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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及整理,因此論漢代「雜」之文學意義,必須鎖定《漢書‧藝文志》〈詩賦 略〉5,針對漢人賦學觀念以探討之。

一. 《漢書.藝文志》〈詩賦略〉對於「賦」的討論:

(一).四種賦的分界:

〈詩賦略〉所錄範圍共五種,前四者為賦,後者為「歌詩」。唯此四類賦班 固(32~92)並沒有提出類名以概括其特色,因此究竟此四類賦究竟以何種準則 而被區分,後人討論頗為分歧。為便於討論,將此四類先後條錄於下:

以屈原賦二十五篇為首,凡二十家,共三六一篇;其後有:唐勒賦四篇 / 宋 玉賦十六篇 / 趙幽王賦一篇 / 莊夫子賦二十四篇 / 賈誼賦七篇 / 枚乘賦九篇 / 司馬相如賦二十九篇 /淮南王賦八十二篇 / 淮南王群臣賦四十四篇 / 太常蓼 侯孔臧賦二十篇 / 陽丘侯劉郾賦十九篇 / 吾丘壽王十五篇 / 蔡甲賦一篇 / 上 所造賦二篇 / 兒寬賦二篇 / 光祿大夫張子僑賦三篇 / 陽成侯劉德賦九篇 / 劉 向三十三篇 / 王褒賦十六篇。

以陸賈賦三篇為首,凡二十一家,二七四篇;其後有:枚皋賦一二○篇 / 朱 建賦二篇 / 常侍郎莊忽奇賦十一篇 / 嚴助賦三十五篇 / 朱買臣賦三篇 / 宗正 劉辟彊賦十一篇 / 司馬遷賦八篇 / 郎中臣嬰齊賦十篇 / 臣說賦十篇 / 臣吾賦 十八篇 / 遼東太守蘇季賦一篇 / 蕭望之賦四篇 / 河內太守徐明賦三篇 / 給事 黃門侍郎李息賦九篇 / 淮陽憲王賦二篇 / 揚雄賦 / 待詔馮商賦九篇 / 博士弟        

5 按《漢書》十〈志〉最末之一即為〈藝文志〉〈藝文志〉依據班固所言,乃是在劉歆、劉向父 子編輯之〈七略〉,再予以整理收錄;〈七略〉依序為〈輯略〉〈六藝略〉〈諸子略〉〈詩賦略〉、

〈兵書略〉〈數術略〉〈方技略〉,雖然數目為七,但實際的範圍只有後六者,所謂〈輯略〉,即 是六〈略〉中所載著作篇名、篇數條目以外的大、小序,而這些大、小序,應先由向、歆所作,

後由班固所修改,著於〈藝文志〉中,以作為說明學術源流或特色之用〈七略〉實所分者為六,

故漢人直稱為六類,如《論衡‧對作》云:「〈六略〉之書,萬三千篇。」即是指〈七略〉而言,

班固為了將〈七略〉收入《漢書》為〈藝文志〉,必須汰剪其煩,所以僅將〈輯略〉以存目標明,

而將內容分散於其他各篇中。總之,漢書‧藝文志》不僅為中國圖書分類之始,更兼辨彰學術 源流之功,其價值重大自不待言。相關說明,參見張舜徽:《漢書藝文志通釋》,收入《張舜徽集

(第一輯)》(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 年 3 月,第 1 版)頁,18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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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杜參賦二篇 / 車郎張豐賦三篇 / 驃騎將軍朱宇賦三篇。

以孫卿賦十篇為首,凡二十五家,一三六篇;其後有:秦時雜賦九篇 / 李 思孝景皇帝頌十五篇 / 廣川惠王越賦五篇 / 長沙王群臣賦三篇 / 魏內史賦二 篇 / 東 令延年賦七篇 / 衛士令李忠賦二篇 / 張偃賦二篇 / 賈充賦四篇 / 張 仁賦六篇 / 秦充賦二篇 / 李步昌賦二篇 / 侍郎謝多賦十篇 / 平陽公主舍人周 常孺賦二篇 / 雒陽錡華賦九篇 / 眭弘賦一篇 / 別栩陽賦五篇 / 臣昌市賦六篇 / 臣義賦二篇 / 黃門書者假史王商賦十三篇 / 侍中徐博賦四篇 / 黃門書者王廣 呂嘉賦五篇 / 漢中都尉承華龍賦二篇 / 左馮翊史路恭賦八篇。

其四為雜賦,以〈客主賦〉十八篇為首,凡十二家,二三三篇;其後有:〈雜 行出及頌德賦〉二十四篇 / 〈雜四夷及兵賦〉二十篇 / 〈雜中賢失意賦〉十二 篇 /〈雜思慕悲哀死賦〉十六篇 / 〈雜鼓琴劍戲賦〉十三篇 / 〈雜山陵水泡雲 氣雨旱賦〉十六篇 / 〈雜禽獸六畜昆蟲賦〉十八篇 / 〈雜器械草木賦〉三十二 篇 / 〈大雜賦〉三十四篇 / 〈成相雜辭〉十一篇 / 〈隱書〉十八篇。6

以上四種賦,除了最末一種,班固明確提出「雜賦」之名以概括外,其餘三 者除了羅列各家與篇數,再無更清楚的名目可供理解,何況所錄條目,至今多已 不能見其篇章,「雜賦」之屬更是全部亡佚。但「名類相同,而區種有別,當日 必有其義例」7,然則其義例畛界為何?主要說法有四:

其一,清人姚振宗認為:第一種,大抵皆楚騷之體,師範屈宋者也,故區為 第一篇。第二種,大抵不盡為騷體,觀揚子雲(BC53~18)諸賦,略可知矣,故 區為第二。第三種,大抵皆賦之纖小者,觀孫卿〈禮〉、〈智〉、〈雲〉、〈蠶〉、〈箴〉

五賦,其體類可知矣,故區為第三。第四種,大抵皆尤其纖小者,故其大篇標曰

〈大雜賦〉,而〈成相辭〉、〈隱書〉置之篇末,其例亦可知矣8。其二,顧實認為:

屈原賦之屬,主抒情。陸賈(?)賦之屬,主說辭,且尤與縱橫之術為近。孫卿 賦之屬,主效物。雜賦之屬,推測多雜詼諧,如《莊子》寓言9。其三,劉師培

       

6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新校漢書集注》(台北:世界書局,民國 67 年 11 月,三版),

頁 1747~1753。

7 〔清〕章實齋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 5 月,第 1 版),頁 1064。

8 氏著;《漢書藝文志條理》(不著出版資料),卷三,頁 7、8、11、14。

9 氏著:《漢書藝文志講疏》(台北:廣文書局,民國 59 年 11 月,初版),頁 179、183、188、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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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第一類為寫懷之賦,第二類為騁辭之賦,第三類為闡理之賦10。其四,章 太炎認為:屈賦言情,孫卿賦效物,陸賈賦是縱橫之變11

畢竟文獻不足徵,以上諸說,均屬推測,亦各言之成理,所以很難斷定何者 絕對為是,何者絕對為非。本論文因為關注焦點為「雜文」,故僅就其詮釋邏輯 中的「雜賦」的呈現加以討論,並不一一檢討各家之說本身的合理性。然則進一 步再分析,姚說所持之分類論點有二,其一是作品與騷體之關係,而第一類與第 二類賦的區分,就是在於前者與騷體較為密切,後者則較疏遠,故有首、次之別;

其二則是作品體製的關係,而第三類與第四類的區分,就在於前者體製已較為纖 小,但後者尤為細小,故又有先、後之分。其他三氏之說則從內容與題材加以說 明,其中第一類為抒情,可謂共論。至於第二類,或云說辭或云騁辭,大抵認為 此類文辭鋪張,而將此特色視為戰國縱橫家誇好辯說之餘緒。第三類,或云效物 或云闡理,主要著眼於荀子五賦託物喻理的特色。第四類顯然最難以回答,劉、

章二氏並未言及,顧氏也僅以為「多雜詼諧」。總之,依據體裁、體製或內容加 以區分,四類賦似乎難以尋求一共通的區別標準與邏輯。

於此之外,今大陸學者伏俊璉繼承前賢,又提出新說,頗值得參考。要言之,

伏氏認為〈詩賦略〉所錄之賦可先分兩層,前三類為文人賦,「雜賦」則全部出 自民間,是為民間俗賦。其次,漢人論賦最重「諷諫」,所以「諷諫」成分的多 寡也反應在四類的排序之中,大抵屈原與荀子皆是「惻隱古詩之義」,兩者在諷 諫的價值其實相同,但因為屈賦主抒懷,多譬喻象徵;荀賦主闡理,多直陳政教 得失,所以又分為兩個系統;陸賈賦雖然也存諷喻之義,但因長於辯說,反流為 勸百諷一、競為奢麗閎衍之辭,故諷諫之意已較屈賦淡薄甚多,是居其後12。「雜        

10 另對於「雜賦」,劉氏並無指出其特點,僅云其「〈客主賦〉十二家皆漢代之總集類也。」參 見氏著:《論文雜記》,收入(劉申叔先生遺書(二)(台北:華世出版社,民國 64 年 4 月,初 版),頁 853。

11 氏著:《國故論衡》(台北:廣文書局,民國 64 年 4 月,再版),頁 131

12陸賈賦之屬,在班固看來與屈原關係甚為密切。《漢書‧地理志》論壽春、合肥等吳、粵地區  相關掌故,提及:「始楚賢臣屈原被讒放流,作〈離騷〉諸賦以自傷悼。後有宋玉、唐勒之屬慕 而述之,皆以顯名。漢興,高祖王兄子濞於吳,招致天下之娛游子弟,枚乘、鄒陽、嚴夫子之徒 興於文、景之際。而淮南王安亦都壽春,招賓客著書.而吳有嚴助、朱賈臣,貴顯漢朝,文辭並 發,故世傳楚辭。」此段文獻概略說明了漢代楚地辭賦之發展。屈原〈離騷〉起首之後,宋玉、 

唐勒接踵,故兩人與其賦入於屈原之屬,毫無疑義。另一方面,吳王劉濞與淮南王劉安也都各自  招集文士,包含枚乘、鄒陽、嚴夫子、嚴助、朱賈臣等人,其中枚乘、嚴夫子(即莊夫子,為避 漢明帝諱而改)亦入屈原之屬;嚴助、朱賈臣則入陸賈賦之屬。然則意謂屈、陸二類之屬並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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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一類,本來自社會下層,篇幅纖小,作者無徵,且多詼諧調侃、諷喻之意微 乎其微,所以陪於末座13,至於「雜賦」與荀卿賦之屬的關係,則必須進一步分 析「雜賦」的內容之後,才能有較清楚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