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的初步展開
第一節 研究問題的初步展開
小劇場在藝術管理領域的研究中一直是一個不容易著手處理的範疇。從台灣 發展短暫的現代戲劇歷史來看,小劇場既作為台灣現代戲劇發展的先聲(馬森,
1991),又被視為八零年代以降台灣現代劇場論述的中心(周慧玲,2003)。前者說 明了 60 年代台灣經濟起飛之後西方思潮催化下的劇場運動,後者強化了劇場必 須為藝術性而非商業性目的的泛藝術道德價值。究竟「小劇場」是「初期的」、「規 模小的」?還是「實驗的」、「前衛的」、「邊緣的」?儘管小劇場定位不易,在台 灣社會環境快速發展的這二十五年中間,小劇場和整體社會變遷的脈動確實緊密 扣連著。掌握小劇場的意義,不得不與社會環境的變遷同時看待。
將小劇場置放在藝術管理的領域中宛若難解的司芬克斯之謎3。首先遭遇到 第一道難題就是:定義「小」劇場為朝向成熟劇場發展的雛型─以相對規模來區 隔大小的意義,前提是以「產業化」當作劇場發展方向─是否足以說明台灣的小 劇場現象?「小劇場」的意義指涉包含了實驗劇場、前衛劇場、另類劇場、藝術 劇場、邊陲劇場、激進劇場(鍾明德,1999),發展規模不完全代表了市場機制的 淘汰原則運作下的結果。在台灣,現代戲劇透過西潮劇運的移植,不只是移植了 一種文化產品與組織類型,而是一整套劇場藝術的現代性思維。有關劇場藝術的 現代性思維,尚未穩定於台灣現代劇場的生產部門形成共識,乃至於與消費部門 產生供需平衡的默會(tacit)關係,事實是,台灣現代戲劇的市場尚未形成,劇場 藝術的現代性事業尚未完備,台灣新興發展的藝術管理學門視產業化為現代劇場 預期發展方向是過於一廂情願的假設。
接下來遭遇的第二道難題是:台灣文化政策制定與現代劇場發展的共構關 係。周慧玲(2003)在〈菁英論述的共生與悖離:台灣現代劇場論述的跨文化初探〉
一文中提到,台灣 80 年代開始推動精緻藝術的文化補助政策方向,一方面是由
3 「司芬克斯之謎」是取自著名希臘悲劇「伊底帕斯王」故事中的隱喻。希臘神話中司芬克斯是 一個帶翼的獅身女妖,經年守在底比斯城外,以難解的謎語向進城的底比斯人索命。伊底帕斯猜 中了司分克斯之謎,成為底比斯的英雄,卻正好跳入了「弒父取母」的命運圈套。
民間文化人士推動,二方面應是緣用美國 NEA 的操作模式與制度概念。然而,
政策移轉(policy transfer)的同時卻忽視了國家補助政策背後的藝術論述意涵,造 成精緻藝術與通俗文化的角色位置倒錯,「官方政策釋放資源的方式,間接鼓勵 了台灣現代劇場逐漸走向專業/商業的模式」,「讓我們看到一種『實驗而官助而 商業』的台灣模式」(周慧玲,2003:10-11)。在這種「那裡有問題那裡有政策,
那裡有政策那裡有問題」的發展邏輯下,台灣文化政策制定與現代劇場發展的關 係是互相牽制的,不僅使小劇團的非營利屬性模糊不清,更使專業/職業化成為 台灣大劇場與小劇場的共同發展方向。如此特殊的台灣模式,很容易讓後起的藝 術管理學門將小劇場看待為「朝向專業/商業劇場發展的雛型」,事實上這樣的定 位有其歷史與論述發展的不連續性。
第三道難題是:最近一波「文化創意產業」4的政策移轉,無形中抬高了藝 術在台灣社會中的聲望價值,相反的卻在文化創作部門特別是核心藝術部門產生 了疑慮與憂心,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即主張「培基固本」認為:創造表演藝術 的健康生態,有好藝術家,好團隊,好作品,再談衍生性產業5。小劇場工作者 回應文化創意產業的問題,一方面是希望「文化創意產業」能為劇場藝術架構好 一個完善的基礎設施6,如劇院、會員制等消費機制。至於因這個政策而可能產 生社會對「純粹」藝術價值認知轉換的疑慮,小劇場界則向內要求自身擺脫「抵 制 vs.收編」的弔軌論述,盡快完成有關「現階段台灣小劇場美學成就」的相關 論述共識7。前者是一種認清小劇場邊緣化的宿命之後,對未來可能做大的市場 抱持消極的樂觀;後者則呼籲重新起動在劇場界逐漸失靈的區隔策略。事實上,
80 年代以降,台灣小劇場運動所象徵的前衛藝術精神,正逐漸喪失它在現代劇 場工作者的主體意識中所佔據的必要性位置,前衛精神時時刻刻在豎立的鮮明敵 人的形象,對今天的現代劇場工作者來說,負擔太過沉重,堅持將自己排除在體 制外以維持創作身段的純粹,結果是在二元對立價值中的無路可出,最後導致戰 鬥能量最快速地耗盡。在新的詞彙還沒有創造出來之前,台灣現代劇場工作者寧
4 依據 2002 年行政院提出的「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文化創意產業即是「文化產業 化」,以推展文化創作的消費市場,「產業文化化」,以文化內涵強化創意設計動力,提高產品附 加價值。
5 2003 年 3 月 29 日,自由時報報導,標題〈林懷民表示「有人才,再談產業」才是負責任的文 化政策〉。
6 見閻鴻亞訪談。
可打著「實驗劇場」(experimental theater)而盡量避免「前衛劇場」(avant-garde theater)的旗幟,顯然我們已經不可能切斷與政府部門或商業部門之間的關連性,
而這種關連性也不表示創新、反抗、超越的藝術實踐是不可能的。
當「文化創意產業」成為藝術文化場域中各參與者廣泛討論的問題,包括相 關的政府單位、政策制定者、藝術家、藝術團體、藝術管理者、學界、媒體、文 化機構…等;這股討論風氣所涉及的學術範圍涵蓋了藝術創作、藝術管理、公共 政策、企業管理、都市發展、社會文化等等。然而社會的關注似乎並沒有提升藝 術的實質價值(相對於聲望價值而言),我們不禁懷疑,熱衷討論者眾,實際以消 費行為進入藝術創作消費市場的到底有多少?隨著中央文化主管部門主其事者 的更替,「文化創意產業」議題開始降溫之際,有關表演藝術的問題在藝術管理 學門中似乎進一步確立為朝向產業化之經營管理的問題。如此一來,小劇場有可 能在產業化的道路上繼續被邊緣化,遭受「專業性」的質疑8,也可能在被區隔 出來的文化服務資源中分一杯羹,表面上看來,小劇場範疇在藝術管理領域的合 法性(或正當性,legitimacy)問題再一次遭受打擊,但更值得注意的是,社會廣泛 討論「文化創意產業」所帶來的影響:台灣社會文化的語境正在轉向。社會價值 的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並不單純是政策制定或藝術實踐的問題,更是一種理 解歷史或社會狀況的認識論問題,當大或小、抵制或收編、經濟價值或文化價值、
生產或消費…,從對立的兩端朝向一個彷彿可預期又未知的方向進展,我們至少 可以發現對立關係正在瓦解或重組,這種新的社會狀況可以被認識為一種「後現 代狀況」,社會理論家面對 20 世紀 60 年代到 90 年代之間,我們的社會文化所經 歷的改變,指出了後現代能夠標示一種高科技社會中的知識狀況,以及在社會嬗 變過程中破解既有認識侷限的策略。從藝術管理專業的研究者身份來說,我們有 必要轉換一種新的認識角度來面對藝術管理的知識系統與議題展開的方向。
為了替找到小劇場在台灣藝術文化的主體性結構中未來可能發展的策略方 向,筆者認為首先必須要整理台灣藝術文化主體性結構的脈絡。台灣在反覆移 植、演繹、重構西方社會發展過程中各種價值範式與政策工具的同時,台灣社會 中究竟形成了怎樣的藝術文化價值認知的方式?小劇場不是一個本質性的名
8 有關小劇場所面臨的專業性質疑,見閻鴻亞所發表之〈傲慢與偏見 從演藝團隊扶植計畫現代 戲劇類談起〉(2001),http://www.microtheatre.org.tw/pp/pp_viewer.php?id=2。
詞,它應是一個隨歷史時間推移而演化的動態集合名詞,不管在藝術、管理、組 織等各個面向上,為了避開台灣大小劇團二元區分的邏輯及其所隱含的價值,本 研究因此採取「非大型劇團」的發展結構作為本研究的論述架構。從研究動機出 發最後導引出本研究的目的,即是要以非大型劇團的發展結構為論述主體,有別 於過去以大型劇團發展結構為主要認識方式的知識框架,以此為基礎建構台灣現 代劇場的後現代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