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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之,敵之存在,會使人居安思危,惕勵自勉;倘若因敵去而欣然自喜,不免怠 慢疏忽,一旦災禍突起,因為毫無防備之力,必然迅速招致滅亡。有感於此,所 以作此文以警戒。
由〈五誡〉、〈口兵誡〉、〈敵誡〉看來,前兩篇都在借器物以譬喻,或引伸出 道理,其意在砥礪君子之品德;後篇雖與器物無關,直陳警戒之意,發人警醒。
各篇皆有序以說明作意,但就主要內文而言,篇幅皆頗簡短,又多以四言句式搆 辭,時而押韻;如此看來,文章主體與傳統之「箴」幾無差異,但不以「箴」為 名而已。
(二).無韻之「誡」:
無韻之「誡」,包含韓愈〈守誡〉、劉禹錫〈猶子蔚適衛誡〉及柳宗元〈三誡〉,
三篇依次言之:
〈守誡〉,譏刺王公大人不重邊防,一旦亂事發生,恐有滅國之虞。云:
今之人有宅於山者,知猛獸之為害,則必高其柴楥,而外施窞穽以待之;
宅於都者,知穿窬之為盗,則必峻其垣墻,而内固扄鐍以防之。今之通都 大邑,介於屈強之間,而不知為之備。噫!亦惑矣。野人鄙夫能之,而王 公大人反不能焉?豈材力有不足歟?蓋以為不足為而不為耳……天下之 禍,莫大於不足為而不為,材力不足次之,不足為者,敵至而不知。材力 不足者,先事而思,則其於禍也有間矣……嗚呼!胡知之而不為之備乎哉?
賁育之不戒,童子之不抗;魯鷄之不期,越鷄之不支。12
居於山邊畏懼猛獸為害,必設柵欄、掘陷阱以防範,若居於都市,恐盜賊為患,
亦必增高屋牆、鞏固門戶以抵禦。此皆鄙夫所能之常識,不待高明巧智者能為知。
而在與外族往來頻繁的中國大都,官員居然不設防備,又並非無能為力,而是以 為根本不必如此。既然如此,一旦動亂爆發,恐怕猝不及防,導致大難。外族兵 力強大,領土廣闊,中國邊境又無天險地塹足為防備,而彼朝夕舉踵引頸,冀望 天下有亂時,得以伺機進犯,其兇暴實在猛獸盜賊之上。孟賁、夏育雖為勇士,
倘若毫無防備,則童子可以侵犯;魯雞雖大,一旦毫無警覺,則小如越雞可以襲 擊。總之,喪失警覺失於戒備,遲早導致滅亡。
12 〈守誡〉全文參見〔宋〕李昉等編:《(重編影印)文苑英華》(台北:大化書局),頁 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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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子蔚適衛城誡〉,此為作者姪兒劉蔚(?)即將前往越州,就任承相元 稹幕僚之前,「重競累媿,懼貽叔父。羞今當行,乞辭以為戒。」13既請訓示於作 者,所以作此文以勸勉之。云:
若知彝器乎?始乎斵輪,因人規矩,中度外枵,然而有容者,理膩質堅,
後加密石焉。風戾日晞,不剖不聲,然後青黄之,鳥獸之,餙乎瑶金,貴 在清廟,其用也羃以養潔,其藏也櫝以養光。苟措非其所,一有毫髪之傷,
儡然與破甑為伍矣。汝之始成人,猶器之作朴,是宜力學為礱斵,親賢為 青黄,睦僚友為瑶金,忠所奉為清廟,盡敬以為羃,慎微以為櫝,去怠以 護傷,在勤而行之耳……凡大位未嘗曠,故世多貴人。唯天爵并者,乃可 偉耳。夫偉人之一顧,踰乎華章,而一非亦慘乎黥刖。行矣慎諸!吾見垂 天之雲,在爾肩掖間矣……丞相,吾友也。汝事所從,如事諸父,借有不 如意,推起敬之心以奉焉無忽。
是則彝器之作,必先取乎良木,加以規矩,然後刻之磨之,再圖繪以花草、鳥獸,
又裝飾以金玉,方能用於清廟,且收藏於布幕、木櫝之中。一旦稍有損傷,此器 將與破甑無異。至於為人亦猶製器,,必須勤學求道、親賢睦友,加諸謹慎誠敬,
則可以行於世。又言企慕高位,固然必須遇有貴人,始能拔擢高昇,其實顯要之 位未曾缺乏,唯具備道德才學者,才能真正勝任。又蒙受當世賢哲之褒,貴於華 章,貶則重於刑罰,所以必須謹慎言行,才會有光明前程。最後勉勵其姪,必須 恭敬侍奉長官,不可懈怠疏忽。
〈三誡〉其實包含三篇短文,是後世頗為傳頌的寓言名篇14。作者有序言:「吾 恆惡世之人,不知推已之本,而乘物以逞,或依勢以干,非其類出技,以怒強竊 時以肆暴,然卒迨于禍。有客談麋、驢、鼠三物,似其事,作〈三戒〉。」15認為 世人不知自省,汲汲營營、貪求好欲,又或仗恃為非作歹,終於咎由自取,導致
13 〈猶子蔚適衛城誡〉全文參見〔宋〕李昉等編:《(重編影印)文苑英華》(台北:大化書局), 頁 859。「猶子」即兄弟之子,典出《禮記.檀弓上》。劉蔚為劉禹錫從兄之子。參見陶敏、陶紅 雨校注:《劉禹錫全集編年校注》(長沙:岳麓書社,2003 年 11 月,第 1 版),頁 1091。
14 顏瑞芳就說:「先秦寓言大多穿插於論述之中,因此故事情節多相當簡略。柳宗元筆下的寓言 則多單獨成篇,一則故事構成一篇獨立的文章,表達一個中心思想,因而可以更從容地塑造角色,
鋪展情節,提高故事的生動性。」而柳宗元的寓言創作中,最具盛名的就是〈三誡〉,在宋、明 時代,都有對之模擬而創作者。相關說明,參見氏著:〈柳宗元《三戒》對後代寓言的影響〉,《中 國學術年刊》第 20 期(民國 88 年 3 月),頁 377。
15 〈三誡〉全文參見〔宋〕李昉等編:《(重編影印)文苑英華》(台北:大化書局),頁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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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亡,因此藉由麋、驢、鼠三物作文以告誡世人;所以有〈臨江之麋〉、〈黔之驢〉、
〈永某氏之鼠〉三篇。
〈臨江之麋〉,云:
臨江之人,畋得麋霓,攜歸畜之。入門,群犬垂涎,揚尾皆來,其人怒撻 之。自是日抱就犬,習示之,使勿動,稍使與之戲。積久,犬皆如人意。
麋稍大,忘己之麋也;以為犬良我友,牴觸偃仆益益狎。犬畏主人,與之 俯仰甚善,然時啖其舌。三年,麋出門外,見外犬在道,甚眾,走欲與為 戲,外犬見而喜且怒,共殺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臨江之人偶得一麋鹿,攜歸畜之。入門,群犬垂涎揚首,紛紛前來,卻為主人捶 撻。麋鹿因為長期與狗相處,將之視為己類,甚與之嬉戲,狗雖覬覦麋鹿,終究 因懾於主人威勢,不敢襲擊。麋鹿於外遭遇群犬,以為野犬可以親近,於是遭到 眾犬瓜分吞噬,而麋鹿致死不知為何為犬類所殺。
〈黔之驢〉,云:
黔無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至則無可用,放之山下。虎見之,龐然大 物也,以為神。蔽林間窺之,稍出近之,憖憖然莫相知。他日,驢一鳴,
虎大駭遠遁,以為且噬已也,甚恐!然往來視之,覺無異能者,益習其聲,
又近出前后,終不敢搏。稍近益狎,蕩倚衝冒。驢不勝怒,蹄之。虎因喜 曰:「技止此耳!」因跳踉大闞,斷其喉,盡其肉,乃去。噫!形之龐也,
類有德;聲;之宏也,類有能。向不出其技,虎雖猛,疑畏卒不敢取,今 若是焉,悲夫!
言黔地無驢,有人攜之入於黔地,放於山下。猛虎先懾於驢之大形,竟以為神,
窺伺叢林之間,又被驢鳴所驚嚇,以為將為之所噬。之後,則習慣於驢鳴,雖不 再驚恐,但仍不敢相博。更後,猛虎接近並觸怒驢,發現驢猶然只能怒鳴踢蹄,
最後為猛虎所殺,食盡其肉。作者因此感嘆,以為驢空有龐大身形及宏亮叫聲,
起先還能驚嚇猛虎,最後竟慘遭吞噬。虛有其表,不能避禍,可謂悲哀。
〈永某氏之鼠〉,云:
永有某氏者,畏日,拘忌異甚。以為己生歲直子,鼠,子神也,因愛鼠,
不畜貓犬,禁僮勿擊鼠。倉廩庖廚,悉以恣鼠不問。由是鼠相告,皆來某 氏,飽食而無禍。某氏室無完器,椸無完衣,飲食大率鼠之餘也。晝累累 與人兼行,夜則竊齧鬥暴,其聲萬狀,不可以寢,終不厭。數歲,某氏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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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他州。後人來居,鼠為態如故。其人曰:「是陰類惡物也,盜暴尤甚,
且何以至是乎哉?」假五六貓,闔門,撤瓦灌穴,購僮羅捕之。殺鼠如丘,
棄之隱處,臭數月乃已。嗚呼!彼以其飽食無禍為可恆也哉!
言某人甚為迷信拘忌,因為其子屬鼠,所以愛鼠,不畜貓犬,導致倉廩庖廚,鼠 輩橫行。群鼠奔相走告,以此地為安樂穴窩,所以愈聚愈多,乃至不懼於人;主 人家具衣物等等,亦任憑齧之啃之,聲音之大足以擾人睡眠。其後,此人遷居他 處,房屋於是易主,新主訝異於鼠輩如此肆虐橫行,所以借貓、人之力合而捕殺,
鼠屍積聚如山,腐臭之味竟然數月不散。作者感嘆:鼠輩如此貪得無厭,或能苟 安一時,豈可長久無禍?
由上述〈守誡〉、〈猶子蔚適衛誡〉及〈三誡〉三篇看來,雖皆名之為「誡(戒)」,
也同樣都在議論並強調警戒懼慎之意,不過都以散文成篇,文中對於記述故事亦 頗詳贍生動,顯與近似於「箴」的有韻之「誡(戒)」,體貌並不相同,反而接近 於「論」或「記」;所以這些篇章儘管以「誡」為篇名,但後世往往認為應當歸 於「辨論」或其他說理、敘事性質的文學體類16。但在《文苑英華》編輯群看來 並不然,必是認為既有「誡」名,所以無論有韻、無韻,皆可併成一類,所以「雜 文‧箴誡」才會出現成群的「誡」名篇章。
縱貫來看,「誡(戒)」體類雖自六朝有之,本指涉為君、父告誡臣、子的書 信,但演變至後代指涉對象已然迥異。其中有以短篇韻語成篇者,則文體近似於
「箴」;或以散文搆辭者,則文體近似於「論」、「記」等;儘管流變如此,「誡(戒)」 用在傳達警戒惕勵之意,則未曾改變。
更進一步,我們可以嘗試說明「誡(戒)」與「箴」的關係:「誡(戒)」與
「箴」一樣具有警戒惕勵之意,但「誡」能以散文或韻語構成體製,不似「箴」
必為短篇韻語。徐師曾(1546~1610)《文體明辨》對此就說:
按《字書》云:「戒者,警敕之辭,字本作誡。」文既有箴,而又有戒,
則戒者,箴之別名歟?《淮南子》載〈堯戒〉曰:「戰戰慄慄,日謹一日,
16 以〈守誡〉而言,內容既在討論邊防守備之事,異於一般勸世銘文,又全篇以散文寫成,與 箴、銘作品韻文體式又不相同,所以王基倫就認為應當歸入「辨論」,〈三誡〉王基倫也認同錢穆
「顯然介乎雜記與雜說之間」,馮書耕、金仞千「皆為記敘體,不得以存戒惕之意,而入箴銘,
「顯然介乎雜記與雜說之間」,馮書耕、金仞千「皆為記敘體,不得以存戒惕之意,而入箴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