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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菁英甄補:條件、制度與效果

第二章 中共菁英甄補、流動與轉型

第一節 中共菁英甄補:條件、制度與效果

為了能夠掌握與探索中共政治的特性,菁英政治始終是外界關注的一個課 題。雖然隨著時間演變,學者對中共政治研究焦點有所轉移。1但大體來說對於

1 有關於中共菁英政治的研究成果,寇健文主要從不同時期學者所關注的研究焦點,區分為「極 權主義」、「派系政治」、「世代政治」、「技術專家治國」等四大途徑。請參見寇健文,「中共菁 英政治的研究途徑與發展」,何思因、陳德昇、耿曙主編,中國大陸研究方法與成果(台北:

菁英甄補的研究,可以區分以下兩者討論的焦點:首先,在中共專政的環境下,

個人如何能夠成為領導菁英的一份子?其次,就總體菁英組成而言,學界目前所 理解的中共菁英特徵為何?有何具體的演變趨勢?本節將從外界所認知中共甄 補菁英所重視的條件、制度規範以及效果,來說明相關文獻的研究成果。

一、領導人的選拔:非正式關係與制度規範的影響

在中共的政治環境與脈絡下,哪些人得以進入權力核心成為領導菁英?大致 來說我們可以從非正式關係與正式制度規範的影響來加以說明。首先,「非正式 關係」的相關討論主要延續「極權主義」與「派系政治」的理論脈絡,其強調領 導人與菁英之間從屬、平行私人關係的影響,主要還是以領導人自主意志為主。

其次,自 80 年代起中共制訂幹部退休制度與幹部四化方針等制度建設以來,正 式「制度規範」因素對菁英甄補的影響也開始受到學者重視,以下筆者將從這兩 個部份來說明中共菁英甄補的相關研究成果。

(一) 菁英甄補的非正式關係

由於共黨專政的基本政權架構使然,個人與領導人的關係親疏成為菁英向上 流動、晉升相當重要的憑藉。2一般而言,黨領導人對人事更替擁有決斷的裁決 與操縱權力,當毛澤東晚年面臨接班問題時,如此的現象也特別被彰顯。當時學 者特別關注「毛澤東接班人」更替的現象。1960 年初,接班人劉少奇與毛澤東 倡導「三面紅旗」及「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政策的意見相左,成為文革的頭號革 命對象。在劉少奇失勢後,原二號接班人林彪也於 1971 年墜機身亡。這些接班 人的更替,讓學者認為毛澤東主導(Mao-in-command)的中國政治情勢讓彰顯 了極權主義的基本特質。3

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2003 年),頁 73-99。另外,劉平鄰則是從研究範圍來分類中共 政治的研究,他認為美國學者對中共政治的研究可區分為「中共黨史」、「中共領導人」、「中共 作法和作風」、「中共的機構與制度」、「中國大陸民主活動」六類,當然,他並沒有特別將範圍 著重於政治菁英上。請見劉平鄰,「美國學者對中共政治的研究」,何思因、吳玉山主編,邁入 廿一世紀的政治學(台北:中國政治學會,2000 年),頁 497-525。

2 Teiwes 主張在民主集中制下,由於強調決策制訂的權力集中,自然地會鼓勵上下從屬關係的形 成,請見 Frederick C. Teiwes, “Normal Politic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Jonathan Unger ed., The Nature of Chinese Politics: From Mao to Jiang (Armonk, New York: M. E. Sharpe, 2002), pp.

239-257.

3 有關毛澤東領導的模型,請見 Michel Oksenberg, “Policy Making under Mao, 1949-1968,” in John M. H. Lindbeck ed., China: Management of a Revolutionary Society (Seattle, Washington Press, 1971), pp.79-115.

如此一人決斷的模式,在文革後華國鋒與鄧小平的權力鬥爭,以及鄧與陳雲 路線之爭下,便產生系統性的改變。這些高層權力鬥爭的現實讓人認識到中共高 層並非團結一致的。因此學者開始從高層領導人的路線差異,以及其與部屬的親 疏關係來定義中共「派系團體」。以此,包括派系的定義、形成背景,以及集體 任離職現象,成為菁英甄補非正式關係討論中的主要焦點。

在定義上,Nathan 認為中共派系政治是一種上下的恩庇侍從(patron-client)

關係,也是以派系領導人為核心的人際網絡。派系成員之間將依職務,或與領導 人的親疏關係具有上下位階之特性。4對此,Tsou 則秉持不同的看法。5首先針對 意識型態的定位上,他並不同意 Nathan 宣稱意識型態在中國政治中是派系聯盟 下之產物,而是仍具一定的重要性,特別是不同團體往往有鮮明的立場。其次,

他認為 Nathan 對派系政治的描述,忽略中國政治中往往存在著如毛、鄧般單一 超強權之領導人,即掌握黨權力核心者。再者,Tsou 認為 Nathan 過於著重正式 制度結構的個人從屬關係,然而派系關係也可能出自於平行的個人關係網絡,因 而他主張運用「非正式政治」的概念來定義中共政治的特色。

基於「非正式政治」(informal politics)的概念,Dittmer 更進一步將菁英個 人權威的進行系統性的分類與界定。6他以菁英的權力來源(bases of power)將 不同的權力格局分為非正式的個人權威(informal personal authority)與正式的制 度權力(formal institutional power)。由於中共派系政治的現象不僅出現在上下的 階層位階關係,也有同儕(如同校、同事)關係,這表示「派系政治」本質上的 意義在於對正式制度安排以外的範疇,也就是沒有運作規範的政治領域提供運作 規則的補充。7在如此的定義下,包括「秘書幫」、「太子黨」、「清華幫」等特殊

4 Andrew J. Nathan, “A Factionalism Model for CCP Politics,” China Quarterly, no. 53 (January 1973), pp. 34-66.

5 Tang Tsou, “Prolegomenon to the Study of Informal Group in CCP Politics,” China Quarterly, no. 65 (January 1976), pp. 98-119;Tang Tsou, “Chinese Politics at the Top: Factionalism or Informal Politics? Balance-of-Power or a Game of Win All?” In Jonathan Unger ed., The Nature of Chinese Politics: From Mao to Jiang, pp. 97-160.

6 所謂的個人權威,指的是個人透過自我的能力與特質,對於支持者建立屬於自我的政治忠誠與 人際網絡,為無法轉移的個人威信;至於制度權力,則是指涉領導人的權力基礎,伴隨著正式 的職位而來,一旦失去政治職位,則政治影響力將立即大幅下降。見 Lowell Dittmer, “Bases of Power in Chinese Politics: A Theory and an Analysis of the Fall of the ‘Gang of Four’,” World Politics, vol. 31, no. 1 (October 1978), pp. 26-60.

7 關於中共派系政治的成因,Pye 也從政治文化的觀點來賦予解釋。他認為中共政治認為如此非

人際關係,也成為學者討論菁英甄補非正式因素影響的重要群體。8

在 派 系 集 體 任 離 職 上 , 不 同 於 早 期 學 者 主 張 得 勢 派 系 的 贏 者 全 拿

(winner-takes-all),學者則開始從得勢政治(bandwagon politics)與權力平衡

(power-balancing)的角度來分析派系互動的結果。9基於中國政治出現機構分殊 的制度化趨勢後,政治權力將不再是不可區分的。因此,Bo 主張派系互動將會

見 Lucian W. Pye, The Spirit of Chinese Politics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8 關於領導人政治秘書的角色,Pye 與 Li 認為領導人與秘書可說是最為緊密的人際關係,同時他 們也分析 13 大政治局委員曾經具有秘書身份領導人的仕途發展,請見 Wei Li and Lucian W. Pye,

“The Ubiquitous Role of the Mishu in Chinese Politics,” China Quarterly, no. 132 (December 1992), pp. 913-936。至於清華幫與太子黨相關的討論,請見 Murray Scot Tanner and Michael J. Feder,

“Family Politics, Elite Recruitment, and Succession in Post-Mao China,” 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 30 (July 1993), pp. 89-119 以及 Cheng Li, “University Networks and the Rise of Qinghua Graduates in China's Leadership,” 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 no. 32 (July 1994), pp. 1-30.

9 有關得勢政治與權力平衡的論述,請見 Avery Goldstein, From Bandwagon to Balance-of-Power:

Structural Constraints and Politics in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10 請見 Zhiyue Bo, China's Elite Politics: Political Transition and Power Balancing (Hackensack, N.J.:

World Scientific, 2007), pp. 7-8.

11 何大明譯,Nathan, Andrew 原著,中國政治變遷之路:從極權統治到韌性威權(台北:巨流圖 書,2007 年),頁 48-49。

度建設向上延伸與落實。1982 年中共中央作出正部級職務一般不超過 65 歲,副 Replacement and Metor Politics,” in Yun-han Chu, Chih-cheng Lo and Ramon H. Myers eds., The New Chinese Leadership: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after the 16th Party Congres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 69-88; Xiaowei Zang,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Elite Behavior in Reform China,” Issues & Studies, vol. 41, no. 1 (March 2005), pp. 204-217,此外 2001 年的 The China Journal (No.45)更發行特刊,來探討江澤民時代以來中共政治制度化的特質,

請見參考書目。國內的相關研究,請參見寇健文,中共菁英政治的演變:制度化與轉力轉移 1978-2004(台北,五南出版社,2005 年)

15 請見寇健文、黃霈芝、潘敏,「制度化對中共菁英甄補之影響:評估十七大政治局的新人選」,

東亞季刊,第 37 卷第 2 期(2006 年 7 月),頁 1-38。

16 值得注意的,改革開放後省級領導人地位慢慢上升。以十七大政治局為例,九位常委中,有 八位具省級領導經歷(除溫家寶外)。在範圍上,除了中央領導菁英外,省級菁英的研究也是 近年來學者關注的焦點之一。有關中共省級領導人的相關實證研究,則可見 Yi-feng Tao, “The Evolution of Central-Provincial Relations in Post-Mao China, 1978-98: An Event Analysis of

別從改革開放之前的菁英屬性、鄧小平主導下菁英轉型的趨勢,以及江澤民、胡 錦濤主政下的菁英特徵為主軸,說明中共菁英屬性的持續與變遷,來瞭解當前學 界對中共菁英組成特性的認知圖像。

(一) 改革開放前的菁英屬性

在中共政治菁英特徵與屬性的相關研究裡,主要是針對如「政治局」與「中 央委員會」的整體領導集團進行分析,以說明不同領導人下菁英群體的特性。

Scalapino 於 1972 年主編的 “Elite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學界針對 中國大陸各類菁英進行系統性分析的第一本專書。17他以第八、九屆中委會為研 究對象,發現毛澤東所批選之第九屆中央委員,沒有一個人能如高崗、劉少奇般 資深可能對毛自身政治地位造成威脅。同時,軍人成為此次改選重要的組成份 子。這顯示軍權的掌握是毛在歷經與高、劉等人政治鬥爭後重要的考量之一。此 外,第九屆中委會雖然吸收了一些群眾代表,但他們卻無法進入政治局成為有決 策權的菁英。最後,毛澤東有壓迫專業技能知識份子的傾向。18

總的來說,在槍桿子出政權下,改革開放前的中共菁英多具軍人、農民與中 下階層身份。這顯示這個時期的菁英選拔主要重視個人於黨經歷的資深程度

(seniority),例如是否參與長征、抗日戰爭等經驗;對馬克思主義的信奉、積極 參與階級鬥爭的政治忠誠、「無產階級」的家庭背景等屬性。這些基本背景的要 求,直到 80 年代初期並無產生系統性的改變。19

(二) 鄧小平主導下的菁英轉型

(二) 鄧小平主導下的菁英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