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宗教市場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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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宗教市場理論
一、宗教人的理性選擇
宗教市場論學者對於理解「宗教人的理性」有許多討論(Stark & Finle,2004:
45-51)。首先,他們認為「理性人」的原始定義「以最小代價取得最大利益」(Becker,
1975;1996)這樣的說法,雖然利於數學計算,但是解釋太過狹窄了,因此他們 接受了「有限理性」(John Ferejohn,1991)和「主觀理性」(Herbert Simon,1982) 的修正說法,嘗試把直覺、懶惰、衝動、資訊不充分、喜好與興趣…等等影響人 類選擇的因素加進去,這也就是 Coleman 說的:「很多平常被描述為非理性或反 理性的東西,不過是因為觀察者還沒有發現行為者的觀點,從那種觀點來看其行 為則是理性的。」(Colman,1990:18)。
然而即使這樣還不夠解釋像德雷莎修女(Mother Teresa)這樣完全的「利他主 義」精神。英國的社會學家 Anthony Heath 認為基於義務或友誼而做出利他主義 的行為仍然是理性的,那是因為每個人所追求的目標不同(Heath,1976:79)。
Stark & Finke 認為如果我們認為利他主義違反理性原則「那是因為我們採納了一 個非常狹隘、物質主義和完全自我中心的回報定義。」(Stark & Finke,2004:48)。
法國思想家 Blaise Pascal 說:「所有人都尋求幸福,沒有人例外。無論他們所使 用的手段有何不同,都以此為目標…包括那些去上吊的人們。」(Pascal,1966:
45)。
Stark & Finke 指出世界上大多數的宗教經典中都有很多關於「利益交換」的 語言,例如:「非常地,阿拉幫助那幫助他的人。」(Qur’ān,sura 22:40);「為 我造一個壇,在其上獻上你焚燒的犧牲和你的福樂、羊和牛;在我名被提起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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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地方,我都將來到你面前並且祝福你。」(Torah,Exod.21:21);「但是對於那 些敬奉我而別無他念的人們,他們持守紀律,我帶來收益和安全。」(Bhagavad Gita 9.22);「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馬可福音 16 章 16 節)。Stark 在針對統一教 (Unification Church)的田野調查中也發現,統一教信徒都充分了解作為教徒的代 價很高,也經常公開討論並衡量付出的代價和所獲得的利益,而留下來的人認為 利益大過於代價,這些利益包括:群體家庭的溫暖、繁忙興奮的生活,以及在「基 督二次降臨」中扮演關鍵角色的宗教利益(轉引自 Stark & Finke,2004:58)。
所以宗教市場學者 Stark & Finke 認為所有行為,包括「殉道」在內的宗教 行為都是經過計算的,也都是理性的,從而開始建立他們解釋宗教行為與現象的 命題。首先,Stark & Finke 認為「人在有限的理解程度內,在實際存在的選擇 (available options)範圍中,在喜好和趣味引導下,試圖做理性選擇。」(命題 1),
接著人在做理性選擇時,意識中會「形成有關如何取得回報和避免代價的解釋」
(命題 2),但是「回報在供應上總是有限的,包括一些在可觀察的世界中所不存 在的回報」(命題 4),例如「克服死亡的願望」,就是在此生無法得到的。因此「在 回報稀少,或是不能直接得到時,人們會形成並接受在遙遠的將來或者在某種其 他不可驗證的環境中獲得回報的解釋。」(命題 5),宗教雖然也有提供許多此時 此地的回報,但是真正強有力的宗教資源是彼世的回報(otherworldly
rewards)(Stark & Finke,2004:108)。
二、宗教組織與儀式
Stark & Finke 進一步強調「在追求回報中,人們會尋求跟神的交換。」(命 題 8),而宗教提供了「對神的解釋」以及「跟神交換的條件」(定義 5),因此任 何的宗教都會出現大量的觀念、原則、神話、符號、形象…等等內容,來解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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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交換系統,而「宗教組織是用來支持和監督人們跟神的交換」(定義 12),「神 職人員是解釋、監督或進行跟神的交換」(定義 11)。
Stark & Finke 進一步建立宗教儀式的功能論:「對於宗教解釋的信心會隨著 參與宗教禮儀而增強」(命題 23),這一點和 Collins(1998)對於社會禮儀和交互禮 儀的功能類似,但是 Stark & Finke 特別強調的功能是對於信仰的「委身」
(commitment),因此延伸出神職人員和宗教組織的功能論:「對於宗教所提供的 解釋的信心,會隨著神職人員表現出比信眾更高程度的委身而增強」(命題 27),
換言之,神職人員的信心和委身程度也能激發信徒的信心和委身,而這種信心和 委身「需要宗教組織強有力的努力來激發和維持高度的個人宗教委身」(命題 28)。
Stark & Finke 認為宗教組織的合法權威至為重要,是攸關宗教組織生死存亡 的大事,對於這樣的大事,所有的宗教都會在「教義」中明確規範,以賦予領導 者統治的基礎。因此教義中必須明確規定包括「誰來領導?」、「領導者地位如何 取得?」、「領導者被賦予甚麼權力?」等事項;而基於這些教義規定的不同,可 以直接導致有效領導也可能產生無效領導(Stark & Finke,2004:42)。例如有學 者認為早期基督教中的諾斯底主義(gnostic)不能維持有效組織的原因,就是因為 他們的教義主張每個人都是通過私下的個人方式追求神秘知識(Pagels,1979;
Williams,1996),相反的,天主教的教義則建立起有效的權威結構,因為他們相 信是基督自己選擇了他的繼承人做教會的頭(Stark & Finke,2004:42)。
三、社會資本與宗教資本
為了解釋人的宗教行為,Stark & Finke 做了更多努力,他們認為「在跟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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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中,人們願意為被相信更可靠、更願回應、更有能力的神付上更高的代價」
(命題 10、11、12),並且「在追求彼世的回報中,人們願意接受一個延長的交換 系統」(命題 14),由於所有關於交換的解釋「特別是關於彼世回報的,必有風險」
(命題 21),因此為求保險,人們會在群體中尋找應證,這裡出現了「一個人對於 宗教解釋的信心會隨著其他人表現出的信心而增強」(命題 22)的看法,類似「社 會網絡」和「社會資本」的解釋。
Lofland & Stark(1965)研究統一教的傳教方式發現,那些改教或最終皈依統 一教的人,都是那些對統一教成員的「人際依戀」(attachments)超過了對非統一 教成員依戀的人,也就是像 Stark & Finke 在命題 22 所說的,因為社會網絡使得 宗教信仰變得可信;社會網絡會鼓勵人們「順從」(conforming),也就是調整一 個人的宗教行為以至於跟他的朋友或家庭成員的宗教行為一致(Stark & Finke,
2004:146)。在荷蘭所做的針對「改教」的 25 個個案研究,也證實了人際依戀 所形成的社會網絡是造成人們改變宗教行為的關鍵(Kox, Meeus, and t’Hart,
1991)。
Stark & Finke 繼續發展他們對於「社會資本」和「宗教資本」的定義和命題。
首先,關於社會資本,Stark & Finke 認為「社會資本由人際依戀構成」(定義 23),
「在作宗教選擇時,人們會試圖保持他們的社會資本」(命題 29)。至於甚麼是「宗 教資本」,最早提出這個概念的是 Iannaccone(1990),而 Stark & Finke 採用類似 Bourdieu(1984)「文化資本」的定義來解釋甚麼是宗教資本。Stark & Finke 認為 宗教作為文化的一種,就像每個文化都給每個個人提供了大量的投入一樣,個人 也大量投資一樣,宗教也為每個成員提供了大量的投入,包括教義、儀式、個人 記憶…等等;而成員也大量投資於它,包括花時間、心力去理解教義、參與聚會、
進行儀式、閱讀背誦記憶經典…等等,這些就累積成了驚人的宗教資本。所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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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本是由對於一個特定的宗教文化的掌握和依戀程度構成的」(定義 24),在此 定義上,Stark & Finke 繼續發展他們對於改宗、改教的論點「人們的宗教資本越 大,改教或改宗的可能性越小」(命題 34),連結到前面所說的宗教委身,就會發 現委身程度越低,宗教資本越小,離開信仰的可能越大,因為改宗或改教的代價
「相對便宜」。
「人們總是傾向最大化的保存自己的宗教資本」(命題 37),這可以解釋為什 麼一家人的信仰比較容易傳承、信徒總希望和同樣信仰的人結婚,因為這樣可以 最大化他們的宗教資本(Stark & Finke,2004:156)。Stark & Bainbridge(1985)針 對摩門教的研究也得出類似的結論,所謂「大規模的皈依」也是以親緣友誼網路 為基礎,當摩門教的宣教士去敲陌生人的門時,上千次拜訪才會導致一個皈信,
而且也是在經過長期接觸建立友誼之後才會皈信的。所以 Stark & Finke 認為改 變宗教信仰或行為是個「再社會化」(resocialization)的問題,而不是「選擇」的 問題(Stark & Finke,2004:169)。
四、張力理論
Stark & Finke 還建立關於張力的理論,「張力是指一個宗教群體和「外部」
世界之間的區別、分離和對抗程度」(定義 25),在張力軸線的最高端,存在嚴重 的對抗,有時會爆發流血衝突。在最低端,在一個群體和其環境之間存在如此的 協調,以至於很難區分這兩者(Stark & Finke,2004:179)。「一個宗教群體跟周 圍的張力程度越高,對於這個宗教群體的歸屬就越昂貴」(命題 45),而「用在宗 教委身上,『昂貴』是指歸屬於一個宗教群體所要付出的物質的、社會的和心理 的代價。」(定義 29),「一個宗教群體跟周圍的張力程度越高,它所要求的委身 程度就越排他、深廣和昂貴。」(命題 46),「一個群體跟周圍的張力程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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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成員委身程度也就越高」(命題 47)。Stark & Finke 認為人們選擇代價高的高 張力團體而不選擇代價低的低張力團體,原因並不是因為不理性,而是因為高張 力團體比低張力團體提供了他們提供更高的價值。就好像基礎經濟學所說的,「價 格」只是交換的一個因素,「質量」是另一個因素;高張力團體的強大秘密是:
儘管昂貴,但他們提供更大的價值,實際上,他們能夠這樣做的部份原因正是因 為他們是昂貴的(Stark & Finke,2004:181)。
在這裡,回報是關鍵,任何宗教組織的成員都涉及宗教回報和社會情感回報,
因為他們都投入宗教資本和社會資本,而在提供這兩方面的回報上,高張力群體 都很出眾。Mary Douglas(1986)就認為宗教是一種公共財,所以宗教組織特別容 易有搭便車(free-rider)的問題,為了解決搭便車的問題,Iannaccone 提出宗教團 體可以通過對每個人要求高代價來阻止搭便車,於是潛在的成員被迫選擇要不就 全面參與要不就完全退出(Iannaccone,1994:1188)。Stark & Finke 認為,這樣一 來,那些最容易搭便車的人,也就是委身程度較低的,就被排除在外,留下來的 人都是委身程度高的人,可以提供更高的貢獻度,使這個群體可以創造更好的宗 教產品;而整個群體又因為少了搭便車的人,每個人所分享的宗教價值更大,個
因為他們都投入宗教資本和社會資本,而在提供這兩方面的回報上,高張力群體 都很出眾。Mary Douglas(1986)就認為宗教是一種公共財,所以宗教組織特別容 易有搭便車(free-rider)的問題,為了解決搭便車的問題,Iannaccone 提出宗教團 體可以通過對每個人要求高代價來阻止搭便車,於是潛在的成員被迫選擇要不就 全面參與要不就完全退出(Iannaccone,1994:1188)。Stark & Finke 認為,這樣一 來,那些最容易搭便車的人,也就是委身程度較低的,就被排除在外,留下來的 人都是委身程度高的人,可以提供更高的貢獻度,使這個群體可以創造更好的宗 教產品;而整個群體又因為少了搭便車的人,每個人所分享的宗教價值更大,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