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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之內涵

第二章 錢穆先生對陽明學之肯定

第三節 「知行合一」之內涵

如上所述,可以略知錢穆先生之所以給予陽明的「良知」二字有如此之讚美,

在於其簡單明確的指引出了一條道路,且陽明實未欲自立新說,錢穆先生認為陽 明仍是走在北宋理學以來的傳統之中,不曾變壞祖宗家風。陽明以良知遠承孟子,

近接明道、象山,並於朱子學盛行的風氣下,別開新面,為明代理學注入一股新 泉,從此理學至陽明手中達到高峰。

既已知錢穆先生對於陽明「良知」二字之評價,再由此推論細究陽明學,則 更容易清楚明白。故談到王學,除了明白良知之外,更要了解陽明所說「知行合 一」之真義,方是走上了王學的真路子。

陽明於龍場悟道之後,提倡以「知行合一」開示學者。劉師錦賢曰:「知是明 覺之知,行為事行,知有行以完成之,則知不落空;行有知為引導,則行不莽撞。」

44 牟宗三:《從陸象山到劉蕺山》,臺北:學生書局,1993 年,頁 218。

45如此解釋「知行合一」,可謂真切。此處的「知」,乃是指人心道德之知,而非客 觀科學之知識;行乃是人之事行。因為人有此道德心之明覺,能夠當下決斷是非,

分善別惡,而知亦是靠人合乎道德之善行,使其得以朗現,不致成為空談;而行 亦是要靠此知,使一切人事行為合於道德判準。知、行兩者相輔相成,才有所謂 真知真行。因此錢穆先生說:「若我們能做到這一番功夫,其實也即是宋儒所說「變 化氣質」的最大成效了。」46

按錢穆先生之說法,識得「知行合一」之本體,並以工夫洗滌之,便是北宋 理學以來,所傳下來的「變化氣質」的最大功效,因此以下試著深究錢穆先生對 於陽明「知行合一」之教的看法。首先得需明白陽明所說「知行合一」是指何事?

《傳習錄》上記載曰:

愛曰:「如今人儘有知得父當孝,兄當弟看,卻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與 行分明是兩件。」

先生曰:「此已被私欲隔斷,不是知行的本體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 行,只是未知。聖賢教人知行,正是要復那本體,不是著你只恁的便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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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愛以為知、行為兩件事,乃舉世人有人知孝弟之道卻不行孝弟之實以為言。故 陽明對此有其一番看法,陽明認為此即是人心為私欲所隔斷了,非純然的知行本 體。因此陽明之意在於,若人只知而不行,則此知必然不是真知。陽明之意顯然 較偏重於「行」的一面,有行才有真知,於行之中磨練,乃有真知。這是陽明指 點親切之處,而王學末流只重知的部分,忘卻行之重要,顯然都不是陽明之真義。

陽明又說:

就如稱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稱他知孝知弟;

不成只是曉得那些孝弟的話,便可稱為知孝弟?又如知痛,必已自痛了方 知痛;知寒,必已自寒了;知飢,必已自飢了。知行如何分得開?此便是 知行的本體,不曾有私意隔斷的。聖人教人必要是如此,方可謂之知,不 然只是不曾知,此卻是何等緊切著實的工夫?48

這裡陽明說得更加明白,人之所以無法做到「知行合一」,只是因為知行本體被私 欲給遮蔽了,故無法有真知真行。而聖人教人,正是要人恢復那知行本體,使其 不被人欲給遮蔽,並使此心體存乎天理,方是恢復此心體之明誠。因此,錢穆先

45 劉錦賢:《宋明理學講義》,2011 年 9 月,頁 201。

46 錢穆:《陽明學述要》,臺北:聯經,1994 年,頁 65。

47 明.王陽明:《傳習錄上》,臺南:大夏出版社,1993 年,頁 4-5。

48 明.王陽明:《傳習錄上》,臺南:大夏出版社,1993 年,頁 5。

生這樣解釋說:

而他所舉知行本體原是合一的實例,則為人心之好惡。如好好色,如惡惡 臭,那是知行合一不可分的。因其好之,所以說這色是好色。因其惡之,

所以說這臭是惡臭。若我心根本無好惡,則外面只應有色臭,亦根本無好 色與惡臭之存在。那豈不是是非和好惡合一的明證嗎?好惡屬行,是非屬 知,知行本體原是合一,所以好惡與是非也是合一。好惡與是非合一,那 纔是天理。49

錢穆先生認為,知行本體,其實只是人之一心,人心自然能有好惡,看見美的東 西心自然能產生愛好,聞到惡臭則心亦自然會產生厭惡之感。因此若我心沒有好 惡,便無從判斷是非,亦從法分辨善惡,而天理亦無所展現。因此好惡、是非兩 者原是合一的,好惡、是非合一,行為善去惡之工夫,那才是天理。

錢穆先生又說:

此處所謂知行合一的本體,便是人之心,便是人心之好惡,便是人心好惡 之誠,便是良知,也便是天理。天理只是人心所真喜歡,真討厭的。若人 心沒有討厭與喜歡,天理也就無地存在。如此說天理,天理豈不有了真內 容,真著落,不是一個空格套。而且天理自身便有一種向前動進的力量,

便有一股行的分數在裡面。人心一面是明覺的知,另一面又是真切的行。

須把知行兩個合起來,始說得盡人心真體段。50

錢穆先生於此段理解得更加透徹,直接點出陽明所謂「知行本體」,其實只是人之 心,只是人心的好惡之誠,亦只是良知,也便是天理。若離卻了我心之好惡之誠,

空去於心外尋求一個天理,則天理亦無地存在。因此從我心的好惡來說天理,則 天理便有了真內容,真著落,而不是一個空格套,可知良知是一個「活潑潑」能 動的本體。因此本體一動,而工夫自然也在其中做,人的道德本心一面是不停地 明覺、決斷;另一面又不停的去做省察、反身之工夫,如此來說知行合一,才是 人心之真體段。

而錢穆先生亦對陽明「知行合一」有高度評價,他讚許陽明承續著北宋以來 之傳統,並能夠與朱子相呼應,曰:

原來知行在本體上本是合一的。知行之不合一,只為有私欲隔了,要復那 不曾為私欲隔斷的本體,便如同朱子至注《大學》所謂:「盡夫天理之極,

49 錢穆:《宋明理學概述》,臺北:聯經,1994 年,頁 258-259。

50 錢穆:《中國思想史論叢(七).陽明良知學述評》臺北:東大圖書,1993 年 12 月三版,頁 74。

而無一毫人欲之私。」這又是陽明之所以承續宋學大傳統所在。51

陽明再三強調,知、行之所以被分為二事,乃是受到私欲障蔽了,錢穆先生亦同 意此觀點,故舉朱子之言來呼應之。可見朱子、陽明兩人雖思想不同,然錢穆先 生卻能從異找到相同之處,看出錢穆先生對於二家之精熟。

按陽明之說法,人需得識得「知行合一」之本體,亦即是識得「良知」之本 體,才有真知真行,才能使人之行為依循著良知,以符合人道德本心之判斷,方 能於此心體中見得天理所在。而人心之所以無法識得此本體,只因人心中存在著 許多私念。此私念、私欲障蔽了心中的天理,天理無從朗現。故天理仍存乎吾人 之心中,只是被遮蔽了,因此只要能在心上做一洗滌、廓清之工夫,則天理又將 能從吾人心中展現。而錢穆先生認為,陽明這般洗滌心靈之工夫,其實也是宋學 所傳下來的「變化氣質」的血脈。只要能夠去除心中的雜念私欲,並常存乎天理 於此心當中,便能使心體清明。陽明如此說:

至善只是此心純乎天理之極便是。52

良知本體純然至善,至善只須將心純乎天理之極便可達到,這樣的洗滌工夫既簡 單又親切,人只要在心上用力,不煩再有其它工夫。錢穆先生這樣說:「此心純乎 天理之極」者,便是此心沒有絲毫私意把此知行本體分開著。知行本體原來合一,

原來不分開,所以說它是良知。『良』是本來義,說良知便已包有行,說良知便已 包有天理了。」53而陽明又說:

心即理也,此心無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須外面添一分。以存乎天理之 心,發之事父便是孝,發之事君便是忠,發之交友治民便是信與仁,只在 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54

簡單來說,陽明洗滌廓清心靈之工夫,其實只是在求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 用功而已。只要能夠常常存天理於此心當中,人欲自然隱而不見,便能使心體清 明,再使之發用於萬事萬物上,便形成了仁、義、禮、智;孝、弟、忠、信等許 多德目了。而那不被私欲所遮蔽的心體,其自然所流露的即是天理。若已識得本 體,則工夫亦具在,圓滿無虧,陽明曰: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會得時,只

51 錢穆:《陽明學述要》,臺北:聯經,1994 年,頁 63。

52 明.王陽明:《傳習錄上》,臺南:大夏出版社,1993 年,頁 4。

53 錢穆:《宋明理學概述》,臺北:聯經書局,1994 年,頁 259

54 明.王陽明:《傳習錄上》,臺南:大夏出版社,1993 年,頁 3。

說一個知,已自有行在;只說一個行,已自有知在。55

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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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乃是陽明言知與行之間的相涵與不相分離,此為陽明所說識得本體之後的境 界,因此人須在心上常存天理,且篤實去做「去人欲,存天理」之工夫,待親切 明白時,則可明白知、行密不可分,既說知,實以包括了行;才說行,也已包含 了知。牟宗三先生也如此說:「此明覺即移於行處說,行是行動或活動,行動得明 覺精察,而不盲爽發狂即是知。『即是知』者,明覺之知即在行中也,此之謂知行 合一。」57故劉師錦賢曰:「言合一尚有兩者相合之相,究極言之,實乃『知行為 一』也。」58因此錢穆先生才會認為,知曉「知行合一」之本體前,必經歷一段洗 滌、清廓人心之工夫,待此心體清明而無私欲,方能見此心體與天理朗然具在。

因此錢穆先生云:「當知徹根徹底不使一念不善潛伏胸中,便是沒有私欲隔斷,自 見『知行合一」的心體了。我們若真能做到這一番工夫,其實也即是宋儒所說『變 化氣質』的最大成效了。」59所以錢穆先生認為這又是陽明一大貢獻與長處。