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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社會變遷影響高齡者居住生活現況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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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分析與理論基礎

第一節 社會變遷影響高齡者居住生活與其經濟 安全保障之文獻分析

從古至今,食衣住行為人類的生活基本要求,其中有關「住」的方面牽動著 人們最主要的生活方式,住宅不單只是一個遮風擋雨的地方,更是情感的歸依所 在,攸關自身的生理、心理活動需求、與他人情感的聯繫,生活起居均在住宅中 發生,居住的環境與個人生活可謂互為影響、息息相關,尤其對於需要長時間睡 眠、休息的高齡者更是如此,而探討高齡者未來優質的居住模式必須先考慮大環 境變遷之下影響其選擇居住方式的因素,並結合外在經濟安全保障及內在生活方 式併同研究。本節將先以人口、社會等變遷之下,影響高齡者居住生活的因素,

並就其轉變方向及經濟安全議題作相關文獻回顧,第二、三節則分別以「老年休 閒活動相關理論」中探討休閒活動、樂活概念對於老年健康快樂生活的重要性及 安排、及「老年生存危險管理之概念」中融入保險思維為老年經濟安全的保障要 件,以支持本研究之論點並進行後續相關探討。

壹、社會變遷影響高齡者居住生活現況及未來

人口轉型、工業化、都市化、現代化、多元文化等社會變遷,是每個國家均 曾經或持續面臨的課題。從農業社會轉型為工、商業社會的過程觀察,歐洲將近 花費 1、2 個世紀的時間。在台灣,卻濃縮於半個世紀中進行(周家華,2009:

368)。單就人口型態論之,國內生育率逐年下降,使人口成長趨於遲緩,醫學 進步則造就國民平均餘命 2-1的延長,擴張了老人數量,我國人口結構早已急劇 老化(薛承泰,2003:6、7)2-2

過去,人們崇尚傳統、重視經驗,老人具有相當權威及地位,家庭亦為高齡 者主要照顧的來源,但社會變遷之下,家庭承擔照護高齡者的能力愈趨薄弱,相 對外在可提供休閒安養的居所也增加不少,未來老人的安身之處不再僅有家庭唯 一選擇,而是視其身心需求、經濟狀況而定。接下來將以國內人口結構、現代(工 業)化、家庭、親子共居意願等社會變遷因素探討老人未來居住生活之轉變。

2-1平均餘命:係指當年各年齡層人口依當年的死亡率,按生命表函數換算後,預期尚可存活的年 數。(轉引自中華民國內政部全球資訊網 http://sowf.moi.gov.tw/stat/QA/QA.htm,取用日期:2010 年 8 月 21 日)

2-2依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定義,我國早在 1993 年邁入「高齡化社會」。意即國家 65 歲以上的人 口占總人口比例超過 7%,未來一旦超過 14%稱為「高齡社會」,超過 20%稱為「超高齡社會」。

雖然人口高齡化是全球普遍的現象,目前日本及西歐國家 65 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已超過 14%以上的「高齡社會」,惟各國自 7%的「高齡化社會」增加至 14%「高齡社會」的速度各有 差異,以 65 歲人口比率自 7%增加至 14%的時間,法國需時 115 年、瑞典 85 年、美國 73 年、

英國 47 年、德國 40 年,預估我國將與日本歷時 25 年左右相似(內政部,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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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口結構變遷

由於醫學科技進步、衛生環境完善,人民死亡率降低,壽命逐年延長,

國內高齡人口及比例也持續上升。依經建會(2010)推估,在國內出生率不 斷下降情形下,將會在 2022 年出現人口零成長,2023 年後呈現負成長,而 目前國人零歲平均餘命已達 78.97 歲,高齡人口總計 2,457,648 人,占總人 口 10.6%。未來 2025 年將增加為 20.1%,邁入「超高齡社會」。至 2060 年,

高齡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將近 2 分之 1(約 41.6%)。現今高齡少子化已是我 國人口結構中不可逆的巨大浪潮,除可提供老年人照顧的子女人數減少,高 齡人口依賴比也隨之上升,青壯人口勢必得承擔更多責任(詹火生、李安妮、

戴肇洋、蔡貞慧,2006:3-5;曾孆瑾,2004:153)。

陳妙盡(1996:16)由「子女數量」探討共居機會,發現子女數越多,

與子女同住比例則越高、越不可能獨居。但現今出生率低於人口替代水準,

象徵膝下無子女的人口數持續增加,未來很多老人根本沒有子女可供依賴共 居的機會,僅能選擇獨居或與配偶同居。

二、現代化(工業化)變遷

(一)都市化程度

西方社會學者主張,工業化社會體制(Parsons and Bales,1955)與 現代意識型態(Goode,1963)等現代化因素促使人口往都市遷移就學或 就業,而形成人口流動,亦削弱大家庭對個別成員及經濟方面的控制力,

使家庭成員其容易脫離家庭掌控而獨立自主,進而組成夫婦與子女為主的

「核心家庭」(葉光輝,1997:132;薛承泰,2008:48)。國內的研究 亦顯示,居住於都市的中老年人將因重視照護服務之提供而偏好安養院更 甚於子女同住(鄧惠文,2007:48)。但亦有研究呈現不同的看法,如陳 妙盡(1996:18)認為台灣鄉村地區人口外流嚴重,反而造成鄉村的高齡 者與子女同住機會較小,就台灣社會情況,較不支持「現代化」假設中的 都市化程度對高齡者居住安排的影響方向。

(二)教育程度

現代化使得教育普及,改變了人的觀念,進而影響其居住行為。而教 育程度越高者,將傾向獨立自主生活,同住意願則逐漸降低,(關華山、

齊力、陳格理、陳覺惠,1993:99;陳怡彣,2008:58)。邱慧寧(2002:

58)研究結果認為,隨著教育程度提高,高齡者瞭解及願意進駐銀髮社區 的比例皆相對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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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姻關係

婚姻關係影響著子女數量2-3及高齡者未來同居的伴侶,現今社會中,

同居、不婚、晚婚、高離婚率已是兩性關係之趨勢2-4,間接促使將來高齡 者獨居或僅與配偶同居之家戶增加。吳老德(2001:244)以內政部於 2000 年所作之「老人狀況調查報告」,分析老年人之婚姻狀況對居住安排差異 性極為明顯,老年未婚者選擇進住安養機構與獨居的比例最高,而離婚、

分居或喪偶者亦呈現類似情況。

三、家庭變遷

以家庭結構面向觀之,我國受工商社會快速變遷影響,職業分化使男 女分工細微,個人意志抬頭,致使傳統大家庭組織愈益鬆弛,家庭型態已 由大家庭改變為核心家庭、折衷家庭等簡單化之趨勢,在此結構性的限制 之下,老人不易從中獲得照顧(楊光庭,2007:56、117;邱怡玟,2004:

177)。

其次,以家庭功能面向論之,傳統家庭照護責任大部分落於女性肩上,

但現代女性教育程度已提高、成就動機增強、就業率不斷提昇,影響家庭 中原有婦女與婚姻角色,相對提供老人家庭照護機會降低(邱怡玟,2004:

177;曾孆瑾,2005:275)。

除此之外,家庭的資源及經濟趨於薄弱,農業社會中,集體勞力與互 助合作的生產方式,老人的生活費用主要可倚賴同居共財的家族成員提 供,或藉由緊密的人際關係相互扶持;而現代社會重視專業分工,家庭所 得端賴個人努力,家族網絡逐漸縮小疏離,人力與資源均較過往缺乏,相 對提高老年經濟風險(邱怡玟,2004:177;洪燦楠、許沖河、洪鴻銘、夏 銘賢、陳武宗,1996:7)。王仕圖(1998:161)認為現在家庭已不再是 完全自主的單位,以往所提供的老人照護功能及資源已逐漸被人群服務系 統、政府系統所取代。

過去家庭為主要支撐老人的生活保障基石,但由家庭的結構、功能、

資源面探討社會變化之影響,發現家庭對老人的照護及支持功能愈趨降 低,連帶迫使老人得尋求其他社會福利資源供給或仰賴自己規劃未來生活。

2-3我國與亞洲國家地區之嬰兒生母絕大多數為有偶(婚生子)。以國內情形而言,婚姻為生育的 重要中介變數(王錫美,2005:2)。

2-4現今國人接受高等教育機會增加,在緊湊生活壓力及顧慮職業、經濟、適合對象狀況下,兩性 便容易延後或放棄結婚(張祐慈 2009:2、15)。邱奕傑(2008:71)指出女性往往面對家庭 生活中性別角色不對等,隨著經濟條件改善及勞動地位提高,單身利益大於結婚利益,促使女 性寧願選擇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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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親子雙方共居意願之變遷

陳寬政、王德睦、陳文玲、葉天鋒(1987:62)以行政院主計處(1982)

的「家庭生活與社會環境意向調查」資料分析導出親子雙方共居意願之結 論,子女可能受到現代化因素的影響而反對婚後與父母同居的生活安排,

卻限於實際生活條件(如所得能力不足消費需要、子女年幼而夫妻無力照 養或父母年老需人照顧等)而不得不與父母同居,且家庭內的潛在衝突可 能令父母也不樂於與子女同居的生活安排。

林靜湄(2001:104)以質性研究方法探索老人居住安排決定過程,認 為社會價值轉變造成代間同住意願差異,當代間資源不均等時,居住意願 依資源較多一方的意願決定;代間資源相同時或同住多摩擦時,居住決定 則依子女意願,老人會依子女意願而分住,反映老人具有獨立性,不再需 要忍受勉強同住的衝突,而追求更好的居住及家人關係品質。

葉光輝(1997:121、137、161)以孝道心理學角度切入親子間居住互 動之行為歷程,得到以下結論:(一)子孫必須與年老父母同堂居住之孝 道規範,對現代人心所能發揮之拘束作用,早已不如往昔。(二)社會快 速變遷,使兩代間思想價值及生活觀念產生明顯差距,代間之衝突摩擦使 親子雙方在經濟或健康等條件允許下,傾向於分居安排。

柯瓊芳(2002:14、26)研究歐盟十五個會員國的奉養態度發現,經 濟社會的現代化與子女對父母的同居照顧意願間存有明顯的相關,國民平 均所得較高、家庭聯繫較鬆散、非婚生比率較高、女性勞動力參與率較高 之地區,子女的奉養意願較低,意味著家庭養老照護功能的衰退。其更指 出隨著經濟與文化的全球化,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將會繼續提升,個人主義 意識風行,隱私權與獨立生活空間的需求將會因為經濟水準的提升而得到 滿足,成年子女與年老父母可能都不願意選擇同居共住,或成為對方的負

柯瓊芳(2002:14、26)研究歐盟十五個會員國的奉養態度發現,經 濟社會的現代化與子女對父母的同居照顧意願間存有明顯的相關,國民平 均所得較高、家庭聯繫較鬆散、非婚生比率較高、女性勞動力參與率較高 之地區,子女的奉養意願較低,意味著家庭養老照護功能的衰退。其更指 出隨著經濟與文化的全球化,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將會繼續提升,個人主義 意識風行,隱私權與獨立生活空間的需求將會因為經濟水準的提升而得到 滿足,成年子女與年老父母可能都不願意選擇同居共住,或成為對方的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