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晚清「新女性」的典型
本論文最初的研究精神,即在於清政府將放足及女學正式納入政令之前,新女 性思維和處事方式的典型,加以具體的形象化,將文本裡那些有血有肉,曲線畢露 的各式女體,以及她們的選擇和自我改變的意向性,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整個中華 文化中女權的發展走向做詳細的研究和探討。
論文緒論首先談及《海上名妓四大金剛奇書》、《女獄花》、《女媧石》、《黃繡球》
這四本文本中的新女性形象。首先論及若讀者在閱讀時轉換視角,由小說作者的角 度,來觀看這四本文本時,大致可得出一個寫作的方向,即便作者們從未漏掉那些 再普通不過的家庭婦女的身體和空間經驗,但是他們依然青睞於擁有特殊遭遇的 女性,並選為主角通篇論之,而這些女主角們的生活經歷、身體的轉變和遊歷的地 理空間,理所當然的成為小說的題材,而似乎在晚清,無論小說作者性別為何,創 作的選材皆是如此。當然,誠如黃錦珠在《晚清小說中的新女性研究》中的論點:
「社會現象,乃至即時反映社會事件,正是晚清小說的特色之一。自光緒二十八年 (1902)梁啟超創辦《新小說》雜誌,呼籲「小說界革命」以後,晚清小說界猶如風 起雲湧一般,不但掀起創作的熱潮,而且對於小說的社教功能、啟蒙作用形成了高 度期許的熱誠和信念。」1換句話說,《海上名妓四大金剛奇書》等四本小說作者之 選材,即是為後世詳述和註解了晚清婦女可能遭遇的特殊問題,而在這些詳述的過 程中,筆者首先著眼於這些女主角新女性們的角色成長與身體空間經驗,《海上名 妓四大金剛奇書》一書成書較早,其中堪稱新女性風範的女子們也較為繁雜,所幸 小說空間大抵不出妓院、酒館、茶樓這些環境,使得整本小說能夠聚焦於妓女尤物 們的性格、成長及身體經驗。而《女獄花》、《女媧石》、《黃繡球》則是環繞著女主 角的身體空間經驗寫作成書,因故對於女主角的成長及變化更能有緊實的銜接,人
1黃錦珠:《晚清小說中的新女性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2005 年 1 月),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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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性格也十分立體。
在新女性的奪權與改革的過程,本論文將之分為兩派─溫和派和激進派,並分 析歸納出新女性所經歷的「三個考驗」。將新女性在分化的過程中,最終成為溫和 派或激進派的途徑,做一爬梳和對照,此「三個考驗」分別為一:被「男性中心者 的眼光」審視;二:與「大時代的處境」碰撞;三:「周遭關係人的態度」。而「周 遭關係人」例如親友、身體支配權人,尤其是丈夫的態度,及其能否對新女性的改 革給予支持,是新女性分化為溫和派或者激進派的最重要關鍵點。筆者亦在第二章 第一節歸納《海上名妓四大金剛奇書》、《女獄花》、《女媧石》及《黃繡球》四本書 中,新女性對於「三個考驗」之身體經驗,為這個論點的作證。而這三個考驗的過 程中,新女性所遭遇第一個考驗,可說是為著掙脫以男性為主的權力中心,也就是 父權社會,例如被迫為娼出賣肉體、因為身為女兒身而被視為無用之才、女性身體 被男性視為玩物、女子如同牛馬、女子不得參政、被迫纏足等等,新女性們之所以 異於其他女性,來自於大多數女性,受到父權的壓迫可能會習慣性的「隨俗」和「忍 讓」,但是新女性們反而針對自己的遭遇,想出危機處理的辦法,讓他們安然渡過 第一個考驗。
而新女性所遭遇的第二個考驗,可以通稱被自身所處的時代或環境視為異類:
例如妓女想要存錢買回自由卻慘遭毒打、婦女想與丈夫平等對談卻遭白眼、為了掌 握行動權反而受到更多限制、女政客擁有俠義心腸且卻被恥笑、女扮男裝卻被視為 妖怪而遭監禁、女子為了安泰而討好撫養者卻只是被視為較高價的商品、女奴想要 翻身逃出傭工階層卻被反對等等。而當新女性有幸安全解決了第二個考驗後,隨之 而來的,即是丈夫或親近親友對上述行為,最終的選擇是支持或者反對,成為新女 性們所要挑戰的第三個考驗,也是新女性最終分化成激進派和溫和派的重要關鍵,
如若遭受反對,如沈小青、沙雪梅、金瑤瑟等人,將使用更為激進的方式以爭取女 權,成為激進派女性,而若有幸被理解和支持,如黃繡球等,則新女性會選擇較為 溫和的手段爭取女權,成為溫和派新女性。換句話說,同樣是爭取女權,這「三個 考驗」將導致新女性分化而成激進派和溫和派兩派,而其中的第三個考驗──「周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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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人的態度」,影響新女性身、心、靈最為重大,更使得她們往後奪權的手段和 方式分成兩種不同的極端。
以此推論新女性最在意被窺視的對象,可能為親近親友,也就是所謂的「身體 支配者」,尤其是丈夫。縱使她們對晚清政府的諸多腐敗有所不滿和焦慮,但她們 卻似乎不全然認為爭取女權就是為了自我成長,或者發展自己的成就,所以她們將 反抗的罪責,歸咎給她們能意識到的,最初讓她們身心產生變化的原因,也就是在 第一階段中遭受考驗的「父權社會」對自己的輕蔑和藐視。但幾經分析其真正理由,
從她們在獲取身體支配權人的支持或反對後,才有極大的身體力行支持女權革命 之行為,由新女性分化為激進派或溫和派之前,皆曾積極尋問身體支配權人的意見,
努力求取認同,渴望輔佐之,成功者則成為溫和派,與自己的身體支配權人共圖大 業,失敗者對自己的身體支配權人或逃之或殺之,此後行為激進成為激進派新女性,
由此可推知此時的新女性最在意的仍可能是:能否輔助自己的「支配者」,而不是 真正的成為自己的「支配者」。
換言之,晚清新女性很有可能未曾理解,為自己爭取公平的權利和身體支配權 的所有作為,是完全合情合理,且無須經過任何人的同意,她們雖然體悟到自己的 想法被父權文化所不容,且無畏的反抗了父權文化,那極有可能是因為她們雖意識 到在「男性中心者的眼光」中可能不容自己,但因為「父權社會」之種種現象對自 己的身體,以及所生存在的空間而言是遙遠的,於是她們緊接著把目光稍微縮小,
發現自己與「大時代的處境」碰撞下,亦是遍體麟傷,但這可能也不是新女性所極 端重視的議題,她們真正發自內心重視的是「周遭關係人的態度」,才會在第三個 被排斥的階段,產生激烈的分化,變成了激進派或者是溫和派。
第二章整理新女性的成長背景與身體經驗描述的比照表格,以更清楚推斷晚 清新女性的人物典型,詳見附錄一。發現四位作者非常具有默契的對於新女性的外 觀描寫皆是惜字如金,例如林黛玉、李文仙等人,作者甚至對其長相未曾多述,卻 用通本小說來敘述這些新女性的成就和經歷,並且各各不凡,這些作者們彷彿都在 吶喊著一個理念:「女性的長相與其作為無絕對關係」,這句話以現代人眼光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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彷彿理所當然無須多言,可是這樣的結論若推至百餘年前,一個女權尚未完全抬頭 的時代,其中之難能可貴可想而知。
再看這些新女性們的家庭環境,可以看出各新女性的原生家庭差異甚遠,而這 個「最初的家」往往是一個人人格養成的最初環境,不同的家庭環境分別造就了新 女性人物不同的性格,而其中影響尤為深遠的即是兒時照顧者的照顧方式和期許,
筆者稱之為新女性最初的禁錮經驗,若將之比照這些新女性的兒時經驗和婚嫁觀,
我們可以發現一些相同之處,請見下表四:
新女性最初禁錮經驗 新女性婚嫁觀
身體遭受監禁變賣 身體是自己的、丈夫可以自己選。
原生家庭迫其為娼 夫妻應相敬相愛。
由親生父母或親戚看顧長大 行動自由。
兒時經常被迫與富裕孩子或 男子比較,造成心理監牢
講求掙錢翻身,將婚姻視為賺錢的手段。
表四:新女性最初的禁錮經驗與婚嫁觀對照表
文論本中曾有過身體遭受禁錮和變賣經驗的有胡月娥和李文仙,分別使得她們將 來面臨婚嫁時,延伸出一種相似的個性:「身體是自己的」和「自己的丈夫自己選」, 這是也她們奪回身體主控權的手段和控訴。而原生家庭直接強迫新女性成為娼妓 的沈小青,在婚嫁觀中則是提出了夫妻應相敬相愛的想法,無疑是將對母親的不滿 和無力反抗之心態,轉移到了丈夫身上,於是她強調了女子也應當受到尊重尊敬,
女子若被丈夫拋棄,那是丈夫對自己的不敬和不愛,她更主張要掌握女子的能動性,
主動尋訪和提告。而能夠在生父母或親戚照顧下長大的沙雪梅和黃繡球,在婚嫁觀 中亦有相同「行動自由」的主張,皆認為婚後女子和男子相同,可以在外工作,擁 有行動自由,較為不同的是林黛玉,雖然是由親生母親照顧長大,林黛玉身非男兒,
被母親的雇主視為不值錢的財產,兒時環境使得出生低下的她和母親,太容易受人 比較和冷眼,因此讓她產生了掙錢翻身的想法,而將婚姻視為賺錢的手段。
再由新女性們的才藝專長看出,新女性們無論原生家庭、身分職業為何,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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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在身。而新女性的初嫁丈夫對於她們的要求,則可能深深影響新女性日後對於
一技在身。而新女性的初嫁丈夫對於她們的要求,則可能深深影響新女性日後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