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曾出現許多女性,視個人的貞操比身體、財產、乃至於生命更 為重要。例如,早在《古列女傳》中,〈梁寡高行〉一節就有記載,傳聞在中國東 周的春秋時期,梁王知道國內有個寡婦,名叫高行,年輕貌美,梁王覬覦其美色,
於是派丞相前往說媒,嗣遭寡婦拒絕,梁王並未死心,於是,寡婦又再以刀劃破 鼻子毀容,以全自身之「貞節」。1平心而論,世界各地的文明古國也不乏上述記載 的類似狀況,男性在有一定的權勢後,有些會仗勢追求弱勢地位的女性,而此時,
女性為了「自全」, 有時會選擇以自殘方式逼退男性,這種現象很有可能是因為 自歷史發展以來,相較於男性言,女性的身、心本較柔弱,男性容易傾向爭奪財 富、權勢、女色的外在成就,而女性則以守護「貞操」,作為追求自身內在成就的 方法。這很可能是肇因於生理因素的不平等,許多文明因此也都不約而同的出現 男尊女卑、男貴女賤的社會現象,此一現象,逐漸發展並根深蒂固成為一種觀念,
深入女性之心,逐漸支配女性思想,也左右了女性的言行止。中國歷史似乎就是 在此脈絡下,逐步要求女性應該持守貞節,到了明清時期,甚至還變成對女性僵 化而牢固的教條。持守貞節,變成女子唯一贏得社會崇高地位的途徑,也導致女 性貞節觀變成一種不可避免的歷史宿命。
這種頌揚女性自我犧牲乃至於自我殘害的「自全」手法,可說「饒具中國特 色」的貞節觀。隨著文化傳播,確實深刻地影響了近代東亞婦女的思維、生活模 式,並在婦女心中烙印了性別不平等的思維模式。以致於當「女權」的概念逐漸 在現代歷史、特別是東亞國家近代史中發展時,不少的衝突與阻力,其實反而來 自於婦女本身。例如,不論是在日本、韓國或臺灣,現代的社會裡,還是會有許 多年長婦女,只會把自己女兒的失敗婚姻,歸咎於自己教導無方,或認為是女兒 不對,甚至視作一件不名譽的事件。而相關司法案例中,也從不欠缺當自己女兒 面對來自女婿的家暴時,長輩不是替女兒伸張權益,反而是要求女兒要習慣「床 頭吵,床尾和」。畢竟,此類長輩認為,不能維繫完美的婚姻,會是婦女生涯上的 一大污點。我們試著回觀過往的歷史,這樣教導女性必須服從於男性,乃至於一
1 綠淨,《古列女傳譯註》(上海:三聯書店出版,2014 年),頁 188。
再強調女性人格完美的說法,在中國歷史上有諸多記載。甚至還沒結婚前,就要 求女性必須忠於「未婚夫」,當未婚夫死亡時,還曾出現女性終身不再婚嫁的紀錄,
這在古遠的中國歷史或文學著作中都有記載。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讓這類故事 不斷遞嬗?甚至到了中國近代,竟演變為「貞女」這樣的教條觀?根據學者盧葦 菁的研究,「到了明清時期(1368~1911),出現了大量的「貞女」,更引起社會大眾 注意,貞節牌坊還可說是能讓女性及家庭名利雙收的最佳途徑。2」,可以說,貞女 在宋代以前極為少見,至明代中後期開始流行,到清代時蔚為大觀。這樣的歷史 發展,原因是什麼?對後世有何影響?
一般而言,我們在歷史文獻看到的「貞節」,可說是婦德的通稱與形容。而「守 貞節」這個說法,也是具有特定的意涵的,「守貞節」,指的是對某些固定的對象,
作道德上承諾的一種實踐方式 3,「在大多數場合,指的是已婚的男女,對自己配 偶保持情感上的忠實關係;又特別是當配偶不幸亡故,堅持不與外人發生情感與 外遇的感情糾纏問題 4」。如果這種守貞節的主體是女性,這類婦女,通常就是社 會評價上具有「貞節」的婦女。雖然婦女具有「貞節」,不一定等同於婦女必須守 寡,以現代社會的眼光來看,守寡通常又只是已婚婦女個人的情感上抉擇,對於 未婚或者尚未完婚的女性,何來守寡、守貞的必要?未婚女性守貞這樣的論述,
在現代社會似乎顯得莫名其妙,「但在近代中國歷史上,已婚的「節婦」與未婚的
「貞女」,兩者都是道德觀變相後的產物,兩者緊密相關,共同表現了席捲明清時 期的驚人的女性節烈行為」。5
當然,從相關文獻可以發現,已婚的「守節」, 與未婚少女的「守貞」,本質 上仍是不同的。如同學者所研究,「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對於已婚的女性,貞節 是任何正派女子都應遵循的古老美德,他們指出,寡婦守節是可以理解的,因為 從禮、情感、經濟上來說,她們與已故丈夫的關係已經確立,彼此基於信賴、相 互依存而最終在兩人的情感上產生情比石堅的聯繫,這都是可以理解跟讚嘆的」。6 而且也有學者認為,「儒家從不反對未婚女子再次訂婚,文人們只是驚嘆於這些未 婚喪偶或者遇逢變故的年輕女子,何以有如此堅強的意志選擇守貞這條艱辛的 路」7?甚至,細究這類驚嘆的真正用意,以及其出現的文獻場合、描述方式,也
2 盧葦菁,《矢志不渝:明清時期的貞女現象》(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 年),頁 1-4。
3 馮夢龍:《情史‧卷一情貞類》( 收錄於魏同賢主編《馮夢龍全集》,第 37 冊),頁 82。
4 同註3,頁 82。
5 同註2,頁 5。
6 同註2,頁 43。
7 盧葦菁,《矢志不渝:明清時期的貞女現象》(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 年),頁 43。
許儒家知識份子們只是要以女性們的表現,「舉輕以明重」,藉此暗諭或明示男性:
如果「貞女不更二夫」,那男性們是否更該「忠臣不事二君」?而有意將女性的忠 貞,等同於男性的忠誠。若從這點觀察,「守節」與「守貞」的關係確實完全不同。8 這就是已婚婦女的守節,這樣的婦女又稱「節婦」。
至於「貞女」,指的是女子經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後,同男子訂親,但 是在訂婚後、尚未舉行婚禮前,未婚夫已先亡故,女子因而守貞。9這些女性,她 們與死去的未婚夫僅有婚約的關係,無夫妻之實,甚至根本可能從未謀面。然而,
當未婚夫發生意外時,不論這個未婚夫當時是生是死,不少女性不是藉此擺脫毫 無實質的婚姻,反而是選擇終生忠貞於她們可能未曾謀面的未婚夫,甚至可能因 此必須抗拒本生父母的權威與指令。據相關歷史文獻顯示,「有時候,這樣的未婚 夫未必是死亡,而是身患絕症、另娶、出家、失蹤、離家、被征參軍,也有時候,
其實兩家的父母長輩都想解除婚約,但年輕女子還是對父母的權威產生抗拒,拒 絕毀婚,或者拒絕再次訂婚」。10這些年輕女子,有的選擇如妻子般為未婚夫守貞,
以寡婦的身份終其一生;有的甚至還因此遷入夫家,侍奉公婆直至終老 11,有的 更為激烈,選擇的是結束自己的生命,為未婚夫「殉死」以全自己的「貞節」。這 樣的現象,可以說是「守貞」嗎?何以在近代中國歷史上,竟成為一種值得讚嘆 甚至仿效、草偃風行的社會概念?這點對生活在現在的我們來說,的確非常不可 思議,但難道在當時的中國社會,這就是一種習以為常的現象?
本文作者在此不禁感嘆,是否「天下之貞女」,必定是「天下之情女」?若是,
未婚的女性,何以對未曾謀面的未婚夫有這樣的感情存在?這當中必定存有某些 值得研究或探討的現象存在,而非我們現代人的一般生活經驗可以直接認同或感 知。在清代,多數的儒家、學者、文人們, 紛紛以自己的立場,把貞女塑造成有 情之女,認為「無情之夫,必不能為義夫;無情之婦,必不能為節婦。」12甚至明 示、暗示的歌詠讚嘆,「認為貞節是對愛情的最終升華,是對伴侶情真的極致表 現」。13設若如此,則對於那些與未婚夫僅有婚約關係,有可能終其一生與未婚夫 從未曾謀面的「貞女」來說,男女之間,到底有什麼事實,可以產生那樣深刻到
8 盧葦菁,《矢志不渝:明清時期的貞女現象》(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 年),頁 5。
9 章義和、陳春雷,《貞節史》(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9 年),頁 207。
10 同註 7,頁 1。
11 陳麗君,評論:《矢志不渝》被自願選擇了做貞女(https://book.douban.com/review/5648733/)
12 梁莉,《論明末清初傳奇戲曲中婦女貞節觀念的嬗變》(四川:四川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8 年),頁 27。
13 馮夢龍,〈情史‧卷一情貞類〉(收錄於魏同賢主編《馮夢龍全集》,第 37 冊),頁 82。
可以生死與共的情感?難道她們當真把「情」作為道德和倫理的實現?還是有哪 些不得不然的因素,讓這些年紀輕輕的女孩,有強烈主觀意識願意、或者被迫必 須拋棄、犧牲自己一生的幸福,選擇守貞?蘆葦菁指出,「當她們立志做貞女時,
其年齡小則十幾歲,大則二十幾歲,當她們選擇做貞女的決定時,在家庭內外(婆 家與娘家)均引發了極大的緊張,她們的父母都反對女兒成為貞女。但在貞女故事 中,父母的勸阻無益,只是徒然帶給父母焦慮,最後父母還是只能妥協於女兒的 堅持,這是否就符合社會忠孝節烈的定義」?14
這種看似守貞,但其原委著實令人不明究理的狀況,本文稱之「貞女現象」。
此種現象,起初多發生於書香門第,特別是一些出高層的政治或知識精英家庭。15 比如:「清朝有幾位大學士的女兒或孫女後來成為貞女,顧炎武(1613~1697),即 是由一位具有「貞女」身分的母親領養並撫育成人」。16而清代的大文豪袁枚, 則 是和一位後來成為貞女的妹妹一起長大,袁枚對自己妹妹的境遇,曾數度感嘆,
這是禮教殺人,其中最是耳熟能詳的,莫過於《祭妹文》中,他感嘆:「嗚呼!使 汝不識《詩》、《書》,或未必艱貞若是。」17。袁枚在此並用了「艱」與「貞」,可 見袁枚的對貞女守貞的隱含評價,是認為守貞本身是辛苦而可能不盡人情的。又 從這些故事亦可發現,貞女現象最初似乎是與飽讀詩書、或者對女性教育有一定 要求的精英家庭有關,甚至這些貞女,本身也多為熟識詩書的女子。但隨著時間
這是禮教殺人,其中最是耳熟能詳的,莫過於《祭妹文》中,他感嘆:「嗚呼!使 汝不識《詩》、《書》,或未必艱貞若是。」17。袁枚在此並用了「艱」與「貞」,可 見袁枚的對貞女守貞的隱含評價,是認為守貞本身是辛苦而可能不盡人情的。又 從這些故事亦可發現,貞女現象最初似乎是與飽讀詩書、或者對女性教育有一定 要求的精英家庭有關,甚至這些貞女,本身也多為熟識詩書的女子。但隨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