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臺灣原住民族活態知識保存及傳遞之相關政策文本分析
第二節 活態政策之文化展現知識範疇分析結果
文化是人類發展歷程累積的歷史遺跡,其流傳除具有朔古恆今的歷史意義 外,更是反映當代風俗實情、社會制度、藝術展演等重要表徵。然而順應時代潮 流,過去的傳統文化卻未隨者時代變遷更加精進,反而因環境劇烈衝擊之下逐漸 消失凋零。如何讓原住民族文化完整延續,是政府面臨的一大挑戰。本節透過各 機關單位所執行活態政策之「文化展現」知識範疇進行分析(分析內容,詳參附 錄二,P.145)。
一、 政策目標分析
原住民族文化乃以多樣性著稱,最主要的原因即是因為其大多居住於高山峻 嶺、地理阻隔、人煙罕至之地(紀俊傑,1998)。正因如此,原住民族多樣的文 化,才得以保存和發展;同時,外界對他們瞭解甚少。能進一步認識臺灣原住民 族,瞭解原住民族群的純真風貌和傳統文化,對於增進彼此瞭解,化解彼此間隔 閡,應有相當之助益。誠如孫大川(2000)所言,部落是一個「有機的場所」,
為文化傳遞與創新的源頭。部落中最主要的文化事務,包括口傳歷史、神話傳說、
母語和傳統樂舞工藝的傳遞,以及傳統社會組織與倫理的重建等,還有近年來的
83
文化觀光發展。文化的延續與創新需持續、長久性地推動,各機關或民間單位推 行之活態政策,則就相當重要。
透過政策目標之分析,「B1」藉由文化的復振與活化,重新建構原住民族 多元文化的內涵和文化主體性,在文化自主的基礎上,為讓文化保存及傳遞得以 有效,進一步透過工藝、藝術創作、樂舞、傳統知識與現代技術、設計思維之轉 化應用,並融合民族文化的精髓與現代生活價值,經由文化行銷工作之執行,創 造部落文化附加價值與文化觀光之潛力。此外,「B2」透過文化館活化輔導計 畫整合並善用地方資源,強調建立「社區共榮、生命同體」的意識,冀以成為地 方鄉土教學、文化保存及部落教育等自我學習、成長的重要樞紐,創造當代原住 民族的生活知能與新的文化價值,以達成文化復振與部落永續的目標;「B3」
則整合該部及附屬單位資源,透過業務分工推動村落發展各項文化業務,以村村 有藝術文化氛圍為子目標,從藝術文化資源調查,包含紀錄音樂、表演、展覽、
文學、繪本等資料,並透過實際參與及課程講座,培育在地藝術文化人才,強化 村落文化資產在地保存的重要觀念,以保全及整備村落文化環境。「B4」蒐集 該部落誌之田野調查資料調查部落文史、生命史,冀以瞭解過往部落遷移歷史及 脈絡。
透過分析,「B1」、「B2」、「B3」與「B4」均強調藉由培育在地文化人 才,即可達成提升文化意識之任務係以部落(村)為主體,增加參與意願與投入,
凝聚文化認同之成效,同時,將執行重心放在文化資源、基礎資料統整、文化藝 術發展環境與展演平臺建置,在逐步推動中營造多元文化的環境生態氛圍與永續 發展的基礎。
二、 現行政策及方案檢討分析
為提振原住民族文化,推動永續發展,原住民族委員會自 2003 起迄今推動 原住民族文化振興發展計畫,藉以推動各項原住民族文化振興之行政措施及法制
84
建構;文化部則改變以往直接補助輔導社區(部落)方式,而以落實地方自主由 下而上之自主提案,冀由競爭型計畫提案模式,使社區的發展概念與施政發展緊 密結合,並以社造概念整合推動相關活態計畫。
經現行政策及方案檢討之分析,「B1」、「B2」、「B3」與「B4」均同時 推動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之清查、保存、傳遞與推廣工作(例如:部落史或生命史)。
「B1」、「B2」與「B3」更加透過補助方式,辦理文化活動、環境營造、培訓 課程等事項,此外,三者均同透過地方文化(物)館之推廣,希冀建構脈絡相連 之文化生活圈,以提升在地民眾參與、創造與分享文化資源,惟其均指出表示地 方文化館種類繁多,體質、條件及定位各異,也因層級不同等因素,造成性質差 異甚大,亦同時深感囿於經費規模所限,倘以補助作為主要執行策略,未能延續 且建立長期陪伴與互動的機制,對部落的發展恐有無法形成正面循環之可能,更 需要進一步檢討分類分級的機制與方式,以利後續在推動執行計畫與補助經費時 有所參據。
三、 執行策略及方法分析
保存及傳遞原住民族知識是維繫族群文化、建立族群主體性與認同的基礎,
同時也是從事文化振興最重要的核心工作。原住民族委員會從保存原住民族文化 資產著手,運作原住民族文獻委員會進行原住民族史專題研究,藉以形塑原住民 族文化新概念;文化部則從「人才培育」、「資源調查」、「產業發展」及「文 化據點改善」等四大工作項目扎根於村落(部落)。
經執行策略及方法之分析,資源調查與盤點,為「B1」、「B2」、「B3」
與「B4」之首要重點工作,藉以整合政府和在地資源,或藉由相關活態知識之 計畫實施間的有機連結,培育在地文化人才。此外,四者均強調文化產業生產所 需之發展定位,並視為重要策略之一,透過推動辦理部落特色文化產業(觀光),
建構與重現部落文化之過程中,部落乃得以深切體認文化是確保永續發展的堅實
85
重要基礎;至不同之處,「B1」與「B2」重視傳遞原住民族部落歷史及文化,
為促進原住族各類藝術之傳習、推廣與創新,即刻蒐集、彙整、累積原住民族歷 史、文化及藝術資料,並進行數位化之處理、典藏及出版等作業,進一步建構具 主體性的原住民族史觀。「B3」則擇選具有潛力之村落文化產業對象為主體,
媒合專業之設計者,提供村落作品設計概念,加強產品特色,增加其產值效應。
四、 預期效果及影響分析
近年來政府為回應原住民族運動,落實憲法公民權改革及因應情境之變遷,
在各機關單位所提出的政策大方向為落實「文化發展」。我國政府為維護、保存 及傳遞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藉以凝聚族群自我認同意識與民族情感,透過目標擬 訂,以及上開執行策略及方法,其效益及影響之分析。
透過預期效益及影響之分析,先以「B1」來觀察,自 2003 年起迄今推動 共計 3 期之文化振興發展計畫,第 1 期計畫以「以適應現代生活,並維護傳統 文化為目標」,可見其立意尚未完全脫離融合的想像,對於文化的存續與發展,
較為消極。而在第 2 期計畫之中,調整有關原住民族文化振興的背景認知,強 調呈現出原住民族集體意識日益升高,以及國家與原住民族關係的改變,明顯 的看出對「振興」的定義乃以建立原住民族之文化主體性觀點,來復振與創新 原住民族部落歷史文化,以豐富臺灣文化內涵(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2013a)。直至今日所執行之第 3 期計畫,則係透過文化的保存維護與應用(如 同上述奇美部落)、傳統技藝之調查、採集與傳習師制度之建立,進一步建構族 群文化永續發展的基礎,融合民族文化的精髓與現代生活價值,並經由文化行 銷工作之執行,創造部落文化附加價值與文化觀光之潛力,藉以保存及維護原 住民族部落傳統生活文化場域與文化資本,強化原住民族對在地環境之認同,
建構原住民族人文特色。
再以「B3」來觀察,透過培育在地文化人才、資源調查、產業發展及文化
86
據點改善,重視偏鄉地區及身心障礙者的文化平權,扮演帶領整體村落文化發 展工作大躍進之角色,從資料收集、普及與深耕,藉以充實臺灣多元文化內涵,
並將深具內涵之在地文化據點,鏈結至村落持續性發展與推動,培養村落微型 文化產業鏈整體認知,強化營運發展機制。
在面對原住民族文化急速消失的局面,「B1」、「B2」、「B3」與「B4」
均意識到原住民族文化建(重)構的重要性,開始有族人投入圖像、影像、文 字等創作及紀錄,希望藉此將原住民族文化得以保存及傳遞,並以原住民自身 觀點重新建構歷史。部落發展是政府解決原住民族問題的重心,政府部門希望 透過推動原住民族部落的產業發展,創造就業機會讓外流人口回歸部落生活,
重塑部落風貌。透過分析瞭解,國家的角色在協助部落發展與解決原住民族問 題上,貼近部落需求為根本之道,將原住民族的服務進行整合性與長遠的規劃,
促進其自決自立,創造部落生機將發展的成果回饋給部落,才足以達到部落問 題改善的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