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各朝代間貞節觀念的差距
二、 清代的貞節觀念及其演變
清(1636~1911)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統一中國後,大體沿襲 了明朝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同樣尊崇理學 222,但其集權程度和明代相 比則進一步強化。隨著清代君權的絕對化,封建綱常的權威也進一步提升。貞節 觀在清代更是被統治者鼎力倡導、推行和宣傳。223
(一) 社會各階層對「貞節」的看法
滿清王朝以程朱理學來控制人民的感性生活,大張旗鼓的推行以「餓死事極 小,失節事極大」為主要宗旨的道德禮教下運轉,滿天飛的是朝廷的道德勸諭,
遍地立的是貞節烈女的貞節牌坊。224為此許多女子自覺不自覺地貢獻出了個人的 青春和幸福。225
清代對婦女的規限更嚴苛,女子在火災災場或男子營救,也會自視遭到玷污,
甚或投火而死。在道學家鼓吹下,女性對貞節觀念的堅執,已達至荒謬的地步。226 加上學者的提倡以及政府對貞節婦女的旌表,民眾的貞節觀念是越來越烈,就連 普通婦女也大都自覺的認同和選擇貞節觀念,她們認為遵守「貞節」是評價女子
221 廖宛如譯,《榮格解夢書:夢的理論與解析》(台北:心靈工坊文化公司,2006 年),頁 2。
222 劉佳,〈宗教化與實用化—中國人的兩種女性貞節觀〉,《中國史研究》第80 期(2012 年 10 月),
頁296。
223 同註 223,頁 296。
224 劉學華,《清代婦女貞節觀念的演化及其原因探析—基於 1840 年前婦女節烈事迹的研究》(山 東:曲阜師範大學歷史學中國古代史碩士論文,2013 年),頁 37。
225 同註 225,頁 37。
226 黃嫣梨,《女性社會地位:傳統與變遷》(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教育局,2012 年),頁 15。
的第一標準。227更把道德規範,擴張到男女相處準則,乃至於在女性身體上形成 層層束縛。相較於前引《詩經‧鄭風‧溱洧》、《詩經‧鄭風‧青青子衿》的純 樸,男女相處只要沒有先建立適當的「名分」,女性立刻承擔了罪惡,而男性最 多也不過是風流倜儻,「貞節」成為單方面壓抑女性的手段,且這個手段與人性 越離越遠。228「貞節」觀念至此就更加偏狹了。
據學者研究,促使女性生活和地位轉變的原因,主要有三:
第一是宗族制度的制約,宗規、族規甚至家規對於家族各成員,包括女性在 內,都有專制統治的性質;而禮教的制定卻在很多情況下,都是加強對婦女生活 的控制,就男女之間的不平等作出明文規定。229
第二是理學思想的影響,理學思想主宰中國政教文化長達七、八百年,所提 倡的節烈觀念,甚至比法律的效力還大,限制了女子的生活和地位。230
第三是纏足風氣的流行,使女性生活圈子局限於閨閣和家庭之中,身心備受 摧殘,社會地位更形低下和卑微。231
「貞女」現象在宋及以前極為少見,但在「寧願餓死,誓不失節」的道德至 上的心態號召下,民間才開始出現了「貞女」守寡的現象,讓明清時期數以千計 的年輕女子不惜抗拒父母的權威,終生忠貞於她們的未婚夫。232例如,男子不幸 婚前死亡,其未婚妻也被要求終身不嫁,在新房披麻帶孝的守寡。更有公婆和父 母要求這個女子披麻孝,和靈位行與平常男女同樣的冥婚儀式。尤有甚者,就是 要女子以寡婦的身份終其一生,或以身殉未婚的、不認識的所謂的「丈夫」。
這些理論與行為的目的無非是要要求婦女合乎共通的傳統社會心態,奉行禮 教,成為家族的榮耀。「相反地如果出現再婚、寡婦與人私通等情事,則有辱門 楣,要受嚴厲懲罰,地方上甚至有族長在祠堂召集全族,當眾處死這個女子」。233
227 同註 225,頁 41。
228 章義和、陳春雷,《貞節史》(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9 年),頁 46-47。
229 駱維孺,《女性社會地位:傳統與變遷》(香港:香港教育局課程發展處,2010 年),頁 2。
230 駱維孺,《女性社會地位:傳統與變遷》(香港:香港教育局課程發展處,2010 年),頁 2。
231 同註 231,頁 2。
232 張壽安,《十八世紀禮學考證的思想活力─禮教論爭與禮秩重省》(台北:中央研究院,2002 年),
頁152。
233 同註 233,頁 152。
「清代婦女對守節的堅執,已經超乎人性想像。這「室女守貞」現象引發了中國 歷史上關於禮與女德的最激烈、最持久的意識形態爭論」。234
(二) 清代各統治者的策略與態度
清朝政府旌表貞節烈女的活動,從順治年間已開始,對於女性從夫守節、殉 死所採取的態度各有不同,根據郭松義《清代婦女的守節與再嫁》一文中摘引《清 實錄》記載,清代貞節婦女獲得貞節旌表大概的數據,如下:
表2-2-2 根據《清實錄》記載清代各統治者旌表人數 目次 皇帝朝代(在位年間) 西元 總人數 年平均
1 順治(共 10 年) 1662-1661 578 人 57.8 人 2 康熙(共 61 年) 1661-1772 4822 人 79 人 3 雍正(共 12 年) 1723-1735 9995 人 832.9 人 4 乾隆(共 59 年) 1735-1795 66,200 人 3,055 人 5 嘉慶(共 25 年) 1796-1820 29,179 人 1,167 人 6 道光(共 30 年) 1821-1850 93,668 人 3,122 人 7 咸豐(共 11 年) 1850-1861 77,025 人 7,002 人 8 同治(共 22 年) 1862-1871 190,040 人 15,837 人 資料來源:郭松義《清代婦女的守節與再嫁》235
1. 順治時期對女性守節的矛盾情結
順治皇帝統一中國後,中國由滿族一統天下,女性守節殉節問題,此時便加 入種族問題。236然而,滿族為游牧民族,其婚姻傳統因財產之故,乃以收繼婚為 主,家族的兄嫂、弟妹於夫世故後,由自家兄弟收繼。在此傳統下,滿族較無女 性守節問題。237因而對初入關的滿族統治者對於漢族婦女的貞節觀念在心理上的
234 同註 233,頁 152。
235 郭松義,〈清代婦女的守節與再嫁〉,《浙江社會科學》第 1 期(2001 年 1 月),頁 125。
236 王淑芬,〈性別與族群—清代「未婚」女性守節與殉節現象之探究〉,《國立台南大學人文學院期 刊》電子報第四期(2009 年 12 月)。
237 同註 237。
認可是極其矛盾的,清朝統治者表彰貞節,也只是希望借此來標榜自己的文明程 度,並作為穩定封建秩序、拉攏漢族官僚士大夫人新的一種手段。238雖然清政府 在十七世紀末十八世紀初,政權鞏固之後才推廣漢人的旌表制度,但早在1644 年 清朝建立時,就已經意識到了旌表的作用。239故順治統治時期,為確立滿漢一體 化與制度化,對漢人即續用明代旌表制度,而對滿族也肯定貴族守節,積極鼓勵 宗祀未婚女性守節、殉節,並且給予優厚的賞賜。順治9 年(1652)開始,滿漢旌表 政策一體適用。240
順治十三年清世祖親自編纂了《內則衍義》一書,在《守貞章》中提出「守 身為女子第一義」,在《殉節章》中提出「婦為夫死,古之大經」,這兩句話此 後成為清朝婦女的信條。當時的《女範捷錄‧貞烈篇》云:
忠臣不事二國,烈女不更二夫,故一與之醮,終身不移。男可重婚,女無 再造,是故艱難苦節為之貞。241
這些都是為了表明當時的滿族統治者是在不遺余力的鼓勵激勸八旗婦女效法 漢俗、持貞守節的;更是向漢族社會表白:滿族同樣是被漢化而重禮義廉恥的。242
2. 康熙時期從嚴謹抵制至推崇
康熙時期,康熙本人對婦女貞節觀念一直持懷疑和保留的態度,對於殉夫這 種殘忍的作法,更是極其抵制。但又恐過於否定,容易危及社會倫理價值觀念的 根本。243因而康熙皇帝對於旌表制度的不完善再做調整及規範,凡有不實以報或 漏報之案例,嚴待以查,在賞賜之間,更加嚴謹。244另一方面,康熙對於未婚女
238 劉學華,《清代婦女貞節觀念的演化及其原因探析—基於 1840 年前婦女節烈事迹的研究》(山 東:曲阜師範大學歷史學中國古代史碩士學位論文,2013 年),頁 18。
239 盧葦菁,《矢志不渝:明清時期的貞女現象》(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 年 12 月),頁 71。
240 同註 238。
241 (明)劉氏:《女範捷錄》,﹝清﹞陳夢雷編:《古今圖書集成》,(台北:鼎文書局,1977 年),頁 6360。
242 同註 239,頁 18。
243 劉學華,《清代婦女貞節觀念的演化及其原因探析—基於 1840 年前婦女節烈事迹的研究》(山 東:曲阜師範大學歷史學中國古代史碩士學位論文,2013 年),頁 18。
244 王淑芬,〈性別與族群—清代「未婚」女性守節與殉節現象之探究〉,《國立台南大學人文學院期 刊》電子報第四期(2009 年 12 月)。
從夫殉節之俗,加以嚴禁,對拒姦自盡、逼嫁不從者未設限,但對於滿族卻表彰
對殉夫的限制,而大力旌表殉夫的貞女。255到了後期,更放寬旌表未婚女性守節 的年限,凡貞女未符年限而身故者,仍一體旌表。256旌表對象,對於本族婦女的 守節,在態度上已再無保留,八旗內的節婦烈婦,無論在觀念上還是行為上,均 已與漢族婦女無異,蒙古等外族也一起表彰。257從乾隆朝開始,朝廷旌表八旗守 節婦女的一套制度也開始確立並走向完善。258乾隆朝以後,漢族士大夫對貞節理 念的提倡與前朝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5. 小結:順治至乾隆時期的比較
別於順治皇帝對女性從夫殉節採取正面的態度,康熙、雍正皇帝則轉趨保留。
激勵風俗,控制社會秩序,固惟並未嚴格執行。基於風俗教化之緣由,仍有條件 地接受女性因逼嫁而自盡之行為,且對未婚女性殉節的機情形為,皆予以旌表。259 四位皇帝無論對節婦或烈婦所採取之政策都所相異,見下表:
表2-2-3 順治至乾隆年間對節婦烈婦觀點的比較
相 同 差 異
順治
沿用明代旌表制度。
滿漢一體適用。
對殉死行為,採正面態度。
康熙 1、禁止女性殉死,後期無確實實行。
2、表彰滿族未婚女性的殉節行為。
雍正 放寬旌表限制,人數急遽上升。
禁止女性殉死,後期無確實實行。
乾隆 大力旌表女性守節、殉死。
對象廣及邊疆外族。
資料來源:王淑芬,《清代「未婚」女性守節與殉節現象之探究》260
255 盧葦菁,《矢志不渝:明清時期的貞女現象》(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 年),頁 76。
256 同註 254,頁 20。
257 王淑芬,〈性別與族群—清代「未婚」女性守節與殉節現象之探究〉,《國立台南大學人文學院期 刊》電子報第四期(2009 年 12 月)。
258 同註 258。
259 王淑芬,〈性別與族群—清代「未婚」女性守節與殉節現象之探究〉,《國立台南大學人文學院期 刊》電子報第四期(2009 年 12 月)。
260 同註 259。
由上表可見,旌表的限制不斷的放寬,造成清代未婚女性從夫守節、殉節人 數急遽增加。綜觀此四位皇帝的統治政策,無論是基於道德教化或是為了控制社 會秩序,女性皆是最大的受害者,為了成就主流社會和男性菁英的需要,而不惜 犧牲部份人的權益,完全是漠視女權的。261
(三) 清代貞節觀念的政治化、法制化、宗教化、教條化
清代婦女貞節觀念的演化與清朝政府的統治是分不開的。在清代,女性的貞 節,不再是她們個人道德修養的問題,而是演化成為了整個社會的問題,演變成 了統治階級維護其統治、安定社會的政治手段。262清代婦女貞節觀念的強化呈現
清代婦女貞節觀念的演化與清朝政府的統治是分不開的。在清代,女性的貞 節,不再是她們個人道德修養的問題,而是演化成為了整個社會的問題,演變成 了統治階級維護其統治、安定社會的政治手段。262清代婦女貞節觀念的強化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