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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穿插

在文檔中 ──廣告文案的網絡化探討 (頁 148-162)

第六章 廣告文案的行銷通路

第四節 廣播穿插

在未有電視機前,收音機是普羅大眾的娛樂之一。(李雪廬,2010:65)因 為還沒有電視廣告,廣播廣告在廣告總量中就佔了幾近 20%以上的比重,是僅 次於報紙的第二大媒體。但在電視廣告產生以後,其比重就呈直線下降。我們知 道,在收音機出現前,長距離的溝通不僅費力又耗時,即使只是對街的溝通都不 怎麼容易。當時僅有的大眾傳播管道就是報紙、雜誌,以及親友的「人際網路」。

十九世紀下半葉,個人訊息或緊急訊息雖然可以透過電報傳遞,卻沒有任何技術 能夠依據可靠且公開的時程,直接且立即地把話語傳送到各個家戶與工作地點。

大眾傳播的概念在十九世紀根本只在科幻小說裡才會出現。但情勢在不久後的二 十世紀初出現了翻轉,收音機的發明徹底轉變了傳播的方式,並且創造了一個奇 妙的口語世界,讓語言可以播送到世界上的每個角落。藉著每日播出的節目與商 業廣告,收音機提供了一個讓經典銘句廣為傳播的平臺,立即獲得大眾的肯定。

(寇恩,2010:28)從這裡看來,廣播曾一度與報紙同為大眾日常生活中最主要 的傳播媒體,但隨著電視興起後的蓬勃發展,帶給廣播電臺莫大的衝擊,其光彩 早已不再。然即便如此,每種媒體都有其獨特的優越性,廣播媒體也不例外。由 於具有隨身的特性,且是訴諸於人類聽覺的媒體,以聲音傳播訊息,收聽時並不 會影響工作,再加上成本較為低廉、經濟,所以廣播仍保有其特殊的地位。(劉 建順,2004:419)

眾所皆知的是,電視具備了聲光效果及動態,非常適合用來作產品的示範,

而這些特性也讓廣告創意有更大的發揮空間。但相較於電視,廣播的成本費用較 低,而且廣播廣告主要以語言文案為最重要的傳播方式,只需要錄音說話,具有

費用較低、傳播迅速、不受時空限制等優點。廣播的傳達迅速、快捷,可隨事實 的變化馬上變更廣告訊息、隨時傳播新訊息,內容變更容易;而且電波的傳遞無 遠弗屆,其涉入程度為一般廣告媒體所不及,最適合短時效的廣告訴求。甚至可 以在前一刻抽換廣告或變更內容,或遇上突發的狀況如重大事件或天災人禍等不 適應原設定廣告的播送,則可隨時更動計畫。除了傳播速度最快具有速報性、時 效性強,也具有新聞性和娛樂性。還有因其廣播對象是人類的耳朵,可以打破識 字的限制,完全不論教育程度的高低,任何階層的人,只有聽覺系統良好,都可 以藉由廣播普遍接受新知;且配合各種音樂及娛樂節目,通俗悅耳,效果更大。

而此種電波傳播的機制,分布面廣闊,利用廣播網可以涵蓋全國,對地區也有彈 性的選擇,又能於工作或行動中收聽,且由於攜帶型收音機及汽車音響的普及,

交通電臺也全天播放路況不時穿插廣告傳送,廣播訊息處處可以聽見,所以更增 加了戶外或其他收聽者的數目。(劉樹澤,2002:59~60)這種收聽習慣可以一面 工作一面收聽,不管在廚房裡做事甚至正在開車,都可以收聽,所以「邊做事邊 收聽」是廣播媒體最大的特色。(許安琪、樊志育,2002:62)千千萬萬的家庭 主婦整天都開著收音機聽廣播,因為這樣的喊話不需要收聽的人停下手邊的工 作,可以同時進行而不佔據一定的時間只為了聽看廣告,也容易重複廣告,有時 候還可提神解憂,具有陪伴人們共同生活的特色,而這樣的大量「曝光」在消費 者聽眾的接受角度,反而有一定的便利性而討喜,所以現在仍然受到一定份量的 聽眾喜愛。

電臺廣播廣告就是透過收音機播放出來的廣告,以聲音、語言作媒體,完全 依賴聲音傳達訊息。像開車時總會開啟廣播電臺、唸書時有時也會收聽廣播節 目,而其中穿插的廣告,不管像傳統的賣膏藥,還是讀稿般的重複碎唸,語言清 晰、生動活潑是首要條件。雖然沒有任何視覺效果,只能用聽的,但費用便宜(相 較於電視廣告),喊久了又有「魔音穿腦」的效力,所以有時效果非常驚人,充 分的展現「聲音催眠」的特色!只是文案的長度不宜過長,約以半分鐘一百字的 廣告稿為適合,太長便抓不住聽眾的注意力。(賴蘭香,2000:154)而隨著播音 員聲音的抑揚頓挫,能引起消費者的刺激,喚起聽眾對廣告的親切度。常見的「廣 播人員」形式有兩種:一為跟普通電視或其他口語廣告一般,有角色一人或兩三 人的對話「演出」,因為無法以動作表演取勝,全部都轉化為聲音的互動來呈現 廣告目標;另一種則為主播敘事型的將廣告事物利用所謂抑揚頓挫、啟承轉折,

有技巧而動人心絃的說出!(劉樹澤,2002:60)

另外,廣播也常運用「重複」的策略,將主打的產品或推廣的訊息不斷重複,

藉以加深聽眾的印象,畢竟只靠聽覺也容易稍縱即逝,所以廣播的廣告文案就更 需要精準有趣的內容了。廣播的廣告文案形式通常可分為直敘式、對話式、情境 式等等。直敘式的廣播稿就是只有一人發聲宣傳,只要聲音活潑、帶有情緒變化、

能感染給聽眾,因著文案內容帶動宣傳的重點,就能收到廣告的效果。當然,也 是要有一般文案架構的規則,主打廣告語或主要標題,簡潔有力的吸引聽眾。對 話式就是由兩個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把要表達的情緒說出來,不管是以創意的喊

叫或自然的對話,只要在有限的字數內把意思表達清楚(楊梨鶴,1998:183),

抓住廣告的重點,也是一種活潑風趣的廣告方式。情境式廣播廣告最常見的就是 將整個音效背景(也只能用聽的)置入想營造的環境,可能播放清柔簡單的鋼琴 聲、流洩出潺潺的水流聲、或配上引人注意的強烈聲響(如碰撞或尖叫)等,再 順勢播放出廣告的內容,影響聽眾融入廣告情境的感受,進而能夠增強廣告效果。

只是從另一方面來說,聲光影音媒體相繼的崛起,廣播因為廣告時間短少,

又沒有視覺的刺激,再加上前面所說廣播的重點是強制收聽(耳朵無法關起), 全部的廣播廣告都是如此一再播放,讓人應接不暇,所以反而經過聽眾了腦海的 記憶審度,不是重複「洗腦」、熟悉度大增難以忘記,就是變成馬耳東風、如過 眼雲煙般的忽略不聞。但在記憶深處卻已有了固定的形象嵌入,只是需要哪天再 被喚起相關印象或字句,才能有所回憶。又即使我們張大耳朵、洗耳恭聽,但廣 播因為只有聲音沒有影像,無法讓聽眾清楚辨識所說的產品或包裝型體,更沒有 插圖或任何具體的姿態與手勢等肢體語言的協助,都必須得直接使用語言說明描 述與補充來彌補,盡力描繪讓聽眾獲得正確意義與充分了解。尤其中文同音字眾 多,口語表達就必須清楚避免異字或異義的差別;但也能利用同音字的效果,在 必須全然運用聲音表情的廣告中作最大的創意發想,也許更能收到亮點效應。卻 也因為只有聲音、音效組合而成,反而創造出一個讓人充滿想像的空間;厲害而 優秀的廣播廣告,可以三兩句打開聽眾的想像力,當廣告聲效傳入耳中,同時突 破單一聽覺感受,能在腦海中產生更深入的認知層面的發酵作用。

廣播廣告是一種純然以語言、聲調與音效開展的廣告推銷模式,所以只要所 用的語言訊息能突破平淡無趣的口語,使它具有節奏、或者押韻,或者同樣的詞 語一再重複,各種豐富的變化手法,就會引起我們本能的注意。這些能夠引人注 意並在記憶裡徘徊不去的語句,通常都是以充滿抑揚頓挫的音調說出──廣告的 關鍵字句。這樣的關鍵字眼是一句話能否讓人記在腦海裡的決定因素。(寇恩,

2010:19、30)因為廣播發出的聲音一去不復回,常讓人注意到重點正要傾聽時,

早已播完而來不及反應,所以重要訊息的重複播報,對廣播廣告而言是相當重要 的。(劉建順,2004:423)要能在一片僅用語言音效的「聲浪」中凸出引人注意,

展現廣告的創意,還能把文案內容渲染得淋漓盡致,功力對於其他可以多重發揮 的傳播媒體實則困難許多。而不只傳播媒體取決廣告手法而挑選平面的報章雜誌 或其他行銷通路,同樣傳播性質的媒體廣告也必須為了閱聽的效率,考慮能見度

(能聽度)更高的廣告媒介,所以在相同的領域中凡是發行量較低少的報紙或雜 誌,或收視率、收聽率較低的電視頻道或廣播時段,在招攬廣告採用時所會遇到 的困難一定更多。

第五節 其他

商業藝術是為推銷商品服務,廣告創作是有目的的創作。廣告公司以推銷商 品為創作目的,而以美學為輔。(李雪廬,2010:96)除了前述幾項需有明確文 案處理的形式,廣告也很普及在我們外出的每個角落,例如平面招牌看板、宣傳 車,或現在時下很熱門的 LED 多媒體、手機操作……都是廣告文案的出沒位置。

以下再以戶外常見的廣告方式作區分說明:

一、 多媒體

戶外廣告與交通廣告,或是行動廣告,因為都是離開室內在外走動所會接觸 到的類型,或者可以隨身跟著移動者而論!所謂的「多媒體」,可以將它定義在 非單純平面文字的廣告文宣,且不直接歸類在前述的五大行銷通路媒介裡(報紙 與雜誌分開)。從以前古早時期,跳脫了最初僅用書寫文字作廣告的新發現:燈

戶外廣告與交通廣告,或是行動廣告,因為都是離開室內在外走動所會接觸 到的類型,或者可以隨身跟著移動者而論!所謂的「多媒體」,可以將它定義在 非單純平面文字的廣告文宣,且不直接歸類在前述的五大行銷通路媒介裡(報紙 與雜誌分開)。從以前古早時期,跳脫了最初僅用書寫文字作廣告的新發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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