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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網站(social networking sites)之興起

第二章 網路空間之隱私權發生了什麼問題?

2.4. 社群網站(social networking sites)之興起

Web 2.0 興起後,吸引更多人使用網路與朋友及大眾分享一切。而本文撰寫當前 其中最受矚目且最受歡迎之服務之一,當屬「社群網站」(social networking sites)所 提供之服務,包括Facebook、MySpace……,提供使用者互相間之聯繫。然而,社群 網站之意義與本質究竟為何?對於網路空間,又有何種影響存在?必須進一步討論 之。

2.4.1. 社群網站之意義

所謂社群網站(social networking sites)者,其功能基本上係為網站之設立者為讓 使用者得以於「社交網路」(social network)中互相連結而設置。91而更精確界定,依 美國傳播學者danah m. boyd 及 Nicole B. Ellison 之見解,所謂社群網站乃指:

以建立於網路空間中所提供之服務,而提供個人:

一、於封閉之系統中建立公開或半公開之「個人檔案」(profile)。

二、建立與個人互相聯繫、建立連結之其他使用者之清單。

91 James Grimmelman, Saving Facebook, 94IOWA L.REV.1137, 1142 (2009).

三、閱覽、連結在該系統中由自己及其他使用者建立之前述清單內容。92 在此定義下,可以突顯出社群網站之特殊功能與地位:

一、「個人檔案」強調個人之「身分」(identity),讓使用者得以在網路空間中創 設代表個人之「個人檔案」。

二、建立其他使用者之清單,即通常所稱之「聯絡人」(contacts)或「朋友」(friends)

清單,所強調者乃是「人際關係」(relationships)。使用者得以使用社群網站建立彼此 間之聯繫。

三、連結並閱覽彼此間之資料,乃為強調社群(community)之建立。使用者於 社群網站所提供之服務範圍中,得以在社群網站成員間建立自己之一席之地。93

2.4.2. 社群網站之作用:為何社群網站吸引人?

網際網路發展多年,而廣為一般使用者使用之歷史迄今亦有將近二十年之歷史。

然而,在網路發展史上,似乎尚未有如同社群網站一樣吸引使用者目光之服務。不管 是Web 1.0 中傳統單純提供資訊之網站,抑或是 Web 2.0 提供使用者參與之部落格等 等服務,似乎仍然難與以社群網站帶來之龐大商機與受歡迎程度相匹敵。為何社群網 站如此受歡迎?社群網站顧名思義,勢必是使用者藉以發展「社交」、建立「社群」

之一大管道,然而難道過去的網路空間中,沒有其他之「社交管道」能夠吸引足夠之 使用者?而由社群網站之功能與受歡迎處分析,社群網站又會有什麼樣之特性,對於 隱私權可能產生侵害?以下分析之。

壹、塑造形象

首先,自社群網站之功能觀之,可發現其最重要之功能在於:讓眾人了解你是誰。

社交無外乎以任何方式影響他人對於自己之觀感,而網路空間中之社交亦無例外,只

92 danah m. boyd & Nicole B. Ellison, Social Network Sites: Definition, History, and Scholarship, J.

COMPUTER-MEDIATED COMM. 13(1), art. 11, available at

http://jcmc.indiana.edu/vol13/issue1/boyd.ellison.html (last visited Dec. 11, 2012). 作 者 之 一 之 donna michele boyd 之姓名全以小寫字母拼寫,為其個人之堅持。See danah michele boyd, What's in a Name?, DANAH.ORG, available at http://www.danah.org/name.html (last visited Dec. 11, 2012).

93 Grimmelman, supra note 91, at 1143.

不過將「戰場」轉移到網頁上,個人透過各式的暱稱(nickname)、首頁之構成,進 而影響所有網路使用者之印象。

社群網站遂以此種概念為出發,每個使用者在社群網站上,都有一個「個人檔案」

(profile)。此「個人檔案」,即是其他社群網站使用者藉以了解個人之方法與入口。

個別使用者可以上傳自己的「大頭貼照」(profile pictures,或稱「個人資料相片」)。

而這張「大頭貼照」,個人可以想盡辦法呈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最「潮」94的穿著、

最流行的髮型……,而非一般生活樸素之相片或呆板的證件照。除此之外,使用者在 社群網站亦得提供個人資料供人閱覽。於一般功能之網站,使用者亦可能被要求提供 個人資料,方能獲得網站所提供之服務,使用者可謂是「被迫」提供資料。然而,在 社群網站中提供個人資料,並非出於社群網站服務之要求,而是使用者個人用以塑造 形象,告訴其他人「自己是個甚麼樣的人」之方法。例如在 Facebook 上,使用者可 以選擇公開姓名、性別、生日、血型、戀愛性向、會講的語言、感情狀態、家庭成員、

工作地點、就讀學校、政治立場、宗教信仰、最喜歡的名言錦句、喜歡的音樂、書籍、

電影、電視、電腦遊戲、運動項目、支持的球隊、休閒愛好、興趣、個人的 email、

電話、地址等聯絡方式。95在社群網站上公開自己之個人資料,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為 了控制特定閱覽者對於使用者之印象,透過「個人檔案」之建立,不僅能夠傳達真實 之資訊,更能夠達到表現自己形象之效果。96

在社群網站上塑造形象之方式,不僅有上述「個人檔案」之建立,對於特定議題 之興趣,亦能夠建立起個人形象。例如,在 Facebook 上點選加入特定之社團,可以 塑造出使用者對於該特定議題關心之形象。除此之外,其他 Facebook 上之「朋友」

在使用者塗鴉牆(wall)上留下的留言,也會成為其他人用以理解、想像使用者形象 之管道。97

貳、人際關係之形成

94 所謂「潮」者,乃指「入時」、「貼近潮流」之流行用語,例如形容打扮流行的男性為「潮男」。而與 其類似之用詞,為「型男」。請參見:潮,香港網絡大典,http://evchk.wikia.com/wiki/%E6%BD%AE(最 後瀏覽日:5/5/2011)。

95 See Facebook, Help Center, Profile, Profile: Editing my profile information, available at http://www.facebook.com/help/?page=808 (last visited Dec. 11, 2012).

96 Grimmelman, supra note 91, at 1153.

97 Id.

社群網站第二個主要之功能為「建立人際關係」。社群網站不僅得以讓使用者建 立新的友誼,更有助於維繫已經結交的朋友間之友情。在社群網站上建立人際關係最 重要之基礎在於:「加入好友/朋友(friends)或聯絡人(contacts)」。社群網站提供 使用者間不同之聯繫方式,當然也允許使用者在社群網站上留下自己的email 信箱或 者是即時通訊軟體帳號(instant messaging, IM)以互相聯絡。然而此種「私下」聯絡 之方式,並非社群網站經營者所鼓勵者。社群網站經營者提供「加入聯絡人」之方式,

讓使用者間在半公開之情況下建立人際關係,更能促進、刺激其他使用者加強使用社 群網站之動機。

而「加入好友」之舉動,意義乃有多端。其可能包括「我是你的好朋友」、「我是 你的『粉絲』98」、「請讓我也可以看你『僅限朋友』的留言內容或照片」。99在社群網 站中,「加入好友」並不必然代表兩個使用者間一定在現實生活中是有關係的人,可 能僅是網路上之偶然結識,甚至是對於公眾人物間之聯繫與支持。例如喜歡「五月天」

樂團的支持者,就可能將「五月天」加入好友,但僅代表對於該樂團之支持,使用者 並不必然與「五月天」的任何一位團員相識。但無論如何,在社群網站之結構設計下,

「好友」間至少能夠彼此閱讀到「個人檔案」,至少可以互相了解基礎之背景,以「犧 牲少部分之隱私」,形成「最低限度之信賴」。100

加入好友後,使用者可以用各種不同之方式與其他使用者(好友)互動。例如在 Facebook 上,使用者可以在「塗鴉牆」上留言、上傳相片、評論他人之留言、邀請好 友一起玩遊戲等等。這些看似零碎而微不足道之互動,其實都能夠傳達:「你對我很 重要、你對我是有影響力」的想法。101而這些互動方式透過半公開之動態消息(news feed)以及個人狀態(status)不斷的更新,不僅讓互動中的好友間能夠互相溝通,更 帶有向其他人宣示友誼關係之意味。

參、社群之建立

98 粉絲乃英文「fans」音譯而來之流行語,意義即是「支持者」。

99 Grimmelman, supra note 91, at 1154.

100 Id., at 1155.

101 Id.

社群網站帶來之第三種功能為建立社群,以及個人之社會地位。在社群網站上,

使用者所欲達成之目的與其他之社交方法完全相同:為了成為社群中最有價值的人。

事實上,社群網站可謂之真實世界社交網路之縮影。使用者加入社群網站之緣故,理 由多半亦在於「朋友都在使用社群網站」。透過社群網站之結合,能夠讓使用者更容 易與自己的朋友相連結。社群網站具體化真實世界之社交網路,以超連結(hyperlink)

代表真實世界之關係,將個人在社群網站上之領域空間化,其他人得以在社群網站之 網路空間中「看見」使用者,並且可以和使用者「對話」。102而基於社群網站本身之 功能,又更能夠突顯使用者所建立、加入之社群有多廣泛,使得使用者於朋友間能夠 建立一定之社會地位。

2.4.3. 小結

由以上可知,社群網站所發揮之功能無外乎讓使用者具有更多之工具得以為社交 活動。而前述之作用,乃具有共通性:使用者必須犧牲一部分之隱私權,將自己之個 人資料、想法等隱私資訊提供予他人知悉,方能使他人有效的認識使用者,進而在社 群網站上與使用者互動,並且建立緊密之社群。而社群網站架設於網路空間之中,自 然亦是透過網路空間之特性,包括:傳播迅速、儲存方便等等而彰顯其功能。然而,

使用者於透過社群網站為社交行為時,明知或在未明白輕重之情況下,將個人資料「自 願」散布於網路空間中,是否有可能造成隱私權侵害之問題?本文將於後討論之。

2.5. 網路空間中發生了什麼隱私權問題?─網路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