夠放鬆,聲帶用力過度之
「喉音」、鼻腔與口腔之間受阻閉塞之「鼻音」、上、下牙床空間不足之「齒音」、過於開 放音色之「白音」;、共鳴無力之「空音」、氣流受阻壓使喉頭肌肉反射出之「扁音」、發 聲器官過於疲累或氣息缺乏支持之「蒙音」以及「沙啞音」皆屬之;(3) 抖音-意即音不 穩或不能控制的搖晃,主要的原因是用力過度,輕微的抖音常被誤認為聲音的自然顫 動力,但事實上,兩者並不相同;(4) 乾直音-包括聲音僵硬或直硬,主要來自發聲 時力度不足和肌肉僵硬,或是不會運用氣柱之彈力,導至共鳴偏失與乏力;(5) 衰老 聲-指年輕人的聲音顯現出老態感,如鬆弛無力、疲累沙啞、顫慄發抖等,此為發聲 法不良導致。
3. 音樂的錯誤:對作品時代的認識是歌手的基本功之一。歌手在演唱前須認識作品之音 樂文化知識基礎,例如音樂的形式、風格、特點,只是忠實地依照樂譜演唱並不足,
需要進一步學習傳統唱法並研究前輩名家的唱法,若只是按照自己喜好、自由的演唱,
是演唱專業不足。聲樂教師應引導歌者步入正規、遵照作曲家的意願,作不離譜的演 出。
4. 語言的錯誤:聲樂與純音樂最大的差異是,歌聲中有語言。語言在歌曲中占有極高的 重要性,語言的表達不夠精緻、咬字混淆不清等,皆被視為嚴重的錯誤。此外歌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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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歌詞、語言瞭解得不夠清楚,情感的掌握就容易出現錯誤,因此一位好的歌者,必 須具備良好的語言能力,以唱出流利、正確的歌調。
音樂是人類情感的藝術表現,在所有音樂中僅有聲樂融入歌詞,因此更能將藝術的 層面發揮得淋漓盡致,而人聲本身的感染力,更使其成為人類傳遞情感的重要媒介之一。
自嬰孩呱呱墜地以來,便開始使用聲音,以至生命終止為止,在漫長的使用期程中,必 須小心呵護,倘若不適當的使用發聲器官,可能造成日後的發聲困難,例如聲帶長繭,
即便是透過手術治療,也僅是治標不治本,手術後若繼續錯誤使用,舊疾便會復發。
歌唱除了需要具備音樂能力,如音高、音響、音色、音量、速度與節奏,還需要觀 察力、理解力、鑑賞力、想像力,及表現力等。聲樂教師的使命除了培養學生這些能力 及訓練學生正確使用嗓音之外,更必須具備一雙靈敏的耳朵來鑑定聲音,找出錯誤並加 以糾正。此外,洞悉學生的心理狀態,也是不可或缺的,聲樂教師應設法激發學生之學 習興趣、建立學生對教師的信心,並且鼓勵學生勇敢質疑、勇敢發問,教學技巧要靈活 運用,不宜墨守成規,如此一來,才能達到事半功倍之習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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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有關銀髮族社會音樂教育的研究中,皆以調查研究為研究方法,研究工具為問 卷,其中林楊菁(2006)使用問卷及訪談。針對上述論文之研究結果,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