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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文學與藝術能否拋除超驗性而被社會地認識?閱讀文學與藝術經驗難道同 於愛情不可表達?創造者難道是獨一無二的存在?文學與藝術除了形式、語彙與 意義外,難道沒有辦法以其他社會科學的方法檢證?文學與藝術的外部認識是否 經常有意地被慣常內部閱讀的論述忽略?

《藝術的法則》序言中,Pierre Bourdieu(1930-2002)一連串對文學與藝術 超然性的質疑最初引起筆者極大的好奇與不安。作為一般的讀者,暫且擱置 Bourdieu 面對哲學主導文藝評論的時空背景,我們的確對文學與藝術作品抱有不 可言喻的懷想、對文藝作者本身投以欽羨的眼光,然而卻很少有人輕蔑藝術的特 殊性。然而,作為一個藝術學習者,面對藝術的愉悅可能被社會學剝除到只存有 權力或利益的交錯不安感卻油然而生。

藝術的崇高與獨特性預設了它疏離社會、親近哲學的性質,它們用超然性代 替藝術作品的現實層面(生產或消費條件等),或許就是社會學認為它們不夠科 學之處。而社會學家通常從三個方面挑戰藝術的建構:

即使他們同意藝術世界所定義的藝術是什麼,社會學家通常會質疑關 於藝術的傳統假設。原則上,這些假設由三個相關的成分組成:也就 是藝術是一個獨特的物件、藝術由單一的創造者所構想和製作、這些 作品中同時表達了藝術家的天才性。1

1 ‘Even when they accept the art world’s definitions of what art is, sociologists usually question its traditional assumptions about art. Principally, these assumptions consist of three interrelated components: that a work of art is a unique objects; that it is conceived and made by a single creator;

and that it is in these works that the artist spontaneously expresses his genius.’ in Vera L. Zolberg, Constructing a Sociology of the Arts (U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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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家並非企圖破壞藝術的構想,而試圖告訴我們這些構想如何生成,提供分 析藝術的物質和思想如何被製造的一種研究取徑。當然,現在這三種方向的質疑 大致都獲得了一些解答。我們會說,Bourdieu 關注的主要議題是「藝術作為一個 特殊之物的生成原因」和「誰創造了創造者?」,這兩者與前面這些預設相比更 加複雜。關於藝術特殊性和天才性的起源,Bourdieu 從現代藝術歸結出三大具體 的研究方向:其一,藝術感知的純粹化過程;其二,藝術場域的邏輯與信仰;其 三,藝術自主化場域生成的過程。他認為我們對藝術的認識與印象(無關利害、

超然)是在歷史中被建構的產物,而這三個命題可以反映藝術感知和論述純粹化 的社會過程。

可以說,Bourdieu 質疑的不僅是藝術本身的超然性建構,亦是對藝術論述(包 含哲學、評論、藝術史)學科建構的反思。Bourdieu 對藝術認識所提出的詰問,

事實上反映藝術之科學研究的迫切性,即便藝術在二十世紀後,向史學、哲學和 其他學科結盟尋求話語合法性的同時,代表它仍然是一個正在形塑的學科,仍存 在許多模糊地帶,包括如何定義「正典」、如何談論經驗等等。筆者的態度是,

或許 Bourdieu 的反思性與場域的研究法能夠使我們看到藝術史或評論未曾注意 的部分;但這並不意味著需要全盤改變原先的學科方式,而是可以吸納新的方法 讓藝術學科更多樣化。

本研究認為「藝術場域自主化」佔據 Bourdieu 藝術的核心論述,它同時是探 討「純粹感知生成」的源頭,也是文學家和藝術家「象徵革命」真正實踐之處。

另一方面,「自主化」的議題揭櫫了 Bourdieu 方法學上的兩項有待解釋的議題:

(一)馬內(É douard Manet, 1832-1883)為何是 Bourdieu 在藝術場域選擇的唯一 重要的藝術家?(二)由機制或社會條件變化所界定的場域論,是否忽略個案歷 史事件的重要性?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研究首先梳理「場域」(field)及其「自主 化」(autonomization)等相關概念,並透過馬內與庫爾貝(Gustave Courbet, 1819-1877)的案例研究,釐清 Bourdieu 理論的歷史觀點與實用性。

眾所周知,Bourdieu 一生中戮力挑戰並推翻體制化的各式樣學說,是一位無 時無刻主張反身性思考的社會學者。時至今日,Bourdieu 學說影響西方學界甚鉅,

也已然氾濫於臺灣社會,多數研究援引其理論,說明由權力及資本交雜而成的社 會場域及施為者的相互關係,並得以公式化地套用在各種案例上;與此同時,

Bourdieu 以一種反身性姿態、揭露文化場域的結構和邏輯的初衷卻逐漸被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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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理論的高使用率及高能見度因而一則以喜、一則以憂,正如許嘉猷 2002 年所 言:「……國內知識界和文化界雖然對他的學術思想之引入不少,但大都止於新 聞報導式、基本概念式的浮光掠影之介紹,真正有系統地深入解讀(reading)、

分析和闡釋他的知識系統與思想體系者,實在不多……。」2 實際上,這種現象 當今並沒有太大的改變。筆者基於對 Bourdieu 學說在臺灣引起廣大迴響的好奇 與困惑,加之臺灣鮮少有學者討論社會學與藝術史之間的關係;因此希望從 Bourdieu 的文化生產場域理論,開展出一種介於學科間的討論平臺,回到幾個理 論的基本問題,並思考學門之間對話的可能性。

最初,本文有幾個必須思考的層面:Bourdieu 對文化生產場域提出詰問的原 因為何?作為一個社會學家,他以什麼樣的姿態回應藝術場域的問題?而他又以 什麼策略深入以哲學和藝術史為主的藝術評論界的討論?此外,他對於文化的研 究與其他社會領域的研究有何關聯或差異?要回答上述問題,筆者認為必須先針 對 Bourdieu 藝術場域的研究進行理論層次的耙梳,並進行反思。

值得思考的是,Bourdieu 並非藝術史家,其社會理論也鮮少經由藝術史之眼 認真看待,有可能因此忽略了兩種學科間應該互相關照的問題。筆者認為,如果 將其理論與藝術史材料交互參照,將會使 Bourdieu 討論的社會結構下所忽略之 歷史問題更加清晰,同時達到思考 Bourdieu 論述角色的目的。或許也能提供藝 術史研究新的思考面向。

為了完整理解「藝術場域自主化」的理論,本研究試圖從以下幾個角度切入:

(一)場域的方法學及其內容;(二)藝術場域的自主化與馬內的象徵革命;(三)

庫爾貝的象徵革命;(四)方法論等其他問題。Bourdieu 將馬內的時代視為與資 本主義藝術決裂、自主場域生成的重要起點,然而,十九世紀發生的藝術重大事 件尚可追溯至庫爾貝對學院藝術的反抗;因此,某種程度上他可能只看到了藝術 史上的重要題材,而非同時考慮到學院內部的形式和內容所發生的質變。本文的 後半段將針對上述藝術事件進行探究,試圖理解 Bourdieu 視野的開創與限制。

2 許嘉猷,〈布爾迪厄論西方純美學與藝術場域的自主化──藝術社會學之凝視〉,《歐美研究》,

34 卷 3 期(2004.9),頁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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