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反對未婚守貞派
一、 明代反對派:歸有光的貞女爭論
「忠於未婚夫而終身不嫁或以死為殉的貞女,在中國歷史上記載甚早,但貞 女作為一種社會現象而廣泛存在,則是明清時期才出現的」。47而它之所以在明清 後成為一種廣泛存在的現象而越演越烈,其背後有著複雜的歷史背景。隨著明清 時期貞女數量的激增,貞女現象引起了當時學者的關注,對貞女的反對之聲也應 運而生。48
隨著貞女人口上升,知識份子對於女性守節、殉死的議題更有了討論空間。49 明末歸有光作〈貞女論〉率先對「室女守貞」問題進行探討,隨後加入此討論的 學者越來越多。50反對聲浪裡面,清代人士大多追隨歸有光的〈貞女論〉,以其為 論述的基礎,加以發揚光大。反對學者大抵有戴震、毛奇齡、汪中、俞正燮等人。51 歸有光引用了《禮記》中《曾子問》的一段話:
曾子問曰:「女未廟見而死,則如之何?」孔子曰:「不遷於祖,不 祔於 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歸葬於女氏之黨,示未成婦也。」52
「如果新婦還沒有來得及到宗廟行禮就突然死亡,則表示她還沒有正式成為 男家的媳婦,她的靈柩應歸葬於娘家的墳山,未成婦則不繫於夫也」。53歸有光引
46 費絲言,《由典範到規範—從明代貞節烈女的辨識與流傳看貞節觀念的嚴格化》(台北:國立台灣 大學出版,1998 年),頁 289。
47 鄭雯,〈論俞正燮對「室女守貞」現象的批判及奇特點〉,《哲學論叢理論月刊》第2 期(2014 年 9 月),頁 28。
48 同註 47,頁 28。
49 王淑芬,〈性別與族群—清代「未婚」女性守節與殉節現象之探究〉,《國立台南大學人文學院期 刊》電子報第四期(2009 年 12 月)。
50 鄭雯,〈論俞正燮對「室女守貞」現象的批判及奇特點〉,《哲學論叢理論月刊》第2 期(2014 年 9 月),頁 28。
51 王淑芬,〈性別與族群—清代「未婚」女性守節與殉節現象之探究〉,《國立台南大學人文學院期 刊》電子報第四期(2009 年 12 月)。
52 姜義華註譯,《新譯禮記讀本》(台北:三民書局印行,2010 年),頁 295。
53 同註 52,頁 295。
用了《禮記》中的這一段話證明,背棄父母的願望為未婚夫守貞是違反禮儀,而 另聘再嫁則符合禮儀。54
反對者堅持,有親迎合體之實,婚姻才成立,有夫婦合體之實,翁姑媳婦關 係才成立。在儒家看來,家庭的基礎在於夫婦,而夫妻關係的確立在於婚禮。婚 禮既然是人倫之本,風教之始,所以必須要有莊重而嚴格的程序,嚴其男女之別,
而後才可以使夫妻關係有一個穩固的基礎。正因為婚禮擔負著如此重任,所以歷 代對於婚禮都十分重視,有載於典籍、行於民間的所謂六禮,就是納采、問名、
納徵、請期、親迎,程序分明,極為隆重。55
文人的反對是認為,有的和未婚夫面都沒見過,但是卻要盡一個妻子的職分,
明顯違背儒家「男女居室,然後夫婦之道成」禮制根本教義,因此貞女現象不但 是荒謬的,而且是不合聖人古禮的,至少是不值得提倡的。56依歸有光之〈貞女論〉, 主要有下列四點反詰守節之論點:
(一) 「六禮」是求婚至完婚的過程,其中「六禮」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徵、
請期和親迎。然而,若中斷婚娶過程,乃未經六禮,即不成夫婦,為何女方要替 男方守節?歸有光認為只要這六個禮節中缺少一個環節,就為非禮,婚姻就不算 成立,女子也沒有必要守貞,這是從婚姻的程序上否定貞女守貞。57
(二) 而六禮未備,女方當然為室女,室女守貞,豈不違背陰陽之氣?他接著指出:
「陰陽配偶,天地之大義也。天下未有生而無偶者,終身不適,是乖陰陽之氣,
而傷天地之和也。」最後提出:「女未嫁而不改適,為其夫死者之無謂也。」58 (三) 因禮制為完成,女未嫁,應從父,而非未婚從婿。
(四)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既然女未嫁,為陌生之人守節,甚至殉死,乃對父母不 孝之行。59
54 (明)歸有光,〈貞女論〉,《震川先生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 9 月第 1 版),頁 58-59。
55 吳曉紅,《中國古代女性意識——從原始走向封建禮教》(蘇州:蘇州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 年),頁 84-89。
56 王娟,《明中葉至清前期批判傳統婦女觀的思潮》(昆明:雲南師範大學文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6 年),頁 37。
57 同註 56。
58 (明)歸有光,〈貞女論〉,《震川先生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 9 月第 1 版),58-59 頁。
59 王淑芬,〈性別與族群—清代「未婚」女性守節與殉節現象之探究〉,《國立台南大學人文學院期 刊》電子報第四期(2009 年 12 月)。
歸有光曾言:
立論點 結論 經媒妁之言,雖為謀面,志以能感
應。
守節乃本乎人情,非強人所難之 事,不應視為非禮。
資料來源:整理自王淑芬《清代「未婚」女性守節與殉節現象之探究》
贊成與反對雙方各以禮俗來為彼此立場作解釋,當時,以贊成者居多,雖表 現上都以道德、禮制為論述,贊成者隊伍如此龐大,其背後有隱藏著此一極端說 法:「因世風敗壞之趨,為挽救世俗、風氣、提振人民品德,社會上必須要有這 些卓絕過高之行,來激勵品德低下之人,激發其潛在的品行,如因此能振頹救弊,
為何要反對?因此,贊同貞女守節者人數遠超過反對者」。62「原因除在道德、禮 制之下的牽制,對於提振社會的風氣的責任,也重重加諸在這些女性身上,這反 應出每個論點皆以男性主流敘述為主,國家、社會才是論事的主軸,先王禮制、
聖賢之道、風俗教化,是他們時時刻刻關心的全部」。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