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雜文」的演變─從《文心雕龍》、《昭明文選》到《文苑英華》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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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摘. 要. 「雜文」作為一種切確的文類,可以溯源自劉勰《文心雕龍》 ,其中有〈雜文〉一篇,明確 劃定出範圍,及其所含之體類,與體類之特性。. 劉勰「雜文」範圍內體類繁多,兼有「文」 、 「筆」性質,但以「問答(含設論)」 、 「七」 、 「連 珠」三者為主要,此三者其實賦體,但不以賦為名的體類,我們可以後設稱之為「賦體雜文」。 整體說來,「雜文」中的各種對象,它們是在文學史上較為新出,由「詩」 、「賦」 、「章」、 「奏」 等各種主要體類,所流衍派生的對象,當然重要性也就不如其主要體類,且實際功能或政教意義, 也較為淡薄。總之, 「雜文」文類的劃定,其實本於劉勰的文學觀念,是一種對於文學體類發展 演變的詮釋。. 下及宋初《文苑英華》 ,雖然在整體體類的編目上,大抵上承《昭明文選》,但其中卻也出現. 政 治 大 「騷」 、 「帝道」 、 「明道」 、 「雜說」 、 「辯論」 、 「贈送」 、 「箴誡」 、 「諫刺雜說」 、 「記述」 、 「諷喻」 、 「論 立 事」、 「雜製作」、 「征伐」、 「識行」 、「紀事」共十六類目。而其中體類對象,除「賦體雜文」,. 「雜文」一類。單就此文類看來,應該與《文心雕龍》淵源更深,但內容更趨複雜,下分「問答」 、. ‧ 國. 學. 另外還有箴體、論體、記體但不以箴、論、記為名的「箴體雜文」 ( 「誡」 ) 、 「論體雜文」 ( 「說」 、 「辯」 、「解」 、「原」、 「題跋」 )、 「記體雜文」 (「志」 、「述」 ),及「雜著」(不具體類名稱的篇章). ‧. 與少數「越界文體」 (有其體類之名,但無其體類之實的篇章)之作,分佈在其中。. y. Nat. 「賦體雜文」體類,集中於「問答」 、「騷」、 「帝道」三子目, 「箴體雜文」體類,則集中在. sit. 「箴誡」 ;此外, 「論體雜文」 、 「記體雜文」 、 「雜著」及「越界文體」則分佈於其他十二目。進一. al. er. io. 步發現, 「問答」目中,合併了傳統「對問(含設論) 」 、「七」二種體類; 「騷」雖自六朝總集中. n. 有之,但廣泛包含擬騷之作,非往昔《楚辭》篇章專屬; 「帝道」其實為六朝「符命(封禪)」之. Ch. i n U. v. 文。 「箴誡」目中,主要為「誡」 ,而「誡」又分有韻、無韻,前者似「箴」 ,後者則近於「論」、. engchi. 「記」 。 「明道」 、 「贈送」 、 「諫刺雜說」 、 「記述」 、 「諷喻」 、 「論事」 、 「征伐」 、 「識行」 、 「紀事」是 依照文章題材與主旨所劃分的類目。 「雜說」、 「辯論」 、「雜製作」分類依據不明,但目中分別以 「說」 、「辯」與「原」、 「題跋」篇章較為偏多,所以推測有凸顯這些體類的意義。. 可見「雜文」的內容,前後差異極大。從原本「賦體雜文」為重心,後來則各種對象紛呈。 這種現象的轉變,一來與六朝至唐代,「文」之觀念與範圍演變相關,二來也與唐代散文風 氣及務實文學觀的興盛,造成文學創作方式的改變相關。. 《文苑英華》 「雜文」直接影響《唐文粹》「古文」的形成,然則後人對於「古文」;以及後 來總集中「雜文」 、 「雜著」之類,在文類的觀念及內涵上,我們當不能忽略《文苑英華》 「雜文」 對於後代的影響。而這是本論文結束之後,即將在拓進的研究方向。. 關鍵字:《文心雕龍》、《昭明文選》、《文苑英華》、雜文、散文、古文.
(3) 凡. 例. 一.本文為求論述上的方便與統一,人名下的稱謂一概省略,並無不敬之意,但 碩、博論文指導教授例外,意在明我師承。又具有歷史慣例者(如:孔子、 老子),亦不在此限。 二.本文以「節」作為注釋起迄之單位。注釋又以當頁注為通例,唯注文內容偶 有過長時,得延續至次頁。 三.注文出版資料中的出版日期與卷、頁數,為求書寫統一,一律以阿拉伯數字 標示,唯記之以民國或西元,端視原書所載,非刻意區別。. 政 治 大. 四.文中對歷代較為重要之作家,予以標明其生卒年份,且同一作者,僅於該節 首次出現時注明,其後不重複。.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4) 目. 錄. 第一章 第一節. p1. 緒論. 問題之發現與研究範圍之釐清. p1 p3. 一‧《文心雕龍》、《昭明文選》及其相關問題. p7. 二‧《文苑英華》及其相關問題. (一) .《文苑英華》編纂的背景 p7 (二) ‧《昭明文選》與《文苑英華》的分類 P9 . 政 治 大. (三) ‧《文苑英華》 「雜文」的內容 p13 . 立. 研究成果的審視. 一‧「雜文」觀念與其演變 二‧從辭賦角度探討雜文者. p18. p18. 學. p20. 三‧與《漢書》、《昭明文選》相關「雜」之文學觀念. p25. p29. a. n. 二‧具體徑路 . io. 一‧研究方法. p29. er. 研究方法與徑路. sit. Nat. 第三節. y. 四‧與《文苑英華》「雜文」相關的研究. p32 l. Ch. engchi. i n U. 第二章. 《文心雕龍》〈雜文〉析論. 第一節. 「雜」之文學觀念溯源. (二) .「雜賦」的內容. v. p34. p35. 一.《漢書.藝文志》〈詩賦略〉對於「賦」的討論 (一) .四種賦的分界. p21. ‧. ‧ 國. 第二節. p36. p36 p39. 二.《後漢書》中的「雜文」及「連珠」、「七」、「問答(含設論)」. 第二節. 《文心雕龍》〈雜文〉主要體類之一─「對問」. p43. p48.
(5) 一‧劉勰的觀察. p49. 二‧蕭統的觀察. p59. 第三節. 《文心雕龍》〈雜文〉主要體類之二─「七」 p66. 一.「七」類的形成與評價 二.「七」類題材的演變. p72 p72. (一) .勸進主題:治病的共同題材 (二) .儒、道思想的頡頏. p65. p74. 第四節. 《文心雕龍》〈雜文〉主要體類之三─「連珠」. 第五節. 〈雜文〉的意義. p80. p89. 政 治 p91 大. 一.總括與評價新出現的文章體類. 立 p92. (一) .「筆」之八類. ‧ 國. p101. 三.〈雜文〉與〈書記〉的關係. p105. 第六節. ‧. 二.〈雜文〉與〈諧讔〉的關係. 學. p97. (二). 「文」之八類. p111. 結語. er. io. sit. y. Nat. . al. n. v i n C h「雜文」中的「賦體雜文」與「箴 《文苑英華》 engchi U. 第三章. p113. 體雜文」 第一節. 「賦體雜文」析論. p114. p114. 一‧「問答」. (一) ‧「對問(含設論)」 (二) ‧「七」. 二‧「騷」的演變. p114. p119. p123. (一) .漢魏六朝「賦」與「騷」 、「辭」的關係. (二).從封閉之「騷」到開放之「騷」 1‧「憑弔屈賈」之作. p132. p131 . p123 .
(6) 2‧「自傷身世」之作. p139. 3‧「譏刺社會」之作. p146. 4‧「詛咒祝禱」之作. p148. 5‧「男女戀情」之作. p156. p160. 三‧「符命(封禪)」與「帝道」. (一) .六朝之「符命(封禪)」 p160 (二) .《文苑英華》 「雜文‧帝道」內容 p164 . 第二節. p170. 「箴體雜文」析論. 一‧六朝「箴」、「誡(戒)」之發展. p170 p171. 二‧《文苑英華》「雜文‧箴誡」分析 (一) .有韻之「誡」. 立. (二) .無韻之「誡」. p182. 第四章. 《文苑英華》「雜文」中的「論體雜文」與「記. sit. n. al. er. io. p184. y. Nat. 體雜文」. ‧. . ‧ 國. 結語. 學. 第三節. 政 治 大 p176 p172. 第一節. Ch. e n gp184 chi. 「論體雜文」析論. 一‧六朝以降「論」之發展. p184. 二‧《文苑英華》「雜文」的「說」 (一) ‧「雜說」. p192. p192. 1‧ 「破除虛妄‧端正視聽」之作. p192 . 2‧「闡明儒義‧臧否人事」之作. p197. 3‧「假事言理‧意在言外」之作. p201. (二) ‧「諷喻」. p203. (三) ‧「辯論」. p206. (四) ‧「贈送」. p207. (五) ‧「諫刺雜說」. p209. i n U. v.
(7) (六) ‧「明道」、 「識行」、 「紀述」 、「雜製作」. p214. 三‧《文苑英華》「雜文」的「辯」 p214 . (一) ‧「辯論」. p219 . (二) ‧「雜說」、 「紀述」、 「雜製作」. p222. 四‧《文苑英華》「雜文」的「解」 p222 . (一) ‧「辯論」. p225 . (二) ‧「論事」、 「紀事」、 「雜製作」. p228. 五‧《文苑英華》「雜文」的「原」 (一) ‧「辯論」. p228 . (二) ‧「論事」. p236 . 六‧《文苑英華》「雜文」的「題跋」 p239 . (一) ‧「雜製作」. 立. (二) ‧「雜說」、 「征伐」. 政 治 大 p241 p245 p245. 一‧六朝以降「記」之發展. 二‧《文苑英華》「雜文」的「志」. 結語. p253. n. Ch. e n gp256c h i. (二) ‧「辯論」、 「諷喻」、 「紀事」. p260. sit. io. 三‧《文苑英華》「雜文」的「述」. er. Nat. p251 . (二) ‧「紀述」、 「雜製作」. ap254l . y. p249 . (一) ‧「諷喻」. 第三節. p248. ‧. ‧ 國. 「記體雜文」析論. (一) ‧「紀述」. p238. 學. 第二節. p210. i n U. v. . 第五章. 《文苑英華》 「雜文」的「雜著」及「越界文體」. 第一節. 《文苑英華》「雜文」的「雜著」. 一‧「辯論」. p263. (一) ‧「言事論理」之作. p264. (二) ‧「假設問對」之作 p267. p262. p262.
(8) (三) ‧「釋說經義」之作 p269 (四) ‧「祝禱哀悼」之作 p270. p272. 二‧「雜製作」. (一) ‧「言事論理」之作 p272 (二) ‧「假設問對」之作 p276 (三) ‧「補作經典」之作 p278. p280. 三‧「雜說」. 四‧「諷喻」、「諫刺雜說」 p287 五‧「紀述」、「紀事」. p293. 六‧「論事」、「征伐」. p299. 七‧「明道」、「識行」. p303. 第二節. 「越界文體」 p307. 二‧「序」. p314. 三‧「傳」. p317. ‧. 第三節. 立. 學. ‧ 國. 一‧「書」. 政p307 治 大. p322. 結語. er. io. a. v l C 「雜文」範圍內對象的演變 n i p324 n. 第一節. sit. y. Nat 第六章. hengchi U. 「賦體雜文」對象的演變. p324. 一.《文心雕龍》〈雜文〉的「賦體雜文」 p324 (一) .「賦」體類及其演變 p324 (二) .「賦體雜文」體類的確立 p327 . 二.《文苑英華》「雜文」中「賦體雜文」的擴大. 第二節. 「雜文」範圍內其他體類的出現. 一‧「文」之觀念與範圍的轉化 二‧散文的興起與實用的文學觀. 第三節. 結語. p347. p337 p340. p334. p337.
(9) p349. 結論. p353. 主要參考書目.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io. sit. y. Nat. n. al. er. 第七章. Ch. engchi. i n U. v.
(10) 第一章. 緒論. . 第一節. 問題之發現與研究範圍之釐清. 現代文學論及「雜文」,普遍認為此為一種篇幅短小、夾敘夾議且風格犀峭 銳利的散文文體,其內容題材無所不包,又多以針砭時事、嘲諷現實社會為主要 1 ,但古代所謂的「雜文」 ,並非一具有特定體裁的文體名,而是一涵蓋諸多文學 體類作品的概括性指稱,往往見諸於文集的編目。先以清代李兆洛(1796~1841) 《駢體文鈔》為例,該書為歷代駢文選集。共分三十一卷,將文類分為三十二, 最末即為「雜文」之類,錄有作品三十二篇。李氏注云此類作品:. 政 治 大 多緣情托興之作。戰國詼諧,辨譎者流,實肇其端。其言小,其旨淺,其 立 趣博。往往托思于言表,潛神於旨里,引情於趣外。是故小而能微,潛而 ‧. ‧ 國. 學. 能永,博而能檢。就其褊者,亦潤理內苞,秀采外溢。不徒以縷繪為工, 逋峻取致而已。後之作者,乃以為遊戲,佻側洸蕩,忘其所歸,遂成俳優, 病尤甚焉。2. n. al. er. io. sit. y. Nat. 此類選綠如漢代王褒(?)〈僮約〉 、 〈責髯奴文〉 ,晉代陸機(261~226)〈吊魏武帝文〉 , 梁簡文帝(503~551)〈為人作造寺疏〉等等。李兆洛以為此類作品,風格詼諧譎辯, 篇幅雖小但趣旨深遠,並且文辭具有文采,可以溯源於戰國;然而後代作者,有 疏忽其為文應有之深意者,於是變成了遊戲之作。我們除了注意到李兆洛對於雜 文文類淵源流變,以及體式規範的分析,也注意到「雜文」並不單純如詩、賦、 銘、誄、奏、議,可以獨立自成一體類。反之, 「雜文」可涵攝的體類多元不一,. Ch. engchi. i n U. v. 1. 如大陸人民出版社所出版的《中華雜文百年精華》,在〈出版說明〉便如此介紹雜文:「雜文短. 小,活潑,鋒利,雋永,反映社會最直接、最迅速,長期以來是為廣大讀者特別喜愛的文體之一。 尤其『五四』以後,以魯迅為代表,雜文充分發揮了它的匕首和投槍的作用,將雜文這文體的寫 作推向顛峰」參見劉成信、李君選編: 《中華雜文百年精華》 (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3 年 8 月,北京第 1 版)。或如楊牧編選《現代中國散文選》所言,對於中國二十世紀初葉以來白話散 文發展的觀察,認為現代散文可分七類,分別為「小品」 、 「記述」 、 「寓言」 、 「抒情」 、 「議論」 、 「說 理」,最後一類即為「雜文」,且「魯迅摠其體例語氣及神情」,不過這些雜文大抵以實用為主, 著重於時論與刺激,所以距離文學感性與抒情美感較遠。參見氏編: 《現代中國散文選Ⅰ》 (台北: 洪範書店,民國 81 年 4 月,初版), 〈前言〉頁 5、7。 2. . 【清】李兆洛: 《駢體文鈔》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年 5 月,第 1 版) 〈目錄〉 ,頁 13。 1 .
(11) 如上述「賦」、「疏」、「吊文」,乃至無體類名稱的篇章,都能在「雜文」類名之 下被統攝為一文章群。 明代徐師曾(1546~1610) 《文體明辨》中亦有「雜著」一類,對於此類, 其云「劉勰所謂『並歸體要之詞,各入討論之域。』正謂此也。3」按徐師曾所 引劉勰(466?~537?)之說,出自《文心雕龍》 〈雜文〉,劉勰原意為:「總括其名, 並歸雜文之區;甄別其義,各入討論之域。」本謂漢代以來文章體類甚多,比如 典、誥、誓、問、覽、略、篇、章之類,劉勰將它們總括為「雜文」之類,但其 各自的體式、體裁與規範又已經在其他相關的文體論述中提及了,所以〈雜文〉 中僅略提其名,不再予以詳細討論。此外,歷代總集比如明代程敏政(?)所編《明 文衡》 ,元代蘇天爵(1294~1352)所編《元文類》 ,宋代呂祖謙(1137~1181)所編《宋 文鑑》 ,也都在各種文類外立有「雜著」一類。可見,無論稱之為「雜著」或「雜 文」 , 「雜」之文類及觀念可謂其來有自,而從理論上說,都意謂在一群在文集既 有的體類區分架構中,難以依歸的文章;換言之,凡此「雜」性質之文類,之所 以會出現形成,必然牽涉到文體辨類活動進行時,人們對於文體的意識及評價。.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中國文學發展的歷史中,體類繁富不在話下。但一般認為在東漢時期,各種 文體其實皆已形成確立,魏晉南朝以降,因此開展出一連串有關體類知識的分析 4. ‧.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著作,無疑為《文心雕龍》及蕭統(501~531) 《昭明文選》。 後者為總集編輯之先,對文學作品進行實際分類;前者雖非文集,但對後代文集 中體類區辨的進行,其影響力實不容小覷5。其實由前述《文體明辨》對於「雜 著」的討論資料中,已隱約可見此類的形成,與《文心雕龍》「雜文」之內涵或 觀念上,應有相通。總之,雖然劉勰評文與蕭統選文的標準,不盡然相同,兩者 6 成書未必關係密切 ,但前輩學者仍認為兩書須必相輔並觀,才能探究六朝體類. n. er. io. sit. y. Nat. al. 3. Ch. engchi. i n U. v. 【明】徐師曾: 《文體明辨‧序說》 ,收入【明】吳訥等: 《文體序說三種》 (台北:大安出版社,. 1998 年 6 月,初版),頁 94。 4. 此即劉師培所云: 「文章各體,至東漢而大備。漢魏之際,文家承其體式,故辨別文體,其說. 不淆。」參見氏著: 《中古文學史講義》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年 9 月,第 1 版), 頁 22。 5. 從文體分類上來說,古代文體分類初創於東漢,一直到魏晉時代,確立於《文心雕龍》 ,又經過. 總集方面的發展,而定型於近代。其中文體的發展,也成為中國文學理論研究中重要的一環。相 關說明,參見諸海星: 《中國文體分類學的研究》(台北:臺灣師範大學國文所碩論,民國 82 年 6 月) ,頁 163。可見《文心雕龍》雖非總集,但對日後《總集》發展其實十分重要,故討論《總 集》文類之確立與安排,實不可忽略劉勰文論。 6. . 關於《文心雕龍》與《朝明文選》彼此的文學觀念的比較問題,齊益壽就比較兩書所評、選的 2 .
(12) 與文論的底蘊7。雖然《文心雕龍》具有較強大的理論性意義,且明確劃定出「雜 文」之範圍,但同時勢必輔以《昭明文選》體類區分的資料,加以論證;因此, 我們以《文心雕龍》與《昭明文選》為一端,作為探討文學史上「雜文」文類的 起點。. 一‧ 《文心雕龍》、《昭明文選》及其相關問題: 按劉彥和《文心雕龍》向有「體大慮周」 (章學誠: 《文史通義‧詩話》) 、 「藝 苑之秘寶」 (黃叔琳: 《文心雕龍注‧序》 )之美稱, 《四庫全書》將之置於〈集部‧ 詩文評類〉之首,它奠定了「窮究文體源流且兼論作品工拙」的批評方式,此亦 為為後世詩文評論的五種方式之一8。它的價值與意義既然備受肯定,其底薀也 廣為學者闡發,至今各類相關研究成果至為豐碩,蔚為《龍》學。《文心雕龍》 全書五十篇,對其體系的區分,一般而言是將第一〈原道〉至第五〈辨騷〉稱為 「文原論」 ,所論為文章之本源;第六〈明詩〉至廿五〈書記〉為「文體論」 ,探 究各種文體源流與體式規範;廿六〈神思〉至四四〈總術〉共為「文術論」,析 論各種文章修辭、構思與學養之相關問題;四五〈時序〉至四九〈程器〉為「文 .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篇章,發現劉勰的標準較為多元,要之以情性為本位,而蕭統則一元性的以辭采優美為考量。相. sit. y. Nat. 關說明,參見氏著: 〈《文心雕龍》與《文選》在選文定篇及評文標準上的比較〉,中國古典文學 研究會主編: 《古典文學‧第三集》(台北:台灣學生書局,民國 70 年 12 月,初版) ,頁 148。. io. n. al. er. 另外,日人清水凱夫也指出劉勰與蕭統的文學觀及理念根本不同,所以縱然在評、選文章有所重. i n U. v. 疊,但這僅僅是表象,就兩書內在關聯而言,其實談不上相互影響。參見氏著: 〈 《文心雕龍》對. Ch. engchi. 《文選》的影響─關於散文的研討〉 、 〈《文心雕龍》對《文選》的影響─關於韻文的研討〉 ,收入 氏著‧韓基國譯: 《六朝文學論文集》 (重慶:重慶出版社,1989 年 5 月,第 1 版) ,頁 106~123、 124~142。 7. 如駱鴻凱就說:「文體莫備於六朝,亦莫嚴於六朝。蕭氏選文,別裁偽體,妙簡雅裁,凡分體. 三十有八,可謂明備。 《文心》一書,本與《文選》相輔」 。參見氏著: 《文選學》 (台北:華正書 局,民國 76 年 8 月版),頁 302。 8. 這是就四庫館臣的觀點而言, 〈詩文評類‧序〉云: 「勰究文體之源流,而評其工拙,嶸第作者. 之甲乙,而溯厥師承,為例各殊。至皎然《詩式》 ,備陳法律;孟棨《本事詩》 ,旁采故實。劉攽 《中山詩話》 、歐陽修《六一詩話》 ,又體兼說部。後所論著,不出此五例中矣。」則《文心雕龍》、 《詩品》 、 《詩式》 、 《本事詩》 、 《中山詩話》與《六一詩話》分別為五種批評方式之開創典範。參 見【清】紀昀等編: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下) 》(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 1 月,第 1 版),頁 2736。 3 .
(13) 評論」 ,評論歷代文風、文人與作品;最末為〈序志〉 ,乃劉勰自述寫作之所由, 9 以及此書體系、架構的整體性說明 。吾人對於《文心雕龍》體系架構固然能如 此區分,但劉勰文論既然結構嚴謹,環環相扣,則若欲對各篇有較為通透的見解, 實不能僅僅拘限於單篇之中,就其篇旨進行解讀而已;反之,應當對於其體系與 各篇關聯有所理解,才能更清楚透析各篇中劉勰之立意與用心,以及特定的觀念 理路。 《文心雕龍》有〈雜文〉一篇,位在第十四,當然是討論「雜文」最為重要 的文獻;如不論篇末贊文,則本篇可分為五個段落,概述如下: 第一段,提出文中所論的文類,包含「對問」 、 「七」與「連」珠三者。並認 為對問之首創為宋玉(?) ,七體之肇端為枚乘(?~140BC) ,連珠之發軔為揚 雄(53BC~18AD);劉勰認為三位作者都是「智術之子,博雅之人」 ,也都有「藻 溢於辭,辭盈乎氣」的文學才情。又總結來說,這三種體類,是「文章之枝派, 暇豫之末造」。.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第二段,論「對問」之發展。自宋玉以後,接踵的作家與作品有東方朔(?) 〈客難〉、揚雄〈解嘲〉、班固(32~92) 〈答賓戲〉 、崔駰(?~92)〈達旨〉、張衡 (78~139)〈應間〉、崔寔(?)〈答客譏〉、蔡邕(133~192) 〈釋誨〉、曹植(192 ~232) 〈客問〉 、庾敳(262~311) 〈客咨〉 、郭璞(276~324) 〈客傲〉 。劉勰認為此 體類之作,要在於使文人發憤表志,面對困境而能以龍鳳般美麗動人的文辭,述 寫出高遠心志。. er. io. sit. y. Nat. al. n. 第三段,論「七」之發展。自枚乘以降,承繼的作家作品有傅毅(?)〈七 激〉 、崔駰〈七依〉 、張衡〈七辨〉 、崔瑗(77?~142?) 〈七厲〉 、曹植〈七啟〉 、王 粲(177~217) 〈七釋〉、桓麟(?) 〈七說〉、左思(252~306) 〈七諷〉。劉勰認為 「七」體類之作,好弄各種聲色之娛,文辭豔麗足以動人魂魄,常常始以淫奢, 終之以居正,但到底勸百諷一,終究流蕩不能返正。. Ch. engchi. i n U. v. 第四段,論「連珠」之發展。自揚雄首創後,還有杜篤(?~78) 、賈逵(30 9. 這樣的區分方式,為王更生力主,對照〈序志〉劉勰自己的說法,也應當是最妥當的。參見王. 更生: 《文心雕龍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民國 78 年 10 月,增定 3 版) ,頁 338。其實關 於五十篇的分類,歷來學者說法分歧,各有主張,比如認為第五〈辨騷〉當屬文體論而不為文原 論,廿七〈體性〉、四六〈物色〉應當為文評論等等,這還只是就篇章的歸屬而言,若論及整體 的架構,除本文所言的五分法,還有二分法、四分法、六分法等等,由於這無關本文宏旨,故暫 不深論。 4 .
(14) ~101) 、劉珍(?~126) 、潘勖(160?~215) 、陸機等人陸續創作。劉勰認為「連 珠」篇幅往往窄小,作者情志表達也較容易周密完整,務必使作品事義明朗可觀, 且讀來聲律協暢,有珠圓玉潤的美感。 第五段,泛論其他「雜文」之對象。因漢代以來,各種體類名號甚多,比如 典、誥、誓、問、覽、略、篇、章、曲、操、弄、引、吟、諷、謠、詠。因為劉 勰其他文體論的篇章中已經有所討論,所以不於〈雜文〉中曲述,只將這些名號 總括為「雜文」,然後安置於此篇。 此處值得探討的面向有三:其一,為「雜」之文類觀念:劉勰固為首位為「雜 文」之文類加以詳實立說者,但「雜」之學術觀念,早於劉勰而存在,比如先秦 諸子九流十家中即有「雜家」,則「雜」之學術觀念必有其源,如欲窮究,必須 另外專門討論,但本文重點其實不在於此,僅在於「雜」之文學觀念,故而縱使 溯源,亦應鎖定文學範圍即可;然則劉勰之前, 《漢書‧藝文志》 〈詩賦略〉中漢 人對於賦的區別,即有「雜賦」一類,足以使我們觀察其與「雜文」之間的關聯。 其二,為「雜文」範圍對象的問題:〈雜文〉篇中所論,以「對問」、「七」、「連 珠」三種體類為主要,因此對於三種體類的特徵及發展過程,當然有必要加以釐 清;才能理解三者及其他次要對象,所以共入「雜文」的緣由。其三,為〈雜文〉 與其他篇章的關聯:《文心雕龍》各篇環環相扣,劉勰論文層次井然,然則〈雜 文〉理緒也有相通之篇,主要為〈諧讔〉、〈書記〉。要之,古代諧、讔往往相為 表裡,又多為賦體,故而《漢書‧藝文志》〈詩賦略〉「雜賦」中有列有〈隱書〉 十八篇,意即諧、讔在漢人視之為「雜」文類之屬,但劉勰卻不於〈雜文〉而另 闢〈諧讔〉以論之,則〈雜文〉與〈諧讔〉兩篇思路必有同異。又《文心雕龍》 之文體論,唯〈書記〉與〈雜文〉,除了主要體類的討論以外,均於篇末附屬數 種次要對象,可見兩篇論述體類的方式近似,但卻又分為二篇,然則〈書記〉與 〈雜文〉理脈亦必有異同。因此透過與〈諧讔〉 、 〈書記〉的比較,斷能對於劉勰 〈雜文〉之意義有更為深刻的理解。.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再者,縱如前言《文心雕龍》與《昭明文選》之後,「雜文」或「雜著」不 斷出現在歷代總集編纂之中,但本文單以《文苑英華》為另一端,與《文心雕龍》 相較,主要理由在於:《文苑英華》乃現存《昭明文選》之後,後世所見收文最 為完備,體類區分亦更加細膩的文學總集。進一步說,《昭明文選》之後,雖不 乏總集的編纂,但多不傳,即以《四庫全書‧集部‧總集》所整理看來,除唐人 所編《古文苑》二十一卷為詩文集外,其他皆為詩總集10。按理觀察《古文苑》 10. 《四庫全書‧集部‧總集》中在《文苑英華》之前的著作,除了《文選》與《玉台新詠》相. 關著作外,其他如高正臣《高氏三宴詩集》、元結《篋中集》 、殷璠《河岳英靈集》、芮挺章《國 秀集》 、令狐楚《御覽詩》 、不具名《薛濤李治詩集》 、竇常等人《竇氏連珠集》 、韋縠《才調集》、 5 .
(15) 的編輯,應可見唐人對於體類劃分的意見,且此書中亦有「雜文」一類,錄有不 具名〈董仲舒集叙〉 、王褒(?) 〈僮約〉 、班固〈奕旨〉 、蔡邕〈篆勢〉 、黃香(? ~106?) 〈責髯奴詞〉 、聞人牟凖(?) 〈魏敬侯碑陰文〉 ,共六篇文章11。但《古 文苑》來源甚為可疑,況所錄文章不乏真偽難辨之篇,且今所見之面貌,不確定 本於唐人編輯,實經宋人整理編次而來12。既然如此,儘管書中出現「雜文」一 類,但仍不宜作為六朝之後,相關問題的討論對象。 然則上承《文心雕龍》與《昭明文選》,足資為「雜文」研討之對象者,首 先即為《文苑英華》。四庫館臣就比較《昭明文選》與《文苑英華》兩書內容, 有此論斷: 梁昭明太子撰《文選》三十卷,迄於梁初。此書所錄,則起於梁末,蓋即 以上續《文選》。其分類編輯體例,亦略相同,而門目更為繁碎。則後來 文體日增,非舊目所能括也1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館臣依據兩部總集收錄作品的朝代斷限,以及體類的分門為依據,證明兩書其實 有續承關係。以為《文苑英華》雖然所分更趨複雜瑣碎,然而大抵仍是承襲《昭 明文選》的體類架構而來。 不具名《搜玉小集》 ,皆為唐、五代文人所編纂之詩集。 《古文苑》雖是例外,但作者已不可考,. y. sit. 11. Nat. 館臣引陳振孫《書錄解題》 ,云此書世傳孫洙巨源於佛寺經龕中所得,係唐人所藏。 概要言之, 〈董仲舒集叙〉寫董仲舒生平仕歷。 〈僮約〉寫童奴誇張的受到雇主虐待荼毒,工作. io. n. al. er. 繁忙不得歇息之事。其文字俚俗,語調詼諧,韻散交雜,正是一篇民間俗賦;關於〈僮約〉的用. i n U. v. 韻情況,參見簡宗梧老師: 〈論王褒的賦體雜文〉一文所析,該文收入《廿一世紀漢魏六朝文學. Ch. engchi. 新視角:康達維教授花假甲紀念論文集》 (台北:文津出版社,2003 年),頁 73~85。班固〈奕 旨〉 ,藉由主客問對,闡發奕棋之道,與天地神明、政治人道相通。蔡邕〈篆勢〉 ,讚美倉頡造字, 字跡巧妙而文用宏大。四篇文章除〈董仲舒集叙〉以散句成篇外,其他三篇皆以駢體為主間雜散 句,與賦體相似,但並不歸入於賦 12. 四庫館臣所云此書: 「 《書錄解題》稱世傳孫洙巨源於佛寺經龕中得之,唐人所藏。所錄詩賦. 雜文,自東周迄於南齊,凡二百六十餘首,皆史傳、文選所不載。然所錄漢魏詩文多從《藝文類 聚》 、 《初學記》刪節之本,石鼓文亦與近本相同,其真偽蓋莫得而明也。南宋淳熙閒,韓元吉次 為九卷。至紹定閒,章樵為之註釋。」參見【清】紀昀等編: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下) 》 (北京: 中華書局,1997 年 1 月,第 1 版) ,頁 2607。由所引陳振孫之說可見早在宋代,此書的來源就頗 為可疑,且內容篇章真偽不明。 13. 【清】紀昀等編:《欽定四庫全書總目(下) 》(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 1 月,第 1 版),頁. 2608。 6 .
(16) 當然,就成書的淵源,《文苑英華》與《昭明文選》同為總集,關係自然較 為密切;但就「雜文」議題來說,《昭明文選》並無此一類。而《昭明文選》本 有「問對」 、 「設論」 、 「七」 、 「連珠」四種體類,在《文心雕龍》則一齊併入〈雜 文〉而論之,到了《文苑英華》則有「雜文」一類,所錄篇章亦可見「七」與「設 論」之作品。換言之, 《昭明文選》 、 《文苑英華》固為總集, 《文心雕龍》則是理 論批評之著作,兩端性質自不相侔,但彼此卻並非全然無關。雖說整體的體類架 構, 《文苑英華》直承《昭明文選》 ,但單就「雜文」此一文類範圍與內涵言之, 《文苑英華》應與《文心雕龍》更為密切,才會有上述的現象。. 二‧ 《文苑英華》及其相關問題:. 政 治 大. 立 (一). 《文苑英華》編纂的背景: . ‧ 國. 學. ‧. 《文苑英華》於宋太宗興國七年(982)由李昉(925~996) 、徐鉉(917~992)、 宋白(936~1012)等人奉召主編,至太宗熙雍三(986)年成書,共一千卷。後代流 傳相關資料中,以〈纂修文苑英華事始〉中所載〈國朝會要〉一則,對此事的說 明最為清楚:. sit. y. Nat. n. al. er. io. 太平興國七年九月,命翰林學士承旨李昉、學士扈蒙、直學士院徐鉉、中 書舍人宋白、如制誥賈黃中、呂蒙正、李至、司封員外郎李穆、庫部員外 郎楊徽之、世察御史李范、秘書監丞楊礪、著作郎吳淑、呂文仲、胡汀、 戰貽慶、國子監丞杜鎬、將作監丞舒雅,閱前代文集,撮其精華,要以分 之,為千卷。雍熙三年十二月書成,號曰《文苑英華》。昉、蒙、蒙正、 至、穆、範、礪、淑、文仲、汀、貽慶、鎬、雅繼續領他任,續命翰林學 士蘇易簡、中書舍人王祐、知制誥范杲、宋湜、宋白共成之。14. Ch. engchi. i n U. v. 太宗在宋太祖開國(960)廿二年後,詔命編修此書,一如歷代官方總集的編修, 總是不免具有些特別的政治意涵,何況重文偃武的宋代帝王與國朝政策,對於總 集的整理與文教的提倡更是不宜餘力15。由上述資料,可見這部千卷總集的修纂 14. 參見:〔宋〕李昉等編:《 (重編影印)文苑英華》(台北:大化書局),頁 1。按此則後來收入. 於清人所輯《宋會要輯稿》第五十六冊, 「崇儒五」中。 15. 宋太祖登基之後大興儒學,推行文教,太宗繼位之後,繼承此重文傳統,除了《文苑英華》. 外,《太平御覽》、 《太平廣記》也都於太宗朝編修。編修人員有許多都是前朝的遺臣,所以太宗 7 .
(17) 前後歷時四年,編輯人員則多達廿二人。依據張蜀蕙的整理,這廿二人的背景大 致上可分為三,其一是十國舊臣,如李昉、徐鉉、呂文仲(?~1007) 、李穆(928 ~994) 、杜鎬(938~1013) ;其二為宋太祖年間登科進士,如宋白、范杲(937? ~993) 、楊礪(931~999) ;其三為宋太宗年間登科進士,如呂蒙正(946~1002) 、 16 宋湜(950~1000) 、蘇易簡(958~1000) ,其中又以第一種為最多。 依據史傳,這些文人多是藏書大家,或者以博學、文才著名於當時。如晁說 之(1059~1129)〈劉氏藏書記〉 ,記載李昉藏書云: 李文貞所藏既富,而且闢學館以延學士大夫,不特見主人,而下馬直入讀 書,供牢餼以給其日力,與眾共利之,如此宜其書永久而不復零落。17 李昉藏書甚多,於是開闢學館,竟允許宮廷學士大夫自由出入,隨其意而讀書, 還供給食膳。又《宋史‧文苑傳》提及李穆與徐鉉、徐鍇相遇之事:. 立. 政 治 大. 李穆使江南見其兄弟文章,歎曰:「二陸不能及也!」18. ‧ 國. 學. ‧. 李穆讚賞徐鉉、徐鍇(?) ,以為文章不在古代陸氏兄弟之下。 《宋史》宋白本傳 則載其:. n. al. er. io. sit. y. Nat. 白善談謔,不拘小節,贍濟親族,撫卹孤藐,世稱其雍睦。聚書數萬卷, 圖畫亦多奇古者。嘗類故事千餘門,號《建章集》。唐賢編集遺落者,白 多纘綴之。後進之有文藝者,必極意稱獎,時彥多宗之。(頁 13000). Ch. i n U. v. 宋白個性慷慨、樂眾好施,家中藏量甚富,且多罕見圖畫古玩。除了編書以補唐 人不足與遺漏,並且獎掖文藝後進,在當時亦為文士所重。又杜鎬本傳載其:. engchi. 朝幾部大型總集的編纂,一般也都認為具有懷柔前朝臣民的政治用意。關於《文苑英華》編纂人 員、政治與文化因素,參見凌朝棟: 《文苑英華研究》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 4 月,1 版)第一章〈 《文苑英華》纂修背景研究〉、第二章〈 《文苑英華》編纂考〉 。 16. 氏著: 《文學觀念的因襲與轉變─從〈文苑英華〉到〈唐文粹〉》 ,收入於潘美月、杜潔祥主編. 《古典文獻研究輯刊(20) 》 (台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07 年 3 月,初版),頁 18。 17. 參見〔宋〕晁說之: 《景迂生集》, 《文淵閣四庫全書 1118》 (台北:台灣印書館景印文淵閣四. 庫全書),頁 307。 18. 〔元〕脫脫等:《宋史》(北京:中華書局,2007 年 5 月,1 版),頁 13049。凡本節所引《宋. 史》原典資料均出此書,故其後僅於引文末括注頁碼,不再另行注釋。 8 .
(18) 鎬博聞強記,凡所檢閱,必戒書吏云:「某事,某書在某卷、幾行。」覆 之,一無差誤。每得異書,多召問之,鎬必手疏本末以聞,顧遇甚厚。士 大夫有所著撰,多訪以古事,雖晚輩、卑品請益,應答無倦。年踰五十, 猶日治經史數十卷,或寓直館中,四鼓則起誦春秋。所居僻陋,僅庇風雨, 處之二十載,不遷徙。燕居暇日,多挈醪饌以待賓友。性和易,清素有懿 行,士類推重之。(頁 9877) 可見杜鎬的博學強記在當時即已出名,不僅如此,也樂於指點晚輩、解答古事; 年過五十居於陋室,尚且鑽研經史、治學不懈,加以待人寬和,所以在士林之間 備受敬重。 即以上述史料看來, 《文苑英華》編輯成員在當年文壇與士林之間多有地位, 可謂雅重於一時;那麼, 《文苑英華》就是在此編輯群「閱前代文集」 ,然後「撮 其精華」的產物。因此,由《文苑英華》所錄的作品,以及編纂的方式,我們可 以窺見北宋初期文壇對於前代作品的批評標準,以及反映出文學觀念。.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二)‧ 《昭明文選》與《文苑英華》的分類: . ‧. n. al. er. io. sit. y. Nat. 《文苑英華》體構宏大,千卷所分文類共卅八類,分別為:賦、詩、歌行、 雜文、中書制誥、翰林制詔、策問、策、判、表、箋、狀、檄、露布、彈文、 移文、啟、書、疏、序、論、議、連珠、喻對、頌、讚、銘、箴、傳、記、謚 哀冊文、謚議、誄、碑、志、墓表、行狀、祭文。三十八類中,又各有子類, 內容可謂十分繁瑣。既然《文苑英華》是上承《昭明文選》而來的總集,那麼 前者再編纂的體例上,必然有所因襲,所以對照兩者中對於文學體類的區分方 式,理當有助於了解宋初對於前代體類觀念的延續及變異。. Ch. engchi. i n U. v. 梁朝昭明太子(501~531)所編纂之《昭明文選》,就其目錄看來,所區分 之體類有:賦、詩、騷、七、詔、冊、令、教、策、表、上書、啟、彈事、牋、 奏記、書、檄、對問、設論、辭、序、頌、贊、符命、史論、史述贊、論、連珠、 箴、銘、誄、哀、碑文、墓誌、行狀、弔文、祭文。如按照目錄算來可得三十七 種,但其實另外有三十八種與三十九種之說;這主要是因為《昭明文選》目錄固 然只有三十七,但從所收錄之文章看來,有著還可進一步區分出「移」及「難」 的可能性19。但不論《昭明文選》是否應將「移」 、 「難」分別獨立,對照梁代任 19. 按《昭明文選》的體類樹目,歷來有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種之說,持三十七種者,即以. 目錄作為立論資料,代表學者為穆克宏。持三十八種者,則認為依據書中所錄「檄」之文章,其 9 .
(19) 昉(460~508)《文章緣起》來看,所區分八十五種體類之中,「移」即「移書」、 「難」即「喻難」20,可見兩種確實存在於當時。 《昭明文選》與《文苑英華》在體類區分上都以「賦」 、 「詩」為首、次,在 之後體類的安排上,也可以看出同樣都遵守著自古以來,體類功能上「先生後死」 的規則,意即與生人事務有關者居前,而喪葬祭祀之用者,則繫於末段的邏輯21。 此外,兩書體類相互比較,則層次可概分為三: 其一,兩書皆有者:賦、詩、策、表、箋、檄、啟、書、序、論、連珠、 頌、贊、銘、箴、誄、碑、行狀、祭文,共十九種體類,如果認為「移」也存於 《昭明文選》,則連同此類,一共二十體類。 其二,存於《昭明文選》但不在《文苑英華》者:騷、七、詔、冊、令、教、 上書、彈事、奏記、對問、設論、辭、符命、史論、史述贊、哀、墓誌、弔文, 總共十八種。 .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其三,存於《文苑英華》但不在《文選》者:歌行、雜文、中書制誥、翰林 制誥、策問、制、狀、露布、彈文、疏、議、喻對、傳、記、諡哀冊文、諡議、 志、墓表。共十八種。. n. al. er. io. sit. y. Nat. 就上述第一種來說,可謂《文苑英華》直承《昭明文選》而來的傳統文學體 類。再就第二、三種來說,看似是前後相互有無,但大多是同一體類更為細分, 成若干對象,或若干對象合成一種,乃至於有體類名異實同的現象。. i n U. v. . Ch. engchi. 中可分出「移」,代表學者如駱鴻凱、王運熙、楊明照。持三十九種,則認為「檄」類除了區分 出「移」外,可再分出「難」,故得三十九,代表學者有褚斌杰、游志誠。而一般來說,又是以 三十八種最為普遍被接受,相關說明,參見游志誠: 〈論《文選》之「難」 〉 ,收入氏著: 《昭明文 選學術論考》 (台北:臺灣學生書局,民國 85 年 3 月,初版),頁 141~142。 20. 任氏云: 「移書。漢劉歆〈移書議太常博士論左氏春秋。〉 」 「喻難。漢司馬相如〈喻巴蜀幷難. 蜀父老文〉。」參見〔梁〕任昉著, 〔明〕陳懋仁注: 《文章緣起注》 ,收入《文體序說三種》(台 北:大安出版社,1998 年 6 月,第 1 版),頁 19、26。 21. 這樣的規則,在《周禮》就隱然成形,所謂「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疏遠近:一曰祠,二曰命,. 三曰誥,四曰會,五曰禱,六曰誄。」六辭的排列方式,意味著人們在安排文體次序時,一種先 生人之事,後死人之事的規則,而這樣看待眾多文體的方式,也出現於後世總集的編纂之中。相 關參見鄧國光: 〈《周禮》六辭初探─中國古代文體原始的探討〉 , 《漢學研究》第 11 卷第 1 期(民 國 82 年 6 月) ,頁 339~360。 10 .
(20) 如《文苑英華》的「歌行」 ,其實本於《昭明文選》 「詩」類中的「樂府」類 。 《昭明文選》的「騷」 、 「七」 ,後來《文苑英華》則一併於「雜文」中。又《文 苑英華》 「中書制誥」 、 「翰林制誥」 ,分別是唐代中書舍人與翰林待詔等,替皇帝 起草的制書,但前者主用以升黜官員,後者內容較為複雜,包含褒讚、赦宥、追 贈等等之用23,總之都是宣揚王命,故與傳統敕、詔、制、策其實相通24。. 22. 而《文苑英華》之「彈文」即《昭明文選》中「彈事」,為朝臣對於失職違 法的官員,加以彈劾上奏的文書,所以兩者異名同實。又《文苑英華》之「喻對」, 是為託古諷今,借物寄諷的短篇文章,就對答說理的內在形式看來,應當是傳統 「對問」的轉化25。 22. 王運熙指出:歌行之名,本自樂府詩而來,然而在唐人的集子中,往往會把樂府與歌行區分. 政 治 大. 開來。 《文苑英華》之所以如此,應該也是承襲自唐人的作法。參見氏著: 《漢魏六朝唐代文學論. 立. 叢》(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 年). 學. 「中書制誥」 、「翰林制誥」二類的確立,與唐代中書省、翰林院的官職確立關係密切,故二. ‧ 國. 23. 類之中,多為唐人之作,但並不只有唐代,唐前作家如沈約也有許多文章被收入其中。另外,二 類之下又區別許多子類,如前者包含:北省、南省、憲台、卿寺、諸監、環衛、東宮、王府、京. ‧. 府、諸使、郡牧、幕府、上佐、宰邑、封爵、加階、命賦十七種,後者包含:敕書、德音、冊文、. sit. y. Nat. 制書、詔敕、批答、蕃書、鐵卷文、青詞、歡文十種。子類之中,又可更細分為若干次子類,不. io. 年 4 月,版) ,頁 108~114‧. n. al. er. 細言。關於二類之功用與收錄情形,詳見凌朝棟: 《文苑英華研究》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24. i n U. v. 《文心雕龍‧詔策》云: 「漢初定儀則,則命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 Ch. engchi. 戒敕。敕戒州部,詔誥百官,制施敕命,策封王侯。」而這些宣達王命的文書,也都有專任的官 職代為草起。參見周振甫注釋: 《文心雕龍注釋》 (台北:里仁出版社,民國 87 年 9 月,初版), 頁 371。本節所引《文心雕龍》原典皆出此書,故其後僅於引文末標示頁碼,不再另行注釋。 25. 「喻對」在《文苑英華》中唯有盧碩〈喻古之治〉與陸龜蒙〈冶家子言〉 、〈奔蜂對〉、 〈招野. 龍對〉共二人四篇,為該書所錄篇數最少的一類。凌朝棟認為此一體類在文學史上不明前承,後 也無繼者,所以聊備一類加以收入。參見氏著: 《文苑英華研究》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 4 月,版) ,頁 124。不過,除了盧文外,陸文三篇都有出現人物問對論事的情況,藉由人物 問對論事,闡述道理,而非在人物問對論事外,作者再出現總結予以評理。此種形式,應與傳統 的「對問」一類有關。 《文選》 「對問」只有宋玉〈對楚王問〉一文,藉由宋玉和楚王的對話,宋 玉表達出曲高和寡、超然獨斷之人不能為人所知的道理。這種敘事說理的形式和陸氏三文都很相 似,且該文篇幅短小,也與陸文外在形式彷彿。因此推測「對喻」的出現應與「對問」有所關連。 唯「對問」是宋玉自作,文中對話兩造為宋玉與楚王,但「對喻」對話兩造為歷史人物,作者不 11 .
(21) 再就《文苑英華》 「諡哀冊文」來說, 《昭明文選》本有「哀」一類,且包含 26 「哀策文」在內 ; 《文苑英華》不僅將「諡哀冊文」立成一類,底下又分「諡冊 文」與「哀冊文」兩子類。 「諡哀冊文」以外,尚有「諡議」一類,是按照諡法, 替死去的王公大臣訂定諡號的奏議之文。總之,關於喪禮及哀弔的體類文章, 《文 苑英華》的區別顯然較《昭明文選》更為細膩。又《文苑英華》的「志」,也可 以上溯《昭明文選》中「墓誌」一類,前者之「志」所錄多為墓誌與墓誌銘,與 《昭明文選》之「墓誌」幾乎等同27。 此外,《文苑英華》獨有的體類中,有些固然不在《昭明文選》之列,但在 《文心雕龍》中卻有所提及,所以這些體類其實並非後來創立,而是其來有自。 儘管如此,這些體類的功能與規範多有所轉化,前後不盡然皆同。. 政 治 大. 如《文苑英華》 「策問」所錄為唐代科舉考試策問的題目與文章,性質與《文 心雕龍》所提到的「對策」、「射策」相似28。又「狀」,照劉勰(466?~537?)說法,. 立. ‧ 國. 《昭明文選》 「哀」有三篇文章,分別為潘岳〈哀永逝文〉 、顏延年〈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 、. sit. y. Nat. 26. ‧. 在其中。. 學. 多為追記死者行述之用29,但在《文苑英華》裡, 「狀」是臣下對於皇帝或長官的 奏章之類的文書。又《文苑英華》之「露布」 ,內容本多用於軍事,與傳統之「檄」 30 相類 ,不過在《文苑英華》所收,皆為戰爭報捷的四六駢文。 . 謝玄暉〈齊敬皇后哀策文〉 。潘文為哀傷其妻子而作,以騷體體製寫成。後二文則多以四言為句,. io. n. al. er. 其場合則為皇后依禮遷葬。換言之,哀策文本為用於喪禮之文,與潘岳單純抒懷達情不同。故哀 策文脫離哀而自成一類,自有其合理性。 27. Ch. engchi. i n U. v. 「哀策文」與「哀冊文」異名而實同,又不論是「諡冊文」或「哀冊文」,實質上都是冊文,. 一般由皇帝下發諸王臣僚,只不過為了強調是用於去世者,所以前面加了「諡」 、 「哀」之字。又 唐宋兩代,貴族大臣死後定諡,須先上考功行狀,由太常博士作諡議,文成後倘若發現名實不符, 則給事中得以駁奏在議。關於「諡哀冊文」、 「諡議」、 「志」、 「墓表」的說明,參見凌朝棟: 《文 苑英華研究》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 4 月,版),頁 129~130。 28. 《文心雕龍‧議對》云: 「對策者,應詔而陳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獻說也;言中理準,譬射. 侯中的,二名雖殊,即議之別體也。」(頁 462)則二種體類,都是論政之用,差別只在前者是 作者應詔而作,後者是作者主動就事而論。皆與「議」相通。 29. 《文心雕龍‧書記》云: 「狀者,貌也。體貌本原,取其事實,先賢表諡,並有行狀,狀之大. 者也。」(頁 486)則狀本是敘述人或事的文書,又以表彰賢者諡號之用的「行狀」為其主要。 30. 《文心雕龍‧詔策》云: 「檄者。皦也。宣露於外,皦然明白也。張儀檄楚,書以尺二,明白. 之文,或稱露布。露布者,蓋露板不封,播諸視聽也。」(頁 393)則檄文與露布應無本質上的 12 .
(22) 「疏」也見於《文心雕龍》 ,是指分類鋪排且說明某一題旨的文辭31,但在《文 苑英華》 ,雖仍名為疏,但其實為上奏朝廷表達行政意見的「奏疏」 。 「議」 ,劉勰 32 以為論政陳事之用,在事理與文辭上尤須取法經典 。《文苑英華》則區分「議」 為封禪、郊祀、明堂、選舉等十四類,各自相應於不同的政事內容。 「傳」 ,劉勰 33 認為是轉授經典旨意文書 ,但《文苑英華》所錄,卻為人物傳記。 如此看來,發現總集之中,文學體類之劃分其實是權宜更置,並非一成不變。 一自古既有的體類,可以從中依照題材與用途,再予以細密分析若干類,如六朝 之「哀」相對而言本是籠統,至宋初則較細膩分為「諡哀冊文」 、 「諡議」二種。 此外,也可能出現古今名同實異的情況,如上述「狀」 、 「傳」之類。總之,從《昭 明文選》到《文苑英華》,許多體類的名稱觀念或實際指涉都有所演變;而本文 所關切的「雜文」,《文苑英華》當然也比六朝的情況更趨複雜。.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三)‧ 《文苑英華》「雜文」的內容: . ‧. 《文苑英華》卷三五一~三七八皆為「雜文」,相對其他文類而言,其功能 性質甚不明確,而在多達廿八卷的「雜文」類中,又先後分「問答」 、 「騷」 、 「帝 道」 、 「明道」 、 「雜說」 、 「辯論」 、 「贈送」 、 「箴誡」 、 「諫刺雜說」 、 「記述」 、 「諷喻」 、 「論事」、「雜製作」、「征伐」、「識行」、「紀事」,總共十六小類。為便於標記, 因此以下將十六子類按照先後順序,將其中所錄作家作品,條記列舉:.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i n U. v. 第一「問答」類(卷三五一~三五三) : 「問答」一:昭名太子〈七契〉, 梁簡文帝〈七勵〉 。 「問答」二:何遜〈七召〉 ,盧照鄰〈對蜀父問〉 。 「問 答」三:駱賓王〈釣磯應誥文〉,韓愈〈進學解〉、〈釋言〉,柳宗元〈答問〉,沈 亞之〈學解嘲對書〉。 . engchi. 差異,只是後者公布於板上以昭告四方,所以另名。 31. 《文心雕龍‧書記》云: 「疏者,布也。布置物類,撮題近意,故小卷短書,號為疏也。」 (頁. 486)則疏本是一種短小精要的說明性文書。 32. 《文心雕龍‧書記》云: 「議貴節制,經典之體也。」 (頁 461)又云議「其大體所資,必樞紐. 經典,採故實於前代,觀通變於古今;理不謬搖其枝,字不妄舒其藻」(頁 462)則議相較其他 論政體類如奏、策等等,事理與文辭都必須更為參酌經典,力求理切而文雅。 33. 《文心雕龍‧史傳》云: 「傳者,轉也,轉受經旨,以授於後,實聖文之羽翮,記籍之冠冕也。」. (頁 293)則傳為闡發經典的文書,意義非凡。 13 .
(23) 第二「騷」類(卷三五四~三五九) : 「騷」一:盧照鄰〈五悲文〉 ,劉 蛻。 「騷」二:盧照鄰〈釋疾文〉 ,皮日休〈祝瘧癘文〉 。 「騷」三:柳 宗元〈弔屈原〉 ,皮日休〈九諷系述〉 、 〈反招魂〉 、 〈悼賈〉 。 「騷」四:韓愈 〈讒風伯〉,柳宗元〈愬螭〉、〈哀溺〉、〈憎王孫〉、〈逐畢方〉、〈罵尸蟲〉、〈招海 賈〉 。 「騷」五:梁孝元皇帝〈秋風搖落〉 (此篇三三一卷重出,已削去注異同為一 作),范縝〈擬招隱士〉 ,盧照鄰〈獄中學騷禮〉 ,岑參〈招北客文〉(《文粹》作獨孤 及) ,沈亞之〈文祝延〉 、 〈為人譔乞巧文〉 、 〈湘中怨解〉 ,陸龜蒙〈迎潮送潮辭〉, 劉蛻〈憫禱辭〉。 第三「帝道」類(卷三五九) : 岑文本〈擬劇秦美新〉 ,謝偃〈玉諜真記〉, 柳宗元〈唐貞符解〉,歐陽詹〈唐天志〉。 . 治 政 唐太宗〈金鏡〉 大 ,韓愈〈讀荀卿子說〉,. 第四「明道」類(卷三六○): 牛僧儒〈訟忠〉。 . 立. . ‧. ‧ 國. 學. 第五「雜說」類(卷三六 O~三六二) 「雜說」一:李觀〈通儒道說〉, 來鵠〈儒義說〉、〈相孟子說〉、〈鍼子雲說〉、〈仲由不得配祀說〉,李甘〈寓衛人 說〉 ,陳黯〈詰鳳〉 ,陸龜蒙〈大儒評〉 。 「雜說」二:韓愈〈雜說〉 、 〈本政〉、 〈愛直贈李君房別〉 ,劉禹錫〈論書〉 ,黃頗〈受命于天說〉 ,韋端符〈寄言〉 ,權 德輿〈釋疑〉,楊夔〈公獄辯〉、〈善惡鑒〉。 「雜說」三:權德輿〈志過〉, 柳宗元〈說天〉、〈示昔說〉、〈朝日說〉、〈乘桴說〉、〈讀韓愈所著毛穎傳後題〉,. sit. y. Nat. n. al. er. io. 盧碩〈畫諫〉 ,陳黯〈代河湟父老奏〉 ,陸龜蒙〈說鳳尾諾〉 ,楊夔〈原晉亂說〉, 沈顏〈祭祀不祈說〉。 . Ch. engchi. i n U. v. 第六「辯論」類(卷三六三~三六七) : 「辯論」一:李華〈賢之用捨〉、 〈君之牧人〉 、 〈國之興亡〉 , 〈材之小大〉 (此篇七四五卷重出今已削去) ,韓愈〈原道〉、 〈原性〉、〈原毀〉、〈原鬼〉。 「辯論」二:柳宗元〈設漁者對智伯〉、〈復吳 子松說〉 ,皇甫湜〈壽顏子辯〉 ,牛僧儒〈私辯〉 ,陳黯〈華心〉 ,杜牧〈塞廢井文〉, 陸龜蒙〈祀竈解〉 ,皮日休〈春秋決疑十篇〉 。 「辯論」三:李翱〈復性書〉 , 韋端符〈君子無榮辱解〉,房千里〈知道〉。 「辯論」四:韓愈〈原人〉,皮 日休〈十原〉 、 〈兩戒〉 、 〈補泓戰語〉 ,張琛〈吊舊友〉 。 「辯論」五:韓愈〈對 禹問〉,柳宗元〈桐葉封弟辯〉,王涯〈太華山僊掌辯〉、〈辯文〉,杜牧〈三子言 性辯〉。 「辯論」(卷三七二重出的部分):牛僧儒〈遣貓〉、〈雞觸人述〉,柳 宗元〈觀八駿圖說〉 ,陸龜蒙〈祝牛宮辭〉 、 〈告白蛇文〉 、 〈象耕鳥耘辯〉 ,劉蛻〈朱 氏夢龍解〉,楊夔〈蓄狸說〉。 第七「贈送」類(卷三六七) :. 符載〈說玉贈蘭陵蕭易簡遊三峽〉 ,柳宗 14 . .
(24) 元〈說車贈楊誨之〉,劉禹錫〈澤宮詩〉。 第八「箴誡」類(卷三六八): 姚元崇〈五誡〉,韓愈〈守誡〉,劉禹錫 〈口兵誡〉、〈猶子蔚適衛誡〉,柳宗元〈三誡〉、〈敵誡〉,白居易〈箴言〉。 第九「諫刺雜說」類(卷三六九): 尚衡〈文道元龜〉。 . 陳黯〈禦暴說〉,佚名〈木貓說〉,. 第十「紀述」類(卷三七○~三七二) : 「紀述」一:佚名〈辯三傑〉, 韓愈〈張中丞傳後序〉 ,沈亞之〈夏平〉 、 〈旌故平盧軍節士文〉 。 「紀述」二: 獨孤及〈金剛經報應述〉,歐陽詹〈甘露述〉,沈亞之〈表醫者郭常〉,李翱〈陸 歙州述〉 ,周愿〈牧守竟陵因遊西塔著三感說〉 、 〈國學官事書〉 ,孫樵〈書何易于〉。 「紀述」三:李觀〈謁夫子廟文〉,劉禹錫〈救沈志〉、〈傷我馬詞〉。 . 政 治 大 第十一「諷喻」類(卷三七三~三七四): 「諷喻」一:李翱〈截冠雄 立 雞志〉,柳宗元〈說鶻〉、〈羆說〉、〈補蛇者說〉,林簡言〈紀鴞鳴〉,舒元輿〈養 . ‧ 國. 學. 狸述〉 、陸龜蒙〈化稻鼠〉 、 〈蟹志〉 、 〈禽暴〉 。 「諷喻」二:柳宗元〈鐵鑪步 志〉 、 〈吏商〉 、 〈鞭賈〉 、 〈蝜蝂傳〉 ,劉軻〈農夫禱〉 ,舒元輿〈悲剡溪古藤說〉 (《文 . ‧. 粹》作「文」 ) ,孫樵〈書褒城驛屋壁〉,陸龜蒙〈蠧化〉,楊夔〈較貪〉。. . y. sit. al. n. 第十三「征伐」類(卷三七七) : 逸書〉,皮日休〈讀司馬法〉。 . Ch. er. io. . Nat. 第十二「論事」類(卷三七五): 沈亞之〈西邊患對〉,李甘〈叛解〉, 杜牧〈罪言〉、〈原十六衛〉,孫樵〈書田將軍邊事〉。 陳子昂〈為建安王誓眾詞〉 ,白居易〈補. engchi. 第十四「識行」類(卷三七八): 〈述行〉。 . i n U. v. 韓愈〈行難〉,李觀〈交難說〉,佚名. 第十五「紀事」類(卷三七九) : 韓臯〈廣陵散解〉 (《文粹》作琴止息說), 劉禹錫〈魏生兵要述〉 ,白居易〈記異〉 ,崔蠡〈義激〉 ,陸龜蒙〈紀鉑裙〉 ,林簡 言〈言贈〉。 第十六「雜製作」類(卷三七六~三七九) : 盧照鄰〈中和樂九章〉 ,皮 日休〈補大戴禮祭法文〉 、 〈補周禮九夏系文〉 ,劉蛻〈山書一十八篇) (以上卷三 七六)。劉蛻〈禹書〉,沈顏〈時日無吉凶解〉、〈妖祥辯〉,皮日休〈相解〉、〈較 農〉 、 〈疏亡〉 、 〈刪方策〉 〈讀韓詩外傳〉 、 〈題叔孫通傳〉 、 〈題後魏書釋老志〉 、 〈題 安昌侯傳〉,陸龜蒙〈寒泉子對秦惠王〉(以上卷三七七)。梁肅〈祇園寺淨土院 15 .
(25) 志〉 ,符載〈植松喻〉 ,劉禹錫〈觀市〉 、 〈觀博〉 ,房千里〈骰子選格序〉 ,楊夔〈植 蘭說〉 、 〈止妬〉 (以上卷三七八) 。盧碩〈上洪範圖章〉 ,周墀〈旱辭〉 ,陳黯〈答 問諫者〉(以上卷三七九) 以上關於《文苑英華》「雜文」之分類,前賢稍有論及者,如張蜀蕙指出十 六種子類大抵採取三種分類方式:按內容題材(「帝道」、「明道」、「征伐」、「紀 述」 、 「識行」 、 「紀事」 、 「論事」 、 「諷喻」) 、按形式來分(「問答」 、 「騷」 、 「辯論」 )、 34 無法歸類(「雜說」、「雜製作」),並點出這種分類方式的缺失 。馬積高則指出 此文類的一至九卷,亦即「問答」與「騷」兩類,絕大部分都是賦體35。簡宗梧 老師則繼馬積高之後,進一步分析此文類八卷中共二十五篇賦體雜文的押韻情形 36 。各家大致都認為此書中「雜文」文類的確立,得自於《文心雕龍》的啟發, 但都未能深論;因此, 《文苑英華》 「雜文」之文類觀念及範圍對象,顯然還大有 探論的空間。再者,「雜文」所錄作品篇數多達一九二篇,總共含作家共多達五 三人,除昭明太子〈七契〉、梁簡文帝(503~551)〈七勵〉、何遜(472?~519?) 〈七召〉、梁孝元帝(508~555)〈秋風搖落〉 、范縝(450?~510?)〈擬招隱士〉 ,其餘 四八位作者、一八七篇作品皆屬唐代(佚名作者於作品不計) 。換句話說,其「雜 文」的設立,主要應對著如何安排、歸類這些唐人篇章的問題。.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總上來說, 「雜文」之為切確文類,始於《文心雕龍》 ,至《文苑英華》雖亦 有之,但內容更為擴大,包含對象益趨複雜;同時《文苑英華》整體的體類架構, 又是上承《文苑英華》而來。然則探討「雜文」文類內涵之演變,不得不以《文 心雕龍》、《昭明文選》與《文苑英華》為兩端,才能使議題更為確立。. io. sit. y. Nat. n. al. er. 34. i n U. v. 如張氏認為,其中「論事」、 「辯論」可歸於大文類「論」、 「議」, 「紀事」 、「紀述」、 「識行」. Ch. engchi. 可歸於「記」或「傳」之中,不須在歸置「雜文」底下。參見氏著: 《文學觀念的因襲與轉變─ 從〈文苑英華〉到〈唐文粹〉》 ,收入於潘美月、杜潔祥主編《古典文獻研究輯刊(20) 》 (台北: 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07 年 3 月,初版) ,頁 51~52。但其實「論事」與「論」 、 「辯論」與「議」、 「紀事」及「紀述」與「識行」與「記」 ,三組前後在《文苑英華》中的體類觀念與作品指涉, 並不相同。相關見本文第四章所討論。 35. 馬積高指出,前九卷中,除了駱賓王〈釣譏應詰文〉 、韓愈〈釋言〉、沈亞之〈學解嘲對書〉. 等五篇為無韻之文外,其他都是賦體。參見氏著: 《歷代辭賦研究史料概述》 (北京:中華書局, 2001 年,初版),頁 221。 36. 按上注之中,馬氏雖言一至九卷多為雜文,不過《文苑英華》卷九為「帝道」 ,而前八卷所錄. 者唯有「問答」與「騷」而已,與馬氏之說有些落差。至於一至八卷各篇作品押韻情形,參見簡 宗梧老師: 〈試論《文苑英華》的唐代賦體雜文〉 , 《長庚人文社會學報》第 1 卷第 2 期(2008 年 10 月),頁 389~432。 16 .
(26) 當然,一如前文所述,後代總集如《宋文鑑》 、 《元文類》 、 《明文衡》或《文 章辨體》 、 《文體明辨》裡不乏「雜文」 、 「雜著」之文類,這些當然也值得加以考 察,以窮究古代「雜文」文類內涵與演變。但相關領域的一切研究幾乎空白,所 以大有拓展的空間,故本文先鎖定《文心雕龍》 、 《昭明文選》與《文苑英華》一 段加以討論,至於《文苑英華》以降,則待來茲。.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7 . i n U. v.
(27) 第二節. 研究成果的審視. 與本論文研究範圍相關的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分為四:其一,「雜文」觀念 與其演變。其二,從辭賦角度探討雜文範圍與其中對象者。其三,與《漢書》 、 《文 選》等相關之「雜」體文學觀念。其四,與《文苑英華》「雜文」相關的研究。 以下逐一細言之: 一‧ 「雜文」觀念與其演變: . 政 治 大 最具系統與規模之著作,應推吳興人《中國雜文史》 。吳氏對於古代雜文 立 觀念提出廣義和狹義兩種區別。廣義者,指兼容各種體裁、形式與寫法不拘一格 37. ‧. ‧ 國. 學. 的各式之文學作品;狹義者,指議論而兼敘說之作。而該書所論乃狹義之雜文, 是書始自先秦諸子各家議論之文,進而論漢代史傳、哲理著作與辭賦,再談魏晉 南北朝駢文、散文與諧讔韻文。下及唐、宋,則以八大家為主要作家,言其古文 與雜說之作的特色。元、明兩代,除前代既有的散文雜著,也將雜劇、傳奇、小 品文等等歸屬於雜文的範圍。至於清代,除繼承前代各種雜文作品外,也包含了 說怪談鬼之類的隨筆、漫錄等等瑣談。. er. io. sit. y. Nat. al. n. 由此看來,吳氏雖將研究範圍限制於狹義觀念,但實際討論仍然不免混雜。 大抵認為「議論而兼敘說」即是雜文,以此主要特色觀察於中國文學史中,著重 於個別作家和作品的介紹,並不細慮各種文體類別的區分,也不討論雜文之觀念 與理論的演變。. Ch. engchi. i n U. v. 單篇論文方面,劉洪仁〈古代「雜文」與雜文〉,認為雜文是一種「文藝性 的議論文」,以劉勰(466?~537?)《文心雕龍‧雜文》為主要論據,簡要說明日後 雜文發展與總集編纂情形38。徐鵬緒〈雜文概念的歷史考察與現代雜文的主要特 徵〉 ,認為雜文是一種「議論性散文」 ,又「雖然以議論為題旨、為靈魂,但其議 論卻不是或主要不是以一般議論文慣用的邏輯推理方法,而是採用敘議結合的方 式,以敘事作為說理的手段」,並特別強調《文心雕龍‧雜文》對於中國雜文研 37. 吳興人: 《中國雜文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年 1 月,1 版)。. 38. 劉洪仁: 〈古代「雜文」與雜文〉 ,收入《四川教育學院學報》第十卷第三期(1994,7),頁. 39~43。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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