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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雜文〉與〈諧讔〉的關係:

 

上文提及〈諧讔〉在〈雜文〉,是被劉勰視為文士不應著力太深的體類;其 實〈諧讔〉在〈雜文〉之後,而所謂「諧」是指「辭淺會俗」,即淺顯通俗,使 人易解的語言;「讔」則是「遯辭以隱意,譎譬以指事」(頁 275),即曲言以表 意的文辭。除了說明「諧」、「讔」本身的性質之外,劉勰認為兩者最重要功能在 於諷喻當政,使其知所警惕;或因局勢緊急,能靈敏權變,巧妙應答以成就事功;

並非單純的笑鬧玩樂,否則就是敗壞道德毫無可取。 

 

先看劉勰所論「諧」文所舉之例: 

 

昔齊威酣樂,而淳于說甘酒;楚襄讌集,而宋玉賦〈好色〉;意在微諷,

有足觀者。及優旃之諷漆城,優孟之諫葬馬,並譎辭飾說,抑止昏暴。是 以子長編史,列傳《滑稽》,以其辭雖傾回,意歸義正也。但本體不雅,

其流易弊。於是東方、枚皋,餔糟啜醨,無所匡正,而詆嫚媟弄,故其自 稱為賦,迺亦俳也,「見視如倡」,亦有悔矣。至魏文因俳說以著笑書,薛 綜憑宴會而發嘲調,雖抃笑衽席,而無益時用矣。然而懿文之士,未免枉 轡;潘岳醜婦之屬,束皙賣餅之類,尤而效之,蓋以百數。(頁 275) 

 

淳于髠(?)以酒量勸告齊威王戒除長夜之飲、優旃(?)以蔭室勸告秦二世放  棄漆城之意,俱見《史記‧滑稽列傳》之中26,另外宋玉(?)作〈登徒子好色  賦〉諷刺楚王不宜淫亂,凡此文辭雖詼諧淺俗但意義嚴正,為諧語之正體;否則  即為偏體,亦有源流可溯,較早如西漢時代東方朔(?)、枚皋(?)等語言侍從, 

其為取樂帝王所說的笑鬧言辭以及辭賦,再如曹丕(187~226)所編纂的笑書之內  容、薛綜(?~243)創作出取笑他人的輕挑言辭,最後如潘岳(247~300)〈醜  婦賦〉、束皙(263~302)〈餅賦〉之類,都以揶揄嘲笑為樂,凡此都喪失了莊嚴  的精神及政教意義,無不為諧語之偏體。 

 

       

26 《史記》〈滑稽列傳〉載「淳于髡者,齊之贅婿也。長不滿七尺,滑稽多辯,數使諸侯,未嘗 屈辱。」時齊威王喜隱,又淫樂長夜之飲,沈湎不治,國危百官不敢為諫,淳于髡說之以隱曰:

「國中有大鳥,止王之庭,三年不蜚又不鳴,不知此鳥何也?」王曰:「此鳥不飛則已,一飛沖 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是乃朝諸縣令長七十二人,賞一人,誅一人,奮兵而出。諸侯振驚,

皆還齊侵地,威行三十六年。又「優旃者,秦倡侏儒也。善為笑言,然合於大道。」秦二世立,

欲漆城,優旃曰:「善。主上雖無言,臣固將請之。漆城雖於百姓愁費,然佳哉!漆城蕩蕩,寇 來不能上。即欲就之,易為漆耳,顧難為蔭室。」於是二世笑之,以其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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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論讔語: 

昔還社求拯於楚師,喻眢井而稱麥麴;叔儀乞糧於魯人,歌佩玉而呼庚癸;

伍舉刺荊王以大鳥,齊客譏薛公以海魚;莊姬託辭於龍尾,臧文謬書於羊 裘;隱語之用,被於紀傳……漢世《隱書》十有八篇,歆、固編文,錄之 賦末。昔楚莊齊威,性好隱語。至東方曼倩,尤巧辭述。但謬辭詆戲,無 益規補。自魏代以來,頗非俳優,而君子嘲隱,化為謎語。(頁 276)

讔語其實就是謎語,不直言其意而以文辭射之,有賴閱聽者識其機要,才能曉悟 會通。雖說自《漢書‧藝文志》〈詩賦略〉中就有相關著作的集結,不過劉勰以

《左傳》中楚大司馬申叔以麥麴、枯井作為暗示,援救蕭大夫還無社,及魯大夫 與吳大夫申叔儀以佩玉、庚癸暗示糧食所在,以及其他見諸史冊的故事27,說明        

27 還無社之事,載於《左傳.宣公十二年》「楚子伐蕭,還無社與司馬卯言,號申叔展。叔展 曰:『有麥麯乎?』曰:『無。』『有山鞠窮乎?』曰:『無。』『河魚腹疾,奈何?』曰:『目於眢 井而拯之。』『若為茅絰,哭井則已』明日,蕭潰,申叔視其井,則茅絰存,號而出之。」依據 杜預所注,蕭大夫即還無社,而司馬卯與申叔展皆為楚大夫。楚國即將攻伐蕭國,司馬卯與申叔 展因與還無社有交情,所以以讔語暗示他避難於枯井,屆時再以哭聲為號,拯救還無社出井。又 叔儀之事,載於《左傳.哀公十三年》:「吳申叔儀乞糧於公孫有山氏,曰:『佩玉繠兮,余無所 繫之.旨酒一盛兮,余與褐之父睨之。』對曰:『粱則無矣,粗則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 乎!則諾。』」按杜預所注,申叔儀為吳大夫,公孫有山為魯大夫,兩人為舊交。申叔儀以讔語 求糧於公孫有山,公孫有山也以讔語回應,謂雖無精糧,但可以供給粗糧與水。伍舉之事,《史 記.楚世家》有較詳細的記載,云莊王即位三年,不出號令,日夜為樂,令國中曰:「有敢諫者 死無赦。」之後伍舉入宮說以讔語曰:「有鳥在於阜,三年不蜚不鳴,是何鳥也?」楚莊王答曰:

「三年不蜚,蜚將沖天;三年不鳴,鳴將驚人。舉退矣,吾知之矣。」是楚莊王知伍舉諷刺之意,

即將停止淫樂,振奮作為。齊客之事見於《戰國策.齊策》,云靖郭君不顧眾人勸止,欲築薛城,

齊人有請見者,曰:「臣請三言而已,過三言,臣請烹。」靖郭君因見之,客趨進曰:「海大魚。」

因反走,靖郭君曰:「請聞其說。」客曰:「君聞大魚乎?網不能止,繳不能過。蕩而失水,螻蟻 得意焉.今夫齊,亦君之海也,君長有齊,奚以薛為?君失齊,雖隆薛城至於天,猶無益也。」

齊客讔語之意,以為靖郭君長保齊國才是上策,否則就算薛城築成,也無益於前途。莊姬之事,

見於《列女傳》,云楚襄王好歌樓臺榭,莊姪則以讔語告曰:「大魚失水,有龍無尾,墻欲內崩,

而王不視。」襄王不能會意,又告知曰:「大魚失水,王離國五百里也,樂之於前,不思禍之起 於後也。有龍無尾者,年既四十,無太子也。國無弼輔,必且殆也。墻欲內崩,而王不視者,禍 亂且成,而王不改也。」意謂楚襄王敗壞國政,又無子嗣,即將有如失水的大魚。臧文之事,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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讔語之用,實關乎軍國大事以及諷勸惕勵,能掌握此要義以鑄文辭,即為讔語之 正體;否則即為「頗似俳優」的偏體,比如東方朔以及魏代文人,專以謎語互為 影射嘲弄,嬉笑怒罵之餘,不存任何道德價值,當然不足取論。 

 

按照劉勰所分別,雖然有「諧」與「讔」兩種文辭類型的差異,但從實際上  的例子來看,「諧」與「讔」許多時候,往往是相互結合的。《史記‧滑稽列傳》 

中的侏儒淳于髡,或是《戰國策》中齊客、伍舉所言,既是語言質樸的「諧」,  又是令人費解的「讔」,一旦會意後,則可感作者的幽默機智。但不論是「諧」 

或「讔」,這些擅長於構思謎語、以逞辭為樂的侏儒,或是宋玉之流的語言侍從  之臣,其實本身就是製作淺俗趣味之韻語文辭的能手,且又嫻熟於以文辭「詠物」 

或「體物」的本領28,其所作縱然篇幅長短並不一致,但本身往往多是語句協韻  的賦體形式29,更不用說〈登徒子好色賦〉、〈醜婦賦〉、〈餅賦〉這些確確實實就  屬於「賦」的篇章。總之,由實際作品看來,諧語及讔語,無論篇幅大小,大多  能歸屬於「賦」範圍之內。 

 

然則,劉勰也注意到,《漢書‧藝文志》〈詩賦略〉中有「隱書十八篇」。在  本章第一節也提及,這些來自民間、作者不詳且語言淺俗的謎語,在漢人看來其         

見於《列女傳》,言魯國臧文仲出使於齊,齊國拘之且欲興兵襲魯,臧文仲使人託書於魯君,書 云:「歛小器,投諸台,食獵犬,組羊裘,琴之合,甚思之。臧我羊,羊有母,食我以桐魚,冠 纓不足帶有餘。」魯君得書,君臣共論而不能知書中文辭之意,唯臧文仲之母能解,於是召而問 之,其母曰:「歛小器,投諸台,言取郭萌,內之於城中也。食獵犬,組羊裘,言趣饗戰闘之士 而繕甲兵也。琴之合,甚思之者,言思妻也。臧我羊,羊有母,是告妻善養母也。食我以桐魚,

桐者其文錯,錯者所以治鋸,鋸者所以治木也,是有木治繫於獄矣。冠纓不足,帶有餘,頭亂而 不得梳,饑不得食也。故知吾子拘而有木治矣。」意謂臧文仲暗示自己被捕下獄及思親之意,又 言齊國正整軍待發。

28 讔語固然是詠物,辭賦中的鋪排亦是一種詠物,換言之,「詠物」或「體物」,讔語的表現手 法與賦的技巧是異曲同工的。相關說明,參見周鳳五:〈由《文心》《辨騷》《詮賦》《諧讔》論 賦的起源〉,收入中國古典文學研究會主編:《文心雕龍綜論》(台北:臺灣學生出局,民國 75 年 5 月,初版),頁 403~405。

29 關於先秦時代賦與諧讔的交集,參見簡宗梧老師:〈賦與隱語關係之考察〉《逢甲人文社會學 報》第 8 期(2004 年 5 月),頁 40~42。另外,宋玉雖然貴為宮廷文人,不過卻常被楚王以「小 臣」稱呼之,而「小臣」一詞,在《周禮》記載中,正是一種服侍君王、隨身僕役的貼身小官,

地位極卑微,大概也與侏儒差異不大,唯宋玉之流擅長言辭,略不同於一般小臣罷了。相關說明,

參見鄒文倩:《中國文體功能研究─以漢代文體為中心》(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10 年 1 月,

初版),頁 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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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盡為「雜賦」之屬,亦即直接以「賦」來看待,所以歸入「賦」類範圍之中。 

可是,劉勰卻不在〈詮賦〉中對這些賦體之作進行分析,亦不於〈雜文〉中與「對 問」(含設論)、「七」與「連珠」或其他體類並論,特立〈諧讔〉一篇以發明之。

這就意謂「雜」的實際文學範圍,已經出現改變;換言之,諧語及讔語從原本漢 人的「雜賦」領域中出走,到了《文心雕龍》總算不再被歸屬於「雜」的文類之 中。但縱使擺落了「雜」的標籤,卻未必意謂其價值有所提升。是以如前所言,

劉勰認為「諧」乃「本體不雅,易生流弊」;「讔」則自漢、魏以降,多如俳優之 作。所以在本篇篇末贊語,劉勰總結的說:

 

古之嘲隱,振危釋憊。雖有絲麻,無棄菅蒯。會義適時,頗益諷誡。空戲 滑稽,德音大壞。(頁 277)

 

強調不論是讔語或諧語,其價值應當展現在與國家政治關連的緊要關頭,適時使 用可以醒人心思,進而扭轉局勢。若不如此,只用於損人取樂,則不僅毫無價值,

甚至嚴重的敗壞道德而已。 

甚至嚴重的敗壞道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