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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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方法
在社會科學的研究領域,一直有質化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與量化研究 (quantitative research)兩大領域的爭議,然而本研究以為兩者並無優劣之分,採用 何種方式,應視研究主題適合與否。鑒於本研究的對象是兩個宗教團體,因此主 要採取質化研究法,以田野調查(field study)、深入訪談(in-depth interview)、參與 觀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文獻分析(document analysis)作為蒐集資料的方法。
誠如蕭瑞麟(2009)說:「其實嚴格說來所有的研究都是一種偏見的呈現,而每一 種偏見都有一套自圓其說的方法。」,社會科學研究的對象是人,研究者也是人,
很顯然,不論是採取何種研究方法,實際上都涉及人的「詮釋」工作,也因此「有 多少人就有多少種詮釋」。然而,這樣的研究,難免被質疑其科學性,因此本研 究作為一份質性研究,在此針對自身立場,加以簡要說明。
首先,從「本體論」(Ontology)來說,本體論者認為除非人能夠「認識神」, 認識一切宇宙知識、絕對真理的創造者,否則人無法認識客觀的知識。但是,由 於人的理性、智慧都有限,因此人類並不具備認識真理的能力,一切的知識都會 因觀點不同而有所不同,換句話說,人類現存的知識世界裡,並沒有客觀知識的 存在,只有主觀的詮釋 21。然而,如果所有的個案都是主觀詮釋,那麼個案研究 豈不就成了文學作品?每個人說自己的故事,以致判斷研究的優劣只看文學造詣 的高下,而不顧科學上的信度(reliability)和效度(validity)嗎?所幸,研究的科學 與否取決於方法論,而非研究結果。詮釋個案不是編造一篇文學作品,而是描述 一個事實,必須具有「洞察人性或事物本質的能力」。文學造詣的高下,有時很 見仁見智,但是「洞察人性或事物本質的能力」就比較能有客觀操作上的認定,
例如一篇研究能否「使事物被看見」(making things visible)(Golden-Biddle & Locke,
21人類能否「認識神」,對於古典的理性主義學者而言或許是可欲的,然而對於現代的理性主義 者而言,只擁有「有限理性」的人類,既不可能有完美的計算,更不可能認識絕對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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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隱藏在事件表面下的原因浮現。因此本研究支持以「真實度」(authenticity)、「合 理度」(plausibility)、「批判度」(criticality)三者22作為衡量質性研究的標準(蕭瑞 麟,2009;Golden-Biddle & Locke,1993)。其次,一個學科的「認識論」(Epistemology)代表這門學科如何取得知識、
如何獲致了解所做的思考。田野調查已經成為質化研究中最重要的工具,然而,
在科學主義盛行的典範下,田野工作的知識論,一直面對主位觀點與客位觀點、
現象取向和行為取向、當事人立場和研究者立場等二分的難題,在此也一併加以 說明。哲學家胡塞爾(Edmund Husserl)曾提出「懸置」和「本質直觀」的概念,「懸 置」一詞源自於希臘文動詞epechδ,意為「我躊躇」,實際上代表的意思是「中 達到當事人觀點的境界,「同理的了解」或「同情心」(empathy)一直是田野工作 的知識論基礎23。之所以如此,原因在於人類學研究的對象是人,研究者也是人, (Malinowski)借用在了解異文化的方法論,結果是把宗教研究中無休止的爭論帶入人類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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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捨、到形成意見,都是研究者的偏見。現代人類學的參與觀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和早期「搖椅上的人類學家」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在於研究者從身體、
情感到精神,潛在的捲入他人的生活中。若是人類學家傾向於將涉及判斷的問題 懸置起來,其寫出的民族誌將是枯燥乏味而缺乏生命力的。
總之,「客觀」的田野工作不僅不可能,也不可欲。葛茲(Geertz)指出「同理 心」並非是變成當事人,因為事實上不可能,當人類學者進入田野時,是藉由生 活其中而獲得一種漸進式的領悟與體會,只是讓我們越來越明白當事人的觀點,
這是一種「經驗接近」;而當我們重新用自己的語言和學術術語來描述這段經驗 時,就是一種「經驗遠離」。進一步看,田野工作是一種會談,在過程中,研究 者慢慢接近、掌握異文化的脈絡,與研究對象達成溝通、共享了解。這種了解不 但是相當個人性的(從研究者的角度而言),也是相當特殊性的(從時空而
言)(Geertz,1973)。近年來,從情境神學(Contextual Theology)衍伸出的情境式解 經,也已經突破了傳統的詮釋學方法論,認為一切經典的詮釋都是研究者和經典 的互動過程,甚至積極主張研究者應該主觀的融入自己的經驗、個人的特殊的見 解,寫出有個性的著作,來和經典互動(Bevans, Stephen B.)。
最後,關於研究者的宗教信仰與研究倫理問題,Stark & Finke 曾說:「雖然 想要理解宗教的社會科學家不一定要有宗教信仰,但他們要有足夠的能力來『懸 置』自己的不信,以便取得對於信仰和崇拜現象的某種感受。」(Stark & Finke,
2004:27),Durkheim 則認為:「不把某種宗教情懷帶入宗教研究的人就不能有 發言權,因為那就如同一個盲人在談論顏色一樣!」(Durkheim,轉引自 Fields,
1995:xvii)。本研究在 2012 年 7 月 11 日到 2012 年 8 月 11 日共計 5 週至北京蒐 集守望教會田野資料,透過和 7 位北京基督徒弟兄姊妹朝夕相處、同吃同住,掌 握北京基督徒生活的現實感,又透過 7 位基督徒社交生活圈滾雪球,參與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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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不同家庭教會共 27 場不同形式的聚會,包括主日聚會、受浸聚會、禱告會、
查經聚會、小組聚會、家庭聚會,此外還有非正式的讀書會、沙龍、音樂會、聚 餐等等,認識並訪談了許多關鍵人物,除了 7 所教會的牧師、長老、教會同工之 外,還有具基督徒身分的總理機要、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維權律師、人權作家、
教授、企業 CEO、記者、音樂家、工程師、學生,也 2 次採訪被軟禁的守望教 會金天明牧師。至於錫安山,由於被新約教會信徒視為宗教「聖地」,排他性相 當高,若非「自己人」,一般觀光客根本無法入住,所以第一手資料取得並不容 易。然而研究者曾經 9 度造訪錫安山,自第一次以研究者身分上到錫安山至今,
前後已追蹤錫安山 8 年,除了錫安子民之外,少有「非教友」對錫安山有如此長 時間的關注。過程中研究者曾破例以「非歸信者」身分入住「聖山」,參與「特 會」,證明研究者雖然獲得接近田野的信任關係,卻仍然保有一個「專業陌生人」
(Agar,1996)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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