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網路空間之隱私權發生了什麼問題?
2.5. 網路空間中發生了什麼隱私權問題?─網路空間之隱私權問題之產生與面
2.5.2. Web 2.0 時代新興之網路空間隱私權問題
2.5.2.4. 真實空間資料流入網路空間之隱私權侵害:誤解(false light)
入網路空間後,有更大之侵害效果。美國隱私權法制上,以侵權行為法(tort)處理 隱私權侵害問題時,涉及散布他人隱私資訊而造成之侵害類型為「誤解」(false light)。
191此種類型之隱私權侵害,並非網路空間中所獨有,然而於網路空間中將加強其侵害 之結果。蓋因真實世界中,傳播他人隱私資料而使他人受公眾之誤解情況,其侵害效 果將受限於傳播之媒介類型。蓋受人誤解之資訊,如需構成足夠之侵害,必須將資訊 傳播予大眾,方可能產生誤解之效果。然而,過去在真實世界中,侵害他人隱私權之 加害人勢必須掌握傳播媒體,方能達到有效流通資訊之效果;倘若僅透過口耳相傳之 方式,一般人可能造成隱私權侵害之「誤解」(false light)效果將極為有限。
然而,今日之網路乃不分老少或是否為專業傳播媒體經營者或記者皆可輕易利用 之媒介,任何人都可以輕易地將他人之資訊揭露於網路空間中。過去於Web 1.0 之年 代,受限於架設網站技術之困難,如非具有資訊專業者,可能尚難以輕易傳播他人資 訊。然而Web 2.0 興起後,個人無須具備架設網站之技術,即可輕易透過網站經營者
191 關於美國解決隱私權侵害之法制,請參見本文後述第三章「3.2.」以下之分析。
所提供之各種服務,包括部落格(blog)、微網誌(例如 Twitter、Plurk 等網站)、
討論區等等散布他人隱私資料,而使所有得以閱讀該資料之人對被侵害者產生誤解。
而社群網站之興起,使得這種侵害更為加深:如以 Facebook 為例,每個使用者 之間只要互相加為「朋友」,大部分之資料均將互相流通。192一旦使用者張貼(post)
訊息於其「塗鴉牆」(wall)上,其內容會立即同步出現於動態消息(news feed)之 版面,所有使用者之之訊息將立刻被其「朋友」知悉,而「朋友」亦得立即回應。如 此一來,不論是否有傳播之專業,均得以輕易透過 Facebook 之強大功能達到散布訊 息之效果。而張貼他人資訊,包括文字、相片、影片等等,尚得以附加張貼者之評論 與說明,如此一來,將使閱讀者對於該揭露之資料有先入為主之想法,除揭露他人隱 私資料之餘,更使得隱私權被侵害者受到「誤解」之可能性大幅提高。
2.5.2.5. 「人肉搜索」之問題
所謂「人肉搜索」者,意在於:相對於使用搜尋引擎(如Google、Yahoo、微軟 之Bing 等)於網路上進行搜尋,「人肉搜索」乃是對於特定之對象,由網友在網路空 間中進行搜尋,將所有片段、不完整的資料拼湊出受搜尋對象之身分、背景、相片等 資料之謂。而人肉搜索無論在臺灣或其他國家,均發生過不少案例,而對於受搜尋者 有重大影響。
壹、香港「巴士大叔」案
例如在 2006 年於香港曾經發生過相當知名的「巴士大叔」事件,起因為於香港 之公車上,某位中年男子使用手機通話音量過大,故同車之其他乘客提醒其降低音 量,然而卻遭該中年男子高聲辱罵。而這段過程全部被同車的另一位乘客以手機拍攝 下來,並上傳至YouTube 網站上。193甫上傳即造成點閱風潮,該影片中高聲罵人之中 年男子被香港網友稱為「巴士大叔」或「巴士阿叔」,其所說之「未解決」、「你有
192 蓋 Facebook 之隱私設定(privacy setting)中,新使用者對於其資料之分享設定,預設值均為公開 資料。如使用者不欲公開,必須自行至隱私設定之選項中,將資料分享對象修改為「所有人」(everyone)、
「朋友的朋友」(friends friends)、「僅限朋友」(only friends)、甚至是「只限本人」(only me)。
193 請參見 YouTube 上之影片,此版本並非原拍攝者所上傳,惟因當事人原係以廣東話發音,此版本加 上國語字幕方便閱讀:巴士阿叔 國語/普通話字幕版,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X9vopMypxc
(最後瀏覽日:12/11/2012)。
壓力、我有壓力」等語也在香港產生重大的影響,成為競相模仿的流行語;194更流傳
11866&art_id=6006028(最後瀏覽日:4/5/2011)。See also Marianne Bray, Irate HK Man Unlikely Web Hero, CNN, June 9, 2006, available at http://edition.cnn.com/2006/WORLD/asiapcf/06/07/hk.uncle/ (last visited Dec. 11, 2012).
196 Jonathan Krim, Subway Fracas Escalates Into Test Of the Internet's Power to Shame, WASH.POST, July 7,
2005, at D1, available at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05/07/06/AR2005070601953.html (last visited Dec.
11, 2012).
星際大戰中之角色而正在「戰鬥」。其原先並未有使該段影片外流之意思,而只是單 純使用學校攝影機拍攝後,並將該影片留存於攝影機中未銷毀。199沒想到 2003 年 4 月時,該段影片被其他學生發現,並且轉為數位格式上傳於網路與他人分享。200沒想 到這部影片大受歡迎,被四處轉載,並且被加上各種不同的特效與音效,成為不同的 版本,點閱率極高。201然而,除了不斷的轉載與改編外,網友的毒舌仍然不放過吉斯 廉。在最早開始流傳這段影片的部落格網站「Waxy.org」,網友所留下對於「星際大 戰小子」影片有關之評論如下:202
─為什麼這小子這麼胖?
─如果有更多胖嘟嘟的絕地武士,我絕對會離開黑暗的一方。
─我的天啊,太好笑了!我不能呼吸了!
─這就像火車事故一樣……你雖然不想看,但就是無法控制自己看。
─哇……簡言之,這小子未來:1、無法擺脫這件事;2、當看到與星際大戰有關 的東西時,無法忘記這件丟臉的事;3、無法選任何一個國家的總統。可憐的孩子。
最後,網友的發言越來越過火,該部落格之作者發表以下聲明,並禁止後續之留 言:
基於留言內容過於惡意,我將留言的功能關閉了,並且刪除最惡毒的部分。是的,
他的確長得又肥、動作又笨拙。這我們都知道。然而,這些影片的瀏覽量,有90%都 來自遊戲、科技、星際大戰的討論網站,我猜你們大部分的人在國中的時候,並不會 比這個可憐的小子更酷。你們這些怪胎、宅男和笨蛋,在糟蹋你們的同類之前請三思。
203
後來整起事件引起媒體的注意,例如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即對於相關人
199 SOLOVE,supra note 197, at 44-48.
200 Star Wars Kid, available at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PPj6viIBmU (last visited Dec. 11, 2012).
此版本並非原始版本,惟內容並無異。
201 例如:Super Star Wars (Kid) Remix, available at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3oFS09VJsU (last visited Dec. 11, 2012).
202 SOLOVE,supra note 197, at 46.
203 Star Wars Kid, WAXY.ORG, available at http://waxy.org/2003/04/star_wars_kid/ (last visited Dec. 11, 2012).
士訪問,當然也包括主角吉斯廉。204吉斯廉受訪時表示:「大家都嘲笑我……這一點 也不有趣。」吉斯廉只好轉學,但其仍然繼續受到嘲笑。其本人表示,這些痛苦是無 法忍受的,也使他完全無法去上學。最後,吉斯廉退學,必須尋求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