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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消費者的甄辨接受能力

在文檔中 ──廣告文案的網絡化探討 (頁 194-200)

第八章 相關成果的運用途徑

第三節 強化消費者的甄辨接受能力

從本研究所述各項廣告文案的呈現與消費者(訊息受眾)的因果互動來看,

廣告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絕非只是純然單方面的向消費者推銷商品,尚有許多 連鎖性的功能。而這也可以知道,廣告是一個很活的東西,不是刻板的事情,每 個人都會對廣告產生出不同的解讀,因為當人出生在這個地球的同時,就已經有 了廣告的經驗,像在廣告設計系極重視的廣告比賽──時報廣告金犢獎第八屆的 標語一般,「你今年十八歲,你有十八年的廣告經驗」。由此可見,廣告是無所不 在的,在你身邊隨時都會有廣告出現。(翟治平、樊志育,2002:11)許多研究 與統計顯示,一個人一天之中只要看了一份報紙、一份雜誌、兩次電視新聞,並 打開信箱拿出所有郵件與傳單,就有可能接觸到三千個以上的廣告資訊。由此可 見,大家早在廣告的層層包圍之中,且深受其影響,只是大多數的人都沒在意,

也未加思考與計量而已。更何況,絕大多數人實際上所接觸到的媒體數量遠遠超 過研究的數據,其所受的影響更是不容小覷。(劉建順,2004:6)如果說廣告不 是現代生活的新宗教是什麼?Sut Jhally 在著書中引用艾士林的話說:

我們也許沒有意識到,但這「正是」我們之中,大多數人日以繼夜地經驗

的宗教;不管我們意識中,更為清晰表明的信仰與宗教是什麼。廣告才是 貨真價實的宗教,我們的下一代,幾乎從他們出世的那一天,就已經吸啜 不停。(Sut Jhally,1992:276)

但廣告的直接受益者卻是消費者,因為他們可以在越來越多、越廣的商品中去選 擇較好的商品或服務。也因為充斥在這樣的環境中,隨便一個抬頭、一個眨眼都 有廣告圍繞,因而得以作出比較對照,所以我們更要能夠在廣告浪潮中,訓練提 升自己的甄辨能力。

在商業世界裡,全部的往來流通被濃縮為兩個字──「獲利」,但誠如環保 大師穆爾(John Muir)所說的:「只要可以換算為錢的,沒一樣是安全的。」還 是有廣告商拚命設計一些美麗的辭藻推銷自我污染、不健康及無用的產品,香菸 和酒被說成是提神的東西,廣告誤導孩童對快樂本質的認知,與世上偉大的宗教 所標榜的善行善念完全背道而馳。簡單來說,廣告不斷對人們洗腦,你必須購買 一些實際上不需要的東西才會感到快樂。(派佛,2008:14)流行的東西不一定 就是好東西。有時候,人常常會被一種從眾的思想所左右,從而影響自己對事物 的鑑別和判斷能力(華山,2008:158),尤其是正處於容易受同儕交流影響的青 少年或天真爛漫的兒童。陳智凱在書中有這樣的說明:

不管在西方國家、新興工業化或開發中國家,近年來經濟快速成長和西方 消費文化導入,導致不同世代之間的價值代溝,表現於消費偏好上存在顯 著的差異。儘管如此,兒童的消費能力不能低估忽略……認為兒童甚至是 青少年,都無法抗拒商業廣告和有效解決。多數研究支持廣告對於兒童產 品偏好和選擇具有顯著的影響,包括香菸、酒精和垃圾食物。近年來,美 國立法和司法判例顯示,兒童對於香菸行銷計畫的認知防禦仍然不足。因 此,美國政府正在贊助反香菸行銷計畫……特別是針對兒童進行行銷造成 的影響。(陳智凱,2010:168)

因為連我們對於層出不窮的廣告訊息經驗豐富的成人,都可能會深陷廣告所示而 信服並選擇,那少經世事的青年孩童的「誤信」比例是否更高?他也提到「無論 如何,多數學者仍然建議應該加強民眾的市場社會智慧(marketplace social intelligence),協助孩童和年輕人如何有效地防禦市場行銷侵擾,特別是加強『深 思』的重要性。換句話說,即使消費者擁有豐富的消費知識,但是如果未能充分 的活化運用,仍然可能成為行銷技術的犧牲品。相關研究指出,如果希望消費者 對於競爭訴求產生懷疑,應該充分地提供類似的反向辨正資訊。例如成功的反菸 廣告,可以將萬寶路香菸牛仔與咳嗽和疾病連結,在反菸廣告中有效地嘲諷抽煙 和男性雄風完全無關,甚至可能有負面作用。」(陳智凱,2010:212)

從出生至今,我們受大眾媒體的影響很大,很多的價值觀被淺移默化,成為 一個奴性堅強的消費者,這也讓擁有媒體資源者,繼續操弄著我們的思想、價值、

消費、行為而不自覺。(李欣頻,2007:67)很多廣告內容其實通常會打動那些 自認不受廣告影響的人,或者是過度的反應,想要對廣告文案所說的好處或利益 有種唱反調的心態,反而這些人所購買的產品也是廣告打得最兇的品牌,或是評 判著時下最熱門的議題,而且還到處宣傳。所以將廣告文案的整個網絡通盤研究 後,我們得以了解:

當你覺察到這點,就要跳出那奴性的圈套中,恢復自己的自主權,有意識 地不再當被動的消費者,而是主動的生產者──當我們被某部電影、某個 影集、某場藝術、某篇新聞、某個廣告、某個小說、某部漫畫、某趟旅行、

某件物品、某個人……瞬間吸引、起了反應、甚至動心、沉迷其中,就要 讓自己立即跳出來,看自己究竟是哪個部分被觸動了?是被以什麼樣的手 法與主題觸動了?究竟是被挑起了什麼記憶、什麼生命感動?……要去進 一步探索觸動背後的程式碼是什麼?去找出眼前人、事、物暢銷、或是成 為話題的真正原因是什麼?並啟動自己同步產生出新靈感、新點子、或是 新作品。(李欣頻,2007:67~68)

利用我們對於廣告這麼多元的見解,開始去深究、並試著重組廣告所以觸動人心 的真正原因,轉化成自己能夠逐步分析拆解的因子,就能在花俏誘人的廣告浪潮 中,靜下心來審度其中的實在性。能夠在與廣告「初次見面」就歡欣喜悅,因為 我們對廣告文案網絡世界瞭若指掌的理解甚至直覺反應,自然能自我過濾廣告文 案背後的真實虛假,不被華麗廣告堆砌的商業環境所迷惑。

文化學者與史學家威廉士(R. Williams)認為,廣告所以賦予財貨這麼繁複 的社會形象意義,原因並不在於我們的社會已經過度的物質化,不在於我們太過 重視財貨的佔有。適巧相反,廣告必須透過形象符號來販賣產品,顯見我們的社 會「物質化的程度還不足夠」:

如果我們真的是那麼地唯物是問,那麼就使用器物這個層面的生活來說,

我們應該會察覺大多數廣告不但無關,而且愚蠢無聊。比如,光是說啤酒 能喝不也就夠了?何必又多此一舉,說喝了它就會顯得雄赳赳而心神煥 發,或是和藹容易親近?洗衣機是個有用的洗衣機器不就了得,何苦說有 了它我們就比鄰居來得有見識,就是鄰居羨慕的對象?有些研究證據的確 顯示,前舉的那些隱喻或明言,真的是能夠用來促銷啤酒與洗衣機之類的 產品,以此,我們可以明確地推知:在我們的文化形態裡,光是物品本身 還不能算數,假使要把它們推銷出去還得依靠特定的社會或人際意義,才 能奏效……(引自 Sut Jhally,1992:34)

這樣的看法,就是我們必須更加努力學習剖析廣告文案世界的原因,而這也是本 研究所能提供的參考資源。從自己也會是廣告消費者的角度看來,相信對於消費 群眾、廣告訊息的接收者來說,文案重點在說什麼,比起怎麼說還重要;身為讀

能很直接地,廣告消費者希望得到的是明確的好處資訊,所以將廣告開門見山地 向訊息接收者允諾利益。而當然文案本身的內容也要條理分明、具有真實依據的 說服力,卻又不流於強硬推銷而讓人反感。在消費者我們願意接受的鋪陳下,文 案最後直接說明希望消費者怎麼做,而我們也樂於接受,是很重要也是廣告商與 文案創作者所努力的方向。

整個社會的資訊越來越多,但代表的意義卻越來越匱乏。我們對於文化世界 的認識,大部分是經過媒體資訊,似乎我們是生活在一個由媒體傳播資訊所架構 出來的超真實世界中。(林信華,2008:145)要去了解這些事物背後的世界只不 過是我們工作與生活的一小部分,甚至不被在意,因為人們在消費商品以求滿足 需求時,廣告就起了很大的作用,看似也為我們帶來方便。學者指出:「並不是 虛假需要的世界,壓過了真實需要的世界,而是說需要的形成與滿足的過程,已 然是落在傳播溝通領域裡進行了。」(Sut Jhally,1992:58)提倡資本主義的馬 克思也這麼說:

我們原初開始的等價交換,現在已被轉了個圈,於是我們只看到了表面上 的交換……資本家與工人之間的交換關係,變成只是流通過程的一種表 象,變成了一種形式而與實質的交換內容分離,這也就把交換關係神秘化 了。(引自 Sut Jhally,1992:16)

廣告對消費者與社會生活產生了很大影響,豐富了消費者的生活,傳播來自各方 面的資訊,滿足消費者的生活需求;也刺激了消費行為,對於消費者的消費興趣 和物質欲求不斷地進行刺激,進而引起購買欲望、促成消費的行動;更傳授給消 費者一定的知識,除了對廣告產品的認識,還能進一步了解現實生活中的其他資 訊、擴大視野、活躍思維。總括來說,廣告和消費者、文化社會之間的關係已經 越來越密切,不再只是單純推銷產品的行為,隨著時間推移,廣告對大環境的影 響也會更加廣泛和深入(陳勝光,2008:285、286),這是我們必須加緊腳步學

廣告對消費者與社會生活產生了很大影響,豐富了消費者的生活,傳播來自各方 面的資訊,滿足消費者的生活需求;也刺激了消費行為,對於消費者的消費興趣 和物質欲求不斷地進行刺激,進而引起購買欲望、促成消費的行動;更傳授給消 費者一定的知識,除了對廣告產品的認識,還能進一步了解現實生活中的其他資 訊、擴大視野、活躍思維。總括來說,廣告和消費者、文化社會之間的關係已經 越來越密切,不再只是單純推銷產品的行為,隨著時間推移,廣告對大環境的影 響也會更加廣泛和深入(陳勝光,2008:285、286),這是我們必須加緊腳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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