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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研究限制

本文主要探討的是戰後臺灣的「農業推廣體系」,在農業復興與發展的過程 中如何建立與推行農業科學化,進而說明推廣體系所推廣的新技術對臺灣農民經 濟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在詳細檢視過「農業推廣體系」的建立與推行過程之後,

本文認為至少可以獲得以下結論:

一、多源匯流下的農業推廣體系

臺灣農業推廣體系承接了各時期不同的推廣組織,進而形塑出具有「多源而 多元」的內涵,而這多源的農業推廣組織之所以在臺灣並存,實有其歷史源由。

中日戰爭乃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的戰時體制,殖民地臺灣與中國都積極投入 糧食增產工作,但兩者在推行糧食增產時所採取的策略卻相當不同。臺灣因應糧 食需求的緊迫,農業推廣體系變為更具「組織化」與「一體化」,由農會推行糧 食增產的工作,以增加單位面積的生產量。相對的,中國農業推廣機構卻頻繁更 迭,顯示其農業推廣體系仍未臻完善。糧食增產工作則是透過行政機構,藉由行 政的力量,強制農民利用荒山隙地種植、減少土地休耕。

戰後,臺灣成為中華民國的版圖一部分,新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農業 技術官僚認為日治時期遺留的農業推廣體系完善而實用,乃沿續日治時期的舊制 推行農業推廣工作。但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發現日治時期的推廣體系迥異於中 國的行政體系,1947 年 1 月 1 日行政長官公署決定援用仍在試驗階段之「農業 推廣委員會」至臺灣執行,此舉全然忽視兩地農業推廣發展的差異甚大,卻僵硬 地將臺灣強行編入「中國化」農業推廣體系中,並非善用農會來進行農業技術推 廣,而是藉由行政的力量推行農業推廣工作。但是農推會成立後,只停留於上級 組織的籌組,雖然組織陣容漸次壯大,但下級機關卻漸萎縮,科層間缺乏有機性 的結合,反而造成推廣業務停滯。最後,省政府裁廢農推會,並將農會與合作社 合併,將農業推廣業務回歸日治時期已建立的體系,由農林廳與農會分別辦理推 廣業務,建構一個具有歷史傳承的農業推廣體制。

1949 年農會與合作社合併後,農會恢復具有農業推廣及經濟事業的雙重功 能,其組織架構建立在日治時期農會與產業組合的基礎之上。唯其經費運作卻繼 受中國農會的運作方式,必需藉由自身的經濟力量,推行各種農業建設。農會在 日治時期不但是由日本政府代為徵收會費,而且歷年予以補助;但是戰後農會的 這兩項經濟來源都斷絕,面臨經濟自立的困境之下,偏重經濟業務以賺取盈餘,

藉以維持農會的推廣活動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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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儘管戰後臺灣農會延續日治時期的農會與農事小組,進行農業推 廣工作,但農會著重於成年農民的農業知識教育。1952年農復會受盟軍(GHQ)

於日本農村改造經驗的影響,將「四健會」引進台灣,讓農校的學生和農村青年 能不斷汲取農業新知識,四健會更成為推動農業科學化、傳播農業知識的主要媒 介,農村青年可透過四健會的講習與觀摩活動,持續精進其農業知識。在新品種 與技術的落實上,四健會扮演著關鍵的角色,農政機構透過四健會試種新物種、

示範新技術,透過四健會的豐碩成果,進而擴及至家庭與附近農家,讓新技術更 為廣泛的落實。

在農會必需藉由自身的經濟力量,維持農會運作的情況下,農會大量從事政 府的委託業務,導致了農會在人力、時間均不足以辦理成年農民之農業推廣工 作。為解決此項困難,1956 年臺灣省農會推廣組長陳錦文轉化四健會的組織內 涵,從而創造出臺灣獨有的「農事研究班」。之後,「農事研究班」專責成年農 民的推廣工作,農業指導員透過講習、示範、經驗發表、農民交換、經驗發表等 活動,讓成年農民能持續吸收新技術。

簡言之,戰後臺灣農業廣體系的建立,不惟奠基於戰前既有農業推廣組織或 隨美援而帶進來的四建會,而是匯集多方來源的推廣組織,有縱向繼承於日治時 期的農會與農事小組、橫向移植中國農會的經費管理、隨美援而引進的四健會、

自我創造與轉化的農事研究班。這四個方面絕非獨立的因素,而是在互相交互作 用下,使得臺灣農業推廣體系以「多源」而「多元」的樣態展現著。

二、農業科學化的推行

戰後初期,臺灣如同日治末期與中國抗日戰爭期間陷入糧食短缺的窘境,提 高糧食生產量成為政府首要的急務,在「糧食增產」的訴求下延續與強化戰時措 施。戰後的中華民國政府因財政的困難,首先推行不需要額外投入大量經費與人 力,就能立即發揮效用的稻作「育種制度」,延續與強化日治時期稻作「育種制 度」與「稻種交換」,藉此提供農民栽植或更新稻作之用,使得農民能夠得到純 正品種之種子,維持生產量與品質。在培育出優良品種的秧苗後,政府為提升土 地的使用效率,延續日治時期的密植栽種技術的推廣,大大提高單位面積的生產 量。

為促進農作生產,必需施用肥料。而肥料的推廣與臺灣肥料工業的發展息息 相關,由「自給肥料為主、化學肥料為輔」轉變成「化學肥料為主、自給肥料為 輔」,呈現階段性的變化。但自 1950 年代初期以詳,化肥主要依賴進口,政府 為改善國際收支,鼓勵農民減少化學肥料的使用量,多多使用自給肥料。而自 1950 年代中後期,臺灣肥料工業恢復生產,政府轉而鼓勵農民使用化學肥料。

農政單位透過農業推廣體系的推廣宣傳,化肥成為糧食增產的捷徑。農民則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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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採用密植栽培法後導致地力快速耗損,施用自給肥料的效果緩慢且費時,而化 學肥料則方便且速效,農民改變施肥的習慣,因而漸以施用化肥為主。

糧食增產另一個重要途徑是如何讓農作物在生長過程中避免病蟲害侵襲。戰 後臺灣農藥的推廣一開始延續戰前日本殖民政府的病蟲害防治制度,在發生病蟲 害疫情時,撥發農民化學藥劑,撲滅病蟲害,但效果不如預期。有鑑於此,自 1950 年代中後期,農政單位藉教育示範推廣方式,教導農民主動噴灑農藥,以 達預防。但因農民對農藥的知識不足,使用方法錯誤,導致中毒事件頻傳,使得 農民懼怕農藥。1960 年代農藥的推廣進一步從「個別防治」轉型為「共同防治」,

藉集體的力量,全面性地噴灑農藥進行病蟲害防治。

觀察農業科學化的推行過程中,充分展現戰後農業發展完全是在戰前建立起 來的基礎繼續運作,推廣內容的調整,深深受供給層面(臺灣肥料工業)的影響,

進而逐步改變農民的耕作習慣。在科學化農業推廣過程中,農政單位透過農事小 組及其末稍組織四健會、農事研究班的動員與組織,進行示範與宣導,農民眼見 科學化農業確實有利於增產而採行,使得農業推廣體系扮演協力農業科學化的重 要角色。

戰後臺灣農民在接受農業科學化後,生產量的確因技術的提升而增加,但是 當 1960 年代臺灣土地生產力已達高極限時,農民因償還地價的壓力,仍不斷地 投入資材與勞動力,生產量無法達到預期的目標,造成生產成本大幅增加。再加 上政府刻意壓低糧價,稻穀販賣所得未能得到應有的利潤,收支相抵之下農業所 得日漸低落。在農家僅靠農業所得已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情況下,不得不向外尋求 收入來源,非農業所得漸成為農家盈餘的主要來源。

三、研究限制

本文受限於碩士論文的架構與個人研究能力,在本文研究成果上可以繼續發 展的課題仍相當多元。第一,農民除了透過農業推廣體系學習新技術外,還能從 什麼管道自主學習農業新技術。這個問題筆者認為可透過《豐年》、《臺糖通訊》、

《農友》、《蔗友》等農業雜誌的「農業信箱」欄來理解。「農業信箱」供農民提 出問題,再由雜誌社的專業人員回答問題。透過「農業信箱」的分析,可以了解 農民如何透過「農業信箱」學習新技術,以及所遭遇的問題。另一方面,可以更 為廣泛的口述訪問,從而勾勒出農民多元的學習途徑。

第二,如同本文所提及 1960 年代臺灣農業生產狀況發生改變、農戶經濟收 入轉為多元,臺灣的農業推廣內容開始轉變,不再只是著重於推廣稻作技術,開 始輔導農民種植高經濟價值作物或大規模畜養家畜。如果能將 1960 年代前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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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推廣的異同做出比較與分析,對於釐清臺灣農業發展將更有幫助。

第三,當臺灣農業生產漸復興時,政府如何制定糧食徵收與收購制度,例如 肥料換穀、田賦徵實、隨賦徵購等,藉此將農民所生產的糧食繳入國家,以達制 度化糧食掌控之目的。筆者認為這個問題可以透過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的《行政 院農糧署檔案》,探討政府如何建立制度化的糧食汲取政策,吸取農民的農業剩 餘價值,進而說明農民經濟生活的實況。因此,上述三點是本文可繼續的研究課 題,亦有待來日繼續深入研究。

號:151800350006;「農林處茶葉公司總經理葛敬應及協理陳為楨等二員派代案」(1946 年 4 月 12 日至 1946 年 5 月 3 日),〈農林處人員任免〉,《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國史館臺灣文 獻館藏,典藏號:139300350091;「臺灣省工業研究所職員官熙光等 3 員委派案」(1946 年 9

號:151800350006;「農林處茶葉公司總經理葛敬應及協理陳為楨等二員派代案」(1946 年 4 月 12 日至 1946 年 5 月 3 日),〈農林處人員任免〉,《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國史館臺灣文 獻館藏,典藏號:139300350091;「臺灣省工業研究所職員官熙光等 3 員委派案」(1946 年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