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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個案比較分析

第三節 衝突模式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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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衝突模式及結果

甚麼因素會影響衝突的發展模式及結果?守望教會和錫安山的個案提供我 們有趣的比較。如前所述,由於中國本土教會自出現以來(即自 20 世紀 20、30 年代以來),受到的西方敬虔派及靈恩派 126的影響,夾雜著本土教會領袖想擺脫 差會建制教會影響的因素,還有當時流行的民族主義情緒的影響,因此一直存在 一種「反教會建制」的傾向。在過去,守望教會也曾經以一種「團契式的教會」

模式在發展,樣本就是普里茅斯弟兄會的樣式;同時,也曾經受到「敬虔派的教 會觀」影響,而這個派別的教會過去曾明確地反對教會有形的組織制度以及專職 的牧職設立(孫毅,2007)。這樣的傳統導致許多這個派別的教會發展到後來,形 成了某種家父長制,甚至是專制主義的牧養情況。作為一個由知識份子組成的教 會,守望教會開始嚴肅的討論這個問題:

在講求規則的社會文化下,無建制教會的觀念可能是一種調整。但對於不 習慣規則、更習慣於專制的文化背景來說,有建制也許是更有益的(孫毅,

2010)。

因此,守望教會有計畫地引進加爾文神學來矯正組織制度的欠缺,在內部組 織上建立起長老制度,迥異於其他多數中國家庭教會。這個制度建制對於衝突發 展的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長老制就制度設計上來看,有很清楚的權力分 立制衡觀念。守望教會的決策權掌握在「治理委員會」(簡稱「治委會」)手中,

但是同意權在會友大會。根據守望教會章程第 31 條規定,治委會的職責是有牧 師、長老等人事提名權、內部組織權、重要事項決策權(其中建堂計畫須經同工 議事會同意,交會友大會表決),以及提出章程、信約、教會紀律修改(經同工議

126 靈恩派是對於基督教中某一種神學立場者的稱呼,這一派的信仰比較注重超自然經驗,信徒 通常具有比較多聖靈充滿的經驗,如唱靈歌、說方言、說預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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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會印證通過後,交會友大會表決);而「會友大會」根據守望教會章程第 47 條 被定義為是「監督機構」,會友大會的權力有牧師、長老等人事同意權、重大事 項同意權(如教會章程的修訂議案及教會建堂計畫);而會友大會的決議原則是

「出席會友大會的會友達到在冊正式會友總數的 1/2(含)以上時,為投票有效 會議。會友大會的決議須由在冊會友總數的 1/2(含)以上多數通過方為有效。」

(第 49 條),由此可以初步看到不同權力分立而制衡的原則。

其次,長老制度導致守望教會的一切重大決策是經過一種長期內部的討論過 程和民主程序的,而且是一種透明公開的討論。守望教會一次最嚴重的分裂發生 在宋軍牧師和幾位重要同工的離開,而導火線正是源自於某次治委會未依據程序 處理重大事件。事情源自於政府某次曾經提出願意提供室內聚會地點交換守望教 會放棄戶外聚會的條件,而治委會未加以討論即予拒絕,遭到宋軍等人的強烈質 疑,雖然治委會事後曾做出說明補救,仍然無法挽回誠信,造成內部領導階級最 嚴重的一次分裂。

一位守望教會的會友曾經說,發生了戶外的事件之後,她很迷惘,但是迷惘 的原因,正是因為守望教會給予了很大的自由:

我們會迷茫,是因為守望給了我們很多空間,論壇上雖然有爭論,但是仍 然讓他說,很容忍的,守望沒有做到一言堂,還是給空間…雖然有不同的 聲音,但是就像守望的異象,就是公開,不管對內、對外,都是公開的態 度(GS 姊妹,訪談資料)。

正因為有了討論、容忍與妥協過程,守望教會採取的衝突模式明顯是比較溫 和的,是一種非暴力不合作的態度。為了因應戶外聚會所可能帶來的衝擊,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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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還出了「手冊」教導信徒在遇到逮捕時應該如何溫和理性的應對,在衝突過 程中,守望教會也積極試圖保持和政府機關的溝通,爭取用談判方式解決問題。

守望教會意識到的是,衝突不只是一種達到目的的手段,即使衝突本身,也具有 某種重要的意義,就是在過程中找出解決問題的方式,探求政教關係的模式與界 限,這本身就是一種目的:

教會也意識到登記的意義不完全在於登記本身,而可能更多地在於:探求 政府與教會(尤其是家庭教會)之間一種更為合理的關係,我們充分意識 到這個過程是一個艱難的過程,意識到我們教會為此所要承擔的風險;但 我們相信,這是一個必須通過對話才能解決的問題,而教會對此也具有不 可推卸的責任。(《我們為什麼要登記?》)

郭承天(2002)以美國為例,說明民主神學(democratic theology)的思想必須要 有民主教權(democratic ecclesiology)的制度落實,才能讓宗教與民主發生關聯。

守望教會採取了加爾文的神學立場,在內部又建立了民主的選舉、同意制度,也 在實際運作上採取民主原則,算是具備了民主神學與民主教權,這在中國現況中 是比較罕見的。這種日積月累的民主訓練也就反應在守望教會對於政教關係的處 理上,因為真正的民主精神其實就是妥協、容忍、折衷,沒有任何一方能以絕對 意見壓制另一方,不同的權力之間總是相互牽制、制衡,這影響到守望教會對於 政府的應對方式採取溝通、談判、非暴力不合作的態度。

當外界看到在守望教會和政府在平台上所上演的戶外衝突之時,很難想像其 背後卻有民主談判的面貌,就像金天明牧師在領導抗爭的同時,卻是一面和政府 保持著一種持續溝通的立場。從訪談資料127得知,中共的官方常常打電話請教

127 本訪談資料參考附錄 3 金天明牧師訪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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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安山和守望教會的個案提供了一個極佳的對比和提醒,那就是宗教團體內 部的組織制度會影響到團體面對衝突的處理模式,也影響衝突的發展。錫安山採 取家父長制的集權領導,使得團體內部缺乏可以制衡的意見,內部沒有一種民主 的組織,也就沒有民主的訓練,平常不習慣妥協和折衷,因此在和外界接觸的經 驗上,常常沒有彈性空間。守望教會則採取加爾文神學及長老制度,建立權力分 立制衡觀念,平時教會的一切重大決策即落實討論過程和民主程序,而且是一種 透明公開的討論。所以守望教會面對衝突時採取的模式明顯是比較溫和的,也很 善於和政府機關溝通、談判來解決問題。同時守望教會意識到衝突不只是一種達 到目的的手段,即使衝突本身,也具有某種重要的意義,就是在過程中找出解決 問題的方式,探求政教關係的模式與界限。總之,宗教團體的內部組織,會影響 團體面對衝突的處理模式,是走向衝突對立還是走向協商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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