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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天皇與傳統神社

第四節 出雲大社的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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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出雲大社的祭祀

一、 出雲国造

出雲大社原本稱為杵築大社,在《延喜式》神名帳是記載為「出雲国出雲郡 杵築大社」、列為名神大社之一。江戸時代就領有社領五千石的社領,是非常有 規模的神社。明治初期 1871 年改稱為出雲大社名列官幣大社、於大正時代成為 天皇的勅祭社之一,現在是神社本庁的別表神社。

出雲大社的宮司稱為「国造」136,作為出雲国國魂的化身是「顯現國魂的神」。 出雲国造系與天皇系是日本唯二自傳統以來就被賦予神格,相對於「隱沒的眾 神」,是一種以人身顯現的「現人神」。國造的祖先是天照大神的次子「天穗日命」, 以神話的基礎而言國造與天皇家一樣都是天照大神的後代。由於在神話時代就奠 定了關係,出雲大社一直有著特別的地位。國造在大化革新後作為當時國家的特 例,在政治方面擁有了郡司的職務;後來雖然解除了該職務,但卻一直掌握出雲 一帶的宗教祭事,並成為唯一延續下來的國造家。時至今日,天皇、皇族等都不 可進入出雲大社的社殿,可能是唯一天皇所無法踏足的聖域。

國造有其政治身份,每當世襲就任時,會率領一族百餘人攜帶許多神寶與幣 物上京獻給天皇。並會誦讀神賀詞,其大致上內容是類似讓國神話,重新確認了 獻上國土給天皇的皇祖皇宗,137並負責編撰類似地方志的《出雲国風土記》,在 出雲國境內掌握政治與祭祀的權力,以祭司王的身份具有強烈的獨立性。

出雲國造因祭祀的需要而來回於出雲大社、神魂神社及熊野神社。國造的腳 不能直接踩到地面,出入必須攜帶神火隨行,且不能食用非使用神火烹調的食

136日本古代有所謂的「國造」制度,原來應該是遍佈各地有一百三十個左右,但是後來系譜有延 續下來的僅有出雲、紀伊、阿蘇等三家國造。國造制度是何時開始的並不清楚,就文獻上而 言《日本書紀》關於神武天皇的部分,提及平定大和國之後論功行賞,而開始任命國造。換言 之,這是建立以大和王朝為中心的地方制度。理論上所有的國造都承服於大和王朝的天皇。詳 見,鳥越憲三郎,《出雲神話の誕生》,頁 22-23。

137 松前健,《出雲神話》,頁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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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如此嚴密保持這些戒律,使得國造就跟幕府末期的天皇走不出京都御所一 樣,是沒法離開出雲大社境內的。138

古代天皇制及幕府統治時期,相對於由吉田、白川兩家神祉官所掌握的神社 神道,出雲国造得以保持著獨立運作。但國造一族在中世紀時分裂為千家、北島 兩家輪流來執行祭祀。明治四年的新神社制度後,千家與北島兩家都成為了華 族,在國家神道體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直到今日,千家尊祐依然為出雲大社宮 司、北島家仍掌握了出雲大社教。

出雲大社內的祭祀主要是圍繞三火,分別是當初天穗日命自天照大神處所繼 承而來的聖火,並且世代延續至今的「人火」;十一月古傳新嘗祭所新生來煮飯 的「地火」,以及正月一日用來煮飯給國造的「天火」。139

當國造去世時,繼承人必須馬上完成「火繼」儀式。當日半夜由國造館出發 到熊野神社的鑽火殿,用那邊的火燧臼、火燧杵鑽出神火,以這個火調理齋食給 新國造食用,才算完成繼承。「火繼」所繼承的是「人火」,也就是「靈繼」的意 思,出雲國造繼承天穗日命的靈威,於是「祭祀的人」就轉生為「被祭祀的神」。

這火繼式如同新任天皇的大嘗祭一樣,每任國造僅有一次。

每年如同伊勢神宮的神嘗祭、宮中祭祀的新嘗祭一樣;出雲大社有古傳新嘗 祭,內容為前述的火繼式再執行一次。出雲國造作為天穗日命,以此身份祭祀大 國主命時,就會在其身上顯現大國主命的樣子。如同天皇在大嘗祭時會發出聲 響,在一瞬間與天照大神合為一體。這種透過食用神聖處理過的食物,讓神靈與 自身一體的神道最高祭祀儀式,伊勢神宮與出雲大社都繼承了這樣的神道傳統。

二、 祭神論爭

明治初期,神道的國教化往「一神教」的方向發展,試著把天津神的伊勢信 仰與國津神的出雲信仰兩大系統整合為一。當時國學者大國隆正就是代表,其認

138 原武史,《出云という思想》,頁 159。

139 吉田元,〈出雲大社の祭祀における火と食〉,《種智院大学研究紀要》第二期,種智院大学,

2001,頁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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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顯露之事才是世界的主軸,幽冥之事僅為輔助;更在《死後安心錄》中否定了 大國主命的靈魂審判。相信真正能通往高天原(天津國)的地點不是出雲,而是 伊勢神宮的內宮;所以幽界亦由天照大神來掌握。隨著大國隆正與水戶學者的互 動,這成為支撐皇國史觀與尊皇思想的宗教世界觀。對皇室深具影響力的學者筧 克彥所著《惟神之道》一書則指出,天皇是神聖、至高的,與天照大神一體。天 皇就是神,就是倫理規範的代表,並不存在一個超越天皇的神道道德觀。

如平田那般重視幽界的是六人部是香、矢野玄道等人,他們強調出雲系統對 於宗教的掌握力及大國主擁有審判神與人靈魂的權力,這蘊含對天皇倫理價值判 斷的神學基礎。六人部是香在《顯幽順考論》一書中,就以仲哀天皇為例,認為 其受到天譴而落入了「凶徒界」。該神道解釋建立起了獨立於天皇之外的神學倫 理標準;意指天皇並非無誤的,而是可能會受到天道懲罰。

不論是大國隆正或是六人部是香等人都是明治初年國家神道化時期的重要 人物。前者的思想與伊勢神宮系統相結合、後者則是與出雲大社系統相結合。雖 然兩者間都以顯幽觀來解釋,但是到底何者為先?出雲派與伊勢派之間有著不同 立場。

真正的衝突並不在這些思想家們之間,而是在出雲大社進入國家體系之後才 出現。原本在明治四年公布的社格制度中,出雲大社與熱田神宮都名列官幣大 社;這時千家尊福開始以顯幽二元的神學理由提出申請,認為出雲大社應與伊勢 神宮有一樣的「神宮」社格,但被教部省駁回。140

1872 年教部省為了推廣「國家大教」,任命出雲大社宮司千家尊福擔任「神 道西部管長」,負責西日本一府二港三十六縣的教化工作,這是出雲大社首次正 式登上國家的舞台。

原本國造是不能離開大社自由移動的,但千家尊福廢除這些戒律,獲得教部 省承認後,開始走在地上並食用非使用神火烹調的食物。千家尊福在出雲國內各

140 原武史,《出云という思想》,頁 15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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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是被當作「活著的神」而受到狂熱的歡迎。其權威在西日本一帶是足以與天皇 匹敵的。141在國家神道的初期,出雲派仍有其相當的社會力量。

隨著 1875 年大教院的解散,成立了神道事務局,並由伊勢神宮大宮司田中 賴庸出任總裁。田中亦擔任神道會議的議長,於該會議上千家尊福引用《神魂要 旨》 的神學基礎,提出除了別天津神的造化三神、天津神的天照大神等四尊祭 神之外,應該要加上國津神的大國主命為第五位祭神。千家的主張受到伊勢派強 烈反對,故以大國隆正的「顯」「幽」皆屬於天照大神主宰的論證,作為伊勢派 教義的基礎,並集結成《大道本義》一書由神宮教院出版。

由此展開伊勢派與出雲派的論爭,在神學上皆出自平田之後的大國隆正與六 人部是香;且在組織內主要以伊勢派稍佔上風,並沒有完全決裂。直到本居宣長 的孫子本居豐穎向全國神官提出《神道事務局保護之檄》,以出雲派的立場主張 大國主命與幽界密不可分的關係,才引起了全國性的迴響,從此伊勢派與出雲派 都各自有了支持勢力,於是發展成正式的對抗。142

出雲派神學延續了平田、六人部等人的思想,產生了一種由神道內部反國體 的論述。前述六人部是香提出了神與人都必須接受大國主命審判的神道思想,被 千家尊福等人接受並宣傳。導致了人們批評如此出雲神學是「反國體」的,是威 脅天皇神聖性的。但畢竟這屬神道內部的論證,爭論的主角都是神官,其來源皆 為復古神道、國學系統所發展出來的神道傳統;如此神學論爭反而使政府無從直 接介入。

就神道內部而言,顯幽二分論實際上才是神道思想的一般認知,因此出雲派 逐漸取得上風。最後伊勢派在 1880 年向內務卿松方正義提出解決論爭的要求,

企求以政府力量介入來取回優勢,決定由天皇的敕命來解決爭議。1881 年敕命 集合全國的宮司與教導職在東京舉行神道大會議,在會中由太政大臣三条實美公 布天皇的敕裁,間接解決了爭議。其內容非常簡短,大略意思是:「在宮中被祭

141 前引書,頁 161。

142 前引書,頁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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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的神靈有天神地祇、賢所、歷代皇靈等。」143其意義是:宮中三殿被祭祀的對 象,包括了天津神、國津神、天照大神以及歷代天皇的靈魂等。否定神或天皇被 審判的可能性,間接否定了大國主命作為幽界之王的可能性。結論就是天皇支持 的伊勢派獲得全面勝利,國學派發展出來的顯幽論亦退出舞台,從此神道內部的 神學就被完全統一了。這是天皇第一次直接作為宗教領袖來解決神道內部的神學 爭議,足見其有解釋、修改神道神學的權威性;不僅是創建系統的神學,甚至於

祀的神靈有天神地祇、賢所、歷代皇靈等。」143其意義是:宮中三殿被祭祀的對 象,包括了天津神、國津神、天照大神以及歷代天皇的靈魂等。否定神或天皇被 審判的可能性,間接否定了大國主命作為幽界之王的可能性。結論就是天皇支持 的伊勢派獲得全面勝利,國學派發展出來的顯幽論亦退出舞台,從此神道內部的 神學就被完全統一了。這是天皇第一次直接作為宗教領袖來解決神道內部的神學 爭議,足見其有解釋、修改神道神學的權威性;不僅是創建系統的神學,甚至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