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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944 年(昭和 19)之土地稅(地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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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台灣地租規則。改正田、旱、養魚池及建地之地租,並新增加山林地及雜種 地須課徵土地稅,調查方法如前次調查。山林地依照田、旱、養魚池辦理。547 此次調查結果,將田、旱地目之等則,調整改為二十則,田地目最高一則(每 甲)稅率調整為 31.6 元,最低二十則為 1 元。山林地之等則分七則,最高稅率為 1.80 元,最低七則為 0.1 元。建地與雜種地皆分為八十五則,最高一則(每甲)稅 率為 2,127 元,最低為 1 元。此次修正,收益價格或租賃價格大為提高,土地稅 激增,為緩和此項加重之負擔起見,凡各種土地稅,如超過從前兩倍時,其超過 額,在法令施行後 3 年內,予以免徵。調整後徵收實績高達 747 萬餘元。548在地 目種類上增加「神社基地」,刪除「河川」地目。549

3. 1944 年(昭和 19)之土地稅(地租)調查

本調查從 1942 年起至 1944 年 4 月告成,應調查範圍包括需課稅之田、旱、

養魚池、建地、林、雜、私有池沼、鹽田、鑛泉地、牧場、原野等 11 種地目為 對象,其課稅面積以土地台帳所登錄面積為依據,調查方法一樣,僅將最近六年 平均全年每甲之自作收益價格改為最近五年。因調查期間短促,對各項作業儘量 訂定執行細則,以求各州廳間步調一致。在市街地調查,特訂「市街地調查手續」, 及等級查定基準,在繁榮街道路線價區段,依路線價及臨街深度,乘以深度指數 計算宗地地價及租賃價格,而詮定其等則。此種查估地價方法,為地租調查開先 例,並為之後國府辦理平均地權規定地價時所援用。550

本次調查後,將地目種類調整成 23 種,須課稅土地新增池沼、鹽田、鑛泉 地、牧場、原野等五種土地,其餘道路等 12 種地目土地仍類入免稅地。

在等則上,調整後,田 26 則、養魚池 19 則,山林 15 則、建地、雜種地 92 則,

池沼 8 則、鹽田 11 則、鑛泉地 18 則,牧場 1 則,原野則分 30 則。

地租稅率亦提高,如田一等則 48 元,最低二十六等則為 1.2 元,旱地最高 42 元,

最低 26 則為 1 元,建地最高 2,805 元,最低 0.8 元。地租改正後,1944 年全年 土地稅稅總收入可達 1376 萬餘元。551

經過一連串土地調查與整理作業,日治時期地權制度確立,這些調查作業方式 並為國府所援用。

547 井出季和太著、郭輝編譯,《日據下之臺政》(卷三),頁 1044。

548 井出季和太著、郭輝編譯,《日據下之臺政》(卷三),頁 1046。

549 顏慶德、雷生春《台灣土地登記制度之由來與光復初期土地登記之回顧》,頁 76-77

550 同上註,頁 78-80

551 顏慶德、雷生春《台灣土地登記制度之由來與光復初期土地登記之回顧》,頁 80-82;黃通、

張宗漢、李昌槿合編《日據時代台灣之財政》(台北:聯經,1987),頁 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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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小結

現代化社會裡,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土地調查工作,有社會科學理論 基礎,亦有史例可供參考。殖民主義國家,取得新屬地後,一般皆從「土地調查」

與「人口普查」開始,確實掌握殖民地資源,以供母國所用。日人領台後,台人 激烈武力反抗,前三任總督難有做為,一動不如一靜。之後,後藤跟隨兒玉總督 到台任職民政長官,成為政務執行者。他受過西方科學訓練,具現代經營管理理 念,往昔接觸之新興事業,皆由調查與分析開始,然後提出可行性辦法;面臨台 灣稅收不足,財政困窘如何改善情況。明治初期「地租改正」增加國內稅收,促 進「殖產興業」成果,當已銘記在心。因此,接任總督府民政長官後,在兒玉總 督的授權信任下,552

爾後續辦之林野地調查事業,卻為了盡速取得森林資源,替日本財團進入台 灣林野地區鋪路,未經詳細籌備規劃,加上經費人力不足,就草率進行林野調查,

其成果當然有限,是殖民史上一敗筆。但林野調查完成上回未做的東部與澎湖之 土地調查測量,繪製地籍圖冊與林相圖,設置山胞保護區,加強森林保育,對台 灣生態保護具有長遠的貢獻。可惜,林野地之查定過程太過粗暴,對緣故關係者 土地處理不當,將緣故林野編入保管林,歸屬官有,這些產權爭議,至今仍待政 以「粉身碎骨也要完成」決心,推動台灣西部平原土地調查 事業,終於完成這項艱難業務。並就調查資料製編土地登記簿(土地台帳),繪製 地籍圖、區段地籍圖,與各庄、堡地圖。有了完整大租歸戶冊,再取消大租權與 地租調整,讓稅收大增,土地稅收成為總督府重要稅源。同時,土地調查確立土 地所有權型態,土地財產權法制化,地權關係明確,保障土地交易的安全性,建 立現代性的土地制度。也改變農民的投資行為,促進農業生產,奠立台灣資本主 義化的基礎。

552 兒玉、後藤來台當時,治安未能確立,一切建設都難以推行,因此後藤準備實施「招降政策」, 但此舉卻非軍方人士所樂見,因此,對後藤的策劃,軍方人員準備給予考驗,而發生在宴席上和 台中旅團長松村務本演出大爭吵(後藤則說是兩人扭打一場);事後,後藤寫辭呈準備離職,最後 因兒玉總督支持後藤,陸軍參謀長立建尚文及旅團長松村務本只好穿著常服赴後藤住處謝罪,後 藤才打消辭意,寫好之辭呈未再提出;但事後兒玉總督仍利用宴會場合,不指名的訓誡軍人不該 喝酒失態,公開表明支持後藤新平。在排除軍方干涉民政的臺灣總督府評議會官制修政案時,軍 方當然反對,因此,兒玉總督邀請後藤、陸軍幕僚參謀長立見尚文及研擬三段警備制的楠瀨幸彥 等人開會,在聽取陸軍人員表達反對意見後,兒玉突然說:「你們曉得甚麼是陸軍行政嗎?知道的 話說給我聽聽」,在無人敢回應後,兒玉乃說:「身在陸軍竟不知陸軍行政為何?你們可以不必對 民政表示意見,好了!不用再多說了。」就這樣,這件排除軍方影響力的案子就上報中央,於 1898 年(明治 31 年)敕令第 147 號發布通過。兒玉排除自己是陸軍一員心態,贊成支持後藤重視 民政之用心,難能可貴,後藤新平爾後在統治政策諸多層面上的問題,也皆賴兒玉總督的威望及 中央的人脈關係才能順利完成。詳見:陳文添,<扭轉局勢~排除軍方干涉民政的臺灣總督府評 議會官制修正案>,《臺灣文獻館-電子報》,第 24 期。http//:www.th.gov.tw/epape/rview2.php?ID

=24&amp;AID=422。2013-11-23;北岡伸一,《後藤新平》(東京:中央公論新社,2011),頁 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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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解決。

後藤推動的日人在台首次土地調查事業,總共花了 7 年時間,高達 1,471,534 人次之人力,參與調查人員近 67 萬人,完成調查面績計 777,850 甲,1,647,374 筆土地,而調查費用更高達 522.6 萬圓(明治 31 年台灣總稅收 531 萬多圓)。舉辦 這種費力又花錢的土地調查工作,當局者除了魄力與毅力外,若無「愛惜台灣」

這塊土地胸懷,應不會堅持到底完成這個使命,在殖民歷史上也是罕有案例。

台灣全島土地調查之完成,除讓台灣財政收入倍增,解決總督府財政短缺困 境外,更因地籍完善,地權明確,吸引日本國內財團到台灣投資,加速台灣現代 化的時程。這些成功案例可資證明殖民者若願意在殖民地作投資,活化土地資 源,那荒蕪之地也會變成黃金島,成為搖錢樹,帶來源源不絕利益。日人在台所 推動之土地調查,奠定日本在台灣統治基礎,編繪製成完備之地籍圖冊,建立現 代性地權制度,對台灣現代化土地制度極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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