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原住民族新聞作為研究題旨

第一節 多層次的原住民族公共領域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一章 原住民族新聞作為研究題旨

本論文將從不同層面檢視「台灣原住民族電視台」(以下簡稱原視)新聞的 產製經驗,舉凡原視的組織發展歷史及其資源配置、社會對原視的期待,以及原 視新聞工作者的實作經驗,均將逐次鋪陳。本章先行論說原視作為原民公共領域 的層次,繼而表明原視必然承擔政治責任而須為族群發聲,同時肩負復振語言與 文化的使命;作為代表原民的媒體,原視又以新聞節目最能凸顯前述政治與文化 任務,論文藉此探索與建構原住民新聞學的內涵。

第一節 多層次的原住民族公共領域

從歷史來看,原住民族多處於傳播環境裡頭的不平等位置。舉例來說,過往 紐西蘭的廣電政策與大眾媒體忽視毛利族的語言與資訊需求,影響毛利語言之保 存(Browne, 1996);澳洲的主流媒體亦長期以來不實地報導原主民族,政府主 事者總是後知後覺,趕不上現實的需求與改變(Meadows & Molnar, 2002)。而 主流報紙媒體普遍犯上了以錯誤、負面、原始化、浪漫化形象呈現原住民族的謬 誤行為(Levo-Henriksson,2007;陳佩周,1998),甚至在有意無意之間,主流 媒體對原住民族造成傷害情形(Alia, 2010)。在聯合國原住民族問題工作小組 於 2001 年舉辦「原住民族傳媒工作坊─通過傳媒促進原住民族的權利和文化」

工作坊中,與會者紛紛提出在不同區域、不同原住民族群同樣係遭到主流媒體不 斷再現錯誤或浪漫化之形象、相關議題之刻意忽視、媒體近用機會與能力之闕如

(包含設備、技術、內容各層面)等不平等問題(OCHCR, 2001)。此番困境隨 著各國與國際原住民族運動之推展而逐漸改善。

國際原住民族運動持續至今,影響所及,促使原住民族事務得以在聯合國等 國際機制上予以體制化、法制化(Anaya, 1996)。另一方面,我們也仍然可見 發生在體制內外的大小原住民族運動,而一項尤其令人關注的,是原住民族媒體 的發聲運動:原住民族利用新舊傳播科技,或者是各式媒體,來增強自己的聲音 以及擴展自己的集體力量,向急速擴張的全球閱聽人散播資訊(Alia, 2003, 2009)。在 Manuel 提出原住民族組織進行國際性串聯概念時,一項企圖是「讓 世界聽到」(be heard by the world),如今,原住民族則是延續此種目標,積極 透過媒體把聲音訴說給世界的聽眾們(Alia, 2003, 2009, 2010)。這種持續展現 原住民族運動精神的全球性原住民族媒體現象,Alia(2003, 2009, 2010)稱之為

「新媒體民族」(New Media Nation):少數族群,尤其是原住民族,藉著創立 與運作他們的媒體與節目,並且保護他們的聲音能夠跨越文化、政治與地理疆界 所形成的國際性運動(Alia, & Bull, 2005)。在國家領域裡,政府逐漸意識與回 應原住民族權利,加以傳播通訊科技的進展(如衛星)與普及(設備之技術門檻 與價格兩項之下降),政府藉由透過修訂法規、提供經費補助、運用衛星或數位 科技等積極措施,來保障與促成原住民族媒體之建置與發展(David, 2004;

Meadow, 1995; Roth, 2000)。藉由大眾媒體來發展原住民族之文化、塑造族群認 同、改善主流社會與原住民族彼此關係,是原住民族一項必要之權利(Graham, 善。1Garnham(1992)提醒到,公共領域作為一社會空間必然會受到政治與經濟之 影響,僅是認識到存在多樣的自主公共領域是不充份的,對此,我們仍需要一種 教育部專門網頁 https://itaiwan.moe.gov.tw/plan_info.php?id=1),1在各鄉鎮設置「數位機會中心」

(DOCs),其中有 37 個中心位於原住民族鄉鎮。自 2015 年起,原民會又推動「建構原住民族

或互動(Meadows, 2005)。

循著哈伯馬斯之見(Habermas, 1992/童世駿,2003),多元與多層特性同 樣也可用來理解原住民族公共領域內涵。3如 Avision 與 Meadows(2000)指出 的,公共領域是原住民族人發現他們需要用以傳遞與其有關之資訊與資源的場 域,原住民族公共領域可能定義成多種樣態:如政治會議般的討論活動場所、新

2 以全球性作為視角,Curran(2002, pp.240-246)以哈伯馬斯公共領域概念為基礎,描繪了以媒體 類型為中心的多元民主媒體系統,此模型以公共服務電視為中心,社會市場部門、私人部門、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聞產製、公共意見的過程、分析公共領域時的概念;原住民族公共領域也可被理 解成存在於多層地理尺度,如地方政府、區域、都市、國家以至於國際。更關鍵 的是,認識到哈伯馬斯公共領域乃是帶有歐洲歷史脈絡、以中產階級為對象的概 念時,要認識原住民族公共領域便不僅是從多元的空間或是政治旨趣為著眼,更 應當從原住民族政治模式或文化蘊底來理解。例如,在澳洲與加拿大原住民族社 會中,其公共領域概念傾向集中於小型、親屬為主的團體(Avision and Meadows, 2000),在紐西蘭毛利族中,則應從認識作為毛利族公眾討論具體空間、公共事 務討論模式、同時亦為規範概念的 marae4作為開始(Stuart, 2002),理解毛利文 化與政治慣習乃深刻影響毛利新聞工作者之新聞產製與價值觀(Hanusch, 2013b, 2013c; Stuart, 2002)。

公共領域是一個關於內容、觀點、也就是意見的交往網絡(Habermas, 1992

/童世駿,2003,頁 445),它指涉的並不「只」是媒體,而是一個以媒體為中 介、彼此連結的公共意見論辯場域(盧安邦,2014.06.25)。然而,從當前社會 現實來看,媒體在公共領域中扮演的中介角色無疑是明顯,甚而是關鍵的。「公 共領域的基本結構的特徵是大眾通過電子傳媒相互交往遇到了越來越大的選擇 強制(Habermas, 1990/曹衛東,2002,頁 xlii-xliii)」。對此,咸認為,公共媒 體能夠具體展現公共領域,同時,公共領域亦經常作為公共媒體的論述基礎

(Garnham, 1992;Stevenson, 1995, pp.62-63;丘忠融,2015;林照真,2010)。

同具有公共媒體性質的台灣原視,也被理解成具體展現原住民族公共領域。其 中,提供公共事務資訊與促成討論的新聞節目,相較其他節目類型更能代表原住 民族公共領域概念。然而,這不是原視新聞的唯一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