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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高齡者樂活住宅模式之建構
第一節 高齡者樂活住宅模式之概念分析
本章以前章節高齡者樂活住宅模式基礎架構為藍圖,並依據調查統計結 果,將受訪者針對樂活住宅於各面向之要求與建議,建構高齡者樂活住宅模式 具體規劃,模式內容包含其特色、服務內容、營運方式與團隊建立、商品市場 與競爭分析、市場目標、行銷策略與相關之配合措施、權益保障面向研討。期 結合本研究所提出因應未來高齡者居住安養之構想與供需雙方之看法、評估意 見,化為具體之模式建構與完整之市場可行性分析,供消費者選擇保險理財結 合老年安居之處的合適保單與未來壽險業從事樂活住宅規劃、行銷設計參考。
壹、高齡者樂活住宅模式介紹
一、模式願景
透過儲蓄型年金保險之財務規劃結合老人居住安養服務,讓國人可充分 運用自己的資產養老,在退休後享受前半輩子辛苦耕耘的豐收,隨心所欲、自 由地選擇安居之所及休閒生活,給自己一個具保障、好品質的退休樂活人生。
二、模式特色
為讓一般大眾都能享有具保障、好品質的退休樂活人生,本模式著重自我 實現的健康人生、親近自然的永續生活,有別於一般機構式老人住宅規劃,內 容除提供市面上老人住宅之生活服務外,尚結合兩種設計概念,即「年金屋保 單」及「機構型定居或自由型旅居生活」。
五、服務內容
依據本模式所描繪之產品願景,分述設計概念中「年金屋保單」及「機構 型定居或自由型旅居生活」之服務主軸。
(一)儲蓄型年金屋保單
結合老人安居據點與儲蓄型年金保險,給付方式可多元化。要保人透過 預繳保費方式,俟繳費期滿且年紀達 60 歲時,可領取滿期保險金,或轉為 住進機構型定居或自由型旅居樂活住宅之費用,預先準備未來老年居住安養 的花費。保險內容概要如下:
1、險種
年金保險。
2、保險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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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至 85 歲。
3、累積期間
至年金給付開始日(不少於 10 年)。
4、繳費方式
躉繳、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
5、給付內容
要保人透過預繳保費方式,俟繳費期滿且達 60 歲時,可領取滿期保 險金,或轉為住進機構型定居或自由型旅居樂活住宅之費用。
(1)年金給付
在保證期間內,公司於年金給付日給付年金至保證期間結束。在保 證期間以後,被保險人於年金給付日仍生存時,公司於年金給付日給付 年金至被保險人身故,契約效力即行終止。但年金給付週期為半年、季、
月者,仍繼續給付至該保單年度末止,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2)機構型定居樂活住宅
年滿 60 歲以上,且日常生活能自理、無精神疾病之長者。
(3)自由型旅居樂活住宅
年滿 60 歲以上,且日常生活能自理、無精神疾病之長者。
(二)機構型定居或自由型旅居樂活住宅 1、機構型定居樂活住宅
為一般機構式老人住宅、專用住宅社區型態供長者長期定居使用。本 研究調查受訪者的費用支出意願,發現目前中年民眾普遍接受生活費中低 價位的老人住宅,故建議壽險業者初期可與外部老人住宅市場中品牌大、
知名度高、中等價位之老人住宅(例如長庚養生文化村)共同合作,藉由 結合市面上已有經營經驗之老人住宅業者,可確保住戶入居機構型樂活住 宅之居住品質,降低壽險公司自行開發之不確定性。
2、自由型旅居樂活住宅
自由型旅居樂活住宅可隨個人喜好,提供多元化的居住選擇。型式有 渡假村、旅館、休閒農場等作為高齡者長、短期居住之用。由於調查中年 民眾較偏好山居休養生活、鄉居田園生活、溫泉養生生活主題式的渡假 村、休閒農場,故建議由壽險公司就關係企業已有的休閒產業或與外部的 休閒業者結盟合作,提供不同組合方式之安養據點供未來住民選擇。
(1)設置地點與環境安排方面
根據台北市中年受訪者針對本研究所設計之樂活住宅模式基礎架 構調查結果顯示:樂活住宅之地點與環境的需求順位首要以附近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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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院所,其次為附近休閒、旅遊景點豐富,代表新銀髮族非常重視醫 療便利性與休閒旅遊的可及性。因此,綜合前述考量之下,初期樂活住 宅地點評估選擇宜蘭地區的休閒農場、台北市北投區或新北市烏來區的 溫泉渡假村、新北市三峡或九份地區的休閒農場或飯店為優先發展據 點。前揭地區之地點位置皆鄰近台北地區或位處其中,醫療交通尚堪便 利,休閒、旅遊景點則十分豐富。園區規劃方面,據點內可劃一區塊為 樂活住宅專區,供住民生活起居使用,其餘之園區部分則可對外來遊客 營運開放旅遊,讓高齡者不致有遺世孤獨之感;入居長者的親友也可以 至樂活住宅園區探親兼遊憩、住宿、陪伴長輩,間接提高探望入居親人 的次數。
(2)生活照顧方面
為了讓入居者能夠有愉快舒適的養老生活,樂活住宅將依民眾針對 生活照顧面向調查結果之偏好與需求提供基本日常家事服務(住家清 掃、衣物送洗等),加強樂活住宅環境的清潔與衛生,以減輕入住者之 家務負擔、給予良好之居住環境。再者,必須要求服務人員除具備優良 素質之外,對待住民需以親切誠懇、有耐心、愛心、貼心的服務態度,
傾聽住民的需要並適時加以改進,讓入住的高齡者不覺自己身處於生 硬、冰冷的安養機構,在居家式的生活氛圍中有溫暖的感受。
(3)醫療照顧方面
台北市中年受訪者多數認為在高齡者樂活住宅醫療服務中以定期 醫護人員駐診為最重要之優先順序。故樂活住宅醫療服務方面將與鄰近 醫療院所合作,排定醫護人員定期駐診,並搭配遠距照護科技方式提供 全方位的照護。對於人數、規模達一定比例之樂活住宅,則配有 24 小 時護理人員,適時提供高齡人口於醫療上的初步協助與諮詢,為住民的 健康把關。
(4)餐飲服務方面
台北市中年受訪者針對餐飲服務面向多偏好營養師規劃菜單、調配 飲食與菜餚種類多樣化,故將以此為餐飲服務之優先規劃,依據住民個 別之身體狀況與需求,由營養師為其規劃營養均衡、健康養生的餐食安 排,並注重餐飲的衛生安全與菜餚的變化性,以迎合住民的口味。
(5)休閒活動方面
考量高齡者從事休閒活動不僅維持身體機能的健康、減緩退化,或 打發空閒的時間等,並可增加結交朋友的機會,豐富生活之餘也可減少 孤獨感,對老人減緩生、心理衰退有所助益,這與樂活住宅為追求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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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生之意旨不謀而合。經由調查發現受訪者偏好退休後從事四處旅遊、
擔任志工之休閒活動,故將以此為目標,將樂活住宅與附近的景點作連 結,提供詳細的旅遊資訊,供入居長者前往遊憩。並且,在自由型樂活 住宅中,配合不同園區據點作特色性的休閒規劃,讓住民除可與一般遊 客共同參與園區規劃的活動,並可在其中發展自己的嗜好,使其生活更 加充實。此外本模式參酌壽險業從業人員建議,結合樂活住宅本身或與 外部社區舉辦一些社團、活動,例如義賣活動、歌唱比賽、才藝傳承等,
適當的交誼除促進住民的情感交流之外,亦增加高齡者與外界社會聯繫 與接觸的機會。
(6)交通方面
有專屬接駁交通車定時定線行駛至市區,亦有醫療專車行駛特約醫 院,以便利住戶定期就醫之需求。
3、樂活住宅付費方式
根據台北市中年受訪者針對樂活住宅付費傾向之調查結果,未來的銀 髮族世代較能接受由既有的權利金部分扣繳生活費的付費方式。因此,將 配合住民之需求採由既有的權利金部分扣繳生活費付費方式。入住樂活住 宅的生活費用規劃以每月 1-2 萬區間之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