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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補過程中的關鍵參與者

第四章 機關外補招募實務的調查結果

第五節 外補過程中的關鍵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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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職缺的規範面外,也希望對工作實際情況先行瞭解,避免對工作的認識出現落差。

第五節 外補過程中的關鍵參與者

外補招募過程有機關首長、出缺單位和人事單位等不同角色參與,可從中發現外 補過程的動態面。本節先說明政府機關中由誰決定職缺採取外補,接著分別從人事主 管和出缺單位主管角度瞭解機關首長在外補過程中的角色和態度,最後探討人事主管 和出缺單位主管各自所扮演的角色。

壹、採用外補方式的決定者

公務人員陞遷相關法規中提到採用外補時應由機關首長核定,從問卷調查結果(如 表 31)也可發現各級政府大多認為是由機關首長決定採用外補,中央政府中有六成四 的機關認為是由機關首長決定職缺採用外補,直轄市政府中有六成七的機關表示此意 見;縣市政府中則也有七成三的機關表示此意見。儘管決定外補的角色與政府層級間 未有統計上顯著差異性,不過似乎可發現政府層級越低,機關首長自主決定外補的情 況也較多。

除了機關首長之外,出缺單位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各個層級的政府中也各約 有兩成左右的意見認為由出缺單位決定採用外補,從問卷其他意見調查中更能看出其 中的動態面。其他意見所呈現的情況多為出缺單位表示建議,最後由機關首長做最後 裁決。值得關注的是,人事單位在用人甄補決定中並無涉入太多,多僅能從內陞外補 並重和報缺比等原則性人事規範予以建議。

表31 求才機關決定職缺採用外補的角色

中央政府 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 總數

出缺單位 16(22%) 9(20%) 10(24%) 35(23%)

人事單位 3(4%) 2(5%) 5(3%)

機關首長 44(64%) 29(66%) 30(71%) 103(66%)

其他 6(10%) 6(14%) 12(8%)

總數 69(100%) 44(100%) 42(100%) 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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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機關首長對外補工作事項的態度和意見

問卷調查結果中可發現不管是從人事主管或是出缺單位主管的角度來看,對於機 關首長在外補過程中所表示意見的認知項目大致相同,即首長多針對甄補方式選擇和 求職者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等項目給予建議,調查結果如表 32 所示。

先從人事單位角度來看,有六成人事主管認為機關首長會對甄補方式表示意見,

有三成六認為機關首長會對求職者具備的資格條件表示意見,其餘像是求職者應具備 的人格特質、推薦合適人選和邀請求職者參加面試的決定等項目,只有不到兩成的人 事主管認為機關首長對此表示意見,不過也有兩成三認為機關首長皆未表示意見。

進一步做差異性的檢定,僅發現在未表示意見的項目上與政府層級有顯著差異性

(X2=6.123,p<0.05),中央政府人事主管多認為機關首長較不會表示意見,想反地縣 市政府人事主管多認為機關首長較會表示意見。如將問卷調查結果的機關依性質分為 專業技術性質和一般性質,與意見項目做交叉分析,可發現在求職者應具備哪些資格 條件(X2=15.783,p<0.05)上有顯著差異,專業技術機關首長對此意見較為重視。

其他單位問卷部分,出缺單位主管對於機關首長在哪些項目多表示意見的態度與 人事主管相近。有五成七的出缺單位主管認為機關首長會對甄補方式表示意見為最 多;其次有三成四認為機關首長會對求職者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表示意見。其餘像是 推薦合適人選和求職者應具備哪些人格特質等項目,各只有不到一成五的出缺單位主 管表示機關首長多對此表示意見。

進一步做意見項目與政府層級的差異性檢定,發現在推薦合適人選(X2=15.500,

p<0.05)、求職者應提供哪些文件資料( X2=12.509,p<0.05)和皆未特別表示意見

(X2=7.216,p<0.05)等項目在政府層級上有顯著差異。縣市政府機關首長較會推薦合 適人選和對求職者應提供哪些文件資料表示意見,相對地有較多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對 於外補業務並沒有特別表示意見。

從人事主管和出缺單位主管雙重角度,以及上述與政府層級有顯著差異的意見項 目來看,可發現縣市政府機關首長較會推薦合適人選,而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對於外補 則較較不會表示意見。此調查結果中發現縣市政府機關首長會推薦合適人選,可與縣 市政府出缺單位多會透過機關首長推薦的管道接觸可能求職者之情況相呼應。

p<0.05)和邀請哪些求職者參加面試的決定(X2=13.355,p<0.05)等項目與政府層級 間具有顯著差異性,中央政府出缺單位主管對於這些意見較為重視。另從機關性質來 看,一般機關出缺單位主管較為關心邀請哪些人參加面試(X2=6.857,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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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 人事主管認知中出缺單位對外補多表示意見的項目

中央政府 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 總數 求職者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 58(85%) 30(68%) 23(53%) 111(72%)

甄補方式的選擇 42(62%) 32(73%) 24(56%) 98(63%)

邀請哪些求職者參加面試 31(46%) 11(25%) 6(14%) 48(31%)

職缺公告時間長短和方式 23(34%) 14(32%) 6(14%) 43(28%)

求職者應具備哪些人格特質 16(24%) 9(20%) 8(19%) 33(21%)

推薦適合人選 11(16%) 6(14%) 12(28%) 29(19%)

求職者應提供哪些文件資料 9(13%) 5(11%) 6(14%) 20(13%)

總數 68(100%) 44(100%) 43(100%) 155(100%)

肆、小結

小結本節探討外補過程中的參與者。公務人員陞遷法制中已規定機關用人甄補是 機關首長的權限,綜合調查結果可得知出缺單位主管通常會對甄補表示意見,最後由 機關首長評估考量後做最後的決定。

機關首長除了對甄補方式選擇表示意見外,也會對求職者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和 人格特質表達看法,也有不少比例的機關首長會推薦合適的人選。專業技術機關首長 對於求職者應具備的資格條件較為重視,縣市政府機關首長多會推薦合適人選,而中 央政府機關首長多未對外補業務表示意見。

另從其他調查結果來看,出缺單位主管除了向機關首長說明甄補方式考量外,也 會對求職者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職缺公告時間長短和邀請哪些求職者參加面試等項 目較會表示意見。相較之下,人事單位僅負責確認外補過程是否符合人事規範,以及 求職者是否具備職缺公告上的要求,在組織人力甄補決策上未有實質性的參與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