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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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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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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教育研究碩士班

碩士學位論文

指導教授:何俊青 博士

東南亞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研究

研究生:劉芯妤 撰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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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教育研究碩士班

碩士學位論文

東南亞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研究

研究生:劉芯妤 指導教授:何俊青 博士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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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在提筆寫謝誌的這一刻,此時內心充滿無限喜悅及感動,經過兩年的努力終 於已開花,回想我這兩年來的點點滴滴,畫面漸漸地浮現在腦海裡,兩年前大學 推薦甄試研究所放榜,開啟了我求學的的夢想,家居住在台南的我每個禮拜坐南、

北迴火車,一路欣賞碧海藍天與翠綠山色之美景,心想著我的最愛的家人。在求 學的過程中,經歷了一整年因母親身體不適而回家幫忙事業,再加上寫不出報告 的壓力,身心煎熬真是難以言喻。

這份論文得以順利完成,首先我要最感謝的是我的指導教授 何俊青博士,

在教學繁忙之際,仍對我在撰寫論文過程中給予悉心的指導與協助,老師的鼓勵 讓處在低潮的我更正向的面對,從碩論題目、研究方向的擬定、研究架構及訪談 的問題,到整篇碩論的指正,使得我的碩論能夠順利的完成;口考期間,也要感 謝口試委員廖本裕教授精闢的指導,對於本碩論指正與鼓勵,並提供相關訊息,

讓本研究能夠更加周延。另外也要感謝高雄師範大學張炳煌教授在百忙之中,仍 對本碩論細心批閱及提供更多的建議,使我在學識上有更多的增長。也要感謝所 有參與本研究的受訪者,沒有你們的協助與參與本研究就不可能如此順利完成,

謝謝你們。

最後要感謝我最愛的家人,總是默默的支持我,你們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動力。

也要感謝我所有的朋友們,特別是張惇,總是在我最低潮時給我鼓勵,無怨無悔 的付出、體諒和關懷,謝謝大家。

完成研究所的學業,讓我頓時身心順暢,充滿活力及喜悅,最想將將這份喜 願分享給我最愛的家人及所有關心我的朋友們,謝謝所有幫助我的人,萬分的感 謝。

(7)

東南亞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研究

作者:劉芯妤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教 育 研 究 碩 班

摘 要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透過半結構式訪談法及文獻分析之方式,進行東南亞 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資料蒐集與歸納分析,達成下列研究目的:一、了解新 住民對於子女之教養想法。二、了解新住民對子女之教養方式。三、了解新住民 對於子女之教養影響因素。

此 研 究 是 以 東 南 亞 新 住 民 母 親 為 主,藉 由 質 性 研 究 之 訪 談 法,篩 選 出 四 位 越 南 新 住 民 女 性 及 兩 位 印 尼 新 住 民 女 性 進 行 訪 談 , 訪談後再以同理心 去感受並用文字去詮釋分析他們內心所想表達的想法, 並 將 訪 談 資 料 整 理 為 逐 字 稿 進 行 分 析 , 最後提 出 未 來 可 供 相 關 單 位 參 考 之 建 議 。

綜 合 歸 納 文 獻 探 討 與 新 住 民 受 訪 分 析,本 研 究 針 對 新 住 民 對 於 子 女 教 養 方 式 提 出 以 下 研 究 結 論 :

一、在教養子女的想法上,希望孩子能夠平安健康的長大,並且重視孩子的品行 與社會禮儀規範。

二、在對於孩子的教養方式上屬於開明權威型,以說理的方式為主,打罵的方式 是在於孩子犯了嚴重的錯誤或是屢次犯錯才會施以懲罰。在讚美與鼓勵孩子 時會以給予物質需求為主。而教導課業上以補習的方式彌補自己在課業上的 力不從心。

三、新住民在教養子女上會受到環境、文化以及個人因素之影響。

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對東南亞新住民在教養子上的相關建議,未 來 可 供 相 關 單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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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參 考 。

關 鍵 詞 : 東 南 亞 新 住 民 、 教 養 方 式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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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Discipline Method to Children of New Inhabitants from Southeast

Asia.

LIU,HSIN-YU

Graduate Institute of Education,National Taitung University

Abstract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 is adopted in this research.Through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 and reference investigation,the data are collected and inductively analyzed of discipline methodsto children of new inhabitants from Southeast Asia. This research have achieved following purpose: 1.To realize the discipline opinions to children of new inhabitants. 2.To realize the discipline methods to children of new inhabitants. 3. To realize the impacting factor on discipline method to children of new inhabitants.

The research is based on new inhabitantmothers from Southeast Asia. By interview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 we choose four and two new inhabitant female from Vietnam and Indonesia to interview. After that we feel their experience by empathy and explain what they want to express in their innermost being literally. Additionally, we collated the interview information into Verbatim and analyzed them. Finally, we bring out the suggestions which are available to related units in the future.

Through reference investigation and interview analysis, the new inhabitant’s discipline methods to children are concluded as follows:

1. About discipline ideas, they expect their children to grow up safety and healthy.

They also pay attention to children’s morals and social etiquette.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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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he discipline methods of new inhabitant are classified as authoritative. They educate their children reasonable in majority. Harsh ways for punishment are applied when children make serious mistakes or do that repeatedly. They praise and encourage their children by material demand mostly. They send their children to cram school to make up for their disability to teach lessons to their children.

3. The discipline methods of new inhabitants would be affected by environment, culture and personal effect.

According to investigation result, we bring outthe suggestions on discipline method of new inhabitants from Southeast Asiawhichareavailable to related units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new inhabitants from Southeast Asia, decline method.

IV

(11)

目 次

摘 要 ... I

ABSTRACT ... III

目 次 ... V

圖 次 ... IX

表 次 ... X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 ... 3

壹、 研究目的 ... 4

貳、 研究問題 ... 4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台灣新住民的發展及相關研究 ... 7

第二節 教養方式理論與相關研究... 17

壹、 教養方式之定義 ... 17

貳、 父母教養方式之相關理論 ... 20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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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教養方式之類型 ... 25

第四節 教養方式相關研究 ... 29

第五節 影響教養方式之因素 ... 38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 41

第一節 研究方法 ... 41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場域 ... 42

壹、 研究對象 ... 42

貳、研究場域 ... 46

第三節 研究架構 ... 47

第四節 信度與效度 ... 50

壹、 信度 ... 50

貳、 效度 ... 50

第五節 研究倫理 ... 51

壹、 告知後同意 ... 51

貳、 注重保密、隱私 ... 51

參、 互惠原則 ... 51

肆、 尊重與非批判 ... 52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 53

第一節 東南亞新住民之教養理念... 53

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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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東南亞新住民之教養方式... 60

壹、 尊重子女的選擇權 ... 60

貳、 以口頭讚美為主 ... 62

參、 犯錯時懲罰的方式多數採用說理為主 ... 63

肆、 處理孩子課業問題 ... 65

伍、 課外讀物的提供 ... 68

陸、 小結 ... 69

第三節 影響東南亞新住民教養方式之因素 ... 70

壹、 傳統原生家庭教養觀念之影響 ... 70

貳、 個人經驗之影響 ... 73

參、 經濟之影響 ... 74

肆、 原生母國文化之影響 ... 76

伍、 其他家庭成員相處之影響 ... 78

陸、 工作之影響 ... 80

柒、 小結 ... 81

第四節 綜合討論 ... 8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85

第一節 結論 ... 85

壹、 東南亞新住民之教養想法 ... 85

貳、 東南亞新住民之教養方式 ... 86

參、 影響東南亞新住民教養方式 ... 88

一、 環境因素之影響 ... 88

二、 文化因素之影響 ... 89 VII

(14)

三、 個人因素之影響 ... 89

第二節 建議 ... 90

壹、 對新住民家庭方面的建議 ... 90

貳、 對教育單位的建議 ... 91

參、 未來研究建議 ... 92

參考文獻 ... 93

VIII

(15)

圖 次

31T圖 1 研究架構圖31T ... 47

31T圖 2 研究流程圖31T ... 48

IX

(16)

表 次

表 1 國際跨國婚姻演進圖 ... 8

表 2 101 年各縣市國人結婚登記之外籍、大陸配偶人數………....9

表 3 歷年各縣市國人結婚登記之外籍、大陸配偶人數 ... 11

表 4 民國 91-101 年 大陸與新住民出生子女人數之比率 ... 12

表 5 國內學者對教養方式之名稱及定義 ... 18

表 6 國內學者對教養方式之名稱及定義(續) ... 19

表 7MACCOBY與 MARTIN「回應」與「要求」以雙向度區分表 ... 27

表 8 教養方式之相關論文研究 ... 29

表 9 教養方式之相關論文研究(續) ... 30

表 10 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相關研究... 32

表 11 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相關研究(續) ... 33

表 12 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相關研究(續) ... 334

表 13 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相關研究(續) ... 33

表 14 訪談對象與背景資料表 ... 43

表 15 訪談資料代碼說明表 ... 46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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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欲針對台灣的東南亞外籍配偶的新住民女性對於子女的教養方式進行 探討。本章節共分為研究背景、研究動機與目的、名詞界定,以做初步的探究與 解析。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自古以來,傳宗接代是男性最重要的結婚任務,但近年來台灣人口結構快速 改變,不僅出生率下降,新生人口逐年遞減,反而跨國婚姻大增、外籍配偶及其 所生育之子女人數增加(潘文忠,2006)。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2013)資料顯示, 102 年 11 月底止,全國新住民人數有 48 萬 5714 人,新住民已占了全台灣百分之十以上;大陸(含港澳)配偶 3 萬 4828 人,

占 69.30%;其他外籍配偶 1 萬 5432 人( 占 30.70%),其中以越南國籍最多、印尼 國籍次之。

這些跨國婚姻而形成的新住民家庭有穩定地趨勢,此跨國婚姻不但衝擊台灣 的社會人口結構,也連帶引發了教育問題、經濟、文化衝擊,其原因是不外乎是 語文隔閡、文化差異、生活適應與婆媳相處問題,這些都是台灣社會應該重視的 議題(吳順永,2008)。

根據教育部 102 年統計資料顯示,在 101 學年度就讀國民小學的新住民子女 學生人數高達 16,1821 人,其中大副份都是以東南亞新住民之子女居多。然而這些 東南亞新住民之子女他們有著褐色皮膚、黝黑明亮的眼睛,存在兩國不同血脈也 成為台灣嶄新將來的新一代的子民特徵,也就是現稱「台灣之子」(楊艾俐,200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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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新一代的台灣之子在父母不同國籍的文化薰陶之下,必須要很謹慎地面對這 些新一代灣之子的教育。

近幾年來,台灣面臨了少子化的問題,而新住民的家庭在現今台灣社會越來 越習以為常的現象正好可以減少台灣少子化的問題,但是相對於新住民女性養育 子女也產生了許多問題。這些新住民女性嫁來台灣是想要脫離貧困的原生家庭生 活(夏曉鵑,2000),然而嫁來台灣後必須要習慣台灣的文化、照顧丈夫以及伺候公 婆,最重要的是教養自己的子女,教養子女最基本之語言卻與他們之原生國家不 同,然而語言不同而產生了隔閡,除了造成生活上面的不便,也連帶影響了下一 代之教育問題(劉禕翎,2006)。教養自己之子女以及在校與老師溝通都是需要中文 能力,因此新住民女性就必須要去學習語言及認識文字,這些適應產生了許多困 難,也會間接的影響到新住民子女的教育問題。

研究者曾在幼稚園實習一年,在實習當中,我待的班級裡頭就有一位是東南 亞新住民的子女,還記得那位東南亞新住民媽媽他與老師時常保持聯絡比一般學 生多,每天放學後都會親自來接送小孩,並且會問老師小孩今天的狀況及學習狀 態,但是有時與老師溝通不良,也常常提到對於小孩的學業上面以及如何去指導 功課等問題。

我曾經也與這位新住民媽媽在放學後聊天過幾次,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我們 在聊天中聊到教育孩子的事情。她告訴我說:「我老公每天工作下班回家都不管小 孩作業,一下班回家不是在樓下看電視不然就是和朋友出去喝酒,叫老公幫忙教 小孩,他都不要!我又看不懂他的中文字我要怎麼教?然後每次當我在教小孩子的 時候,婆婆都會在旁邊說不可以這樣插手叫我不可以這樣教、要怎樣怎樣的...讓 我覺得怎樣教都不對!假如當初知道是這種婚姻,我寧願孤獨一輩子也不願意嫁到 這裡!」那時候聽到這段話心裡就一直在思考著,這些新住民的家庭似乎有許多的 問題存在,因此讓研究者希望能夠探索此議題,更深入的了解新住民的教養方式 以及遇到的困境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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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楊艾俐(2003)的研究報導指出,嫁來台灣的東南亞新住民中,有 20%為二 十歲以下的女性,在適應新婚生活後,就必須面臨到的是生育問題及為人母和教養 子女的重大責任。但是根據內政部 101 年的統計,新住民女性的教育程度分,以 25-29 歲國中程度者占 13.91%最多,25-29 歲國小以下者占 11.86%次之,25-29 歲 高中職者占 10.69%居第三。 也就是說大多嫁來台灣的新住民教育程度只有在原生 國家的國中程度,甚至有些新住民國小畢業,再加上中文語言困難及丈夫社經地 位較低或身心障礙,導致父親和新住民女性教養下一代的子女上有很大困難,使 得新住民子女成為新一代之弱勢兒童(郭添財,2006)。我們應該要去了解新住民教 養想法及觀念,這樣才能夠在教養方面給予一些協助。因此,新住民是如何去教 養下一代子女是研究者很濃郁的研究興趣!研究者的動機之一。

晉·傅玄《太子少傅箴》:「近朱者刺,近墨者黑」是比喻說人的習性會因環境 影響而改變。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啟蒙教育是自己的父母,而非學校教師 (黃木蘭,

2004)。家,是每個人最早接觸的地方,父母是影響我們最深遠的人,家庭生活也 是影響孩子的成長最大的地方。Mead&George Herbert(1934)所提出的「社會自我」

理論中提到,幼兒在三歲前,深受「重要他人」影響,並模仿其行為舉止,來學 習與了解他人行為。因此,研究者想去了解新住民受到哪些因素影響教養子女的 方式,此為動機之二。

第二節 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以「新住民教養子女的方式」為主題,期盼能經 由訪談、文獻以及資料收集,了解新住民的教養方式與新住民對於子女的教養期 望為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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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之主要研究目的有以下:

一、了解新住民對於子女之教養理念。

二、了解新住民對子女之教養方式。

三、了解新住民對於子女之教養影響因素。

貳、 研究問題

基於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所要探討之問題如下:

一、新住民對子女教養理念為何?

二、新住民教養子女方式為何?

三、新住民對子女教養之影響因素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 新住民

台北縣政府自民國九十三年起呼籲外籍人士及大陸配偶為「新住民」(陳滄鉦,

2007)是指台灣國人與非本國的外籍人士去辦理合法的結婚儀式以及登記結婚建立 婚姻關係,之後共同建立一個家庭。以前大家廣稱「外籍新娘」,事實上相當程度 都帶有一點將其「標籤化」為外來人口的概念,之後慢慢用「新移民」之名稱,

到現今台北縣政府統一使用「新住民」這名稱,主要考量便是希望外籍配偶們變 成這塊土地的一分子(潘文忠,2006)。本研究所稱的「新住民」意指經由合法的婚 姻程序,離開原生國家長期居住在台灣地區的外籍女性(包括越南、印尼、泰國、

4

(21)

菲律賓、緬甸、東浦寨、馬來西亞、韓國等的外籍女性與本國男性結婚)。

二、 新住民子女

本研究中的新住民子女是指母親是來自於東南亞地區的外籍女性(包括越南、

印尼、泰國、菲律賓、緬甸、東浦寨等的外籍女性)與台灣本國男性結婚所生下的 子女。故本研究將「外籍配偶子女」與「新移民子女」統稱為新住民子女。

三、 教養方式

洪藝真(2006)指出,教養方式分為教養態度及教養行為,教養態度意指父母在 教導子女時所持有的認知及情感和行為意圖;然而教養行為則是父母在訓練或教導 子女時,所實際表現出來的行動和做法。

本研究所指的「教養方式」則是東南亞新住民母親教養子女的想法與實際教 導子女的態度及行為(權威專制型、放任型、民主權威型),透過與孩子互動之過程 中,採取某些做法促使孩子能夠達成父母理想之教育目的及期望。

5

(22)

6

(2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討新住民對子女之教養方式。在進行研究設計之前,先就相關 的文獻進行分析與討論,以作為本研究的理論基礎。本章分為台灣新住民之發展 及相關研究、教養方式之相關理論研究以及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台灣新住民的發展及相關研究

一、 新住民的形成背景

台灣在 1970 年中期開始,因為婚姻市場中性別比例不均衡的因素、以及女性 自我意識高漲、選擇不婚的比例增加,許多社經地位處於劣勢的男性由於受到之 嚴重影響而必須要到國外尋配偶為結婚對象,因此有外籍新娘陸陸續續之引進(蕭 昭娟,2000)。

國際婚姻在全球的形成及發展依據時間來分可分為三階:1960 年代以前的萌芽 期;1960 年代的形成期;1970 年代以後的發展時期(del Rosario, 1994;蕭昭娟,2000),

如下表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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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國際跨國婚姻演進圖 1960 年前

萌芽期

男女雙方透過信件而結婚的例子,在許多社會中由來已 久,大多經由親友、專業媒人、商業機構而認識,發展至 今已久「郵購新娘」(mail-order bride,簡稱 MOB)的稱呼出 現,其中婚姻介紹所在 1939 年的英國成立。

1960 時期 形成期

開始有國際婚姻仲業,這是由於急速工業化、都市化的結 果和國際生育率的改善等社會、人口的改變等導致對媒介 服務的需求增加的結果。其中受到科技業的改善而有增加 的趨勢(例如:電腦改善了溝通系統等)。最早選擇使用電腦 擇友在於 1960 年代早期的美國。以電腦擇友的通婚管道方 式並沒有傳統的筆友社、交友俱樂部衰落,而是使的通婚 的管道更多元化,媒介生意益加蓬勃。許多國家男性都可 以自由選擇電腦擇友、傳統的交友方式,或是兩者相連結 的認識方式。

1970 年後 發展期

1970 年代後,媒介機構(如婚姻介紹所、交友俱樂部)開始發 展出不同的方式是和服務,他們將女性對象鎖定為亞洲或 貧窮的歐洲國家的女性,並且以男性顧客的喜好為主,服 務以供、需為前提,經營方式越來越商業化。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1980 年代初期之前,台商尚未去東南亞地區投資時,外籍新娘的數量明顯偏 少,隨著台商與東南亞地區的接觸頻繁,外籍配偶的數量也逐漸增加(夏曉鵑,

1997)。

夏曉鵑(1997)指出台灣娶東南亞外籍配偶的起源於 1970 年代末期至 1980 年代 初期,部分老榮民面臨擇偶的困境,因此台灣有少數不肖的東南亞歸國華僑的媒 介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之婦女,其中以華裔貧困婦女佔多數,這些婦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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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來台最早已經超過 20 年。這些台灣不肖媒介協助他們持假護來台灣,外籍配偶 們誤以為要來台工作,結果是被騙來台灣婚嫁(夏曉鵑,2000)。1994 年政府宣布「南 向政策」與東南亞地區有接觸的機會,在台商的仲介之下,使得農民、漁民等台 灣邊陲地區娶不到老婆的男子紛紛轉至東南亞通婚。

至今內政部統計 101 年 6 月底仍以越南籍最多,其次是泰國與印尼。1980 年 初,台灣農、漁業開始陸陸續續出現從低開發國家之泰國、菲律賓、緬甸等遠嫁 來台灣之外籍配偶,而形成東南亞外籍配偶之婚姻市場機制(蕭昭娟,2000;夏曉 鵑,1997;引自齊君蕙,2006)。1980 年代中期以泰國和菲律賓新住民最為普遍,

1990 年起印尼新住民顯著增加,到了 1996 年越南外籍配偶躍升到第一位(陳美惠,

2002),且至今仍是越南新住民人數最多。

「外籍新娘」並不是台灣特有的現象,而是來自於較低發展國家婦女嫁到往 高度發展國家的全球化現象的一環(夏曉鵑,2000)。也就是說台灣社經地位較低或 身心障礙的男性找不到適合自己的配偶時,就會到未開發的國家選擇配偶。吳舒 靜(2003)研究發現,居住在較邊陲的鄉村地區東南亞外籍配偶分布的比例為 74.4%,

比都市地區 28.6%比例高出許多。

台灣跨國婚姻常常被形容成「買賣婚姻」,許多人認為娶新住民為配偶之台灣 男性就是因為娶不到老婆才會娶新住民為妻。但是在夏曉鵑(2000)認為,台灣新住 民婚姻並不是單純的商品買賣交易行為,她認為台灣之新住民現象,應自於國際 化政治經濟結構下進行理解,而不宜片面定義為「社會問題」,甚至為「個人問題」, (引自邱奕仁,2005)。夏曉鵑(2000)認為東南亞對美國經濟依賴導致人民失業,人 民普遍都處在於飢餓狀況,迫使東南亞人民想要往較發達之國家發展。然而台灣 科技化越來越進步,而使許多農業、低技術勞工生活越來越困境。而台灣現代女 性意識提高的因素使得許多女性可以自力謀生的比例也比過去多,傳統重男輕女 漸漸消失,家長也會讓女性不段求學得高學歷,導致晚婚的女性越來越多,除非 有遇到自己覺得值得依靠對象才肯結婚,甚至終身不婚的也不少見,導致社經地

9

(26)

位較低、社會邊陲的男性找不到配偶而必須要去跨國通婚。因此夏曉鵑認為跨國 通婚與資本主義發展有關聯。在夏曉鵑(2000)田野訪談資料中得知,許多新住民都 提到生活困境,其指出在原生國家的經濟與政治不穩定之情況下,未來生活無法 預測,只希望能藉由嫁到經濟較穩定之國家,才能讓子女享有較安定之生活,這 些都是新住民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

林式州(2009)將對於跨國婚姻的因素形成歸納出以下幾個:

1. 全國化的趨勢:西方國家全球化的經濟影響、資本主義的發展,產生商品化 的婚姻。

2. 政府宣告南向政策:政府開放東南亞國家的投資,使得與東南亞國家的密切 往來、互動交流頻繁,以至於開啟了跨國婚姻,甚至仲介。

3. 經濟因素:國際全球化的趨勢,資本主義當道。世界貧富不均,各國的財力 懸殊造成拉力及推力,促使跨國婚姻產生。另外投資貿易和開放觀光也是 造成跨國婚姻之因素之一。

4. 文化因素:西方文化之迅速傳播,受到西方思潮之影響而改變婚姻與家庭的 觀念,也是跨國婚姻形成的要素。

5. 國內男女性別比例不均衡:國內性別的比率不均,社會的資本結構改變,女 性都有能力謀職求生,對於男性的依賴也減少,導致婚姻市場供需不均,

起而想外尋找外籍配偶。

10

(27)

表 2-1-2 101 年各縣市國人結婚登記之外籍、大陸配偶人數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http:www.moi.gov.tw/stat/week.aspx)

縣市 大陸地區 港澳地區 東南亞地區 其他地區 總結婚登記對數 東南亞地區結婚占總結婚

對數比例

桃園市 1130 39 565 200 10674 5.29%

苗栗縣 260 6 141 25 2691 5.24%

新竹縣 248 5 136 37 2646 5.14%

宜蘭市 159 5 100 29 2034 4.92%

嘉義縣 238 7 100 28 2034 4.91%

連江縣 15 1 2 - 41 4.88%

南投縣 173 3 103 29 2172 4.74%

雲林縣 288 5 127 17 2731 4.65%

澎湖縣 26 1 15 1 324 4.63%

彰化縣 469 21 251 53 5563 4.51%

屏東縣 236 16 128 46 3270 3.91%

基隆市 189 10 59 36 1661 3.55%

嘉義市 103 3 40 16 1134 3.53%

新北市 1929 159 708 525 21170 3.34%

台東縣 73 3 31 14 932 3.32%

花蓮縣 111 4 50 24 1518 3.29%

台中市 1107 50 436 288 13332 3.27%

高雄市 997 58 401 282 12663 3.17%

台南市 699 19 241 139 8497 2.84%

新竹市 196 14 61 60 2435 2.51%

台北市 1513 117 311 728 14925 2.08%

金門縣 101 2 3 3 356 0.84%

11

(28)

由表 2-1-2 可以得知 101 年東南亞新住民分布在台灣各縣市的狀況,並整理出 以下幾點:

1. 與東南亞新住民結婚比例最高縣市為桃園市

2. 東南亞地區新住民結婚對數比例最高前三個縣市依序為:桃園市 5.29%、苗 栗縣 5.24%、新竹縣 5.14%。

從北、中、南、東以及外島來看,北部是新住民人口之冠,而最少的是分 布在外島地區,表示現在東南亞新住民的結婚比例較高的縣市屬於較都市,

如:桃園市。與之前的文獻新住民多發展在屬於偏遠落後地區有差異。

二、 新住民在台灣的現況

表 2-1-3 歷年各縣市國人結婚登記之外籍、大陸配偶人數

從表 2-1-3 可以發現,從民國 90 年至民國 101 年當中,外籍配偶人數有逐

單位:人;%;對

占總結婚對

數比例(%) 大陸地區 港澳地區 東南亞

地區 其他地區

民國90年 46,202 27.10 26,516 281 17,512 1,893 3,400 42,802 170,515

民國91年 49,013 28.39 28,603 303 18,037 2,070 4,366 44,647 172,655

民國92年 54,634 31.86 34,685 306 17,351 2,292 6,001 48,633 171,483

民國93年 31,310 23.82 10,642 330 18,103 2,235 3,176 28,134 131,453

民國94年 28,427 20.14 14,258 361 11,454 2,354 3,139 25,288 141,140

民國95年 23,930 16.77 13,964 442 6,950 2,574 3,214 20,716 142,669

民國96年 24,700 18.29 14,721 425 6,952 2,602 3,141 21,559 135,041

民國97年 21,729 14.03 12,274 498 6,009 2,948 3,516 18,213 154,866

民國98年 21,914 18.71 12,796 498 5,696 2,924 3,673 18,241 117,099

民國99年 21,501 15.49 12,807 525 5,212 2,957 3,792 17,709 138,819

民國100年 21,516 13.01 12,800 663 4,887 3,166 4,090 17,426 165,327

民國100年

1-10月 17,808 13.90 10,676 540 3,985 2,607 3,385 14,423 128,130

民國101年

1-10月 17,397 15.42 10,260 548 4,009 2,580 3,646 13,751 112,803

較100年同期

增減(%) -2.31 ①1.52 -3.90 1.48 0.60 -1.04 7.71 -4.66 -11.96

資料來源:本部戶政司。

註:①係為增減百分點。

按國籍(地區)分

總結婚登 記對數

表 一 、 歷 年 國 人 結 婚 登 記 之 外 籍 與 大 陸 港 澳 配 偶 人 數

外籍與大陸港澳配偶人數

大陸、港澳地區 外國籍

按性別分 年(月)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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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漸減少趨勢,表示外交部在 93 年起加強外籍配偶境外訪談政策有成功抑制新住民 結婚比例之成長,使得 93 年起中外聯姻比例有逐年下降現象,民國 93 年的 31,310 人降到 101 年的 17,397 人。

三、 新住民子女出生比率

表 2-1-4 民國 91-101 年 大陸與新住民出生子女人數之比率

年度 總出生數 大陸與新住民生子女出生人數 新住民子女佔出生比率%

民國 91 年 247530 30833 12.46%

民國 92 年 227070 30348 13.37%

民國 93 年 216419 28666 13.25%

民國 94 年 205854 26509 12.88%

民國 95 年 204459 23903 11.69%

民國 96 年 204414 20905 10.23%

民國 97 年 198733 19086 9.60%

民國 98 年 191310 16612 8.68%

民國 99 年 166886 14523 8.70%

民國 100 年 196627 15397 7.83%

民國 101 年 229481 17295 7.54%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由上表 2-1-3 可以明顯看出,台灣新住民子女出生人數至今人數逐漸穩定成長,

從民國 100 年 19,6627 人增加到民國 101 年的 229,481 人,此顯示新住民在台灣之 結婚率雖然有下降些,但是生育率的部分並沒有因為結婚率下降而下降,反而是 明顯增加。且研究者在內政部統計通報發現,民國 96 年新住民子女就讀國小學之 人數總共有 103,587 人,至民國 101 年新住民子女就讀國中小學之人數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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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46,也就是說在這短短五年內新住民子女就讀國中小學之人數共增加了 99,759 人。新住民子女日俱增加的情況下,讓我們不得不重視新住民之教養方式,

因為從許多文獻中可以得知,新住民子女之父親社經地位較低,而新住民本身教 育程度也略低,新住民對下一代台灣之子女教養需求,更值得我們去關懷探討。

因為畢竟家是我們最早接觸的社會化地方。

四、 教養子女的遇到的困境

東南亞新住民人數日益增加,新住民嫁來台灣後,首當其衝遇到的問題是語 言,再加上台灣與新住民的原生國家文化不同、環境不同以及語言等有所差異,

其中語言又與教養下一代子女息息相關。換句話說,中文語言問題對新住民在教 養子女上有很大的影響。

夏曉鵑(1997)指出對身處異國之外籍新住民而言,語言及文字所造成的障礙,

使得新住民無法運用原先所具有的語言能力在所處的社會中從事各項活動,除了 造成生活上的不便之外,更常造成教育第二代的一大障礙。

賴建達(2002)認為這種經由不同種族結合而組成的家庭,他們的子女就學之表 現與其他學童有所差異,例如新住民不認識中文字,而無法協助子女在學習上面 與教師進行溝通。換句話說若是讓新住民有具備中文的能力,就可以其增益教育 子女,幫助其子女學習的能力。

葉淑慧(2005)研究發現新住民都具有語言困擾。朱玉玲(2002)以半結構的深度 訪談研究方法受訪八位外籍新娘,認為影響新住民家庭語言差異引起溝通障礙,

新住民也常因語言溝通困難而衍生了許多問題。

簡志娟(1995)在影響父母教養方式之因素的研究指出,影響教養方式最大因素 之一就是配偶之間相互的影響。李秀華(2001)與廖格培(2003)研究發現,婚姻品質 與婚姻滿意度,會對母親的教養信念與教養方式產生影響。而黃富順(2003)指出外 籍新娘教養子女的態度等差異,由於認知落差、觀念不同對下一代的教養容易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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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生問題。但徐如美(2004)提出,公婆寵愛、溺愛子女影響新住民教養子女時不如預 期順利。

謝慶皇(2004)以台南縣一所國小的四位外籍配偶子女為研究對象,採用質化研 究方法,此研究指出外籍配偶女性受限語言及文字使用的限制,不易參與子女課 業學習活動。新住民因為來自不同的國家,所用的文字與語言和母國不同,因此 在子女的課業上無法給予協助以及在學校與教師溝通方面也有困難,因而增加了 新住民子女學習困難。

陳雯鈴(2008)研究越裔新住民知母親教育工作研究結果中指出,新住民置身於 工作、家庭與識字學習之間,照顧入學後的小孩課業與學習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 事情,再加上變遷之因素,使得母親教育工作更形困難。

綜合上述文獻探討,對於遠嫁到台灣的新住民在教養子女與生活最大困難如 下:

1. 語言不同,導致在教養子女上有許多溝通、教導之困難。

2. 新住民夫家成員干涉新住民教養子女,使得教養子女上有困難。

五、 小結

從民國 90 年政府宣告南向政策以後,又受到全球化之影響,台灣新住民人口 數逐漸穩定成長,且新住民子女人數也逐年增加,教養子女對於新住民女性而言,

是一個重擔,其來到一個與自己從前成長環境完全不同之新環境,教養子女首當 其衝的語言問題,國內也有許多學者發現新住民在台最大的困擾就是語言與中文 識字(李俊男,2004;蔡秀珠,2004;蔡淑慧,2005)。根據文獻探討可得知,遠嫁 到不同的國家的新住民有許多困境問題,是在所處地方所用的文字和語言都與原 生國家不同,但語言問題首當其衝是教養子女索賄面臨的,教養子女課業上、與 子女學校老師溝通上都是需要中文能力,使得新住民無法協助子女課業上的問題,

因此,中文語言問題是新住民教養孩子最大的困難,不管是在於教養子女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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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溝通問題或是與夫家之相處種種都是新住民們最大難題,所以新住民子女教 育議題是台灣很值得正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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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教養方式理論與相關研究

父母是我們最早接觸的人,在我們生長過程中,除了要照顧我們日常生活起 居以外,還必須肩負教育以及養育我們的重擔。有許多研究發現,父母對子女的學 業成績、行為、情緒以及同儕關係有相當程度之影響,其中父母之教養方式是影 響子女最重要的關鍵之一(陳益連,2006)。趙富年(1980)研究發現,國中學生生活 適應是否良好與父母教養方式有密切關係。林清江(1981)研究指出,父母的教養態 度對於子女學業成就最有影響。由此可知,教養方式對於子女有深遠影響。

壹、 教養方式之定義

教養是指以養育子女的方式與技巧(Mish, Gilman, Lowe, McHenry&Pease, 1986)。國內對於教養方式的相關研究甚多,但是在名稱上面有許多不同,例如「教 養方式」、「教養態度」、「管教方式」、「管教態度」、「教養行為」等的說法。「管教」

在漢語辭典中的解釋為強迫、約束教導,而「教養」則解釋為教導養育;其中管 教在解釋中明顯的帶有控制、強迫的層面,研究者認為父母在教育子女中不應有 使用控制和強迫的層面。楊國樞(1986)將「父母教養方式」為「家庭訓練或教導其 幼小成員所採取的社會化方式」,分析其內涵:「教養方式同時包含態度層次及行 為層次兩次」,教養態度層次是指父母在訓練或教導子女時所持有的相關認知(或知 識、信念)、情感(或情緒)或行為意圖;教養行為層次則是指父母在訓練或教導子 女實際表現的行動或做法。

「管教態度」、「管教方式」、「教養態度」、「教養方式」等名稱雖然不同,但 是其內涵大致相同(林正文,1981;楊國樞,1986)。雖然在名詞使用上有不同,但 是在意義上還是有一致的。以下是國內學者對教養方式之名稱及定義,依序年代 先後順序整理成下表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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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1:國內學者對教養方式之名稱及定義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Baumrind(1991) 父母協助子女社會化之過程。

吳秀碧(1993) 教養態度指教導子女與訓練子女時,對於子女之情感、希望、行 為以及思想做積極或是消極之反應。

劉奕樺(1996) 父母約束或教導子女日常生活作息及行為時,所表現出來的態 度、行為、情感和管教技術。

黃玉臻(1997) 父母在管教子女時,所表現出的行為與策略,包含隱藏在這些行 為背後之父母親人格特質與態度。

林惠雅(1998) 教養信念是指父母對於教養子女之想法,包括子女本身之發展及 學習看法。

劉慈惠(1999) 父母對於子女之教養,除了養育、保護以外,包含引導子女從小 到大一生成長之種種。

沈珮文(2001) 父母在訓練子女與教導中所具有的信念、方法及行為表現,當然 包含了管教方式。

施玉鵬(2002) 子女知覺父母教導生活作息或行為表現時,所採取的策略和態 度。

劉寶(2003) 父母在教導或訓練子女時,所表現出來的態度、信念、情感、行 為及策略。

郭芳君(2003) 認為「教養方式」所包含的層面包括態度層次及行為層次,比「教 養態度」僅包含態度層次為廣泛,而「教養」一詞之涵義又比「管 教」為廣,所以將父母對待子女之行為與態度稱之為「父母教養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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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1:國內學者對教養方式之名稱及定義(續)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簡鳳儀(2004) 雖然許多研究對於父母之管教類型標準都有所不同,但是其中包 含了正面與負面之層面,不論採用哪種方法,都可以歸納出不同 的父母管教類型。

彭偉峰(2004) 父母依自己認知及價值觀來管教子女而被子女知覺到的方式。

莊婉妮(2005) 父母在養育子女社會化過程中,所施予教育、養育和管教等對待 方式,使子女知覺到父母對其日常生活中所反映之態度、情感、

認知及管教策略等。

洪巧(2006) 父母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所施予教育及對待的方式,使子女知 覺到父母對他們日常生活表現所反映出來的情感、態度、習慣、

認知及行為策略等。

陳益連(2006) 父母與個體日常生活互動時所採用的態度與行為,經由雙方互動 進而創造出一種情感氣氛,而為個體所感受者。

沈育慧(2007) 依據辭典解釋,認為父母教養包含「教育與養育」,而教育包含知 識和待人處事等無形給予的教導過程;則養育為飲食、衣物等有 形之滿足。

那昇華(2007) 父母在子女學習社會化之過程中,所採取的行為意圖與實際顯現 的行為策略及作法,讓子女學習到自我建構其本身的情感、價值 觀及行為模式之過程。

楊佳穎(2008) 父母對子女的態度及行為方式。

賴建戎(2009) 父母會根據所抱持的信念、價值觀、產生教養態度,並將其教養 態度轉換成對子女的教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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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述研究之教養方式可以定義為,父母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所抱持的 內在信念、價值觀及態度與外在的實際採取的管教行為,稱之為教養方式。鄭維 傑(2011)指出父母管教方式會深深影響子女日後對於人、事、物之認知及感觀,並 採取不同的教養方式,甚至影響求學過程中的學習態度。教養方式包含了內在層 面以及外在層面,內在層面是指父母對於孩子之內在情感及期望;外在層面包含教 導子女之實際行為。以往教養方式之研究測量分為三種方法,分為晤談法

(interview)、觀察法(observation)、問卷法(questionnaire)(研考會,1988,轉引自陳 嘉玉,2005)。本研究選擇使用晤談法來取得新住民對於子女教養方式之內在層面 及外在層面,再進行討論及分析。

貳、 父母教養方式之相關理論

父母教養子女之態度及行為有分為內在情感,及外在教養子女之實際行為。

在內在情感性關係層面 Hurlock(1978)將其分為:過度保護(overprotective)、過度放 任(overindulgence)、拒絕(rejection)、接納(acceptance)、支配(dominance)、順從 (submission)、偏愛(favor)及期待(expectation)八種類型(引自陳玉屏,2005);外在行 為方面分為專制權威型、民主型、放任型…等。

過去有許多研究關於父母親如何影響子女,不同學者對於影響模式有不同之 看法。朱瑞玲(1984)、劉明松(1988)曾引用 Mead(1976)試圖整理出的六種心理學理 論中解釋父母親教養會經由那些途徑來影響子女,以及了解父母親選擇何種教養 方式,這些理論包含了「心理理論」、「認知理論」、「社會學習論」、「發展成熟論」、

「存在現象論」以及「行為論」。這六大理論皆有它的特點,研究者將這六大關於 父母養子女之心理學取向理論整理如下:

一、 心理分析論(psychoanalytic approach)

心理分析論創始者是佛洛伊德(Freud),此理論較著重人格發展之探討。佛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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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伊德(Freud)認為早期的經驗會影響孩子一生的人格發展,並將人格結構分為本我、

自我、超我三個部分,他認為孩子的本我包含性和攻擊傾向,這部分是人類之天 性一部分,且孩子行為好或壞是由此開始。本我的驅力不能改變時,只有由父母 或他人給予外在之限制與修正,因而父母唯一能做的就是瞭改孩子內在的動力及 其如何運作(劉明松、張韶霞,2001)。孩子誠實行為是屬於本我與超我發展的結果。

在超我發展以前,父母不應該期待孩子會自我改變不好的行為。換句話說,當孩 子有說謊行為時,若孩子不知自己做錯事情,父母應該告知孩子什麼行為是對,什 麼行為是不對的,假如有給予懲罰時,也應該告知孩子被懲罰之原因。

從心理理論分析可得知,父母教養方式對於子女成長有深厚的影響力。因此 父母在教養子女時,應給予正確與正面的發展,並積極關心,才能使子女能夠有 正向的發展。

二、 認知理論(cognitive-development approach)

皮亞傑認為父母教養方式應配合四大認知發展期,不同時期,教養方式應有 所不同。一共有分為四階段:感覺動作期、前運思期、具體運思期以及形式運思期。

兒童發展之四大階段是循序漸進的過程,因此,認知理論強調子女教育是父母最 大的責任,應配合四大認知發展階段,並提供對於子女有利學習的家庭環境,在 不同教養方式之下,能夠提供有利於子女認知發展刺激,並且了解子女思維以及 鼓勵子女勇於探索(黃家燊,2004)。

Piaget 的理論運用到父母教養孩子方面,主要在關心孩子的智慧如何發展,父 母教養方式(劉明松、張韶霞,2001)提出四大做法,(1)協助孩子發問「好問題」,

了解孩子內心的思考;(2)孩子回答之答案不符合大人想要的不會感到震驚;(3)應 接受孩子在解決問題時所犯下之錯誤;(4)應鼓勵孩子對自己的對念要有信心。

綜觀 Piaget 所提出之認知發展理論,雖然認知理論重點在於認知發展之理解,

而對父母教養方式之研究著墨不多,他強調子女教育是父母之責任,父母提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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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於子女發展學習之家庭環境,傳遞社會價值並培養子女未來適應社會之能力(陳 秀枝,2009;黃玉臻,1997)。

三、 社會學習論(social learning approach)

對父母教養方式採社會目的取向之學者是 Alfred Alder,他認為個人若有自卑 之情形產生,個人會去補償此種缺陷,克服自己的缺點,追求優越(張韶霞、劉明 松,2001)。在 Mead 所提出的六種理論中,Bandura 所提出的社會學習理論是解釋 父母教養方式如何影響子女。根據 Bandura 的研究發現,兒童喜歡模仿自己心目中 最重要的人,這個「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多半是具有威信和權力,能夠關 懷照顧及引導其學習社會期望或技巧的人,而父母是最早接觸的人(陳秀枝,2007)。

換句話說,父母之言行舉止是子女最喜歡模仿學習之對象。因此父母本身的行為 及態度是子女最喜歡學習仿效的主要內容。

從社會學習論中可得知,父母之行為及態度都是子女會模仿學習之主要對象,

因此父母應該要以身作則、注重身教,成為孩子的好學習榜樣,因為父母不僅會 直接影響子女的行為,子女也會透過觀察、學習間接接受父母價值觀與行為(齊君 蕙,2006)。

四、 發展成熟論(development-maturational approach)

發展成熟理論是由 Arnold Gesell 所提出的,其認為個體的成長是被遺傳所引 導的成熟過程,先天的遺傳已經決定個體的成熟,環境產生的影響並不大,這種 觀點異與社會認知學者或人類學家之看法(李惠加,1997)。

Arnold Gesell 認為父母應該敏覺幼兒的需要,發展成熟取向於父母教養方式觀 點有:(1)發展導向。幼兒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的,父母必須要尊重孩子的生長過程而 不是催促孩子的急速成長,要讓孩子有足夠的時間及準備去成長發展,並不是揠 苗助長之手段來逼迫孩子成長。(2)需求時期。父母對孩子的文化要求、規律地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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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必須與孩子的發展配合,父母應該尊重孩子行為的改變,之學孩子成長的需 要,並適時的給予協助與指導,促使孩子發展健全發展,此外也必須尊重孩子的 個別差異(劉明松、張韶霞,2001)。

五、 存在現象論(existence-phenomenological approach)

Garl Rogers 是存在理論最有影響力之學者,早在 1947 年應用在孩子的身上,

他主張以「自我概念為中心」,並強調個人對現實之主觀感受,生活中注重個人的 意識及建立個人自尊與自信。Garl Rogers 強調父母的主觀感受會表現在其外顯行 為上,並對子女的行為造成影響(引自鄭維傑,2011)。對於父母教養之看法認為好 父母條件式能夠接受自己與他人、控制情緒及適度懲罰子女,對於孩子行為應有 選擇,使其發展對自我與他人行為反應之評價能力。因此父母應該要改變自我情 感,也要改變與孩子互動模式型態,也要注意聆聽孩子的訊息。提供更多的情感 交流的機會,使相互接納,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劉明松、張韶霞,2001)。

六、 行為論(behavior approach)

以 Philip&Barbara Newman(1994)所提出行為主義者強調的是可觀察的外顯行 為,重視環境對於行為塑造與人格發展之重要性。Skinner 根據心理研究結果,歸 納出人的學習行為不只是受到遺傳或是自然發展結果,更是本身和環境交互作用 的結果。他也認為個體必須對環境刺激有所反應與操作,才能產生行為,新的行 為就是這樣學習而來的,且行為是可以塑造的,因而發展出後來的行為改變技術(黃 拓榮,1997)。所以父母在教養子女或塑造子女時,可運用增加、削弱的原理來促 成,來培養出子女良好的行為模式(洪藝真,2006)。此外,運用正增強行為、制約 作用及獎賞來建立或塑造子女良好之行為是非常重要的;利用削弱、懲罰方式來 制止子女不當行為之發生(林盈弟,2006)。因此父母教養子女時可適時的運用增強、

削弱、懲罰原理來增強子女好的行為與削弱不良行為,已建立子女良好的行為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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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引自張春興,2001)。

綜觀心理分系理論、認知理論、行為論、社會學習理論、存在現象論六點理 論來看,可得知心理分析強調的是人格發展,解釋父母教養方式影響子女發展及 行為表現;認知發展論強調子女教育是父母最大的責任,並提供協助子女認知發展 刺激,以及了解子女思維和鼓勵子女勇於探索; 社會學習論是強調父母應注意自己 的行為及態度,因此父母本身的行為及態度是子女最喜歡學習仿效的主要內容。

發展成熟論父母應該敏覺幼兒的需要尊重孩子的生長過程,讓孩子有足夠的時間及 準備去成長發展;存在現象論父母應該聆聽孩子的訊息,提供更多的情感交流,使 相互接納,營造親子間良好關係;行為論主張父母行為會影響子女的行為。故當 父母在教養子女時,要能有效掌握孩子不同的發展階段,應利用適當的時間,採 取最佳的教養方式,給予子女最適切的教導及協助,給予有利的良好環境,以幫 助孩子身心與人格健全成長(林式州,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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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教養方式之類型

關於父母教養方式之研究,有許多研究者翻譯教養方式之類型的名詞各有不 同,林惠雅(1995)教養方式分為權威民主型(Authoritarian parent)、權威開明型 (Authoritative parent)、容忍型(Permissive parent)。王鍾和(1993)將教養方式分為專 制權威型(Authoritarian)、開明權威型(Authoritative)、寬鬆放任型(Permissive)、忽 視冷漠型(Uninvolned)(引自齊君蕙,2006)。其中王鍾和(1993)的研究發現母親採用 教養方式的類型不同,子女行為表現會有差異,其中研究發現,母親採用權威民 主式的教養方式,則子女行為表現越佳;反之母親使用忽視冷漠的教養方式,則 子女表現出不良行為越多。

根據 Baumrind 的研究發現,父母對孩子的控制無法法脫離四個向度:教導、

成熟要求、管束及關愛養育。Baumrind(1966;1967)藉由訪談與觀察,針對學齡前 子女之父母做教養方式之研究,他認為父母的教養類型與幼兒行為相關,並將父 母教養方式分為四類型:

一、 專制權威型(authoritarian)

專制權威型父母對子女要求嚴苛,會設置一套行為標準,去衡量、塑造或掌 控子女之行為與態度,且此一標準會表現在父母權威上,並強調父母至高無上,

子女完全服從父母(引自葉芝君,2009)。此類型父母會維持著自己的威嚴,若無達 到父母之要求,會受到父母嚴厲之處罰,且子女的需求噢意見不被考慮或重視。

父母是此類教養類型之下之子女,行為表現教請向於退縮、心懷不平、缺少獨立 性以及容易有壓力、衝動行為、以及憂鬱。此外,葉芝君(2009)研究發現,父母管 教越為嚴苛,子女反抗性越強,越容易有攻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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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寬鬆放任型(Permissive)

此類型之父母對孩子衝動時接納、包容性較高,不重視規約,給予子女較多 自由,對於子女之威脅、怒言、哭鬧而退讓,較少使用懲罰對待子女,大多都是 由子女自己做決定。他們很少要求子女行為或態度,反之,此類型父母會忽視或 接受子女不良行為。葉芝君(2009)研究發現,父母過分溺愛或放任,子女容易表現 出較不成熟、自我控制力較差、低的探索動機以及情緒不穩定。

三、 開明權威型(Authoritative)

開明權威型之父母期望孩子能有獨立成熟之表現,與子女間建立清楚的規則,

使子女有符合社會規範的表現,必要時會施予命令或處罰。父母以明理的態度教 養子女,考慮子女需求,並尊重子女意見,且不斷的與子女溝通商量,重視與子 女間之親子關係,親子間也有共同參與活動。Baumrind 的研究發現此類型教養下 之子女性格愉快、與人合作、喜歡探索、自制力強、及學業成就優良的子女。

四、 忽視冷漠型(Uninvolned)

有些學者認為,子女之行為與父母之教養方式是互相影響的。因次 Baumrind 在 1971 年,以「要求」、「回應」之因素,清楚界定出第四種父母教養類型:「拒 絕-疏忽」(引自李宗文,2002)。此類型父母因為忙碌於自己的事情,不參予教養 方式,希望與孩子保持一定的距離,親子間缺乏情感。李宗文(2002)研究發現,此 類型之家長對於自己養育孩子不盡責任,通常他們都不要求孩子,對孩子冷漠且 拒絕,此類型教養下之子女較容易產生自卑心理,是很不適當之教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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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四種教養方式,本研究採用 Maccoby&Martin(1983)以要求(demand) 及反應(responsive)兩個向度,根據上述四種教養方式分為四大類型:「高回應-高要 求」的開明權威型、「高回應-低要求」之寬鬆放任型、「低回應-高要求」之專制權 威型、「低回應-低要求」之忽視冷漠型。下表區分教養分式。

表 2-3-1 Maccoby 與 Martin「回應」與「要求」以雙向度區分表

向度 高回應(接受反應) 低回應(拒絕反應) 高要求(高控制) 開明權威型(以兒童為中心) 專制權威型(父母為中心) (雙向溝通) (權威至上) 低要求(低控制) 寬鬆放任(缺乏指導) 忽視冷漠(缺乏情感) 資料來源:陳秀枝(2008)

綜合上述,此四種父母教養方式之類型特徵如下(王貞雯,2005) : (一) 專制權威型

1. 父母對子女的要求是嚴苛的。

2. 父母控制子女提出或表達自己的要求。

3. 父母以命令子女服從之方式提出自己的要求。

4. 父母從未事先與子女討論所定的規定。

5. 父母十分重視自己的權威,不准許子女有異議或挑戰行為。

6. 子女違反父母之要求時,會受到父母嚴厲之懲罰。

(二) 寬鬆放任型

1. 父母容忍子女所表現出的衝動行為(例如:吵鬧、發脾氣)。

2. 父母很少用懲罰或控制來突顯自己的權威。

3. 父母很少對子女的態度或工作要求(如:有禮貌、做家事)。

4. 父母盡可能讓子女自行規範或決定自己的行為標準。

5. 父母很少規定子女的日常生活(例如:睡覺、吃飯、看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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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開明權威型

1. 父母比子女擁有更大的權力,且有更多的智能與技巧去控制某些資源,以 防止子女形成或持續不良的行為。

2. 父母重視子女的需求與要求,但決定權在父母身上。

3. 父母期望子女有成熟的行為表現,並向子女建立清楚的行為準則。

4. 父母堅定要求子女依準則行事,必要時會施以命令或懲罰。

5. 父母鼓勵子女發展個別性及獨特性。

6. 親子之間採取開放式的溝通。

7. 親子雙方皆能肯定並認知彼此的需求、觀點與權利。

(四) 忽視冷漠型

1. 父母十分忙碌於自己的事,很少有時間陪伴或注意子女之行為。

2. 只要不必花太多時間或精神與子女互動,父母對於子女的任何需求都很願 意去做。

3. 父母希望子女保持一定的距離。

從以上之教養類型來看,父母教養方式不同與子女之表現有差異。不論是台 灣或東南亞新住民母親之教養方式,都會因為母親教養方式不同,對子女表現也 有很大的影響 。然而國內近年來也有許多有關於外籍配偶教養子女之相關論文,

且大多都是屬於質性研究,主要偏重於了解東南亞外籍配偶在教養子女上之困境 (陳美惠,2002)。因此,本研究想了解東南亞新住民對於子女教養方式為何,因為 這不僅會對子女本有有影響,也會對國家未來發展也會有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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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教養方式相關研究

近年來越來越多新住民進入台灣,他們往往都是背負著傳宗接代之重大責任,

也就是未來台灣之子的母親,許多都還是年紀輕輕就進入一個陌生之國境,在還 未開始適應台灣生活時就得踏入養育子女之考驗,且蕭昭娟(2000),在外籍配偶家 庭中,大多都是由母親承擔管教子女之角色,父親大多忙於工作。由此得知,新 住民母親的所背負的壓力可想而知。選出有關於教養方式之相關論文研究如以下 表 2-4-1 教養方式之相關論文研究

資料來源: 研究者自行整理

簡茂發(1978) 認為國小兒童生活適應良否,和父母教養態度及管教方式關係密切。

王鍾和(1993) 研究發現,母親採用教養方式類型不同,其子女表現有差異。其中發 現,採用開明權威教養方式之父母,則子女行為表現越佳。反之,母 親採用忽視冷漠之教養方式,則子女行為表現不良越多。因此,許多 研究發現父母對子女最佳教養方式為開明權威型(黃玉臻 1997;王鍾 和,1993)。

劉奕樺(1996) 研究發現,忽視冷漠型之父母管教之下之男性有較多攻擊與退縮行 為,卻較少有正向行為表現,且子女也不受同儕喜愛。

黃拓榮(1997) 研究指出,父母採用開明權威型教養方式,其子女對於自己之能力成 就知覺、人格特徵知覺,對外界接納知覺、對自己價值信念知覺以及 整體之自我概念,都優於專制權威型與忽視冷漠之管教方式。

吳承珊(1999) 吳承珊(1999)以自編教養方式量表,調查新竹地區立案幼教機構,中、

大班之幼兒母親多以開明權威型及忽視冷漠型兩種教養方式者為最 多,而已專制權威及寬鬆放任者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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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1 教養方式之相關論文研究(續)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蕭昭娟(2000) 研究發現,新住民家庭母親對於子女在校情形傾向於相當關心或完全 放任之兩大極端之態度,而這兩種不同教養方式都會影響到子女在學 校與同儕互動關係。

許憶真(2003) 研究指出,國小學生之自我概念會因為父母管教方式之不同而有所差 異。母親採用「開明權威型」,國小學生自我概念之平均數最高;而 父母採用「忽視冷漠型」,國小學生偏差行為之平均數最高。

陳姿廷(2003) 研究發現,近年來因為雙薪家庭再加上少子化趨勢,使得母親溺愛子 女之數量越來越多,因此寬容溺愛之教養方式有越來越多之趨勢,與 過去許多研究發現有所差異。

張維中(2005) 研究也指出,父母親教養態度對兒童之自我效能以及同儕關係有顯著 之影響。從其兩個研究來看,父母教養方式不僅會影響子女的信心 度,也很容易造成往後子女在學業上或同儕間產生了許多困境。

蔡秀麗(2006) 研究指出,結婚年齡越大,在家庭適應以及整體生活適應和教養子女 態度等方面越好;有工作者教養子女態度越佳。

賴玲惠(2008) 提到從父母教養之相關研究,可以發現歷年來之研究結果大致相同。

父母親教養方式與子女之社會行為、情緒、解決能力、親子互動、學 業成就具有關聯。民主開放與關懷之教養方式,能促使子女受到更多 的關懷,而親子間也能夠建立良好溝通與親密的親子關係,子女也因 此能夠得以專注學習與發展淺能(劉明松,1988;31T羅玉珠31T,2010)

31T鍾麗儀31T(2011) 父母教養態度採用「開明權威」型和親子互動之「情感性」層面皆為 正向影響。「忽視冷漠型」之父母教養態度對情緒能力中的「情緒理 解」有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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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松、張韶霞(2001)將父母教養方式分為親子關係良好者與親子關係疏遠者,

親子關係良好者是指父母以民主開放的方式教養子女,並且關懷子女的生活起居、

學校生活和社會人際關係等,塑造出親子關係親密、溝通良好及父母與子女亦師 亦友關係;親子關係疏遠者父母過嚴格或漠不關心之方式來教養子女,父母的觀 較嚴厲、專制或是採取不理會的態度,會導致親子關係較差。綜合上述國內研究 可以得知,父母採用教養方式類型不同,其子女自我效能、同儕關係、子女之社 會行為、情緒、解決能力、親子互動、學業成就都有很顯著影響,再加上父母教 養方式不僅會影響子女的信心度學業上或同儕間產生了許多困境。父母教養方式 採用民主開放與關懷之教養方式,父母給子女感受到更多的關懷,相對地與子女 間也能夠建立良好溝通、親子關係,子女也因此較能夠專注於學習與發展淺能,

對於子女學習成就與行為表現就有利;而父母採用「忽視冷漠型」,父母大多忙碌 於自己的事情,不參與子女生活或學校之生活,希望與孩子保持一定的距離,親 子間缺乏情感,因此會影響到子女在學校的人際關係,且對於學習成就與行為表 現較不利,子女偏差行為也較高。

過去許多研究發現,母親採用權威開明及忽視冷漠兩種教養方式者最多(許憶 真,2004;鐘仁惠,2005),但陳姿廷(2003)研究卻發現,由於近年來台灣社會少子 化趨勢,使得母親寬容溺愛子女之數量越來越多,因此寬容溺愛之教養方式有越 來越多之趨勢,與過去許多文獻有差異。但母教養方式不同之下,對於子女一生 有很大的影響不管是在學校同儕關係、或是學業成就、甚至在家裡的親子關係都 有很大的影響,因此研究者想進一步了解親自了解新住民母親教養子女方式,是 否也會因為現代社會少子化趨勢而寬容溺愛子女?研究者自行整理新住民對子女 教養方式之相關研究於下表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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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2 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相關研究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研究者 研究題目 研究結果

陳美惠(2002) 彰化縣東南亞外籍新娘教養子女經 驗之研究

孩子是外籍新娘犧牲奉獻全都是 想要孩子更好,其生活重心與動力 幾乎都放在孩子身上。且不論家 事、休閒活動、功課和原鄉語言 等,外籍配偶都能夠耐心教導,只 希望孩子能學會各項事務。

盧秀芳(2003) 在台外籍新娘子女家庭環境與學校 生活適應之研究

外籍新娘在教養子女上充滿了艱 辛、困境與盲點。外籍新娘社經地 位較低,對於子女管教態度較放任 疏忽,因此子女口語表達能力不足 導致子女在學校適應困難重重,且 新住民子女在國語文科上學業成 就偏低。

夏曉鵑(2003) 實踐式研究的在地實踐-以「外籍新 娘識字班」為例

外籍配偶教育程度低、對台灣文化 不熟悉,導致教養子女困難,對下 一代之語言學習、學業發展、生活 習慣、人際關係與人格發展都會造 成影響。

楊淑朱(2003) 雲林縣外籍女性配偶子女在校狀況 之調查研究

調查顯示,雲林地區有高達 6 成的 外籍媽媽在教養子女上有困難,特 別在課業教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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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2 新住民對子女教養方式之相關研究(續) 林譏萍(2003) 台灣新興之弱勢學生-外籍新娘子

女學校適應現況之研究

母親之原國教育、華裔背景對子女 之學業成就有影響。

王光宗(2004) 台南縣東南亞外籍母親在子女入學 後母職經驗研究

研究指出,新住民展現母親的責 任,全心照料子女成長卻有心無 力,打罵是最經常用的管教方式。

蔡奇璋(2004) 外籍配偶參與國小子女學習的障礙 及其解決途徑之研究

來台近十年,中文識字能力是外籍 配偶最大之參與障礙,所以外籍配 偶會安排子女參加安親班及補習 班之課業輔導,以及班上教師也會 主動關懷、協助外籍配偶子女學習 情境。

張維中(2004) 外籍配偶國小高年級兒童父母教養 態度,同儕關係及自我效能之研究

研究發現,外籍配偶家庭雖然多半 數社經地位不高,但是父母採用開 明權威教養方式。

蘇容瑾(2004) 外籍配偶對母職之角色覺察與子女 教養態度之研究

研究指出,新住民母親多半認為

「善盡母職」是人生重要之任務當 子女做錯事情時,較多採取事後私 下告誡之方式,以及會督促子女做 好基本生活習性,也十分擔心子女 之課業學習落後問題,會與子女共 同尋求解決問題之道。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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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

圖  次
表 2-1-1 國際跨國婚姻演進圖  1960 年前
表 2-1-2 101 年各縣市國人結婚登記之外籍、大陸配偶人數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http:www.moi.gov.tw/stat/week.aspx) 縣市 大陸地區  港澳地區  東南亞地區  其他地區 總結婚登記對數  東南亞地區結婚占總結婚對數比例 桃園市 1130 39 565 200 10674 5.29% 苗栗縣 260 6 141 25 2691 5.24% 新竹縣 248 5 136 37 2646 5.14% 宜蘭市 159 5 100 29 2034 4.92% 嘉義縣 23
表 2-2-1:國內學者對教養方式之名稱及定義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Baumrind(1991) 父母協助子女社會化之過程。  吳秀碧(1993)  教養態度指教導子女與訓練子女時,對於子女之情感、希望、行為以及思想做積極或是消極之反應。 劉奕樺(1996)  父母約束或教導子女日常生活作息及行為時,所表現出來的態度、行為、情感和管教技術。 黃玉臻(1997)  父母在管教子女時,所表現出的行為與策略,包含隱藏在這些行為背後之父母親人格特質與態度。 林惠雅(1998)  教養信念是指父母對於教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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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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